> 来源:http://ebook.dswxyjy.org.cn/storage/files/20220713/41f82d1a58f43543f9811c802cb3cb1699582/mobile/index.html > 页数:426 页 > 提取方法:**电子书内置全文文本层**(`javascript/search_config.js` → `textForPages`,非 OCR) > 提取日期:2026-09-17 > 校对状态:未校对 > 成熟度:🌱 种子(原始提取) > 世界线:[OTL](真实资料) #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 > ⚠️ 文本来自电子书**搜索索引**,为便于检索存在以下特征:词间被插入空格、部分装饰性字符残留(如 `! " # $`、`□`)、数字多为**全角**(如 `1921`)、插图与表格不在文本内。已压缩多余空白,未做其他改写。**正式引用请以纸质书/原页面为准。** --- 建 国 以 来 重要文献选编 第೘册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 1 目 录 毛泽东主席在元旦团拜会上的祝词………………………… (1) (一九五二年一月一日) 以高度的信心和坚强的意志迎接一九五二年……………… (2) (一九五二年一月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中共中央关于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的指示……………… (7) (一九五二年一月四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展开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 ………… (9) (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通过,同日发布) 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斗争中惩办犯法的 私人工商业者和坚决击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 的指示……………………………………………………… (12) (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 “三反”运动与民族资产阶级……………………… 周恩来(14) (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 主义运动而斗争…………………………………… 薄一波(18) (一九五二年一月九日) 关于中国科学院“三反”运动的情况报告………… 李富春(32) 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一九五二年一月十一日) 一九五二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陈 云(35) (一九五二年一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关于宣传文教部门应无例外地进行 “三反”运动的指示 ……………………………………… (41)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毛泽东关于“三反”斗争展开后要将注意力 引向搜寻“大老虎”的电报……………………………… (43)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 斗争的指示………………………………………………… (45)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 的指示……………………………………………………… (47)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军委总政治部关于调拨建制部队转业建设的 政治工作指示……………………………………………… (52) (一九五二年一月) 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结合 进行的指示………………………………………………… (55) (一九五二年二月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工矿企业如何进行“三反”运动 的指示……………………………………………………… (57) (一九五二年二月四日) 毛泽东关于限期向中央报告“打虎”预算和 县区乡开展“三反”运动的电报………………………… (59) (一九五二年二月四日) 目 录 3 中共中央关于中小贪污分子分别处分问题的 补充指示…………………………………………………… (62) (一九五二年二月九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 的决定……………………………………………………… (64)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五日政务院第一百 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68)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第一百二 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二年八月八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一 九五二年八月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 府实施办法的决定………………………………………… (74)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第一百 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 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 (77)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第一百 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五反”斗争策略 和部署的报告》的批语…………………………………… (79)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政务院关于统一处理机关生产的决定……………………… (81)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政务院第一百 二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二年三月 十二日发布) 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中共中央关于在“五反”运动中对工商户 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85) (一九五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北京市委建议《在“五反”运动中关于 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 (88) (一九五二年三月五日经中央批准) 附件二:中共中央关于“五反”分类标准的补 充通知 ………………………………………… (91) (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二日)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 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 (93) (一九五二年三月八日政务院第一百 二十七次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二年 三月十一日政务院公布) 附:中共中央对《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 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中某些条文的解释 …………… (99)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进行“三反” 运动的指示………………………………………………… (101) (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 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 的规定 ……………………………………………………… (105)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五反”运动中成立人民法庭的规定………………… (108)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一百 二十九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二年 目 录 5 三月二十四日政务院公布施行) 中共中央关于在“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 必须达到的八项目的的指示……………………………… (110)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三反”运动中成立人民法庭的规定………………… (113)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政务院第一百 三十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二年三月 三十日政务院公布施行)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款 赃物的规定………………………………………………… (116)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政务院第一百 三十次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二年三月 三十一日政务院公布施行) 政务院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 (120) (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 杂志错误的检讨》………………………………………… (124) (一九五二年四月四日) 中共中央转发陕西省委《关于地主、富农 能否参加互助组的意见》………………………………… (129) (一九五二年四月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 (132)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135)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 公布施行)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对待 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富农的政策问题给华东局的复示………………………… (139)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周恩来(144) (一九五二年四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批判资产阶级思想 和清理“中层”的指示…………………………………… (152)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五反”定案、补退工作等的指示 …………… (157) (一九五二年五月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五反”斗争胜利结束中的 几个问题的指示…………………………………………… (161)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迟县区乡的“三反”和中小城 市的“五反”的指示……………………………………… (171)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 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 (173) (一九五二年五月三十日) 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是 国内的主要矛盾的批语…………………………………… (178) (一九五二年六月六日)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农村中富农成分的党员的 党籍问题的新规定………………………………………… (179) (一九五二年六月九日) 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 陈 云(181)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胜利结束“三反”运动中的 目 录 7 若干问题的指示 …………………………………………… (195)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 周恩来(202)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九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 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 ………………………………… (213)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 (216)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政务院批准, 一九五二年七月十七日公安部公布)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219)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政务院批准, 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一日公安部公布) 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 (222) (一九五二年六月全国统战部长会议通过) 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的要点………………………………… (228) (一九五二年六月全国统战部长会议通过) 关于改组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 (233) (一九五二年六月全国统战部长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东北局就当前国内国外的矛盾和农 村中的主要矛盾问题给松江省委的复电………………… (240) (一九五二年七月四日) 附:松江省委关于市县书记联席会议的报告 …………… (242)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应 注意的问题的指示 ………………………………………… (246) 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一九五二年七月八日)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训词……………… (249) (一九五二年七月十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 (252) (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政务院第一百 四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 团结起来,划清敌我界限…………………………… 毛泽东(261) (一九五二年八月四日) 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 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 ………… 薄一波(264) (一九五二年八月六日) 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 (275) (一九五二年八月十六日政务院公布) 中共中央关于进行司法改革工作应注意的几个 问题的指示 ………………………………………………… (278) (一九五二年八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关于培养高等、中等学校马克思列宁 主义理论师资的指示……………………………………… (280) (一九五二年九月一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高等学 校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报告》…………………………… (282)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日)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县区村整党与对 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草案)》………………… (285)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日) 附件一: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县区村整党与 对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草案) 目 录 9 的补充意见》的复示 …………………………… (292) (一九五二年十月一日) 附件二:东北局关于县区村整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 等问题的指示(草案)的补充意见 ……………… (293)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毛泽东就民主建国会工作方针问题给黄炎培 的复信……………………………………………………… (295) (一九五二年九月五日) 附:“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以后怎样发挥 毛主席对民建方针指示的精神 …………… 黄炎培(297) (一九五二年九月七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与苏联政府 的谈判的中苏公报………………………………………… (300) (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 做好院系调整工作,有效地培养国家建设干部 …………… (304)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社论) 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的谈话要点…………………… 毛泽东(308) (一九五二年十月八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 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310)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去的问题…………………………………………… 刘少奇(325)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批转赖若愚《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 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330)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关于结束“三反”运动 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340)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批转廖鲁言《关于结束“五反”运动 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345)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国民经济………………… 周恩来(350)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委党组关于迅速准备基本建设的指示………………… (355)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税收问题的指示………………………… (361)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工作部的决定……………………… (364)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 (366)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 (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 (373)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人民政府 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加强国家工作的集中性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 (375)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人民日报》社论) 把基本建设放在首要地位…………………………………… (379)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人民日报》社论) 中共中央关于制订五年建设计划应重视少数 民族地区建设的指示……………………………………… (384)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七日) 目 录 11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 工作的报告》……………………………………………… (387)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发动群众继续开展 防旱、抗旱运动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 的指示……………………………………………………… (394)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政务院第一百 六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 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 (398)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整顿和加强全国 剧团工作的指示…………………………………………… (402)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 工会基层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 (407)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1 毛泽东主席 在元旦团拜会上的祝词 (一九五二年一月一日) 祝我们全体——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人民志愿军和人民 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 民族和全国人民,在各个工作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抗美援朝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国防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土地改革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镇压反革命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经济和财政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文化和教育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社会各界首先是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战线上的胜利! 我还要祝我们在新开辟的一条战线上的胜利,这就是号召 我国全体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员一致起来,大张旗鼓地,雷厉风 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 的斗争,将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洗干净! 同志们,我们在上述一切战线上,在一九五一年,都已取 得了胜利,有许多是极其伟大的胜利。我们希望,经过我们的 共同努力,所有这些工作,在一九五二年能够取得更大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根据一九五二年一月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2 以高度的信心和坚强的 意志迎接一九五二年 (一九五二年一月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我国人民在胜利中度过了一九五一年而进入一九五二年。 一九五二年对于我们将有更大的意义,因为在这一年中, 我们将完成在我国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主要准备工作。我们 将使抗美援朝斗争获得更大的胜利,更大地加强国防力量,并 将在全国范围内肃清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 余势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使生产一般地恢复到解放前的最 高水平,并使许多部门大大地超过这个水平。 抗美援朝斗争在过去十四个月中间已经得到伟大的胜利。 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在一起,在过去的十四个月中歼 灭了敌人四十九万多人,其中包括美军二十一万多人。英勇的 中朝人民军队已经把侵略军赶到三八线附近,使敌人认识到我 方的陆军和空军的威力的增长,因而不能不接受停战的谈判。 敌人在将近半年的谈判中虽则仍然再三拖延,但是这只能表现 敌人内部的矛盾混乱而并不表现敌人对于战争前途的信心。朝 鲜和中国方面将继续争取谈判的成功,但是谈判的成败与否现 在是决定于美国政府的态度。毛泽东主席在中国人民政协全国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开会词中说:“我们很早就表示:朝鲜问 题应当用和平方法予以解决,现在还是这样。只要美国政府愿 意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解决问题,不再如过去那样用种种可耻 以高度的信心和坚强的意志迎接一九五二年 3 的方法破坏和阻挠谈判的进行,则朝鲜的停战谈判是可能成功 的,否则就不可能成功。”现在的情形仍然是如此。如果停战 谈判成功,朝鲜和中国将进而争取朝鲜问题和其他东方问题的 和平解决;如果停战谈判失败,朝鲜和中国将使敌人遭到更重 大更悲惨的失败。 抗美援朝的伟大斗争现在还在继续进行,我们全国人民的 一切努力都应当以争取抗美援朝的胜利为总的目的。过去十四 个月的事实证明,抗美援朝不但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目的,而且 又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动力。同我们的敌人所预料的相反,这个 斗争不是推迟了而是加速了我们国内的建设工作和建设的准备 工作的进行。因此,在一九五二年,我们完全有信心一方面争 取抗美援朝斗争的更大的胜利(包括和平解决的胜利),而另 一方面争取完成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主要准备工作。 对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在一九五○年和一九五一年中, 我国人民已经进行了许多重要的准备工作。我们完成了国家 的空前的统一,建立了各级人民民主的政权机关,并且同苏联 和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友好的关系。我们稳定了财政状况和金 融状况,恢复了交通和国内外的贸易,并且着手发展了合作事 业。我们着手恢复了农业和工业的生产,并且着手改革了国营 企业的管理和调整了工商业。我们剿灭了二百几十万土匪, 有效地镇压了各种反革命分子的活动。我们在新解放的一亿 五千万以上农业人口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我们恢复了文化教 育事业,并且在文化教育事业中有了初步的发展和改革。我们 发展了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的统一战线工作。发展了工人群 众、青年群众和其他群众的组织工作。我们发展了中国共产党 的组织,并且着手加以整顿和巩固。所有这一切,都是服务于 我国的经济建设事业即工业化事业的。但是我们的准备工作还 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没有完成。在一九五二年,我们应当在几个最重要的方面完成 这种准备工作。 在一九五二年,我们应当用极大的努力来加强国防。美帝 国主义对于台湾和朝鲜的侵略,证明我们如果没有现代化的强 大的国防,我们就不能保卫自己,而我们的一切建设遇到敌人 的轰击就会化为乌有。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发展一九五一年所 已经着手的加强国防的工作,建设我们的现代化陆军、空军和 海军。我们的一切建设工作都应当以国防为中心。我们应当充 分地发展民兵工作,为实现征兵制创造条件。 在一九五二年,我们应当进一步铲除帝国主义、封建主 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残余势力。这就是说,除了一部分少数民 族地区以外,应当在今年内完成全国的土地改革工作,而在 一九五一年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应当认真做好结束土地 改革的工作。这就是说,应当在今年内全部地完成在城市中在 工矿和交通等公私企业中的反封建主义的民主改革。这就是说, 应当在今年内继续进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使一切对这一斗争 进行得不彻底的地方以及尚未触动的地方都能彻底解决问题, 并且在已经进行得比较彻底的地方展开经常性的防奸工作。 在一九五二年,我们应当在全国农村实现了土地改革、全 国工矿交通企业实现了民主改革的基础上,普遍发展增产节约 运动。在一九五一年,由于全国工人农民的努力,一部分工业 品(例如铜、烧碱、轮胎、纸张、纱布、钢材、水泥)和一部 分农产品(例如麻、棉花、烤烟)的生产量已经超过了我国历 史上的最高纪录,但是在其他方面还没有赶上过去的纪录。在 一九五二年,应当经过增产节约运动,使工农业生产一般地恢 复到解放前的最高水平,并使许多生产部门超过或大大地超过 这个水平。 以高度的信心和坚强的意志迎接一九五二年 5 在农业方面,我们应当更有计划地把农民组织在劳动互助、 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的组织中去,并且更有计划地在农民中间 推广新的农业技术和新的品种,以便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同时 使农民走向初步的集体化。为了向农民示范,并且使国家直接 掌握一部分重要的农产品,应当在一九五二年大大地发展国营 农场的工作,争取每省、每专区、每县乃至每区(在有土地的 条件下)都办起和办好国营农场。在各大行政区、各省和各专 区都应设立国营的农具工厂或修理厂,以新式农具供应农村。 在工业方面,应当普及东北区一九五一年增产节约一千 三百万吨粮食的财富的经验,在全国各地区各产业各工矿各车 间小组展开订立生产计划、实现增产节约的工人群众运动,以 求进一步发挥现有生产设备的潜在能力,改进技术,增加产品 数量,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加强资金管理和生产管理, 消灭基本建设中的浪费现象。经过一九五二年的努力,应当 不但使国家积累起为今后发展工业所需要的资金的一个相当数 目,而且使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取得较多的经验,没有这种经 验,我们国家的工业化是不可能的。 增产节约的大敌是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因此,目前的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对于一九五二年增产节约 计划的实现有决定的意义。必须认真发动群众,把这个斗争进 行到底,使它贯彻到每个机关,每个工厂,每一条街和每一个 村庄,使严重的贪污现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现象不再有发 生的可能。 为了准备经济建设,必须准备干部。因此,应当在 一九五二年改革教育制度,扩充中级和高级的学校,以便开始 大规模地培养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干部;应当在知识分子中间展 开思想改造运动,以便使现有的和将来的知识分子能够忠诚地 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服务于人民事业。 思想改造的工作不但对于知识分子是需要的,对于全国各 阶层人民都是需要的。全国人民都应当了解我们的国家的今天 和明天,了解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了解什么是应当做的或不 应当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或不可以做的,因而改造自己所有 的不利于人民、其最后结果一定也不利于自己的错误思想。思 想改造运动的发展,必然使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空前地巩固 起来。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是我们伟大的祖国的领导者。在过去的 三十多年的奋斗历史中,特别是在过去两年多的奋斗历史中, 中国共产党在全国人民中间已经享有崇高的威信。但是中国共 产党的党员们同样地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改造自己的思 想。从一九五一年秋季开始,中国共产党已经在着手整理自己 的基层组织,这个整理组织的工作将在一九五二年内全面地展 开。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使中国共产党的整 党工作得到了更丰富的内容。每一个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 清算自己思想中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影响,必须努力学习 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 的毛泽东思想。只有这样,才能够正确地领导全国人民完成新 的历史任务。 一九五二年的任务是艰巨的,又是极其伟大、极其光荣 的。让我们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团结一致,以 高度的信心和坚强的意志,向新的胜利前进! 7 中共中央关于立即抓紧 “三反”斗争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一月四日) 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并转分 局、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志愿军,并转各级军区: 请你们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缩短学文件的时间(有 四五天就够了),召开干部会,限期(例如十天)展开斗争, 送来报告,违者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不管什么 人,一律撤职查办。在干部会上应指名批评落后的单位及其领 导人,指名奖励做得好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宣布撤职的名单及 理由。中央直属总党委于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召开党政军团群 部长至处长级的数百人的扩大党委会,由薄一波、安子文等同 志宣布中央决定,限期一月一日至一月十日,各院委、部、 会、院、署、行、局、处及其下面的一切单位,务须发动群众 斗争,实行坦白检举,于一月十一日送来报告。违者,不论部 长、行长、署长、处长、局长、科长、股长或经理,一律撤职 查办。并在会上指名宣布几个部是做得很好的,几个部是中等 的,很多部是落后的,并指出部长姓名。 〔1〕 这样一来,全场 振奋。当日回去,连夜开会。元旦整日开会,很多部长、副部 长到一下团拜会就回去,戏也不看了。至一月三日差不多所有 单位都开了坦白检举的群众会议。纷纷送来报告。这样的高级 干部会议,现规定每十天开一次,除重病不得请假。估计到一 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月底,中央一级可以基本上解决问题。这一经验,供你们参 考。此外,中央已指定薄一波同志(他是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 主任)用电话和各大区负责同志联络,在目前“三反”紧张时 期,每三天至五天通话一次,检查各区“三反”进度。中央此 电,连同薄一波同志给毛主席的信 〔2〕 及中央财政部党组第四 号报告 〔3〕 ,均可在党刊上发表。 中 央 一九五二年一月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此处编者有删略。 〔2〕指薄一波一九五二年一月三日为报送财政部党组关于“三反”运动的报 告写给毛泽东的信。信中提出了四个问题:(一)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私商勾 结,使国家受损失,私商肥起来;(二)化大公为小公,挪用巨款,已成为有机关 生产的部门的通病;(三)财经机关最可怕的还是掌握审批权限的部门发生官僚主 义,一不小心即造成巨大损失;(四)中财委发动群众的主要一条经验是首长彻底 作自我检讨。 〔3〕指财政部党组一九五二年一月二日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 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展开各界人士 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 (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发布) 一、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的决议,本会和全国各地的协商委员会应当负责领导各 界人士进行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鉴于目前许多方面的学习已 在有领导地进行,本会和各地协商委员会暂以领导各民主党派 人士,各级政府、人民团体和协商机关中的无党派人士,政府 和企业机关中的专家,工商界人士,宗教界人士的学习为主要 任务。 二、任何人参加本会所领导的思想改造的学习均以自愿为 原则。 三、思想改造的学习包括三项基本内容:(1)学习理 论,即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以求了解中国革命的前途, 取得正确的革命的观点;(2)学习政策,即学习共同纲领、 中央和各大行政区的重要政策文件;(3)整风,即实行批评 和自我批评,以求纠正违反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革命利益的 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 四、学习的内容和方法按学习者的程度分为三类: 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甲)高级。学习科目暂定为社会科学基本理论、中国革 命问题、时事政策问题。其学习方法为自修、听讲和小组座谈。 (乙)中级。学习科目暂定为社会发展史常识、中国问题 常识、时事政策问题常识。其学习方法为上课和小组座谈,其 不愿或不能上课者亦可代以自修。 (丙)初级。学习科目暂定为政治常识。其学习方法为上 课和小组座谈。 五、各界人士的整风原则上以每年一次每次一个月至二个 月为度。在整风期间停止经常的学习,以便集中力量学习有关 文件,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整风的内容和方法按具体情况另 定之。参加理论政策学习的人士是否参加整风,亦以自愿为原 则(注:一九五二年的整风学习决定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 僚主义为内容,见本会一月五日通知 〔1〕 )。 六、为专司领导各界人士的学习,本会和各地协商委员会 应设立学习委员会。本会的和各地的学习委员会为便于工作, 得按各界不同需要分别设立不同的分会(如民主党派分会、工 商界分会等),并得在学习委员会和分会下设立办公室。 七、本会的和各地的学习委员会应迅速单独组织或会同其 他方面共同组织理论学习讲座和理论学习夜校(或早校、星期 学校等),并开始登记学习人员和着手编级编组。已参加其他 方面的学习组织者,则不必再参加本会和各地协商委员会所领 导的学习组织。 八、本会学习委员会得对各地的学习委员会发布关于学习 的一般指示,但各地学习的具体问题由各地学习委员会负责 解决。 根据一九五二年一月八日《人民日报》刊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展开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 11 注 释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通知 内容如下:根据本会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指示,兹决定目前全国各界社会 人士的思想改造的学习,即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以配合实际斗 争,清除旧时代的遗毒,树立新社会的道德,并为今后的经常学习奠定基础。此 项学习的时间定为两个月。学习方法为学习文件、组织报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 (包括检举和坦白)。学习文件定为《毛泽东同志论反对贪污浪费》,《人民日 报》一月四日社论《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斗争中,发动群众的关 键何在?》和各大行政区各省市首长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报告。参 加学习的人数愈多愈好,尤其要努力吸引工商界的广大人士参加。务望各地协商机 关迅速成立学习委员会,领导这个伟大的学习运动。 12 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斗争中 惩办犯法的私人工商业者和坚决 击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 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并转分 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各大军区,并告志愿军: (一)批准北京市委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关于“三反”斗 争的报告 〔1〕 ,这个报告是正确的。(二)将这个报告发给各中 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和地委,在各大中小城市中一律仿照 办理,一定要使一切与公家发生关系而有贪污、行贿、偷税、 盗窃等犯法行为的私人工商业者,坦白或检举其一切犯法行为, 特别注意在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沈 阳及各省省城用大力发动这一斗争,借此给资产阶级三年以来 在此问题上对于我党的猖狂进攻(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 严重)以一个坚决的反攻,给以重大的打击,争取在两个月至 三个月内基本上完成此项任务。请各级党委对于此事进行严密 的部署,将此项斗争当作一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看待。此种部 署应当是内部(各机关、学校、部队和公营企业)和外部(私 人工商界)同时进行,领导机关和法庭密切配合,报纸和广播 则作大力宣传,并注意组织机密消息的内部通报。在大城市, 并可专为此事出版内部报刊。(三)在这个斗争中,对民主党 派和各界民主人士应酌予照顾,注意组织“三反”斗争的统一 中共中央关于在 “三反”斗争中惩办犯法的私人工商业者和坚决击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指示 13 战线。(四)本指示及北京市委的报告可在党刊上发表。 中 央 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共北京市委的报告指出,目前“三反”运动已进入高潮,现在斗争的 内容和规模比运动开始时所想象的要复杂和大得多。在公务人员方面,有各种侵 吞、盗窃、骗取公家财物和贪占公家便宜的行为;有私设工厂、商店,假公济私, 利用公家各种有利条件牟取暴利的行为;有利用职权地位敲诈勒索的行为;有各种 接受贿赂,勾结包庇商人盗骗国家财物的行为;有各种浪费和违反制度、化大公为 小公等行为。在工商界方面,主要是贿买和勾通工作人员,偷税漏税,偷工减料和 对公家高卖低买,而最普遍的是用“回扣”、“送礼”等方式来勾引工作人员贪 污。鉴于以上情况,报告提出今后的计划是:第一,继续号召坦白和检举,最近几 天主要是号召坦白。针对工商界最怕坦白后无限制地追缴漏税和罚款,宣布凡坦白 者,除补缴一九五一年漏税外,不再罚款;否则,查出后将追缴解放以来全部漏 税,并照章罚款。第二,号召全体市民和一切工作人员大胆检举。为便于群众检 举,在全市设接待站和检举箱。第三,从严法办一批贪污行贿分子,并公布一批各 种类型的贪污案件,以推动坦白运动的开展。第四,继续逮捕抗拒、破坏“三反” 运动的贪污、行贿分子。第五,各区召开代表会议,并召集街道和村民大会,进行 动员宣传,使“三反”斗争家喻户晓,群起而检举。 14 “三反”运动与民族资产阶级 * (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 周 恩 来 目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正 在各级政府机关、企业、学校、团体、军队、党派中紧张地进 行,并需要继续深入。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毒害,在中国 的阶级社会中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是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 的。要完全地彻底地铲除这一积害,必须全社会都动员起来, 特别是与贪污、浪费有密切关系的工商界要动员起来。 今天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有其积极进步的一面,那就是由 于他们长期受过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 他们中间一部分代表人物,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参加过或 同情过人民解放斗争。解放后,他们逐渐参加了人民中国的建 设,并在国家的领导下,发挥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中国民 族资产阶级还有其黑暗腐朽的一面,那就是由于他们与帝国主 义的、封建的、官僚买办的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 中国资产阶级本身也同世界各国的资产阶级一样,具有唯利是 图、损人利己、投机取巧的本质。因此,解放后,他们中间有 很多人,正如天津工商界自己所检举的,常常以行贿、欺诈、 这是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四次常务委 员会上的讲话要点。 “三反”运动与民族资产阶级 15 谋取暴利、偷税漏税等犯法行为,盗窃国家财产,危害人民利 益,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遂其少数人的私利。这种情形如果 不加以打击和铲除而任其发展下去,则我们革命党派、人民政 府、人民军队、人民团体日益受着资产阶级的侵蚀,其前途将 不堪设想。不错,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是参加人民民主专政的一 个组成部分,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也是我们国家五种经济 成分之一,但是,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在人民中国并不是可以 不受限制而自由发展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参加人民民主统一 战线的政权,是承认了这个政权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 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 发展,是要在国家经济领导之下的。因之他们在国家、社会和 经济生活中是有可为的方面,亦有不可为的方面;有被容许发 展的方面,亦有被禁止发展的方面的。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 人经济事业,就容许发展;凡不利或有害于国计民生的私人经 济事业,就不容许发展;凡能操纵国计民生的经济事业,就应 由国家统一经营。这是《共同纲领》规定了的。只有这样,中 国经济的发展道路才能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私 人经济事业如果不受限制、不受领导而任其自由发展,则中国 经济的发展道路将不是新民主主义而是资本主义,将不是走向 社会主义而是回复到帝国主义的附属国或殖民地的经济。非如 此,即如彼,中间的道路是没有的。 在新民主主义的中国,第一,不能孤立地讲公私兼顾, 而一定要在服从国家经济领导的条件下讲公私兼顾,就是说, 要在符合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最高的和长远的利益的原则下照 顾私人利益。第二,不能抽象地讲劳资两利,而一定要在承认 工人阶级领导的前提下讲劳资两利,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 济之目的。第三,不能提倡盲目生产,而一定要逐步实现国家 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生产总计划的领导。无论公与私,城与乡,中央与地方,大公 与小公,都必须逐步纳入计划。否则,工农业的盲目生产,就 会发生过剩与不足;商业的盲目经营,就会扰乱市场,波动物 价。第四,不能容许谋取暴利,而只能在国家规定的限度或议 定的价格内取得合法利润。第五,不能容许行贿、欺诈、偷税 漏税、盗窃、引诱等犯法行为继续发生,听其侵蚀人民政权, 损害国家财产,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凡有犯者必须惩办,坦白 自首者则从宽处理。人民政府所保护和欢迎的是那些拥护《共 同纲领》、服从政府法令的工商业家,而不是那些不受领导和 限制而想自由发展、盲目生产、贪图暴利的工商业家。中国的 工商业家如果按《共同纲领》的方向发展,遵守国家政策法 令,服从国营经济和国家生产计划的领导,那么,他们的出路 是光明的,他们不但在目前时期可以充分地发展他们的有利于 国计民生的事业,而且在将来全国转入社会主义的时期,也一 定可以得到工作的机会,并且可以保留他们的消费财产。相 反,如果有人违背《共同纲领》和国家政策法令,抵抗国营经 济和国家生产计划的领导,那是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背道而 驰,无疑必将遭受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反对而归于失败。正因 为只有工人阶级才能担任领导而资产阶级决不能担任领导,所 以在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其指导思想只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只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 想,而资产阶级思想却不能不受到批判和改造。 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今天通过《关于展开 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并决定首先号召全国 社会人士特别是工商界人士参加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 僚主义的斗争,这是有历史意义的。我们号召全国工商界人士 参加这一斗争,进行检举和坦白运动。这不仅在巩固人民民主 “三反”运动与民族资产阶级 17 政权和树立新的社会风气上将有所贡献,即在工商界人士的自 我改造上也将有所收获,并利于他们与全国最大多数人民一道 前进。 根据《周恩来选集》下卷刊印 18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 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 * (一九五二年一月九日) 薄 一 波 伟大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已经在北京和 全国逐步开展起来了。这是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 命运动有同样重要历史意义的革命运动。由于我们的国家是在 长期封建政权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为着保证革命的胜利和迎 接国家建设的历史任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 就成为一个绝不可少的革命运动。我现在还没有可能向同志们 报告全国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情况。但是,只要看一看 中央人民政府所属中央一级的军、政机关从去年十二月十日到 最近为止所初步发现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情况,就完全 可以明白毛主席在去年十二月向全国号召开展反贪污、反浪 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必要了。 一、中央各机关反贪污、反浪费、 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情况 北京中央机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是去 这是薄一波代表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和华北局机关以及北 京、天津两市干部大会上的报告。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 19 年十二月十日左右开始的,现在差不多一个月了。在去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以前,运动一般有了些进展,少数部门发动群众的 情况比较良好;但就整个情况说来,多数单位对于这个运动的 重要意义还是认识不足的,因而对于运动的指导,还没有能够 贯彻大张旗鼓、雷厉风行的方针。经过毛主席的指示,从今年 元旦起,对于运动不够重视和对于发动群众不够放手的情况才 根本转变过来。现在可以说,这个伟大的群众运动在北京中央 各机关已经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起来了,有些单位已经 深入下去了。 从一个月来所发现的材料看,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 现象不是个别的,已经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愤慨。根据不完全的 材料统计,在政府系统二十七个单位中,发现的贪污人数共 一千六百七十余人。中央公安部行政处处长宋德贵,一个人即 用造假条子的方法贪污七亿元,现已逮捕法办。浪费的现象发 现更多。军委后勤系统和铁路系统在一九五一年一年内,因对 油槽车处理不当,先后共损失了五千吨汽油;另有二千吨汽 油,因工作粗枝大叶、缺乏知识,把不同的油类混淆了,因而 完全失效。中央纺织工业部所属经纬纺织机器厂,政府共投资 四千余亿元,主要厂房面积达四十五亩,由于设计不周、施工 不善,在工程尚未完成时,该厂房二百八十九根柱子中已有 二百八十根不平衡地下沉,现正谋补救办法。人民银行总行视 察团到河南视察工作时,河南省分行用了二亿五千多万元的招 待费,招待人员一百多人,用了一百多万元的炮台烟、一千多 斤苹果和一千六百多斤香蕉、梨、糖、瓜子等。违反财政纪律 的现象也十分严重。首先是化大公为小公的现象相当普遍,单 是中央燃料工业部即达七百三十亿元,虽然其中大部分的用途 是正当的,但这种做法却是违法的。从本位主义出发造假账的 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现象也发现很多。机关生产在过去曾经有一定的作用,现在则 成为破坏财政制度、腐蚀干部的重要因素之一。刘青山、张子 善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贪污浪费,就是把天津地委的机关生 产作为他们营私舞弊、藏垢纳污的掩护工具。至于专款不专 用,对上级财政机关打埋伏,在生活细节上公私不分等,更是 常见的现象。 贪污、浪费和违反财政纪律现象之所以相当普遍存在, 是和各单位领导同志的官僚主义作风分不开的。官僚主义是贪 污浪费的温床。凡是官僚主义严重的地方,也多半是贪污浪费 最厉害的地方。有些领导同志沾染了官僚主义作风,整天高高 在上,对于实际工作和群众情况既不了解,也不研究。这种作 风,对于贪污浪费当然是最有利的条件。另外,有些同志终日 忙忙碌碌,辛辛苦苦,把精力消耗在一些次要的枝节问题上 面,不能掌握住工作的中心和问题的本质,因而仍然对于实际 工作和群众生活的真实状况缺乏了解,也就不能够正确地引导 群众前进。例如,中央贸易部去年向苏联订购治口蹄疫的药品 三吨,由于拟稿者的官僚主义,误写为三百吨,各级审稿、核 稿、批准的负责干部也不假思索,照例签名盖章,结果多买了 二百九十七吨。再如,天兰铁路某一段的定线设计,设计工程 师们设计了十三条线路的方案,争执了一年之久没有结果,延 误了工期。 由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教育,有些贪污 分子已开始觉悟,坦白运动已逐渐在北京开展起来。根据政府 系统二十四个单位的不完全统计,已经有五百五十六人自动坦 白,军委后勤系统已有二百五十人自动坦白。北京、天津工商 界的坦白运动,也正在开展。 许多铺张浪费、违反财政纪律的工作人员,大多数已经或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 21 正在公开进行自我检讨。大多数单位负责同志对于官僚主义作 风的检讨,则是空前的普遍,也是空前的深入。 群众对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积极性,也开 始发动起来。根据政府系统十八个单位的初步统计,已经有 八百二十三人参加检举。被检举的人数,根据二十个单位的不 完全统计,有三百二十二人。又根据军委后勤系统的初步统 计,参加检举者五百六十六人,被检举者三十七人。政务院人 民监察委员会的监察通讯员,在这个时期也开始活跃。群众性 的检举运动,今后必须用一切方法开展起来。 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性质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现象,在中 国共产党组织内,在人民政府内部,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系 统内部,在人民群众团体内部,都是严重的。这种现象如果不 加以反对和克服,对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于中央人 民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整个人民解放军,对于我们国家 的经济、文化事业,对于一切人民团体,都是很大的危险。 这种危险,表现在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大家最容易感觉 到的,首先是在经济方面。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在经济方面 对于我们最大的危害,是大量地浪费建设国家的资金,败坏国 家的经济建设事业。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国家已经有大 量的资金被贪污被浪费了。现在也还有大量的资金被贪污和浪 费着。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彻底改变,必然还有更大量的资金 被贪污掉和浪费掉。资金对于我们的国家有什么样的作用呢? 在革命胜利之后,在建设国家的政治条件已经具备之后,资金 就是建设国家的基本条件。没有足够的资金,我们的国家是永 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远不可能实现工业化的。就是说,革命虽然胜利了,如果没 有必要的资金,我们就不可能建设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更谈不 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前途。我们国家资金的来源,在目前 还是很困难的。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所统治的 旧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因而我们现在建设工业化的 资金,也只能首先主要由农业来积累,然后逐步增加工业的积 累。由农业来积累资金,比工业积累要迟缓得多。因此,我们 国家现有的资金,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是有很大矛盾的。就 是说:我们国家现在所能积累起来的、使用于经济建设的资金 的数量,远远落后于国家建设的需要,必须十分珍惜地节约使 用。就在这种情况下面,大量的资金被贪污、浪费掉了,其结 果是什么呢?没有别的,就是必然推迟国家经济建设的进行。 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所造成的经济方面的损失,不仅在于资 金方面,而且往往使许多已经进行的建设事业遭受严重的损 伤,许多工矿企业因此减弱了生产能力或者缩短了寿命。 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在政治方面的危险,就在于使党、 政、军、民系统的一些干部逐渐被腐蚀,因而脱离实际,脱离 群众,直至脱离革命。这种情况,也必然为反革命分子造成极 大的空隙。历史经验证明:凡是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严 重的地方,必然是反革命分子容易隐藏的地方。而且革命干部 一旦蜕化成为贪污腐化分子,在政治上也就容易发生被反革命 分子利用、收买的危险。所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的问题,不是一个普通的问题,而是关系于革命成败,关系于 全党、全军、全体政府工作人员和全体人民利益的大问题。如 果我们在这个战线上面不能够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就不能保证 革命的胜利,就不能保证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是一场 关系全局的伟大的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在这一个斗争面前,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 23 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如果采取麻痹观望的官僚主 义态度,必然要犯严重的错误。 当然,目前全国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和国民党 反动政府时期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国民党反动政府本身就是一 个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大集团。在那个反动政府下面,贪 污、浪费、官僚主义是只会发展而永远不可能消灭的。而我们 的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却是我国历史上空前廉洁的政府;我 们的绝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过着清苦的生活,忠心耿耿地为 人民服务的。但是,为什么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现象,在 我们党内、人民政府内部、人民解放军内部和人民团体内部, 仍然比革命胜利以前的解放区时期严重了呢?是不是我们的 党、政府、军队和人民团体的素质在胜利以后反而退步了呢? 是不是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现象我们不能扑灭呢?毫无疑 问,我们不是退步了,而是进步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 象,不是比国民党统治时期扩大,也不是和那时一样,而是缩 小得多,只是比革命胜利以前的解放区却是发展了。问题的严 重性,也就在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在 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团结全国人民,在政治、军事、经济、 文化、外交各个战线上取得了辉煌的、伟大的胜利。到现在为 止,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制度,基本上被推翻了;帝国主义和 国民党所散布的数量庞大的残余的反革命势力,基本上被摧 毁了;世界上最后一个强大的美帝国主义,在朝鲜所发动的、 首先以侵略朝鲜和中国为目的的侵略战争,已经基本上被击败 了;国民党反动统治遗留给我们的通货膨胀、物价波动,已经 被克服了;衰败的工农业生产,已经大体接近过去最高的水 平,并且部分地超过了。这些,是无可争辩的历史性的胜利。 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如果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人民解放军,我们的人民 民主统一战线,基本上不是廉洁的、健康的、强大的、正确 的,就不可能取得这些胜利。我们现在之所以能够在全国范围 内,在党、政、军、民各个系统中,坚决地开展反贪污、反浪 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也就是因为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 我们的军队,我们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基本上是廉洁的、健康 的、强大的、正确的原故。 在我们的革命队伍中,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之所以 仍然存在,而且比胜利以前的解放区时期有了发展,有两方面 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在革命胜利之后,大量抱着旧思想、 旧作风而又没有来得及改造的旧政府的工作人员加入到人民政 府和国营企业中来了;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却 是因为在革命胜利之后,在和平环境中,我们党内、政府内、 军队内、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许多同志,特别是许多领导同 志,没有充分警惕资产阶级思想对于革命的侵蚀作用。在新民 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有相当的 地位,起着一定的作用,这个阶级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合法 存在的。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在承认工人阶级领 导、承认国营经济领导的原则下,在自己经营的工商业中取得 一定的利润,也是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族资 产阶级在供给人民必需品,在抗美援朝中捐献飞机大炮,在纳 税等方面,曾经作了相当的努力,也是应当承认的。但是,资 产阶级的残酷剥削群众的行为,以及不劳而食、损人利己、唯 利是图、假公济私、投机取巧、铺张浪费、享乐至上等腐化堕 落思想,对于革命和建设事业却是极端有害的,必须批评改 造,而不能听之任之,特别是不能允许这个阶级的腐朽的思想 在共产党内,在工人阶级内部,在人民政府内部,在人民解放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 25 军内部,在国营企业内部,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领导部门内 传播。只有这样,才能保持领导部门和革命队伍内部的纯洁。 在社会上,对这种腐化堕落思想也应严肃批判。因为只有这 样,才能使工人阶级通过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改革和建设,进一 步领导革命走向社会主义。 资产阶级腐化堕落思想对于革命的危险性,毛主席和党 的中央早已预见到了。当一九四九年三月全国革命胜利快要到 来的时候,毛主席曾经指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 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 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 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但是,有不少 的同志,没有认真领会毛主席这个指示的深远意义,他们在自 己所领导的党组织内、军队内、政府机关内、国营企业内、人 民团体内,放任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到处进攻,甚至把糖衣炮 弹作为滋补的圣药。结果,在他们的领导下,某些干部被腐蚀 了,某些组织被涣散了,甚至于某些领导同志本身也在不同的 程度上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打中了。像刘青山、张子善这种 人,就被糖衣炮弹彻底毁灭了。其他的一些人,在入城以后, 也在许多方面向资产阶级的坏作风学习。例如,在建筑问题上 追求外表、讲究形式,而不提倡朴素、经济、坚固、耐久的作 风;在贸易方面,不是考虑政策、爱护资财,而是讲究请客、 送礼、私人拉拢;在生活上,不是提倡简朴刻苦,而是铺张享 乐。有个别高级干部甚至于说:“吃饱、睡好,完成任务!” 因此,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本质上就是反对 资产阶级腐化堕落思想的斗争,也就是对于资产阶级向工人阶 级和中国共产党所举行的猖狂进攻来一个坚决地反攻,把这种 反动的进攻压下去,并把资产阶级的这种反动的丑恶的思想和 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行为给以政治上的改造和法律上的制裁。只有这样,革命胜利 才能有保证。这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我们必须在这场斗争 中取得胜利。 三、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 主义运动的方针和政策 北京中央各机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 大体说来,现在基本上已经发动起来了,绝大部分首长们都作 了检讨,坦白和检举运动已初步开展起来。特别在新年以后的 一周内,运动发展更为迅速。这是很好的现象。但是,运动的 发展还是很不平衡的,多数单位的运动还没有深入,有少数单 位的领导同志自我检讨还很不深刻,因而还没有能够有效地发 动群众。有些单位领导的检讨,虽然比较深刻,但中层领导干 部还没有认真地自我检讨。也有少数单位,把自上而下的检讨 运动停留在党内,还没有迅速和广大群众见面。另外,有少数 单位,或者一个单位中的少数部门,觉得他们那里没有发生贪 污、浪费、官僚主义的可能,还没有深刻了解这个运动的伟大 意义。所有这些不能令人满意的现象,必须彻底改正。各单位 的负责同志和共产党的组织,必须保证于最短期内把群众充分 发动起来,务必使这一运动深入到每一个角落。要使每一个共 产党员,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 政治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每一个组成 部分,都受到这个革命运动的锻炼和教育。凡是抵抗这个运动 的人,应当立即撤职。 根据一个月来的经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 动能否开展和深入的关键,首先在于各单位的首长们能否以身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 27 作则,带头检讨。只要首长在群众面前的检讨作好了,群众就 一定能够很快地发动起来。首长检讨之后,各级负责干部均应 逐级地在群众面前检讨,不能有任何例外。各级负责干部的检 讨,应当尽可能迅速地和群众见面,把群众斗争的锋芒引导和 集中到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上去,不应当在党内转小 圈子。因为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问题,不仅仅是中国 共产党党内的问题,也是全体人民共同的要求。共产党员在这 个问题上,应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要受党内的监督,还要 受群众的监督。个别单位在运动中发生了领导干部不团结的现 象,个别负责干部对这样严肃的革命斗争加了一些私人意气进 去,因而使领导同志的检讨不能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反 而影响了群众的情绪,混乱了群众斗争的目标。这种现象必须 立即纠正。否则,对这种问题应该负责的干部,就要受到组织 纪律的处分。为了充分发动群众,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 主义的总方针下,各单位的领导同志不应该主观地限制群众运 动的范围。各单位的情况不同,运动的重点在某些部分可能是 不一样的,但有什么弊病就应当反对什么,什么弊病最突出, 群众自然要求首先反对什么,绝对不能限制群众的斗争。有些 单位明明是官僚主义最严重,但领导同志却只许群众反贪污、 反浪费;也有些单位明明是贪污最严重,却只许群众首先反浪 费;也有些单位目前只准群众反贪污,不准开展反浪费和反官 僚主义的斗争。所有这些,都是错误的。所有企图限制群众、 躲避斗争的负责人,都应当立刻在群众面前作公开的检讨,并 公开纠正自己的错误做法。 一切贪污行为都是犯法的,都应按情节轻重分别受到适当 处分。但是,一切贪污分子,除罪大恶极者外,如能自动地彻 底地坦白,则重者可以酌予减罪,轻者可以免予治罪;如在坦 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白之外还能检举其他贪污分子者,则可视其情况将功折罪。一 般贪污分子应当迅速分清是非,消除顾虑,不应当以为坦白之 后即丧失了政治前途。因为贪污的本身已经使贪污分子失去了 前途,如果坦白自新,仍有一定的前途。有些人怕坦白之后受 处分。他们不知道贪污必受处分,坦白后则视其情况可以酌予 减罪或免罪。有些人怕追赃。当然,贪赃必须追还,但对坦白 者的退赃办法,可以视情况酌量办理。 应当在工商界中开展一个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 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 争。必须知道: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偷税漏税,在和国家进行 交易时用各种欺骗方法盗窃国家资财,在承受国家委托加工、 承受订货或承受修建工程时,偷工减料、以贱报贵、以坏充好 以及从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盗窃经济情报等等,都是旧社会遗留 下来的卑劣作风,是违反新中国法纪的罪恶行为,是人民政府 所绝对不能容许的。凡属有上述犯法行为的工商业者,应在限 期内据实向政府坦白,公开声明悔过,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同样 的错误。政府对于犯法的工商业者,除罪大恶极者外,凡能自 动彻底坦白的,也可以视情况酌予减罪或免罪。一切偷税漏税 的行为,必须制止。已偷漏者应补交,不坦白者除补交之外, 还应受罚。 一切违反财政纪律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化大公为小公、虚 报多领、对上级财政机关打埋伏、专款不专用、超制度支出、 公私不分等,应一律迅速进行清理,忠实地详细地说明情况, 听候处理,其中如有贪污行为者,按贪污办理。一切机关的生 产,应迅速清理账目,听候处理。在清理过程中,绝对不许有 破坏、偷盗、分散资财、抽走人力等行为。 一切有铺张浪费行为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群众面前进行公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 29 开检讨。不仅应当揭露浪费的事实,而且应当说明浪费的思想 根源,保证不再犯。 一切犯有官僚主义错误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群众面前进行 公开检讨。情节重大者,如检讨深刻,可以减轻处分。 为了迅速地彻底地揭露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严重现 象,除了号召贪污分子进行坦白、犯错误分子进行检讨外,应 当在全国开展一个群众性的检举运动。只有充分地开展了检举 运动,才能使一切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行为失去隐蔽的地 方。也只有在全国人民中,在所有工作人员中培养起检举的习 惯,才能使具有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的人们有所戒惧。检 举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行为,和检举反革命分子一样,是 一种爱国的行为。一切爱国者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行 为,不应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而应勇敢地进行检举。政府对 于积极参加检举并卓著成效的人员,将给以精神和物质的奖 励。检举的方法,可以根据检举者的自愿,口头的、书面的、 具名的和不具名的、公开的和秘密的,都可以。检举的内容, 能有完全的材料固然好,有部分的材料甚至只有若干线索也可 以。对于一切检举的材料,政府当负责加以调查,然后根据确 切的事实决定处理办法,决不诬害好人。政府保证检举者的安 全,绝对不许任何人采取报复行为。凡对检举人员进行报复者, 应受严格的处分。全国各地的人民监察机关,均应设立人民检举 接待室,各机关均应设立意见箱,便利检举运动的开展。 四、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 主义运动的胜利而斗争 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情况,以及运 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动的性质和我们采取的方针、政策,我都讲过了。现在来回答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次的运动能不能真正取得胜利。有人认 为,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自古已然”,是旧中国普遍的风 气,现在决不可能在短期内反掉。正是因为贪污、浪费、官僚 主义的思想作风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我们才把反贪污、反浪 费、反官僚主义,作为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来处理。毛主席之 所以发动这个运动,不但是从必要性出发,而且是充分地估计 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性的。首先一个有利的条件,就是 人民的支持。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之后,人民的利害和国家的 利害统一之后,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现象不但表示不 满,而且愿意和这种现象作坚决斗争了。在新中国,人民对贪 污浪费和官僚主义有反对的自由。人民从两年多的经验中已经 日益相信,人民政府是站在人民方面的,是决心要铲除贪污浪 费和官僚主义现象的。所以,在去年十二月毛主席发出号召以 前,已有许多群众用各种方法,自发地开始了反对贪污、反浪 费和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两年来,国家监察机关在反贪污、反 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中日益受到群众的拥护,全国报纸的 读者来信逐渐地增加了这一方面的比重,这都是广大的人民群 众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不能容忍的表现。东北大行 政区比关内早一年开始和平建设,人民对于贪污、浪费、官僚 主义所给予国家的危害感觉也特别深切,因而有组织有领导的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也比关内早几个月开展起 来。人民政权和人民的完全一致,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 主义运动一定能够成功的最主要的基础。看不到革命胜利以后 广大人民政治态度的变化,用保守的庸俗的旧观点来看新的问 题,是完全错误的。 其次,是干部的条件。在这一运动发动以前,有相当多的 为深入地普遍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而斗争 31 干部在不同程度上受了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他们没有记住毛 主席的教导,没有在历史发展的新阶段中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 蚀加以足够的警惕。但是,除了极少数的像刘青山、张子善那 样不可挽救的堕落分子外,绝对大多数的党员、干部和民主人 士,对于伟大的祖国,对于人民的事业,从来是忠心耿耿的。 在毛主席敲了警钟,指出危险,说明利害之后,他们都已经或 正在动员起来了。北京中央各机关绝大多数首长,都在群众面 前公开地诚恳地检讨了自己的工作,批评了自己的缺点或错 误,表示了改进工作的决心,就是最有力量的证明。有了广大 群众的拥护,又有各级负责干部的支持,这一伟大斗争是一定 能够胜利的。 现在,这一伟大斗争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体共产党 员,全体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全体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 员、政治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切 组成部分,全国的一切爱国同胞,要团结起来,在毛主席领导 下,以战斗的姿态,勇敢地充满信心地为彻底消灭贪污、浪 费、官僚主义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而斗争。 此件原载一九五二年一月十日《人民日报》,收入本书时经作者审定 32 关于中国科学院“三反” 运动的情况报告 (一九五二年一月十一日) 李 富 春 一波同志并转 主席: 今日找定一、丁赞二同志谈科学院“三反”运动情况。情 况并不坏,对科学人才有教育意义。他们已有转变的布置,决 定在院所中进行思想反省与重点检查,在行政总务部门则进行 检讨、坦白和检举。 谈话的结果,首先是确定对科学人才必须保护不伤的原 则,已检讨者如不能过关,则帮助其过关。未检讨者(如所 长)不必点名要其检讨,关于住房、汽车、暖气等问题,首先 在党团员中说明这是政府批准的,不是浪费,更不是贪污。然 后,在适当时机向群众说明,以解脱李四光、吴有训、华罗庚 等的包袱。其次,决定科学院进行“三反”运动的方针需与科 学院的具体情况结合,主要是要使科学家了解贪污浪费及官僚 主义的错误的危害性及其来源,即在科学院中也有此种问题, 启发与帮助他们的思想改造。因此,科学院的“三反”运动, 在科学家中主要的是启发思想,与思想改造相结合。 运动的继续步骤,可分为二步,以一月十一日到十五日根 关于中国科学院 “三反”运动的情况报告 33 据已有的布置,在院部与各所中分别开会(不开全体大会)进 行思想反省与重点检查,但思想反省应组织党团员带头,揭露 资产阶级的思想,以启发大家,不要勉强非党人士进行反省。 重点检查,主要是检查仪器的购买及科学事业费是否用得恰 当(有些仪器购买不恰当,买了无用,有些事业费的开支不恰 当),弄清事实而不追究责任,用事实教育大家,使大家有所 3 3 3 3 3 3 3 3 3 3 警惕与改正,不追究个人责任,不检讨个人生活。 一月十五日后转到合理化建议运动,讨论今后工作如何改 进,开始时由郭院长传达政务院对科学院今后工作的意见,并 可帮助与推动副院长与所长提出今后工作改进的办法,展开合 理化建议运动,最后再作总结,定出今年院及各所工作计划, 结束“三反”运动转而继续进行思想改造,保证任务与计划的 完成。 如此布置是否恰当,请指示 〔1〕 。另外科学机关在全国各 地均有,特别上海南京均有科学院的直属研究所。因此拟本此 精神代中央起草一电报给各中央局如何? 敬礼 富春 十一日 另外最近几天是中央直属部门运动的继续高涨与深入的紧 要时期,必须进一步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加以具体指导,特 别“十日”这关通过后可能发生自满松懈,提议总党委是否有 计划的分配得力干部到一些政治思想领导较弱的部门去,如人 民大学,科学院,银行,纺织部,出版署,妇联及机关企业庞 大复杂的部门如贸易部等,使运动得到完满的成功。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注 释 〔1〕一九五二年一月十二日,薄一波将李富春的报告转报给毛主席:“富春 同志关于科学院检查的报告转上。此外在运动的继续发展中有两个问题简报如下: (一)对科学家和旧专门家,在各工业交通及财经部门中,均自然而然地发展到检 查他们的资产阶级观点,把他们的观点和实际工作相对照,和苏联经验相对照,加 以批判。这一运动已在各工业交通及财金部门中展开,我们认为很好,拟予推广。 (二)多数机关在‘三反’运动深入的基础上,结合反对资产阶级对我们的进攻, 自然而然地检讨到自己的思想,即分清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思想,如同一九四二年 的整风运动一样。我们仍让大家继续深入‘三反’,但如果‘三反’已彻底,而又 自然地转到分清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思想斗争,应很好地加以领导。” 毛主席在薄一波转报李富春关于中国科学院“三反”运动情况报告的信上写了 如下批语:“这两信及富春一月十三日的信,均收到。同意你们的意见。毛泽东。 一月十三日。” 35 一九五二年财经工作的 方针和任务 * (一九五二年一月十五日) 陈 云 一 对去年工作的估计和 今年财经工作的方针 去年的财经工作,支持了抗美援朝,稳定了国内市场,这 是成绩。缺点是,在财经系统中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贪污、浪费 和官僚主义现象。由于对财政支出管理不严,工业、贸易和其 他经济部门的基本建设和经营管理中浪费很严重。 一九五二年,朝鲜战争可能结束,但应准备拖延。财政 概算方案,应该放在和谈可能拖延并能继续应付战争这个基点 上。 财经工作的重点,应在不放松收入的条件下,转向管理支 出;在不放松财政、金融和市场管理的条件下,转向工业、农 业、交通等方面。财经干部比较熟悉的本领已经不够用了,不 熟悉的工作,如工业建设、经济计划等等,放在面前,必须迅 速努力学习。 这是陈云起草的,以他和薄一波、李富春的名义给中共中央的报告。 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二 财政工作 (一)城市各项税收,必成数六十三万亿元,期成数 七十万亿元。国营企业收入,必成数三十五万亿元,期成数 四十万亿元。农业税二百六十四亿斤,实行依率计征。其他收 入按概算草案进行。 (二)建立完整的省一级财政,重点试办县级财政。省级 的一切收入,包括税收超额留成,地方粮和地方税及附加,地 方企业收入,机关生产收入,地方结余款项,以及省级的一切 开支,均须列入省的年度概算和决算。不能有预决算以外的收 支,不能有账外的账。 (三)在“三反”运动后,各级机关的生产,应该统一于 同级的国家企业公司,像国营企业和地方国营企业一样,其收 支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统一支配,并列入同级的财政预决算内, 具体办法另定。 (四)加强财政监察工作。请求各地抽调大批县级以上 干部,建立中央、大区和省的财政监察机构,重点考核财力的 使用是否适当和有效。中央各行政部门事业费中之使用于各地 的,均统一由中央财政部按期转拨各大区(由大区转省、市) 财政机关统一掌管发放。大区及省、市财政机关负有审查、核 发及监督责任。 (五)开始建立部队随军银行,实行货币管理。 (六)重点试办独立会计制度。 一九五二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37 三 物资调拨 决定下列十二种物资的调拨和平衡计划,由中央掌管, 即:生铁、钢锭、钢材、木材、煤炭、水泥、杂铜、电解铜、 钨、锑、锡、新闻纸。 四 粮食调拨和征购 (一)因为经济作物面积扩大,农民在土改后生活改善 而多吃,粮食情况一般是紧的。但是,现在预计去年增产可达 一百五十亿斤以上,国家手内掌握并能运用于市场的粮食,今 年比之去年可增加七十亿斤以上,因此只需小心管理粮食,不 要有恐慌心理。除同意东北购粮七十一亿斤(愈多愈好)外, 各地均应按照中贸部购粮计划,努力完成,力求超过,并按照 中财委计划,予以调拨。一切应调出粮食的地区必须如数调 出,一切要粮的地区不应多要。必须把应付市场的机动调拨之 权,归于中财委。只要统一调度而又谨慎从事,则全国主要地 区的粮食市场,是可以稳定的。 (二)经济作物(棉、麻、烟、蔗、大豆等)的播种面 积,统应稳定于一九五一年的水平。粮食播种面积只能增加, 不能减少。为了防止农民盲目扩大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由中 央财政部、中央贸易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公布经济作物的 公粮负担额及经济作物与粮食的适当比价。目前经济作物的公 粮负担额很低,例如棉田所纳公粮只等于收获额的百分之六, 拟提高到百分之十至十五。其目的是既防止经济作物面积的盲 目扩大,又不缩小现有的播种面积。 (三)由于今后若干年内我国粮食将不是宽裕的,而且城 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市人口将逐年增加,政府还须有粮食储备(备荒及必需的对外 贸易),因此征购粮食是必要的。只要使人民充分了解征购意 义,又能做到价格公平合理,并只购农民余粮中的一部分,则 征购是可能的。目前先做准备工作,在一九五二年夏收时,采 取合作社动员收购和地方政府下令征购的方式,重点试办,以 观成效。如试验成功,即于一九五二年秋后扩大征购面,逐渐 在全国实行。 五 工作问题 (一)准备于一九五二年内,按各地生活水平、劳动生产 率等状况,对工资作必要的调整。照顾到历史情况,暂时不强 调工资上的产业顺序(如某业是第一等工资,某业是第二等工 资等)。同一产业的工资,除铁道外,也不强调一致,而以同 一地区的各业工资水平为调整的标准。对于某些工人不愿去而 又必须鼓励工人去的地区,在中央批准之后,则可用地区津贴 的办法,鼓励工人去做工。调整的时间,须在民主改革和增产 节约运动开展以后。各地调整方案,须由中财委批准。有些企 业如果具备了一定条件(如有定额制度等),而调整又是较普 遍地增加工资者,则可以推行八级工资制。 (二)基本建设中已暴露了很大的浪费。经验证明,仅凭 希望和热情而无必要准备,没有自己的得力干部和工程技术人 员去办,是必然要失败的。各地对于基本建设工作,必须切实 执行中财委的规定。各地财委要负责对过去本区的基本建设工 作,在本年二月份内作出总结,报中财委。 (三)增产节约运动,也是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运 动。今年六月底,各部门要在增产节约运动的基础上,定出所 一九五二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39 属企业主要项目的定额,报告中财委。一则以此增加业务人员 的知识,二则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进。 (四)中央各部直属的国营厂矿,其生产计划,企业利 润,折旧和投资的支配,原料和产品的调拨,重要管理制度和 重大技术措施的规定,以及主要领导干部和技术干部的调整,应 归中央统一掌握。其政治领导和行政工作,统归各大区管理。 (五)全国正在进行的清理资财和核定资金的工作应加紧 进行,并应互相交流经验。 六 公私关系 (一)对私厂实行加工订货,产品议价,以及对若干种 产品的统购,是当前必须实行的政策。这种政策,可以用来反 对资本家牟取暴利,限制资本主义经济中不利于国计民生的因 素,必须坚持。统购项目应随国家需要而增加,如机制纸张、 色布、轮胎,均应由中贸部规定办法,于今年内逐步统购。同 时要保证私厂的合理利润,工缴费及利润低了的,应该适当提 高。对私营工业的合理经营的部分,要继续加以保护,限制的 只是那些违法暴利的部分。对私营工业和私营商业的税收政策 仍应有所不同,以鼓励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业。 (二)合作社必须有计划地发展。国营零售店及其零售 品种,应该随稳定市场的需要而扩大。粮食经营中,国营比重 应该增加。我们对私人商业的政策,在主要商品的经营中,在 批发市场上,国营贸易必须继续扩大和加强领导地位;在零售 市场上,则必须保持稳定的力量。淘汰若干不宜于存在的中间 商,是不可避免的,这有利于人民经济的全局。同时,我们在零 售市场上保持了稳定力量之后,应该给私商以较多的零售地盘。 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三)在私商联营方面,要纠正那种由政府强制组织联营 的错误做法。过去联营曾起过一定作用者,现在亦不需发展。 至于私商自动组织者,则应加以密切注视,如其垄断市场,则 以经济斗争和行政管理两种办法对付之。由中贸部在各地“三 反”高潮过后,召集一次工商行政管理会议,讨论和传达这一 政策。 (四)因中间商淘汰而需要转业的职工,应加协助。由国 营企业、合作社、工商行政机关、劳动部门共商转业办法。目 前应进行下述三种人的登记:国营企业和合作社需要新招雇的 人数和类别,社会上需要转业的人数和类别,解放前失业但尚 未登记者。我们对失业人员,不论其失业时间是属于解放前或 解放后,均应采取负责统筹的政策。但在介绍其职业时,应会 同公安机关考核,区别出一般失业人员与被管制分子。 七 一九五二年财经工作中 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一)厉行“三反”,增产节约。 (二)健全地方和军队的财政制度,严格财政纪律。 (三)拟定建设计划,准备干部,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 到来。 (四)努力购粮,统筹调运。 此外,中财委与各大区及各部的关系,继续遵守下述三 点:互通情报,协商大事,交流经验。各大区财委及中央财经 各部,须每季给中央写一扼要的综合报告,首长要亲自动手, 不准秘书代办。专业会议的专题报告,照常进行。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 一九五六年)刊印 41 中共中央关于宣传文教部门 应无例外地进行“三反”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各中央局、各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兹将西北局一月十一日所发西北宣传文化教育部门“三 反”运动情况的报告,转发你们参考 〔1〕 ,并就宣传文化教育 部门“三反”运动中,应注意之点,指出如下: (一)西北局指出目前一切宣教部门均应无例外地进行 “三反”运动的意见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事实证明,无论党的 宣传部,政府的教育、文化、卫生、出版、新闻部门,教育系 统的学校行政人员和干部学校的学员,文化系统的电影厂、电 影公司、影剧院、放影队、文工团、旧剧团、图书文物机关、 美术机关、对外联络机关,卫生系统的药厂、卫生材料厂、医 药公司、医院、卫生院、医学院校,出版系统的印刷厂、书 店、出版社,新闻系统的报社、广播台、通讯社,以及科学机 关、科学团体、文艺团体、中苏友协分会、抗美援朝分会等, 其中均有严重的贪污腐化问题,西北局电中所说还只是很小一 部分。尤其有大批经费和私商、外商有关的方面,例如修建、 企业管理、医药器材经营、电气照相器材经营、广播印刷器材 经营、机关生产等方面,均可能有一亿元以上的大贪污分子 (“大老虎”)。至于浪费与官僚主义,更不消说。 (二)在学校中进行“三反”运动,应依学校情况作不同 处置。在干部学校中,学生是离职学习和带职学习的干部,应 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与学校行政工作人员同样进行坦白检举。在普通学校中,对中 学和中学以下的学生一般不要进行坦白检举,以免发生偏向, 但应向他们进行适当的“三反”的教育,他们如自己犯过贪 污(如贪污捐款和团费、会费,偷窃学校公物等)或知道家长 有贪污行贿等行为亦应坦白或向政府检举,但不可要求造成群 众运动。各级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均应进行坦白检举运动, 各级学校的教师和高等学校的学生均应参加“三反”运动的学 习,其有贪污浪费行为者亦应坦白。但学校校长、教师何者应 当众检讨,何者应当着全体学生检讨,何者应由学生和工作人 员当场质询或斗争,则应由当地党委事先加以研究和控制。一 般地说,使这些人物在群众斗争中洗洗澡,受受自我批评的锻 炼,拿掉架子,清醒谦虚过来,对他们自己或对今后工作都是 有利的,但应看各人缺点错误或罪行大小如何以及各人政治态 度如何给以不同的帮助,除少数过失很大、态度恶劣者外,原 则上都应帮助他们“过关”并予以适当的照顾。 (三)“三反”运动是目前最实际的思想改造,故教育 界、文艺界的思想改造学习未开始者应由“三反”开始,已开 始者亦应转入“三反”,在“三反”斗争中解决资产阶级思想 问题,然后再回到原定计划。在其他宣传文化教育部门中,在 “三反”的实际斗争告一段落后,亦应认真地有系统地对资产 阶级思想的侵蚀作一检讨。 (四)本电及西北局宣传部的报告可在党刊上发表。 中 央 一月二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此附件本书从略。 43 毛泽东关于“三反”斗争 展开后要将注意力引向 搜寻“大老虎”的电报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央和军委各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并转分 局、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志愿军,并转各级军区和各军: 凡属大批地用钱管物的机关,不论是党政军民学哪一 系统,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而且必定有大贪污犯(“大老 虎”)。有些人以为党的机关,宣传和文化教育机关,民众团 体,用钱不多,必无“大老虎”,这是不正确的。早几天还以 为中央文教机关一个“老虎”也没有,经过最近两天的寻找 研究,就发现至少可以捉到十五个贪污一亿元以上的“大老 虎”。因此,请你们注意,在每一部门、每一地区“三反” 斗争激烈展开之后,就要将同志们的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 虎”,穷追务获,不要停留,不要松劲,不要满足于已得成 绩。在这方面,要根据情况,定出估计数字,交给各部门为完 成任务而奋斗。在斗争中还要根据情况的发展,追加新任务。 例如中央一级,在一月十八日以前查出的一万名贪污分子(其 中有很多人款数甚少,情节甚轻,迹近贪污,实际不能叫作贪 污)中,只有十八名一亿元以上的大贪污犯。至一月十八日, 认为可以再查出五十名。最近两天又有增加。估计将来还有增 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加。这一经验务请你们注意。要向同志们指出:如果他们不愿 意包庇大贪污犯,以致将来查出来(总有一天会查出来)自己 要受指责和处分,就应组织一切可用的力量为搜尽一切暗藏的 大贪污犯而奋斗。下面是空军党委一月二十二日关于布置搜寻 大贪污犯的报告 〔1〕 ,可供你们参考。 毛 泽 东 一月二十三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党委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报告中布置的搜寻大 贪污犯的办法是:一、重新调配组织力量,一面从问题大体上弄清楚的单位调一部 分干部去增援问题较多的部门,另一方面各部门内部亦进行调整。二、要进行“搜 山”,在普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发现线索然后跟踪深入。在普查中,后勤部着重 注意以下四个方面:1. 查加工订货的数量、质量和交货时间。2. 查订单与货物的规 格数目是否相符。3. 查银行存账。4. 与商人对账,从外面寻找线索,以便内外夹攻 找“老虎”。已经逮捕的大贪污分子也要组织力量审讯,从中发现线索。三、确定 重点,领导干部分工包干。 45 中共中央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 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市委,区党委,地委,并告各大 军区和志愿军党委: 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 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 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 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 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 斗争,现在是极为必要和极为适时的。在这个斗争中,各城市 的党组织对于阶级和群众的力量必须作精密的部署,必须注意 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在斗争中 迅速形成“五反”的统一战线。这种统一战线,在一个大城市 中,在猛烈展开“五反”之后,大约有三个星期就可以形成。 只要形成了这个统一战线,那些罪大恶极的反动资本家就会陷 于孤立,国家就能很有理由地和顺利地给他们以各种必要的惩 处,例如逮捕、徒刑、枪决、没收、罚款等等。北京市的斗争 是成功的,这里已经形成了“五反”的统一战线,已使占百分 之六的反动资本家陷于孤立,约有占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最 反动的资本家(其中大多数是投机商人)即将予以惩办(少数 已予逮捕)。而在目前,给这样一个数目的资本家以惩办是完 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全必要的。全国各大城市(包括各省城)在二月上旬均应进入 “五反”战斗,请你们速作部署。下面是北京市委一月二十三 日给中央的报告 〔1〕 ,请你们加以研究,并仿照办理。此报告 可在党刊上登载。 中 央 一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指中共北京市委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关于在工商界开展反行贿等斗 争中争取多数问题给毛泽东并中央、华北局的报告。报告说,北京市在工商界开展 的反行贿、反偷税和反盗骗国家资财的斗争已取得重大胜利。经过艰苦和复杂的工 作,靠拢我们的工商户已占多数,中间状态的是次多数,对运动持反对态度的是少 数,约占工商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在违法工商户中,约有占工商户总数百分之一至 百分之二的须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处分。报告说,经验证明,在工商界反行贿等斗 争中,必须注意分别对待,利用矛盾,各个击破,团结多数,反对少数的政策。 47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一)中央人民政府派遣访问团访问各老根据地并邀请各 老根据地人民代表来京参加国庆节观礼,加强了中央人民政府 及各级人民政府与老根据地人民的联系,表扬了老根据地人民 伟大的革命功绩,提高了老根据地人民热爱祖国和建设祖国的 积极性。这一收获是很大的。 老根据地人民长期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匪帮、封建地主 进行残酷的斗争,贡献最大,牺牲和受到的摧残也最大。解放 后经过积极生产,部分地区已经恢复,有的地区甚至超过战前 水平,但大部分老根据地因遭受战争创伤太重,且地处山区, 交通不便,生产恢复很慢;其中若干地区又遭到水旱灾害的侵 袭,特别是南方老根据地因重获解放为时较晚,荒芜现象仍多 数存在,人民生活极为困难。因此,无论从政治上或经济上都 必须十分重视加强。老根据地的工作,大力领导与扶植老根据 地人民恢复与发展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 (二)加强老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加强老根据地工作 的中心环节。老根据地多系山地,生产条件比较困难,应该本 解决群众当前生活困难与长期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因地制宜, 有计划地有重点地逐步恢复与发展农林畜牧与副业生产。一般 地区应以农业为主,不宜耕耘的山岳地带应以林业与畜牧业为 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主,但均须同时极力注意利用当地一切条件发展当地有可能发 展的手工业和副业,以增加群众收入。 1. 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首先要补充农具,增加耕畜,养 猪养羊,以克服当前缺乏农具、耕畜和肥料的困难。从长期与 全局打算,山地应不再开荒,但凡能修成梯田的坡地,要尽快 地逐步修成梯田,并集中力量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 在有条件的地区,修塘,筑坝,开渠,打井,扩大灌溉面积; 治河,防洪,闸山沟,修水库,做好水土保持。在粮食缺乏的 地区,应提倡增种多产作物如红薯、马铃薯、南瓜等;在不缺 粮食的地区应有计划地提倡栽种经济作物如棉、麻、烟等,以 增加群众收入。 2. 发展林业:提倡封山育林,禁止烧山燎荒,滥伐林木, 挖掘树根,但必须照顾群众当前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反对机械 的封死,进行合理的砍伐。在有条件地区应积极发展茶、桑、 桐、橡、茶油、漆、果树等经济林木及其他用材林、薪炭林, 并根据当地条件发展采集药材及竹木编制等副业。 3. 发展畜牧:为增加老区人民收入,增加畜力、肥料,并 供应毛纺制革原料,应大力增殖牛、羊、马、驴、骆驼、猪、 鸡等。提高饲养技术,奖励繁殖。加强畜疫防治,畜种改良。 为此,应有计划地建立防疫组织与繁殖场,配种站。 4. 发展手工业与副业:许多老根据地农村副业收入占全部 收入的百分之三四十以上,有的甚至超过农业生产的收入。农 村副业和手工业是多种多样的,必须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加以恢 复与发展,合作社和国营贸易机关应尽力帮助他们打开销路, 以增加老根据地人民的收入。有些地区应特别提倡土特产与农 产品的加工,如造纸浆、缫丝、烧酒、打蛋等。在兽害严重地 区应组织群众打猎。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 49 5. 开采矿产:老根据地多系山地,各种矿产如煤、铁、 石灰、钨、锡等蕴藏丰富,在不破坏矿藏、不影响大规模开采 的原则下,可以有计划地扶助当地群众按照开矿的规定作小型 开采。 (三)正因为老根据地多系偏僻穷困的山区,要求得老根 据地经济建设的迅速恢复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就必须首 先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 恢复与开辟交通,这是改善老根据地人民生活的主要 关键。必须分级负责,采取发动群众义务劳动为主、国家出资 为辅的办法,有计划地修好老区主要的交通干线如公路、大车 路、驮骡路、人行路以及河道等,利用当地一切可能利用的交 通工具如大车、手推车、船筏等,并扶助群众添置这些交通工 具,发展运输业。建立转运货站,把运输工作加以组织,以利 推销土产和供应山区人民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 2. 增设国家贸易机构与供销合作社,组织私商上山,建 立山区商业网,促进物资交流。合作社应以山区为发展重点之 一,指导群众提高产品质量,进行规格教育,使当地土特产得 到畅销。贸易公司、合作社应在对老根据地人民不挣钱甚至采 取若干贴补办法的精神下,收购山货、土产,并解决油盐等日 用必需品。 3. 大力组织合作互助。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采取多种多 样的形式,如互助组及养畜、造林、修滩等合作社,逐步把群 众组织起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倡农业生产合作社。 4. 今后一般贷款应将老区列为重点之一。并应依据当地条 件举办养牲畜、修水利、修梯田、购买农具等特殊贷款。举办 贷款时应注意适当延长期限,简化手续,及时放发。这次拨给 老根据地的特别救济费,应结合生产发出,或提出一部作为建 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设基金。 5. 老根据地遭受的战争创伤深重,生产水平较低,人民生 活很苦,为帮助老区人民迅速恢复元气,在负担上应以省为单 位,适当加以调整。特别困难的老区,可宣布免纳一定时间的 公粮。 (四)加强老根据地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与优抚工作: 1. 老根据地人民的政治水平一般较高,对文化生活的要求 尤为迫切,必须提倡文化下乡,电影上山,普及社会教育,并 在这些地区增办小学、中学、工农速成中学和各种技术学校, 以培养工农出身的知识分子及各种专门人材。为此,应以省为 单位适当调剂教育经费与教员。 2. 老根据地人民的医药卫生要求也十分迫切。卫生机关 应协同有关部门在老根据地以大力开展卫生防疫运动,宣传卫 生保育知识,设立卫生站与医院,派遣医疗队巡回治疗,开办 卫生医疗人员训练班,新法接生训练班,帮助中医学习,设立 中药铺。并注意供应海盐、海带等以避免粗脖子、柳拐子等病 症,保护群众健康。 3. 在优抚工作上,首先是收葬烈士遗骸,收集烈士事迹。 老根据地烈军属多,他们缺乏劳动力,生产与生活困难最多, 过去有些地方对优抚条例的贯彻施行较差,今后必须切实执 行优抚条例,加强对缺乏劳力的烈军属的代耕工作,保证他们 的生活不低于一般农民。县、区应定期召开烈军属、革命残废 军人和优抚模范的代表会议,以便检查优抚工作,交流代耕经 验,进行政治教育。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也应有烈军属及革命残 废军人的代表参加。 (五)老根据地的工作是一件光荣的任务,应作为有关 省、专署考绩中的一项。凡辖区内有老根据地的各级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的指示 51 要把老根据地的恢复与建设工作作为一九五二年的工作重点之 一,并组织专门委员会,指定得力干部经常注意老根据地的工 作,及时检查、督促。开好老根据地的代表会,并将加强经济 建设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除重获解放的时间较晚、土地改革 尚未完成或刚刚完成不久者外,一般老根据地的县、区、乡人 民代表会议均应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未建立区、乡人民 代表会议者,应迅速建立区、乡人民代表会议,使富有斗争经 验与政治认识的老根据地人民自己起来讨论与执行自己的事, 选举自己的行政人员,发扬人民的积极性,“发扬革命传统, 争取更大光荣”。 必须认识老根据地的恢复工作是长期性的工作。凡辖区 内有老根据地的省份,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拟订切实可行的 老根据地工作计划,领导群众逐步实现。并予以必要而又可能 的经济扶植,争取在三五年内改变老根据地的经济面貌,在经 济发展的基础之上提高老根据地人民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的 水平。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根据一九五二年二月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52 军委总政治部关于调拨 建制部队转业建设的 政治工作指示 (一九五二年一月)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有组织地补充工人阶级的 队伍,并便利于军队的整编和转业建设,中央和军委决定调拨 某些师或团,投到铁道修建、水利和建筑工程及屯垦边疆、开 展农林业等国家经济建设事业中去;并经过一定的过渡阶段, 使其逐渐脱离军队系统,变为工程队和生产队。这样做,是有 重大意义的,同时又是完全可行的。对这些调拨出来的师或团 的政治工作,特作如下指示: (一)在根据军委及总政已发出的关于整编转业建设的指 示进行动员教育时,应着重说明我军的光荣传统:是战斗队, 又是生产队。目前,他们是以搞国家生产建设为主要任务;但 当国防前线一旦需要时,他们又可恢复成为战斗队。应号召他 们以同样的忘我战斗精神,去学会生产建设的技术,为加强国 防建设、发展国家经济而奋斗。 (二)动员工作中最主要的关键,是打通各级干部的思 想。为此,应宣布:干部一般暂不调动;要求他们好好完成党 所交给他们的任务,安心率领部队转入生产建设。但同时须向 干部说明;在部队已转入生产建设,安置妥当后,有一部分干 军委总政治部关于调拨建制部队转业建设的政治工作指示 53 部,是会分批抽调入校或分配到其他工作岗位上去的。 (三)从事生产建设的部队,仍暂时保持人民解放军的 番号和待遇。这是祖国和人民爱护生产部队的表现,应引以为 荣。在生产中,要鼓励大家厉行增产节约,爱护国家财物,反 对贪污、浪费及一切违法行为,生产所得,要首先争取自给; 然后逐渐提高。以便改善部队生活,并适当照顾部队家属。 (四)与进行动员同时,应即着手进行生产的准备工作。 如:向有关政府部门请示生产任务,讨论和拟订生产计划;组 织力量,勘查生产的土地或工程地区;筹备生产营房;筹措和 领取资金;购置生产工具;进行访问研究,学习生产经验等。 迅速做好这一切生产准备工作,不仅可以争取早日动工或不 误农时,而且不致因拖延生产时间,而使部队情绪涣散,发生 问题。 (五)为了鼓励部队生产热情和解决生产战士的某些困 难,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建议,制订临时的生产分红办法。 (六)参加生产之前,应当和进入战斗一样,进行严肃的 深入的动员。要经过党代表会议、各级干部会议、支部大会、 军人大会等,把整个生产计划向大家宣布;并提出具体明确的 口号,作为群众奋斗的目标。号召大家学习生产技术,在生产 建设事业中争取获得“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并应充分发扬 民主,经过思想酝酿、订计划、立公约等方式,造成热火朝天 的生产热潮。 (七)转业建设的部队存放武器问题,军委另有规定。关 于存放武器时的政治工作,本部已有专门指示,望遵照执行。 (八)生产部队中,因年老体弱,不能参加劳动,或家 庭确有困难,坚决要求离队的战士及班、排干部,可以个别调 出,集中训练后,让其转业回乡生产。其他部队中,若有转业 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人员坚决不肯回家者,则可编入生产部队。 (九)在过渡时期,生产部队应受双重领导:生产任务受 政府部门领导(如铁路工程部队受铁道部队领导,水利工程部 队受水利部领导);党政工作,仍由各级军区领导。各军区领 导机关要召集他们的干部参加各种必要的会议;定期听取他们 的汇报和检查他们的工作;发给必要的文件;答复和解决他们 所提出的问题。 (十)生产部队除担任生产任务外,应利用劳动闲暇时 间,继续进行文化和政治教育。本部颁布的一九五二年部队文 化和政治教育计划,在这些部队中应采用变通办法予以执行。 政治教育,主要应贯彻“生产待命”的思想:祖国一旦需要 时,应立即服从召唤,重新成为战斗队。文化教育必须与生产 技术教育相结合。 (十一)各大军区应将此指示抄告各有关政府部门,立即 共同商讨,迅速订出方案。如何实施对生产部队的共同领导, 也应拟订具体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印的 《政治工作文件汇编》第二辑刊印 55 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和 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二月三日) 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分局并 转各省、市、区党委和地委;各大军区党委、志愿军党委并转 各省军区党委、兵团党委、军党委: (一)中央同意中南局组织部《关于将整党报告改为“三 反”报告的通知》并转发各地参照仿行 〔1〕 。 (二)事实证明:“三反”运动是一个更加现实与深刻有 力的整党运动。如果不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三反” 运动,则党内许多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现象就不能尽 情的被揭发出来,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分子就不能得到适当的 惩处,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与危害,也就不能彻底克服 和肃清。所以,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在“三 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党员八项标准 〔2〕 的教育,进行登 记、审查和处理。 (三)“三反”运动又是了解干部,教育干部的一种最 好的方法。各级党委、政府、群众团体和部队的领导机关,在 “三反”斗争中,应该对所属干部作一次深刻的考察和了解, 必须毫不迟疑地开除一批丧失无产阶级立场的贪污蜕化分子出 党,撤销一批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和那些居功自傲、不求上 进、消极疲沓、毫不称职的分子的领导职务(其中有些也应当 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开除出党),对于开除这些人出党和撤销这一些人的职务,不 应当有可惜的观点,这是毫不可惜的,如果没有开除和撤销他 们的决心则是错误的。过去我们党内对于这类坏人所存在的自 由主义思想,必须坚决地加以克服。与此同时,必须大胆地、坚 决地提拔一批有德有才的优秀分子到各种工作的领导岗位上来。 这是党的组织建设上的一个严重任务,望各级党委加以注意。 (四)本指示和中南局组织部的电报可在党刊上发表。 中 央 二月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此附件本书从略。 〔2〕即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 57 中共中央关于工矿企业 如何进行“三反”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二月四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一)所有国营、公营工矿企业,都必须认真的开展群众 性的“三反”运动;彻底揭发并消灭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 象,彻底揭发并消灭国营企业中资产阶级的经济侵蚀、组织渗 透和思想影响。这是胜利地完成增产节约迎接国家建设的中心 关键。 (二)工矿企业的“三反”运动,必须以检查业务,即检 查行政管理中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为重点。特别要着重检 查基本建设,原材料的采购供应,仓库物资,成品推销,会计 出纳等项,要在这个运动中捕捉大贪污犯和经济内奸,检举不 法私商,惩戒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克服严重的浪费现象。 (三)在斗争中要注意防止和纠正把斗争的锋芒转移到工 人群众方面的错误倾向。在各个厂矿企业中,不可避免地会有 一部分工人曾经犯过一些错误——贪图小便宜,使用公家的东 西,旷工、懒惰、浪费原材料等等。消灭这些现象是一个教育 的过程。这些问题,一般应该推到“三反”后期以坦白教育的 方式加以解决,面向将来,不咎既往。对于工人群众最重要的 是通过“三反”运动,大大地加强阶级教育,提高他们的觉悟 程度和组织程度,教育工人改正旧社会遗下来的恶习,在自觉 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的基础上加强劳动纪律,保护国家利益。有些厂矿企业把斗争 锋芒集中在工人群众方面,这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坚决纠正。 (四)在“三反”运动中,必须贯彻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 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发动工人群众,发扬工人群众的 积极性。正在进行民主改革的企业,必须以“三反”为中心, 完成民主改革。民主改革不彻底的厂矿企业,要在“三反”运 动中补足这一课。民主改革已经彻底或补足之后,要在“三 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生产方面的改革,开展合理化 建议和生产竞赛,创造和推广先进经验,进行增产节约的群众 运动,切实建立和健全经济核算制。 (五)工矿企业的“三反”运动,一律由当地党委统一领 导。有不服从领导的,以违纪论处。 (六)在“三反”期中注意领导生产,不要脱节,不要因 此减产。如因“三反”忙不过来,致有部分的减产,也不要减 产过大,并要在“三反”以后的增产中弥补“三反”期间减产 的损失。 中 央 二月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59 毛泽东关于限期向中央报告 “打虎”预算和县区乡 开展“三反”运动的电报 (一九五二年二月四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和地委;各大军区,志愿军, 并转各级军区和各军: (一)中南军区党委二月一日电所报中南军区直属机关部 队计划打“大老虎”一百零六只,“小老虎”三百五十七只, 我们认为是适当的,这是一个初步的预算,以后可以按照情况 随时追加。请中南军区督促所属各级军区和各军迅速订出自己 的“打虎”计划,报告中央。中南军区的计划发给各地参考。 (二)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市委和地委, 各大军区、志愿军及其所属各级军区和各军,凡至今尚未做出 “打虎”预算的,限于电到三日内做出此项预算,报告中央。 并须准备随时自动追加预算,随时报告中央。 (三)省级和地委级做此项预算时,可以包括县区乡三 级可能打出的大小“老虎”数字;但全国各地二月份实行“三 反”和“打虎”一般应限于到地委一级为止,一般不要发展到 县区乡三级去。应待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地委诸级的“三反”基 本完毕,“打虎”基本胜利,腾出手来,配备骨干,组织大批 “三反”工作队,加以明确的政策和方法的训练,如同派遣土 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改工作队或整党工作队下乡土改和整党那样,派遣下去开展 “三反”,才是适当的,否则可能发生大错误。此点务请同志 们加以注意。有些省区已在县级及区级展开“三反”的不必停 止,但二月份重点仍应放在省地两级,兼及部分的县级。三月 份应完成县级的“三反”,并准备好去区乡帮助县级领导区乡 “三反”的干部,拟以四五两月基本上完成全国区乡两级的 “三反”工作。果能如此,就是一个大胜利。东北局规定“县 区两级目前只以本身力量发动坦白检举,待省市搞完后再抽出 力量彻底解决问题”这是可以的。华北局的方针也是这样。我 们认为凡已经完成土改的地方或正在整党的地方,应即将原来 的土改工作队中的若干人和整党工作队调至省城加以训练,转 变为“三反”工作队,凡有贪污嫌疑的人都不许参加,待命 (待各中央局和省委之命)下乡进行“三反”。但各中央局、 分局、省市区党委和地委在目前即派出少数工作组选择少数区 乡进行贪污浪费的调查和进行“三反”的典型试验,则是完全 必要的。你们对于此项工作步骤有何意见,盼告。 (四)平原省武陟县县级机关已初步清出一千万元以上的 “老虎”十八只,其中有一只一亿元以上的“大老虎”。该县 继续搜捉,还可能超过此数。此事应引起各级党委严重注意。 凡说县一级无“老虎”或很少“老虎”的,应即以武陟县的证 据驳倒他。 (五)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九个村的初步调查,有贪污行为 的村干部,多者占村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二,少者占百分之 十三,平均为百分之三十三。九个支书中七个贪污,九个村长 中八个贪污。其中有一个村干部独自贪污公粮一万斤以上,是 个“小老虎”。凡说乡村干部中没有或很少贪污的,凡说乡村 虽有贪污但是没有“老虎”的(当然不是说每乡都一定有“老 毛泽东关于限期向中央报告 “打虎”预算和县区乡开展 “三反”运动的电报 61 虎”),应即以香河县的证据驳倒他。 (六)接高岗同志一月二十六日的报告,全东北计划捉 “大老虎”五百只,昨日(二月三日)据报,已增加至二千 只。军委直属系统早几天承认捉“大老虎”一百只,昨天追加 了一百五十只,共计二百五十只。连同中央一级其他系统的 三百只,共计五百五十只。此外尚有已经通报你们的华北的 经验 〔1〕 。由此可以估计,每一个小省应有大小“老虎”几百 只,每一个中等省和大省应有大小“老虎”一二千只至三千 只。根据华北局的计算,其中应有“大老虎”百分之十以上。 这些都包括党政军民学的工作人员在内,但不包括私人工商界 和私立学校。东北、华北和中央一级的经验,可供你们做“打 虎”预算的参考。 毛 泽 东 二月四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毛泽东一九五二年二月四日转发的华北局关于河北省某些领导人停职反 省的决定和“打虎”计划,规定河北省打“小虎”二千三百只,“大虎”二百只。 62 中共中央关于中小贪污分子 分别处分问题的补充指示 〔1〕 (一九五二年二月九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地委;各大军区党委, 志愿军党委,并转各级军区党委和军师党委: 鉴于贪污一千万元以下的中小贪污分子占全体贪污人数 的百分之九十五至百分之九十七,带着很大的群众性,中央已 规定除对其中情节严重者应予以刑事处分外,其情节不严重者 一般应免予刑事处分,而由其工作机关按其情况,予以不同程 度的行政处分,以示严肃。其有在革命工作中一贯表现好,偶 犯贪污错误,数量甚小者,还可以免予行政处分。此外尚有一 些迹近贪污、按其实际不能叫作贪污者,不应以贪污论。如此 规定,大约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中小贪污分子可免刑事处分 (即不送法院,不判徒刑),而只给以行政处分,便于争取团 结和教育改造这一批人,以利开展“三反”斗争和建设工作。 关于行政处分的项目,除中央已规定撤职、降级、调职、记过 等四项外,兹再增加警告一项,共为五项。估计有很多小贪污 分子,例如五十万元以下而情节不严重者(此类人占全体贪污 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上下),只须给以警告就可以了。关于贪污 一千万元以下而免予刑事处分者,如是党员团员,他们的党籍 团籍问题,如何处理,中央尚无成熟的意见,请你们根据“三 反”斗争中处理贪污分子的情况提出意见,电告中央考虑。关 中共中央关于中小贪污分子分别处分问题的补充指示 63 于一切应给刑事处分的人均须立即开除党籍团籍,中央已有通 知,请你们一律遵行。关于一千万元以上的贪污犯(即所谓大 中小老虎),也应按其情节分为死刑、死刑缓期、无期徒刑、 各种有期徒刑以及免予刑事处分而给以行政处分等类,中央人 民政府最高法院已于二月一日审判七名大贪污犯的事件中,给 了方向的表示。 中共中央 二月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此件是毛泽东代中央起草的。毛泽东在原件上对草拟此件作了说明: “刘、朱、周、陈、彭真、林彪、聂荣臻各同志:此件主要目的,是行政处分中增 加警告一项,使大多数小贪污分子减轻对抗情绪,利于团结改造。是否适当,请审 示。毛泽东。二月九日”。 64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 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的决定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五日政务院 第一百二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 (一) 一九五一年的农业生产,在各级人民政府正确领导和全 体农民的积极努力下,获得了显著的成绩。粮食总产量已恢复 到战前最高年产量的百分之九十二点八;棉花总产量则超过战 前最高年产量百分之三十三;其他家畜、水产、烤烟、粗麻、 茶叶、油料等均完成并超过了预定的计划。由于农业生产的恢 复与发展,已经相当地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生活,并促进了国家 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农民目前迫切的要求是进一步的扩大再 生产。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总的要求是达到并超过抗战以前的 生产水平,对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如下:大部老区及完成土地 改革生产条件较好的新区,要求超过战前水平;一般完成土地 改革的新区及部分老区,要求达到战前水平;灾区及尚未完成 土地改革的新区,要求接近战前水平。要求全国在一九五一年 的基础上,增产粮食百分之八;增产棉花百分之二十;其他家 畜、水产及茶、丝、果品等特产,均须争取完成而且超过计划 产量,并努力提高质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的决定 65 (二) 为了改善农民的生活,为了使国家获得丰富的资源,必 须增产粮食、工业原料作物和外销作物。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 的基本方针是:集中力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粮食必须大量增 产,决不能减少其播种面积。工业原料作物和外销作物播种面 积稳定在一九五一年的水平上,不予增加。因之,各项增产任 务必须从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上获得解决。 为着保证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必须广泛发展水利,并战胜各 种自然灾害。本院已于本年二月八日发布《关于大力开展群众性 的防旱、抗旱运动的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均应确实遵照执行。 易受水灾地区要大力培修堤防,疏浚沟洫,做好防洪排水的准备 工作。为战胜病虫灾害,必须在“防重于治”的方针下,及时地 组织群众防治,特别要充分地准备消灭病虫的药械。 增施肥料是当前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可能而且最有效的办 法。应根据各地具体条件发动群众充分地运用已有经验,大量 积肥、造肥,改进施肥技术。在目前积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养 猪,各级政府应制定增殖猪的切实计划,领导农民迅速地做到 “家家养猪,修圈积肥”。 有计划地总结和推广丰产模范的经验,对提高单位面积产 量有极大的作用。农业技术部门和国营农场应做好科学技术和农 民经验相结合的工作,及时地给农民以指导,打破农民“生产到 顶”的自满情绪和农业技术上的保守思想,普遍地建立起农村的 技术研究组,推广优良品种,并从各方面改进耕作技术。 发动群众订立增畜计划和爱畜公约,指导群众改进饲养方 法,以便大量增殖各种牲畜,并逐步提高其品质发展配种站,实 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行预防注射,组织中兽医提高医疗技术。如发生兽疫,必须严格 实行消毒、隔离、封锁,处理畜尸。在牧区必须保护草原。 大力发展淡水养鱼,稳步提高海洋捕鱼。组织渔民的互助 组和生产合作社,改进渔业技术,以提高单位捕鱼量。各国营 水产企业应在渔业生产上及市场上更好地发挥其领导作用,并 与海防密切结合,加强沿海护渔工作。 (三) 在全国范围内,应普遍大量发展简单的、季节性的劳动 互助组;在互助运动有基础的地区,应推广常年定型的、农副 业结合的互助组;在群众互助经验丰富而又有较强骨干的地 区,应当有领导、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其他专业性质的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亦应适当加以提倡。老 解放区要在今明两年把农村百分之八九十的劳动力组织起来, 新区要争取三年左右完成这一任务。为此,除确实贯彻自愿互 利的政策外,(1)必须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训练与培养合 作互助运动中的骨干,加强农民的集体教育;(2)互助组和 生产合作社要订立增产计划,并与供销合作社订立预购合同, 使国家的经济计划与农民的经济组织结合起来;(3)引导互 助组将剩余劳动力投入精耕细作、土地改良、兴修水利、植树 造林、和发展副业、手工业上面以扩大生产;(4)各大区、 省在可能条件下均应建立农具制造厂,大量制造改良的新式农 具,并优先供给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以便进一步推动互助组 的巩固和发展。 各县在可能范围内尽量地办起和办好一两个国营农场。大 规模的机械化国营农场在目前还不可能普遍发展,因之各县所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的决定 67 办的国营农场要尽量使用改良的新式农具,采用先进的耕作技 术,引种并繁殖优良品种,加强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核算,保 证超过当地农民的生产量,以国营农场的优越性,对农民进行 集体化的示范教育。 (四) 完成一九五二年增产任务的决定关键在于加强农业生产的 领导。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领导农业生产作为贯彻全年 的首要任务。 现在春耕季节已到,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进行深入的检查 与指导,保证不违农时,及时播种。这是当前最重要的问题。 为集中力量搞好春耕,对当前各项工作的部署和干部力量的配 备,应遵照本院《关于大力开展群众性的防旱、抗旱运动的决 定》第四段之规定确实执行。现正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应尽可 能争取在春耕以前胜利结束,即使不能如期结束者,亦应力求 告一段落,不因土地改革而贻误春耕。 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解放了农民 的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爱国增产的热情,并奠定了安定的生产 环境。目前正在开展着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伟大 斗争,更大大地推动着增产节约运动的开展。这一切都成为完 成一九五二年增产任务的空前有利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 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开展普遍高涨的爱国增产运动,为完成 和超过一九五二年的农业生产计划而奋斗。 根据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刊印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 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 通过,一九五二年八月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批准,一九五二年八月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纲要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九 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制定之。 第二条 各民族自治区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不可分 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统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 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并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第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各民族现阶段团结奋斗的总道路,各民族自治区人民管理 本民族内部事务,须遵循此总道路前进。 第二章 自 治 区 第四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依据当地民族关系,经 济发展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得分别建立下列各种自治区: (一)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而建立的自治区。 (二)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并包括个别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69 口很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所建立的自治区。包括在此种自 治区内的各个人口很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均应实行区域 自治。 (三)以两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联合建立的自 治区。此种自治区内各少数民族聚居区是否需要单独建立民族 自治区,应视具体情况及有关民族的志愿而决定。 第五条 依据当地经济、政治等需要,并参酌历史情况, 各民族自治区内得包括一部分汉族居民区及城镇。各民族自治 区内的汉族聚居区的政权机关,采用全国一般的现行制度,无 需实行区域自治;但自治区内汉族人民特别多的地区,应建立 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第六条 各民族自治区的区域界线,应依据本纲要第四、 第五两条的情况,作适当划定。在开始建立自治区时不及适当 划定者,得作临时处理,以后再加调整。 第七条 各民族自治区的行政地位,即相当于乡(村)、 区、县、专区或专区以上的行政地位,依其人口多少及区域大 小等条件区分之。 第八条 各民族自治区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由民族名 称冠以地方名称组成之。 第九条 关于各民族自治区区域界线的划定和调整,行政 地位和名称的确定,均由各有关的直接上级人民政府与各有关 的民族代表协商拟定,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核准;相当于县以 上行政地位者,须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凡经各级地 方人民政府核准者,并须层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备案。 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第三章 自 治 机 关 第十条 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即各民族自治区人民 的政权机关。 第十一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的建立,应依据民主集 中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各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机关,应以实行区域 自治的民族人员为主要成分组成之;同时应包括自治区内适当 数量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的人员。 第十三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的隶属关系,除特殊情 况外,决定于各该自治区的行政地位。 第四章 自 治 权 利 第十四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的具体形式,依照实行 区域自治的民族大多数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 志愿。 第十五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得采用一种在其自治区 内通用的民族文字,为行使职权的主要工具;对不适用此种文 字的民族行使职权时,应同时采用该民族的文字。 第十六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得采用各民族自己的语 言文字,以发展各民族的文化教育事业。 第十七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得采用适当措施,以培 养热爱祖国的、与当地人民有密切联系的民族干部。 第十八条 各民族自治区的内部改革,依照各民族大多数 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志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71 第十九条 在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下,各民族自治区自治 机关得依据中央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对民族自治区财政权 限的划分,管理本自治区的财政。 第二十条 在国家统一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建设计划之下,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得自由发展本自治区的地方经济事业。 第二十一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得采取必要的和适当 的办法,发展各民族的文化、教育、艺术和卫生事业。 第二十二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按照国家统一的军事 制度,得组织本自治区的公安部队和民兵。 第二十三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在中央人民政府和上 级人民政府法令所规定的范围内,依其自治权限,得制定本自 治区单行法规,层报上两级人民政府核准。 凡经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核准的各民族自治区单行法规,均 须层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备案。 第二十四条 以上列举的自治权利,原则上适用于一切 民族自治区,其适用的规模,与各民族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 适应。 第五章 自治区内的民族关系 第二十五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须保障自治区内的各 民族都享有民族平等权利;教育各民族人民互相尊重其语言文 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和压迫,禁止任 何煽动民族纠纷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须保障自治区内的 一切人民,不问民族成分如何,均享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 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并依法有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七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对聚居于自治区内的 其他少数民族,应依据本纲要第四条的规定,帮助他们实行区 域自治。 第二十八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对有关自治区内其他 民族的特殊问题,须与各该民族代表充分协商。 第二十九条 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须教育和引导自治区 内人民与全国各民族实行团结互助,爱护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 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章 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原则 第三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尊重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权 利,并帮助其实现。 第三十一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足够地估计各民族自治区当 前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使自己的指示、命令既符合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总道路,又适合此种特点和 具体情况。 第三十二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帮助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 有计划地培养当地的民族干部;并根据需要派遣适当干部参加 自治区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帮助各民族自治区发展其政 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 第三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利用各种适当的方式,向各民 族自治区人民介绍先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教育并帮助各民族人民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73 民族间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观点,克服各种大民族主义 和狭隘民族主义的倾向。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全国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除已经实行区 域自治者外,凡革命秩序初步建立,各阶层人民愿意实行区域 自治时,即应着手实行区域自治,并设立筹备机构或应用现有 的适当机构,进行关于召集人民代表会议及其他必要的准备 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纲要第八条关于民族自治区的名称和第 十三条关于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的隶属关系所称特殊情况,由 省(行署)人民政府或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与此相当的民族自 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准或 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直接处理之。 第三十八条 汉族地区城市中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其实行 区域自治的办法,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依据本纲要的基本精 神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纲要由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第 二次委员会扩大会议提出,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通 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四十条 本纲要之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于中央人民政府。 根据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74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 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 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民族政策的基本精 神,下列地区得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一)境内汉族人口 占绝对多数,但少数民族人口达总人口数量百分之十以上的省 (行署)、市、专区、县、区和乡(村);(二)少数民族人 口不达境内总人口数量百分之十,但民族关系显著,对行政发 生多方面影响的省(行署)、市、专区、县、区和乡(村); (三)两个以上少数民族杂居,但未实行联合自治的地区; (四)民族自治区内汉族居民特别多的地区;(五)其他因特 殊情况,经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可,有 必要建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地区。 建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少数民族 在地方政权中的平等权利。至于人民政府的称号,则无需因此 加以改变。 凡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均为一级地方政权。关于民族民主联 合政府的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的组织,除一般适用中央人 民政府颁布的省、市、县、区、乡(村)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 织通则及省、市、县、区、乡(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外,特 作如下补充规定: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 75 一、关于人民代表会议 (一)人民代表会议的各民族代表名额,以各民族的人口 比例为基础,经过协商,作适当的规定和分配。对于人口数量 特别少的民族,应予以适当照顾。 (二)人民代表会议的各民族代表,依据当地民族关系的 具体情况,得由各民族人民分别选派,亦得由各民族人民共同 选派之。 (三)人民代表会议的协商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的委员名 额和人选,须经充分协商,注意照顾人口较少的民族。 协商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得依当地民族情况增设 副职。 (四)各民族代表在人民代表会议及人民代表会议的协商 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上,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会 议中的重要报告、文件和发言,应尽可能译成参加会议的各民 族的文字,或配备译员作口头翻译。 (五)人民代表会议对少数民族代表的提案和意见,应与 其他代表的提案和意见同样予以重视。有关某一少数民族的特 殊问题,须与该少数民族代表充分协商,取得同意,然后作出 决定。 二、关于人民政府 (一)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委员的名额和人选须经充分协 商,注意照顾人口较少的民族。 人民政府首长,得依当地民族情况增设副职。 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二)人民政府委员会应尊重少数民族委员的职权,对有 关少数民族的问题,尤应与少数民族委员进行充分协商。 (三)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注意吸收少数民族的干部参加工 作,热忱地帮助他们,并照顾他们的生活习惯。 (四)人民政府行使职权时,应尽可能地使用当地各民族 的文字。 (五)人民政府对于境内少数民族聚居区,应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推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六)人民政府应切实保障境内各民族的民族平等权利, 教育各民族人民互相尊重其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提倡民族间 的团结和互助,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和压迫及任何煽动民族纠纷 的行为。 (七)人民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法令所 规定的范围内,得制定适合于境内各民族情况的单行法规,层 报上两级人民政府核准。凡经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核准的单行法 规,均须层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备案。 根据一九五二年八月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77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障 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 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 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 由于各种的历史原因,国内某些少数民族成分,在好多年 以来,甚至在好几代以来,即星散地居住在汉族地区。他们大 多居住在城市和集镇。他们曾经在反动统治下长期地忍受着民 族的压迫和歧视,有的因此不得不隐瞒自己的民族出身,改变 自己的民族成分,遮盖自己的民族特点,以求生存。中华人民 共和国创立以后,民族压迫业已宣告废除,民族平等业已付诸 实施,为保障这些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的权利, 特作如下的决定: 一、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条和第九条 的规定,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的人民,均与当地汉族人民 同样享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 住、迁徙、宗教信仰、游行示威的自由权,任何人不得加以 歧视。 二、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依法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 权。其人数较多者,当地人民政府可采取适当办法,使有代表 参加政权机关;遇有关少数民族的提案和意见,应与其他方面 的提案和意见同样予以重视;有关某一少数民族的特殊问题, 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须与该少数民族代表充分协商。 三、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无论在社会上,在工厂、 学校、团体、机关和部队中,均有自由保持或改革其民族的生 活方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权利,别人不得干涉,并须加 以尊重和照顾。 四、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有分别加入当地各种人民 团体及参加各种职业的权利,各人民团体及各种职业部门,不 得因其民族成分的关系而加以拒绝或歧视。 五、凡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有其本民族语言、文字者, 得在法庭上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 六、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如遭受民族的歧视、压迫或 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告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对此种控告须 负责予以处理;对于歧视、压迫或侮辱行为严重者,应依法予 以惩治。 七、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遇有 困难无法解决时,得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适当帮助。 八、本决定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散居在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 其他少数民族成分和汉族成分。 根据一九五二年八月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79 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 《关于“五反”斗争策略和 部署的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中南局、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一)同意二月十九日中南局关于“五反”斗争策略和部 署的报告 〔1〕 。(二)将这个报告发各中央局参考。(三)请 各省委就省城的“五反”加以精密研究,作出结论,以便正确 地指导省城及全省城市的“五反”斗争,务使“五反”在全 国范围内不出大的偏差。(四)因为“三反”、“五反”同时 进行并要同时保证不犯错误,必须将县区乡三级的“三反”及 县城和县范围内的市镇的“五反”,除少数典型试验外,一律 坚决推迟到春耕完成以后去做。(五)省城以外的中等城市, 例如四平街、石家庄、苏州、衡州、汉中、遵义等处如何进行 “五反”,目前尚无经验,请各省委区党委令各地委精心研 究,请示批准,有计划地去做,只许做好,不许做坏。各中央 局和省委还应派员帮助一二个地委研究一二个中等城市的“五 反”部署,并以经验电告中央为盼。 中 央 二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注 释 〔1〕中共中央中南局一九五二年二月十九日关于“五反”斗争的报告,分析 了在“三反”、“五反”斗争中中南区经济生活呈现的不正常状态及其原因,提出 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决定恢复国营企业的工作能力,在不误“三反”和“五 反”的前提下,中南区和省两级目前抽出五分之一力量,三月初逐渐增加到四分之 一的力量办理业务。县区“三反”坚决推迟,下层经济网保持继续活动。收购土产 要大胆投放,加工订货应尽力恢复。对资本家要加紧“五反”并注意打击他们消极 怠工和对店员的进攻。同时为了保持经济生活的正常状态,减少失业,保证城乡交 流,“五反”斗争应完全按照中央指示的缩小打击面、争取多数的方针进行。为了 准确地执行“五反”政策,要妥善解决“三反”、“五反”的配合作战问题,避免 发生各机关自行派检查组到商店查账、把资本家拉到机关来斗等混乱现象。 81 政务院关于统一处理 机关生产的决定 (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六次 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二日发布) 由于过去革命战争在农村分散的环境中和持久的条件下进 行,机关生产曾经起过它推动生产、支援战争的一定的积极作 用,并解决了当时各单位工作人员生活上的不少困难。但这种 需要,自从革命战争取得了全国胜利以后,业已逐渐减少,而 机关生产的分散和盲目性,对于国家经济的集中和计划性说来, 又已发生抵触,尤其是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致使许多国家工 作人员分散精力,沉溺于机关生产之中,追逐利润,贪图享受, 引起严重的贪污、浪费现象,这更成为目前全国反贪污、反浪 费、反官僚主义斗争中最普遍而必须解决的问题。基于这些原因,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现决定结束机关生产,并规定办法如下: 一、所有各级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学校、党派、人民 团体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所经营的工业、农业、商业、建 筑业、交通运输业等机关企业,除屯垦部队经营的农场、部队 和机关工作人员为自己消费而由自己动手(不雇佣工人)在政 府划定的范围内耕作的菜园、救济机关为办救济事业和公安司 法部门为改造犯人经同级政府批准经营的生产事业及由各级合 作社系统管理的机关消费合作社(名为合作社而实际是机关商 店者不在此限)以外,一律由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大行政区、 省(市)、专区、县)组织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予以登记和清理。 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县因机关生产不大和系统不多,如无设立处理机构的必要者, 即可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关统一接管,不另组织机关生产处 理委员会。 二、各级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吸 收军队后勤部门及有关党派和人民团体的代表组成之。委员会 受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其下设秘书处,办理机关生产的登记、 分类、清理等事务。 各级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在接管时得先依靠各系统(如 军队、财经、党派、人民团体)组织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分 会,在其统一领导下分别进行工作。军事系统的机关生产处理 工作,可分军委、大军区、省军区三级进行,并分别参加各该 级人民政府的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 各单位对于统一处理机关生产的问题,必须由首长亲自掌 握,指定专人负责,或并选派适当人员参加各级机关生产处理 委员会或各系统的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分会,以保证清理和交 接工作能够很好地完成。 三、一切机关生产的企业投资,不论其来源如何,不论以 机关生产名义或其他名义投入任何部门或与私人合伙经营者, 其资金均应听候各级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统一处理,一律不准 提取,违者定予严惩。 四、一切机关生产的收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不 准提取,违者定予严惩。 五、各级、各系统、各单位的机关生产,在未移交政府有 关企业的主管部门接管以前,一律由原主管单位负责管理,照 常经营,不得松懈,不得损坏,不得抽动或转移资金、物资、 设备、现金和房屋等,不得调动干部人员,违者定予严惩。 六、各级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对所管地区范围内机关生 政务院关于统一处理机关生产的决定 83 产的企业进行登记和清理完毕后,应提出处理报告,报同级政 府审查,并由同级政府指定有关企业的主管部门分别予以接管。 其同级政府不能决定者,应由各该级政府转报上级政府决定。 各级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对其所管地区范围以外的机关 生产的企业,可报由上级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责成各该机关生 产的企业所在地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予以登记和清理。各地机 关生产处理委员会对接管别地的机关生产的企业,须做详细报 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上级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各级机关生产的企业,在移交政府指定的有关企业的主管 部门接管后,即可按其领导关系和企业性质,分别作为中央的 或地方的国营企业,原管理单位即不得再行过问。其管理方法 和财务制度,均与国营企业同。专区一级接管的机关生产的企 业,作为省属国营企业,委托专区代管。 七、各级、各系统、各单位,在办理机关生产移交工作 时,须由首长负责将各自机关生产的资金(包括资金来源)、 物资、设备、房屋、现金、干部和一切工作人员等全部交代清 楚,不得有假借任何名义进行转移、埋伏、折扣等情事,违者 以贪污论处。负责接管部门在接收时,须派员详细清点核算, 避免错误。双方交接后,应将交接清册由双方签字,层报中央 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 各单位在办理交接时,须造具全部财产目录及干部人员 名册各四份:一份留原企业单位,一份交当地机关生产处理委 员会(工作结束时移交同级政府),一份报送原系统的上级备 案,一份作为前款的双方交接清册。 八、大行政区、省(市)、专区、县政府于接收各机关 生产的企业单位完毕后一个月内,应造具接管后各该企业的 一九五二年度利润折旧收入计划,并列入本年度预算,报请上 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级财政部门审核。其中除专区和县两级收入应列入省收入(乡 镇机关生产的企业,其收入仍归县管理,不列为省收入)外, 其他均列为各级的财政收入。 九、各级人民政府、军队、学校、党派、人民团体及其 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历年积累的现金和物资(通称“小公家 务”),除军队系统统一由军委总后勤部接收交中央金库、以 及投入机关企业或与私人合伙经营者照第三条规定办理外,一 律归公,并应一律造具清册,按三级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原 则,分别由中央财政部、大行政区财政部、省(市)财政厅 (局)接收,作为中央的和大行政区的、省(市)的财政收 入。县一级的“小公家务”其中属于乡镇财政收支部分,仍作 为乡镇财政收入,由县统筹支配。 接收各机关“小公家务”的具体手续,由中央财政部规定之。 十、各级人民政府、军队、学校、党派、人民团体及其所 属各部门、各单位在交出机关生产和“小公家务”后,其原由 机关生产和“小公家务”所办的托儿所、医疗所等,均一律维 持不变,并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其经费开支办法。由于接 收机关生产和“小公家务”,机关开支发生的困难,如人员生 活补助、机关福利补助、家属救济、医药费等,由各级财政部 门统筹解决。其办法均另行通知。 十一、各级、各系统、各单位的机关生产,一般限于本年 四月三十日以前交接完毕。 十二、中央、大行政区、省(市)三级机关生产处理委 员会,每半月应将处理机关生产工作进行情况向政务院报告一 次,并于工作完毕后作一总结报告。 根据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三日《人民日报》刊印 85 中共中央关于在“五反” 运动中对工商户分类 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一九五二年三月五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加直发山东、青岛、南京、 华南、云南、新疆: (一)中央批准北京市委建议《在“五反”运动中关于 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认为这是正确的。其中除第 七第八两条由党内掌握不得发表外,其余各条将由政务院通过 发表。各地党委所订处理标准和办法与此有出入者,照此修改 之。各地如因特殊情况须作若干改变者应报中央批准。这个文 件所采取的基本原则是过去从宽,将来从严(例如补税一般只 补一九五一年的);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 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望 各级党委在“五反”中掌握这几条原则。 (二)在“五反”目标下划分私人工商户的类型,应分为 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 法的五类。就大城市说,前三类约占百分之九十五左右,后二 类约占百分之五左右。各个大城市略有出入,大体相差不远。 中等城市则和这个比例数字相差较大。 (三)这五类包括资产阶级和非资产阶级的独立手工业户 及家庭商业户,不包括摊贩。北京有摊贩四万户,将来要给以 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处理,但在此次“五反”中还来不及处理,各大城市也可以暂 时不去处理摊贩,但对独立手工业户和家庭商业户最好给以处 理,北京、天津两市正在处理。各中等城市在“五反”中最好 给独立工商户及摊贩均给以处理。不雇工人店员(但有些人家 带了学徒)的独立工商户在我国各大中城市数目很大,北京约 占五万工商户中的百分之三十八,计一万九千户左右。他们中 许多是守法的,也有许多是基本守法部分违法的(即有小额偷 漏税,即所谓有小问题的),也有少数是属于半守法半违法即 偷漏较大的,有的竟达一两个亿。有些家庭商店人手多,不雇 店员,比雇上二三个店员的小资本家贸易额大得多,因此偷漏 税也多些。北京的资产阶级有三万一千户,其中雇佣工人、店 员三人以下的有一万七千五百户,占百分之三十五。我们既要 在此次“五反”中处理这一大批小资本家,给他们做出结论, 也应尽可能努力将和小资本家数目大略相等的独立工商户加以 处理,给他们做出结论,这对于目前的“五反”和今后的经济 建设都是有利的。这两种工商户一般都无大问题,给他们做结 论是不困难的。做了结论以后,我们就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拥 护。但个别城市如认为先给其他工商户做结论,而将独立工商 户的结论放在后面去做,较为方便,也是可以的。 (四)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将过去所定的四 类工商户改为五类,即将守法户一类改为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 两类,其他三类不变。在北京五万工商户(包括独立工商户, 不包括摊贩)中,守法户约占百分之十左右,即约五千户。基 本守法户约占百分之六十左右,即约三万户。半守法半违法户 约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即约一万二千五百户。严重违法户约 占百分之四左右,即约二千户。完全违法户约占百分之一左 右,即约五百户。将完全守法户和有些小问题的基本守法户分 中共中央关于在 “五反”运动中对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87 开,又将基本守法户中偷漏税一百万元以下的和偷漏税二百万 元以下的分别对待,即一百万元以下者,指出错误,免予补 税,二百万元以下者,指出错误,免其一百万元的数目,补其 一百万元以上的数目,这样做,可能发生很大的教育作用。 (五)行贿性质严重,必须严肃处理。但行贿的人很多, 在北京,除掉小额回扣不算行贿,被人勒索不算行贿以外, 尚有一万三千多户,约占工商户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即超过 四分之一。其中,行贿一亿元以上者一百六十九户,五千万元 至一亿元者一百七十二户,三千万元至五千万元者一百九十五 户,一千万元至三千万元者六百四十二户,一百万元至一千万 元者三千一百六十一户,一百万元以下者八千七百四十八户。 中央原定补退罚者限于百分之四左右,补退罚捉者限于百分之 点五左右,补退罚关者(包括杀几个在内)亦限于百分之点五 左右,三项共计约百分之五(中等城市则小于这个比例,有的 只占百分之三,有的还少些)。行贿者既如此之多,若只处罚 少数人而对多数人不予处罚,则很不妥当,若均给处罚,则受 罚者超过全工商户四分之一,打击面又太宽了。故于北京建议 第六条中加上“情节轻微者除外”一句。北京拟于实行处理时 将行贿一百万元以下的八千七百多户免予罚款,而于通知书上 载明行贿错误,给以警告处分。此点亦请你们注意。 (六)各大中城市,有些市委,对于各类工商户的情况 极不明了,如何分别对待这些工商户的策略观点又不明确,工 会和政府工作队(或检查组)的组织和训练甚为潦草,便仓卒 发动“五反”,引起了一些混乱,望这些市委提起注意,迅速 加以克服。此外,检查违法工商户,必须由市委市政府予以严 密控制,各机关不得自由派人检查,更不得随便捉资本家到机 关来审讯。又无论“三反”“五反”,均不得采用肉刑迫供方 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法,严防自杀现象发生,已发生者立即订出防止办法,务使 “三反”“五反”均按正轨健全发展,争取完满胜利。 (七)县区乡现在一律不进行“三反”“五反”,将来 何时进行及如何进行,中央另有通知。个别已在县城试做“五 反”在区试做“三反”者务须严格控制,不得妨碍春耕和经济 活动。中等城市也不要同时一律进行“五反”,而要分批进 行,并须在严格控制下进行。这几点前已通知,现再重复说 一遍。 中 央 三月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件一:北京市委建议 《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 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一九五二年三月五日经中央批准) 一、守法户: 迄未发现有任何违法行为,本人也具结保证无违法行为, 经审查结果估计无问题者。对于这类工商户的处理办法,即给 以守法户通知书。 二、基本守法户: 中共中央关于在 “五反”运动中对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89 (甲)根据本人坦白具结及政府已有材料证明,其违 法所得(主要是偷漏税,或小额偷工减料)总额在二百万元 以下,经审查结果估计纵有隐瞒,问题不大而又性质不恶 劣者。 (乙)非法所得总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但情节轻微,并彻 底坦白检举立功者。 对于以上两种工商户的处理办法,只令其退出超过一百万 元的非法所得部分,一百万元以下者免退,并给以基本守法户 处理通知书。 三、半守法半违法户: (甲)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财或偷工减料等违法所得总 额在二百万元以上,已彻底坦白,而其违法行为除使国家、人 民直接遭受经济损失以外,无其他严重危害作用者; (乙)情节虽较严重,但在“五反”中已彻底坦白并立功 赎罪者。 对于以上两种半守法半违法户的处理办法是“补退不 罚”,并给以半守法半违法户处理通知书。 四、严重违法户: (甲)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等违法所得总额 在二百万元以上,其违法行为有严重危害作用者或虽无严重危 害作用,但拒不坦白者; (乙)完全违法户,但尚非罪大恶极,且已彻底坦白,并 有立功表现者,得减轻其处罚,列入本类工商户。 对于上述两种严重违法户的处理办法,除令其退出违法所 得外,并按情节酌处罚金。 五、完全违法户(即极严重违法户): (甲)对于国家社会建设事业(特别是国防军事设施), 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或人民安全有极严重危害作用的盗窃犯; (乙)集体盗窃案的组织者和大盗窃犯; (丙)借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牟利,使国家人民遭受极严重 损失,或有其他特别恶劣的犯罪行为者; (丁)有严重违法行为,拒不坦白或抗拒运动者。 对于以上四种完全违法户的处理办法,应予法办,除令其 退出违法所得外,并按其情节从重处以罚金,或判徒刑、最重 者可判死刑,并没收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六、除在公平交易中的小额回扣或被勒索而无违法所得不 应认为行贿者以及虽属行贿但情节轻微者外,其他凡有行贿行 为者,应按其情节处以罚金。拒不坦白者应加重其罚金。情节 特别严重者,应加重处刑。 七、在对严重违法户及完全违法户施行处罚时,应采工业 轻于商业,一般商业轻于投机商业的方针。 八、对于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及完全违法户的 补税、退财、罚款,一般应不使其厂店的继续经营受到严重影 响,其不能一次缴完者,可酌予分期缴完。其款额巨大、缴出 即严重影响厂店经营者,可即以此款作为官股,将该企业改为 公私合营。有些厂店对国家和社会完全有害无益而国家又有办 法代替者,除少数可采取没收办法者外,多数可用补、退、罚 等办法使其无法继续经营,并强迫其转业。国家一时尚无办法 代替者,不应轻易采取没收或强迫转业办法。 九、偷税漏税、偷工减料两项违法所得,一般只补退 一九五一年的,一九五一年以前的免予补退。但拒不坦白及情 节特别严重者,得酌情令其补退一年半或二年,二年半或三 年。其他各项违法行为所得一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算 起。唯隐匿侵吞敌伪财产应自日本投降之日算起。其中隐匿侵 中共中央关于在 “五反”运动中对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91 吞敌伪财产的数量不大,并对国家无严重危害作用者,可以不 予追究。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件二:中共中央关于 “五反”分类标准的补充通知 (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二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加直发山东、青 岛、南京、华南、云南、新疆) 三月五日经中央批准之北京市委建议《在“五反”运动中 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经与各中央局一再商讨 并在政协和政务院讨论后,已于今日公开发布 〔1〕 ,公开文件 中与前所发者除纯文字变动者外,又依既顾统一原则,又便各 地因地制宜的精神,特作如下修改: (一)基本守法户中(乙)种条件中之“检举立功”, 半守法半违法户(甲)种条件中之“彻底坦白”,均删去。如 此从宽处理,可使某些违法户比例较大之城市能争取解放大多 数,缩小打击面。尤其是基本守法户(乙)种所规定的条件, 其非法所得总额在二百万元以上,只要与当地工商户违法情况 相比属于情节轻微者,如武汉所提之六百万元以下(武汉实际 是将偷漏税、偷工减料算了二三年,现照规定只算一九五一 年),上海所提之一千万元以下,合此情节,即可下降为基本 守法户。 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二)基本守法户免退违法所得的标准款额,由一百万 元提高到二百万元,以利于迅速处理大多数,并避免或减少基 本守法户(其中有相当数量的独立手工业户和家庭商业户)补 退之困难,但在二百万元以下,其情节照当地情况算为较重者 (如重庆),照规定可酌退一部。而超过二百万元标准的违法 所得部分(如上海、武汉)则仍应退出,以示严肃。这样,既 可使武汉、上海或其他有同类情况的城市的基本守法户和守法 户合共均能超过全工商户的百分之五十,又可使二百万元以上 的违法所得仍然退出,也不致使各地不满,这点已在十日、 十一日的电话中取得中南、华东同意。 (三)严重违法户(甲)种违法所得总额在二百万元以 上,改为“数量较大”,以示在款额标准上与半守法半违法户 亦有所区别,而便于各地机动处理。 (四)各地在执行此文件时,必须结合《人民日报》三月 十二日社论之精神,以求“五反”斗争的彻底胜利。 中 央 三月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载于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二日《人民日报》,题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在 “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93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 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 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 (一九五二年三月八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七次 政务会议批准,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一日政务院公布) 目前,全国范围内专区以上机关中及团以上部队中“三 反”斗争任务,即将基本完成,为了正确地、统一地处理运动 中所发现的有关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问 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处理方针 对于在“三反”运动中所揭发的贪污分子的处理,必须 采取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对大多数情节较轻或彻底坦 白,立功自赎者,从宽处理;对少数情节严重恶劣而又拒不坦 白者,予以严惩。对浪费及官僚主义问题的处理,亦应以严肃 态度,分别情况,予以适当解决,以教育干部,团结群众。只 有这样,才能严肃国家法纪,保持与发扬廉洁朴素的、密切与 群众结合的革命工作作风。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巩固“三 反”运动的成果,有利于国家今后的建设工作。 第二,对贪污分子的处理办法 一、对贪污分子的处理,应采取如下分类办法: 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甲)凡贪污未满一百万元者,只要其情节不严重恶劣, 彻底承认错误,保证不再犯,一律不以贪污分子看待,并不予 行政处分。其中虽有情节较重,但仍能彻底坦白、真诚悔过、 保证不再犯者,亦可免以贪污分子论处,并免予行政处分。以 上两种情况,除自动退回贪污款物外,一般可不予追缴。其 中如有顽固抗拒坦白,或情节严重恶劣者,仍应以贪污分子论 处,给以适当行政处分,酌退贪污款物。 (乙)凡贪污超过一百万元、未满一千万元之贪污分子, 只要其情节不严重恶劣,彻底承认错误,保证不再犯,一律 不予刑事处分,但应按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 并酌退贪污款物。其中如系年岁较轻或偶一失足而能自动坦白 者,或系发觉后积极参加“三反”工作并业已立功自赎者,得 免以贪污分子论处,不予行政处分,唯须酌退贪污款物。此类 贪污分子中如有顽固抗拒坦白,或情节严重恶劣者,应受刑事 处分。 (丙)凡贪污超过一千万元、未满一亿元之贪污分子,可 依其情节轻重、坦白认罪程度、退赃和检举立功等情况,分别 给以适当的刑事处分,或免刑而只予行政处分,但均应尽可能 追缴贪污款物。 (丁)凡贪污超过一亿元之贪污分子,一般均应按其情节 轻重给以不同的刑事处分,追缴贪污款物,但自动坦白、真诚 悔过、退出赃物、在反贪污斗争中检举立功者,亦可免予刑事 处分,改给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行政处分采用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 除六种办法。在执行时,一般应根据贪污分子坦白认罪的彻底 程度及参加“三反”斗争检举立功等条件,从宽处理,责其在 工作上立功自赎,尽量少用开除办法,以免无法生活,流浪社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 95 会,影响治安。其受撤职处分者,在本机关如无法留用,应由 人事机关另行分配工作或集中训练,改造转业。 三、刑事处分,除免刑者外,采用机关管制(一年至二 年)、劳役改造(二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五种办法。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均得按情节轻重,宣告 缓刑。受机关管制处分者,留在机关中戴罪工作,在其被管制 期间,不叙职位并剥夺其政治权利,但给以学习机会,保障其 必要的生活供给。受劳役改造处分者,集中在适当地点和适当 部门实行劳动服务。宣告缓刑者,有期徒刑缓刑,可不关押, 改用机关管制或劳役改造办法,以观后效。无期徒刑缓刑和死 刑缓刑两种,均应实行关押,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四、计算贪污违法时间,一般应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 日即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算起;但其中贪污情节严重恶劣者, 或带有一贯性者,或民愤甚大者,可追查到各地大城市和省城 解放之日。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解放的地方,应自解 放之日算起,唯起义部队一律自该部队建立革命政治工作制度 之日算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贪污案件,如情节严 重恶劣必须处理,或民愤甚大而为人告发者,可作专案处理。 五、对于贪污分子退赃办法,另作具体规定。 第三,对浪费问题的处理办法 一、个人生活的超支与铺张浪费 (甲)合理的超支,即为个人生活与工作上所必需的超 支。这种超支有些是由于过去所规定的制度不合理或不完善而 产生;如其超支的情况与同等干部的生活水平比较大体相等, 且又已经过适当的领导机关批准,则应认为合法;如未批准, 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应认为手续不完备,可补办手续,不应算作浪费。今后应根据 实际需要与财政可能,修订这种制度。 (乙)半合理的超支,虽为个人生活与工作所需要,但其 超支的情况过高于同等干部一般生活水平,即便事前或事后经 过批准,但其中浪费部分,仍须进行检讨。 (丙)个人生活与工作上铺张性的超支,应作为浪费,必 须深刻检讨,立即改正,今后应切实遵守制度,并在适当范围 内予以公开批评。 (丁)个人生活与工作上挥霍性的超支,不仅是严重的浪 费行为,其中且有属于腐化性的享受,接近贪污的性质,除应 进行严格批评、交出多余物品、立即改正外,并须酌予行政处 分。其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作专案议处,酌予刑事处分。 二、集体生活的超支与铺张浪费 (甲)集体生活合理的超支,如干部福利,家属补助,机 关必需的招待,工作上必要的设备等,虽有超支,但属合理, 不应作为浪费。今后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修改或建立这种制 度。 (乙)集体生活不合理的超支,如带铺张性的会议招待、 应酬,过分的机关购置、陈设、建筑等,均属浪费,主管人员 应做深刻检讨,立即改正。其情节严重者,主管人员酌予行政 处分。 三、业务上的浪费 (甲)由于经验不够或全无经验,负责人虽努力工作而仍 然造成业务上的浪费,如建设方面和事业费使用上的浪费和损 失,其错误应严加检讨,不许再犯。 (乙)由于负责人严重的官僚主义或经管人员失职所造成 的业务上的浪费和损失,而且并无不可克服的困难,其负直接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 97 责任的有关人员,除应严格检讨外,须酌予行政处分。其情 节严重因而招致国家巨大损失者,可作专案议处,酌予刑事 处分。 四、对于浪费问题,一般不宜于追查过远,应依据“三 反”斗争开展前的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第四,处理步骤及批准权限问题 一、为使各机关、部队、学校及国营企业在目前“三反” 斗争中能迅速解除绝大多数小贪污分子的顾虑,以利于进行教 育改造,并便于集中力量在三月份基本完成专区以上机关中和 团以上部队中的“三反”斗争任务,各地均应于三月二十日以 前,将不算作贪污分子的人员基本处理完毕,并争取将较易处 理的只受行政处分的贪污分子处理一批。 在前述两批人员处理后或在各级“三反”斗争基本完成 时,再逐步处理浪费问题。 二、对于凡不算作贪污分子及只受行政处分的贪污分子的 处理,均可依照下列办法解决:首先召集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包括所有因贪污嫌疑或贪污而被暂行管制者),以各级人民 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名义宣布对贪污、浪费问题处理的各项原 则,切实向群众说明上述政策,然后经过各部门节约检查委员 会准备,机关分组评议,领导批准,再开大会宣布。 其中行政处分的批准权,一般采取直接上级批准制,唯撤 职、开除处分,应隔两级批准。 三、对于凡应受刑事处分或免除刑事处分的贪污分子的处 理,无论党、政、军、民、学工作人员,均应依据本规定,经 各级节约检查委员会进行准备,然后在法院或军法部门的领导 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下,由适当的行政单位组织人民法庭,进行审判。对这批受刑 事处分的贪污分子及前述未处理完毕的受行政处分的贪污分子 的处理,各单位应争取在四月底基本完成。 关于刑事处分的批准权,一般采取隔一级批准制,唯无期 徒刑和大贪污犯免刑的批准权,应隔两级批准;所有判处死刑 者,均应由中央及大行政区批准。 第五,克服官僚主义错误问题 关于官僚主义错误问题,在“三反”运动中,首先由于 进行了首长带头,层层检讨,群众批评,继而由于从各方面揭 露了贪污、浪费现象,不法工商业者向国家机关猖狂进攻的事 实,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中的许多缺点,各级大多数的领导干 部,已从思想上工作上深刻地体验到官僚主义错误对于国家事 业危害的严重性。因之在“三反”运动的过程中,领导与群众 密切结合的优良作风,正迅速普遍地增长着。 对于犯了严重官僚主义错误的干部,均应予以批评直至处 分。其中有些已被撤职或停职者,有些则尚未作最后处理。对 于这些干部均应在处理贪污、浪费问题之后,再分别情况,视 其反省程度,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至于在层层检讨中,少数 领导干部自我批评尚不彻底,群众对之尚有意见者,应在“三 反”运动的建设阶段再作检讨,并作出适当结论。 各单位在基本完成“三反”斗争任务之后,必须转入“三 反”运动的建设阶段,即是要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以工 人阶级为领导的思想,检查各单位业务工作的政策思想,精简 组织机构,建立工作、学习、生活的新制度,以期从思想上、 作风上、组织上、制度上,保证洗除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这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 99 些污毒,树立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 根据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二日《人民日报》刊印 附:中共中央对《关于处理 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 若干规定》中某些条文的解释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日) 中南局并各中央局,分局: 三月二十九日转来江西省委电悉。《关于处理贪污、浪费 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中某些条文的解释如下: (一)行政处分里的降级处分主要地适用于军队干部,降 职处分适用于各种干部。 (二)刑事处分里的机关管制与行政处分里的开除处分, 两者性质不同,前者重于后者。受机关管制处分者,在其被管 制期间,剥夺其政治权利,不能自由行动;受行政上的开除处 分者,并未剥夺其政治权利,可以自由行动和自谋职业。 (三)在处理贪污分子时,除品质极坏不可救药者外,尽 量少用开除处分。凡受刑事处分者,行政上必须撤职,但不一 定给以开除处分。 (四)在“三反”运动中关于行政处分的批准权,一般采 取直接上级批准制,所谓直接上级,是指受处分者本人的上一 1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级组织而言(如区长受警告、记过等处分时,一般地经过县长 批准即可;如机关一般干部受警告、记过处分时,一般地经过 机关的首长批准即可)。关于对干部撤职、开除的处分,隔两 级批准的决定,为简化与统一报批手续,一律按中央过去规定 的人事任免管理制度执行。 中 央 四月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01 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 进行“三反”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三日) 各中央局、各分局并转各大市委: 北京市委关于北京各大学“三反”斗争的情况和经验的 报告,已于二月二十二日由主席批发各中央局宣传文教部门参 考。中央认为北京各大学中进行的“三反”运动一般是健全 的,有巨大成绩,其中有许多经验值得在各地推广。事实证 明:高等学校中的“三反”运动是极其具体、深刻和有效的思 想改造运动。我们应该要求在此次“三反”运动中基本上消灭 学校中的贪污浪费现象,克服官僚主义,揭发和批判资产阶级 思想,从而确立工人阶级思想的领导权。在各地高等学校中进 行“三反”运动时,望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学校中进行“三反”运动,应该深入发动群众, 特别要依靠学生群众推动教师,批判和打击现在学校中仍普遍 和严重存在着的各种资产阶级思想(如崇拜英美、狭隘民族主 义、宗派主义、自私自利、对人民国家不负责任、保守观点 等),这种资产阶级思想在极大多数学校现在仍然居于实际的 支配地位,严重地阻碍教育的改革和国家建设人材的培养。为 了有领导有准备的进行这个运动,党委应当配备有力的领导机 构及工作团,如果因为“三反”“五反”任务繁重,抽不出 手,则宁可将高等学校的“三反”运动,推迟到机关“三反” 1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运动基本结束之后去做。在“三反”运动中,当师生员工群 众,通过初步揭发贪污浪费的事实,已经发动起来,学校中已 经形成了领导核心之后,应即转入以大部力量并有准备地在教 师中进行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以小部力量在职员工人中 进行反贪污斗争。在教师中的反对资产阶级思想斗争,是严肃 的、自觉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群众性的思想改造运动。对 各学校中严重存在着的各种具体的特别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思想 应该充分揭露,并予以彻底批判;每个教师必须在群众面前进 行检讨,实行“洗澡”和“过关”。这样教师和学生群众的觉 悟都可以大大提高,也就可以为进一步的思想改造运动和教育 事业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师生觉悟程度和积极性普 遍提高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反贪污浪费斗争,也就更加有劲和 有效。 二、根据北京经验,在强有力的领导下,放手发动学生 群众,依靠他们帮助教师进行思想检讨,这是极有效的方法。 对于教师应该采取争取最大多数“过关”,孤立和暴露最少数 坏分子的方针。教师过关一般可以用分层过关的办法,即: (一)先让大多数政治思想上没有严重问题的人很快过关; (二)再帮助一批思想作风上有较大毛病,但愿意改正错误力 求进步的人过关;(三)少数政治上或思想上有严重问题的 人,在群众的揭发、检举和严格的检查下,进行多次反复的检 讨,然后过关;(四)直到最后每校总有极少数政治上或经济 上有极严重问题的人过不了关的,对于这些人行政上可按其情 节给以停职调职或撤职等各种处分。我们有意识地这样做,使 教师们分批过关,既可以使大多数的教师们普遍地提高觉悟, 更加积极和团结,靠拢我党,又可以暴露和孤立政治上反动的 坏分子和教师中的贪污分子,给他们以应有的打击。 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进行 “三反”运动的指示 103 据天津报告,天津高等学校教师中约有百分之十三本身 即是资本家,或资本家的顾问和高级职员,这种情况与北京不 同。在进行教师中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运动中,仍应基本上运 用北京的经验,并依照具体情况,创造新的经验,报告中央。 三、在“三反”思想斗争中,各高等学校的校长,著名的 教授和著名的民主人士,如政治上思想上有严重问题,估计不 容易很快过关者,对他们究应采取何种方式,达到何种要求, 应先请示中央或中央局(分局)后进行。 四、在反贪污斗争中,如高等学校的校长、教务长、秘书 长、教授、副教授本人有贪污行为者,原则上应按一般贪污分 子处理。对他们中间有特殊技术或在科学上有较大贡献的人, 如情节较不严重、民愤不大而又愿坦白立功者,则可同意其个 别向学校节约检查委员会直接交代,彻底坦白,不当众宣布 其罪状,准其将功赎罪。如情形并不严重,可在各人检讨中提 及,不要登报,也不要在群众中发动斗争。如其贪污行为发生 在解放以前,则作为思想问题处理,一般的不要追赃,不要处 罚。贪污情节严重须逮捕法办或交群众大会斗争者,应经中央 或大行政区节约检查委员会批准。 五、学校浪费,其性质严重和数量很大者,应由中央或大 行政区节约检查委员会会同同级教育部给各该校直接负责人以 适当处分。 六、在学校“三反”运动中,对于有政治问题的教师员 工,除现行犯应及时处理,有特务嫌疑者和公安部门商酌处理 外,有其他政治问题的人可先尽量在群众面前予以揭露,然后 挂下笔账来,留待清理“中层”时处理;其中如有担任政治、 历史等课教职者,可即停止其课程或改变其职务。 七、有些地区学校在“三反”中已发生教师自杀的事件, 1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各地对此必须警惕,妥为防止。 八、各地区在高等学校中进行“三反”运动时,应根据各 地的具体情况计划布置进行,首先领导上必须有充分的决心, 掌握明确的方针与要求,并应调配得力干部,事先做好准备工 作,务使这一运动一面能够放手发动群众,一面又在严格的控 制下正确地进行。对党的工作基础还是很差的学校,应另派工 作组去进行工作。 九、各地科学研究机关的高级研究人员中的“三反”运 动,亦参照上述各点进行。 中 央 三月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05 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中 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 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规定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日) 中央及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并转所属 分局、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党委,志愿军党委: “三反”运动对于共产党来说,是一次深刻有力的整党运 动,在“三反”运动中暴露了不少党员的严重错误,其中有些 人则在运动中证明是混入党内的坏分子,因此,必须利用“三 反”运动的结果对于我们党的组织进行一次严肃的整理。对于 在“三反”运动中所发现的犯有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错误及 其他严重错误的共产党员,除根据《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 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予以应得 的刑事处分或行政处分外,同时在党内应根据党员所犯贪污、 浪费、官僚主义错误及其他严重错误的程度,过去一贯在工作 中的表现并结合党员的八项标准和整党的其他规定,分别予以 适当的党内处理。 一、对于有轻微的贪污行为而不以贪污论处的党员,必 须严格地进行批评教育,令其进行深刻的检讨,在思想上划清 界限。对其中在工作中一贯表现好,现在又基本上具备党员的 八项标准,一般可免予党纪处分。对其中在工作中一贯表现不 好,检讨不深刻,又不够党员条件的,则应分别情况,给以党 1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纪处分;如并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则可开除党籍。 二、对于在工作中一贯表现好,基本上具备党员八项标 准,仅因偶尔犯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错误,情节不严 重,而受到行政处分的党员,应酌情予以劝告、警告或撤销工 作的处分;但对于在工作中一贯表现不好,又不够党员条件 的,则应给以严格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三、党员中如有在“三反”运动中受到刑事处分的分子, 应一律开除党籍。 四、党员中如有勾结私商,和资本家站在一起,向国家进 行盗窃和资本家分肥的分子,替资本家当坐探,出卖情报给资 本家的分子,接受资本家贿赂,掩护资本家向国家进行盗窃或 压迫工人的分子,应一律开除党籍。对于一贯表现好,偶尔丧 失立场,或偶尔泄密,或受了资本家的欺骗,情节不严重而能 坚决改正错误者,则可减轻处分,或不给处分。 五、党员中如有进行集体贪污,情节严重的分子,应开除 党籍。 六、党员中如有以贪污所得进行放高利贷,或向私人企业 入股,或雇人经营农工商业牟利者,在党内应从严给以处分, 直至开除党籍。 七、党员中如有进行敲诈勒索,贪赃枉法者,应从严给以 党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应一律开除党籍。 八、党员中如有堕落蜕化,在政治上、思想上完全变质, 无法挽救的分子,应一律开除党籍。但在工作中一贯表现好, 因一时受资产阶级影响而腐化堕落,尚可挽救,本人又愿坚决 改正错误者,则可不开除党籍,而给以留党察看或其他处分。 九、党员中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情节严重, 在“三反”运动中拒不坦白、而逃跑或自杀的分子,应一律开 中共中央关于在 “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规定 107 除党籍。 十、对于犯有铺张浪费或官僚主义错误的党员,如一贯在 工作中表现好,基本上具备党员八项标准,现在又能改正的, 则可免予党纪处分。对其中错误较大的,亦可酌予劝告、警 告、撤销工作等处分。如一贯在工作中表现不好,又不够党员 条件的,则应予以严格的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十一、在“三反”运动中如发现有确系混入党内的坏分 子,应一律开除党籍。 十二、关于党内处分的手续,应由各机关、各部队党的 组织负责,和处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问题一道作出决 定,如系劝告、警告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一级 党委批准,如系撤销工作,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经支 部大会通过后,一般党员则须报请上两级党委批准。干部党 员,在一般情况下,则应按照干部管理制度,报请主管党委批 准(如地委书记、专员须报中央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必须 先作处理者,应于事后报告,请求追认。被处分的党员如有不 服处分者,可以向上级党委申诉。 十三、此件不在党刊上公布。地方暂发至地委,部队发至 团委。某些县委已进行“三反”并即将进行处理工作者,亦可 发给。此件由上述各级党委印发给各机关各部队党委负责同志 作为在“三反”运动中党内处理的依据。各地如有意见须对此件 加以补充修正者,望经各中央局报告中央,由中央补充修正之。 中 央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08 关于“五反”运动中 成立人民法庭的规定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九次政务 会议通过,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政务院公布施行) 为了严肃地、谨慎地和适时地处理“五反”运动中工商户严 重违法和完全违法的案件以及其他应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为 了保障“五反”运动顺利完满的结束,凡工商户违法案件较多之 市,有设立人民法庭之需要。为此,特作原则规定如下: 一、凡“五反”运动中工商户违法案件较多之市,得在市 人民政府领导下设立市人民法庭进行审判,并得以一个区或几 个区为单位,设立分庭。 “五反”运动中工商户违法案件较少之市、县,此项案件 可由市、县人民法院审判之,不另成立人民法庭。但在进行审 判时,应吸收人民团体的代表,特别是工人、店员和守法工商 户、基本守法工商户的代表陪审。 二、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均设审判委员会,以审判长一 人、副审判长一人或二人、审判员若干人组成之。 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审判长、副审判长、审判员,均由 市人民政府任命之。市人民法庭的审判长,一般由市人民法院 院长兼任之;副审判长和审判员,可就有关机关和人民团体负 责人及“五反”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中任命之。 三、市人民法庭(或市、县人民法院)有逮捕并判处退 关于 “五反”运动中成立人民法庭的规定 109 出违法所得、赔偿损失、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管 制、劳役改造、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及酌予缓刑或免予 处分之权。 市人民法庭分庭,一般只受理严重违法户案件,有判处退 出违法所得、赔偿损失、罚金或免予处分之权。 四、市人民法庭(或市、县人民法院)之判决,为终审判 决。但无期徒刑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决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由省辖市以下人民法庭或市、县人民法院判决者,应经省人民 政府批准),死刑的判决,应经市(省)人民政府审核,报请大 行政区人民政府或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后执行。 被告或原告如对于市人民法庭分庭的判决不服时,得于宣 判后三日内,向市人民法庭上诉。 五、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的判决,均送交市人民法院执 行。 六、关于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和半守法半违法户的审定和 处理,即由各市、县节约检查委员会直接负责进行之。如工商 户对于节约检查委员会之处理不服时,可请求市人民法庭(或 市、县人民法院)处理之。 七、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于“五反”运动结束和任务完毕 后,由市人民政府以命令撤销之。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根据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110 中共中央关于在“五反” 斗争中及其以后必须 达到的八项目的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一)中南局关于加强私营厂店工人店员工作的指示 〔1〕 一件发给你们参考。 (二)在此次“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我们必须达到下述目的: (甲)彻底查明私人工商业的情况,以利团结和控制资产阶 级,进行国家的计划经济。情况不明,是无法进行计划经济的。 (乙)明确划分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界限,肃清工会中 的贪污现象和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现象,清除资产阶级在工会 中的走狗。各地工会均发生此种走狗及动摇于劳资之间的中间 分子,我们必须在斗争中教育并争取中间分子,对于有严重罪 行的资本家走狗则予以开除。 (丙)改组同业公会和工商联合会,开除那些“五毒”俱 全的人们及其他业已完全丧失威信的人们出这些团体的领导机 关,吸引那些在“五反”中表现较好的人们进来。除完全违法 者外,各类工商业者均应有代表。 (丁)帮助民主建国会的负责人整顿民主建国会,开除 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及大失人望的人,增加一批较好的人, 使之成为一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产阶级的合法利 中共中央关于在 “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必须达到的八项目的的指示 111 益,并以共同纲领和“五反”的原则教育资产阶级的政治团 体。各部分资本家的秘密结社,例如“星四聚餐会”等,则应 设法予以解散。 (戊)清除“五毒”,消灭投机商业,使整个资产阶级 服从国家法令,经营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在国家划定 的范围内,尽量发展私人工业(只要资本家愿意和合乎共同 纲领),逐步缩小私人商业;国家逐年增加对私营产品的包 销订货计划,逐年增加对私营工商业的计划性;重新划定私 资利润额,既要使私资感觉有利可图,又要使私资无法夺取 暴利。 (己)废除后账,经济公开,逐步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 和经营的制度。 (庚)从补、退、罚、没中追回国家及人民的大部分经济损失。 (辛)在一切大的和中等的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的支部,加 强党的工作。 以上八项,你们有何意见,望告。其中关于工人监督生产一 项,须待几个大城市选择几个大的和中等的厂店,在取得资本家 同意后试办取得经验,方能由中央最后作出决定。请你们于“五 反”进行中注意研究这个问题,并以自己意见随时电告。 中 央 三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注 释 〔1〕指中共中央中南局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一日关于加强私营厂店的工人店员 工作的指示。指示说,“五反”运动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也是发动与锻炼私营 厂店职工的良好机会。各城市市委和工会领导机关,必须通过“五反”运动,在充 分发动店员工人的基础上,逐步整顿工会组织,纯洁与提高阶级队伍。 113 关于“三反”运动中 成立人民法庭的规定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政务院第一百三十次政务 会议通过,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日政务院公布施行) 一、为了严肃、谨慎和适时地处理“三反”运动中贪污分子 的处刑、免刑以及其他应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凡专区以上机 关中、团以上部队中得成立人民法庭,在各该级人民法院和各该 级军法机关领导下进行审判工作。各级各单位人民法庭,得按实 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并经过各该级人民政府或军事领导机关的批 准,由一个机关单独设立或数个机关联合设立之。 在已经进行“三反”运动之县,对于贪污分子的审判工 作,亦得按情况照前款规定成立人民法庭进行之。 二、各单位人民法庭均应设审判委员会,由审判长一人、 副审判长一人或二人、审判员若干人组成之,并得设其他工作 人员帮助工作。审判长、副审判长一般应由机关首长或副首长 担任,审判员应吸收“三反”运动中的群众积极分子以及机关 中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其人选由成立人民法庭 的各有关单位提出名单报请各该级人民政府或军事领导机关批 准后,在群众中正式宣布之。 三、各单位人民法庭有传讯、逮捕、拘押、释放并判处 机关管制、劳役改造、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宣告 追缴赃款赃物、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免刑、无 1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罪之权。 四、关于刑事处分的批准权,一般采取隔一级批准制,具 有此项批准权力者,最下级为专员公署(无专员公署者为省人 民政府)和师一级。无期徒刑和贪污数目超过一亿元以上的贪 污分子的免刑应隔两级批准,具有此项批准权力者,最下级为 省人民政府和二级军区与兵团。所有判处死刑者,应分别由中 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及大军区批准。 五、各单位人民法庭的判决,被告或原告如有不服时,得 于接到判决书后三日内,向各该级人民法院或军法机关上诉。 六、各单位人民法庭的判决依下列规定执行: 甲、判处机关管制者,一般由本机关执行,但亦得送交政 府或部队指定的机关执行; 乙、判处劳役改造者,应送交政府或部队指定的机关 执行; 丙、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者,移交当地人民法 院或军法机关执行; 丁、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改用机关管制者,由本机关执行, 改用劳役改造者,按本条乙款处理;判处无期徒刑缓刑或死刑 缓刑者,移交当地人民法院或军法机关关押,并强迫劳动。 七、凡案情特别复杂、罪行特别严重的案件,各单位人民 法庭一时难以结案者,经各该级人民政府或军事领导机关批准 后,移送人民法院或军法机关审理。 八、为加强对于审判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法院及检察、 监察、司法、公安等部门得合组专门委员会,对各该级各单 位人民法庭进行巡视检查,部队则由政治工作部门进行巡视 检查。 关于 “三反”运动中成立人民法庭的规定 115 九、各单位人民法庭于“三反”运动结束和审判任务完毕 后,由各该级人民政府和军事领导机关以命令撤销之。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根据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116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追缴 贪污分子赃款赃物的规定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政务院第一百三十次政务 会议批准,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政务院公布施行) 在“三反”运动中,关于追缴机关、部队、学校、企业内 的贪污分子的赃款赃物,特作如下规定: 一、为严肃国家纪律,凡已确定为贪污分子者,其赃款赃 物应予追缴,以收回国家和人民的损失。 二、在严肃原则的基础上,应根据贪污分子不同情况,对 于追缴赃款赃物分别进行处理: 甲、凡贪污在一百万元以下者,除自动退回者外,一般可 不予追缴。但顽固抗拒坦白或情节严重恶劣并以贪污分子论处 者,应令其酌退贪污款物。 乙、凡贪污超过一百万元不满一千万元者,应尽可能追 缴;如按实际情况追缴确有困难者,经各单位批准,可减免其 不能追回的部分。但顽固抗拒坦白或情况严重恶劣并受刑事处 分者,应按照二条丙款(2)项规定的办法处理。 丙、凡贪污在一千万元以上者:(1)已决定不予刑事处 分者,经本单位小组评议、上级批准后,可按前款所定办法追 缴贪污款物;(2)已决定予以刑事处分者,应追缴其贪污款 物;如实无法追缴者,得由本机关人民法庭酌情作其他适当的 处置,其中情节特别严重者,得加重刑罚或强迫劳动抵偿。判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款赃物的规定 117 处死刑者,应没收其本人财产之一部或全部,以抵偿被贪污之 款物。 丁、贪污分子利用贪污款物投资、放款或经营工商业者, 应将其本利全部没收;如系与他人合股经营者,只没收属于贪 污分子本人的股份。其利用贪污款物购买土地房屋者,应没收 其土地房屋。 戊、贪污分子与其家庭无经济关系者,追缴应不涉及其家 庭。但如赃款赃物经本人坦白或业经查实已送回其家庭者,则 必须经过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向其家属酌情追还。 己、贪污分子承认贪污罪行,而又自动交出贪污款物、 真诚表示悔过者,得酌量减轻处罚;贪污分子虽已承认贪污罪 行,但故意隐瞒、拒不交出或分散破坏贪污款物者,应酌情加 重处罚。 三、贪污分子承认贪污或其贪污罪行经调查属实后,应由 专人负责,即时追查赃款赃物的线索,并按照各人具体情况, 通过各种关系追取贪污款物。其具体办法如下: 甲、贪污分子所存现款、金银珠宝、重要物资,应立即 取出。 乙、贪污分子在私人企业中的存款、股份及所得利润,应 即时查对清楚,由私人企业负责人填写承认书,由当地政府负 责处理或限令该企业主定期归还,或作为该企业之公股。 丙、贪污分子用赃款购买之土地房屋,应由本机关人民法 庭协同当地人民政府没收,并拨交当地人民政府管理;如系牲 畜车马等,或一次收回或分期由贪污分子折价还款,可根据具 体情况处理。 丁、凡到私人企业中起赃或转移贪污分子的产权,均须经 过当地人民政府协同办理。 1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四、追缴及没收之赃款赃物如现款、股票、有价证券、金 银珠宝、贵重物品及不动产等,应一律作为国家收入。有些赃 物属于工厂企业需要的材料机械等,仍可折价拨归各原单位使 用;如该单位原有国家投资预算者可作为国家投资,无投资预 算者须分期将价款归还国库。但下列各款,则须分别交还各原 单位或个人: 甲、被贪污的党费、团费、群众团体会费应交还所属党 委、团委及团体。被贪污的抗美援朝捐款应交还抗美援朝总会 或其地方组织。 乙、被贪污的机关人员伙食费、福利费,应交还原机关。 丙、被贪污之土地改革斗争果实,应交当地农会处理。 丁、被贪污之公私合营企业的款物,应交还原企业处理。 戊、被贪污之款物属于乡(村)镇财政收入者,仍作为乡 (村)镇财政收入,但须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支配。 己、被贪污之款物属于合作社者,应交还原合作社。 庚、侵占勒索个人者,交还原主;但在一定限期内无法寻 觅原主者则交国库。 五、各级各部门节约检查委员会应负责追缴和接收赃款赃 物。除依照二、三、四各条处理外,并应在各级节约检查委员 会内组织专门机构,挑选可靠、能算账、能鉴别贵重物资的干 部加以管理,并须建立登记(三联单)、保管制度。现款、股 票、有价证券等,登记后即缴回国家金库;金银珠宝、古玩玉 器等,登记后交银行保管;武器、弹药等,登记后交公安部门 保管(军队则交军械部门保管);一般物资日用物品等,暂由 各级各部门节约检查委员会保管,节约检查委员会结束后,再 分别移交财政部门。 六、折合计算原则与计算方法: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款赃物的规定 119 甲、贪污分子,不论在何时何地贪污,其贪污款物一般即 按当时货币实数实价计算,原则上不折算现价。 乙、但贪污情节严重恶劣者,或一贯贪污为数甚大者,或 将贪污款物投资经营工商业或采用其他方法放债取利或买入土 地房屋不动产者,均应将当时贪污款物折算为现价,作为贪污 计算数目,并按此数目追缴。 丙、前款所规定之折算办法,统一规定如下: (1)贪污的货币,按贪污当时折实单位(无折实单位规 定者可按米价)计算,折成现价。 (2)黄金、白银、外钞、股票、有价证券及实物等,均 按现在价格计算。 (3)贵重物资应追回原物;如原物已卖掉,按本款(1) 项办法将卖出之价款折成现价计算。 七、各级节约检查委员会应在追缴赃款赃物工作结束后, 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节约检查委员会作总结报告。 根据一九五二年四月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120 政务院关于整顿和发展 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我们的国家正在积极地准备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培养 技术人材是国家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而大量地训练与培养中 级和初级技术人材尤为当务之急。根据各方面的初步估计,在 五六年内,全国经济建设约需中级和初级技术干部五十万人左 右。我国现有的中等技术学校,在数量与质量上,均远不能适 应此种需要。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应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积极 整顿与发展中等技术教育,以解决国家建设所迫切需要的中级 和初级技术干部问题。 一九五一年十月一日本院公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已明确规定了中等技术学校在学校系统中的地位,其任务为培 养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中级和初级技术人材,按 程度分为技术学校(相当高级中学程度)和初级技术学校(相 当初级中学程度),并已分别规定其修业年限和招生条件。各 级人民政府除遵照此项决定施行外,并应根据下述方针,对中 等技术教育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整顿与发展: (一)为满足目前国家对技术干部的迫切需要,及时完成 为国家培养大量技术干部的任务,现阶段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 教育的工作,必须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业务部门以及各主要工 矿企业和农场,在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的指导协助和统一计 政务院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 121 划下,大家动手分工合作来共同进行。在办学方针上,必须掌 握革命建设初期的特点,采取革命的办法。除整顿和发展正规 的技术学校外,还应根据实际需要举办各种速成性质的技术训 练班,或在各工矿企业农场中以及各技术学校中附设各种业余 性质的技术补习班或训练班,务使正规的、速成的、业余的各 种技术学校或训练班得到适当的配合发展。技术学校的校舍和 设备,应力求朴实合用,不怕因陋就简,编制和经费开支应力 求精简节约,切忌铺张浪费,课程教材应注意精简集中,教学 方法应尽量切合实际,以期做到既能完成迅速培养大量技术干 部的任务,又能适当保持中等技术教育必需的水平。 (二)各类各级中等技术学校,均应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具 体需要,明确规定其方针与任务,并逐步地与适当地实行专业 化与单一化,务求学用一致,使所培养的人材确能适合各业务 部门的需要。中等技术学校除给学生以专门的技术训练外,并 须实施政治教育和基本的文化与科学知识教育。因此,各类各 级中等技术学校的课程应包括普通课、技术课及实验实习,纠 正与防止单学技术忽视政治、文化学习的偏向。普通课的科目 以及普通课与技术课所占的比重,应根据学校的性质、学生程 度和修业年限分别规定。学校必须与有关的工厂、矿山、农场 等建立密切联系,重视校内和校外的实验与实习,实验实习的 时间应与技术课的讲授时数大体相等。各地现有的中等技术学 校,均应按照上述原则,适当进行科别的调整和教学内容与方 法的改进,使切合国家建设的需要。 (三)各类各级中等技术学校应在统一的方针下,由各 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与各有关业务部门分工领导。关于中等技 术学校的教育方针、制度、普通课程教学计划、全国总的设置 计划和招生计划以及其他有关教育原则方面的问题,应由中央 1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人民政府教育部决定(军事系统的技术学校除外),各地方人 民政府的教育部门,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的决定,领导 各该地区的中等技术学校予以贯彻实施。关于中等技术学校的 设置、变更、停办、分科、招生、业务课程、实验实习、经费 开支、人事配备、毕业生的分配以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宜等,应 以分别由各有关业务部门直接决定为原则。今后各地新设中等 技术学校,均应遵照上述原则办理;原有中等技术学校(包括 私立者在内)中现归教育部门领导者,则应遵照上述原则有步 骤和有准备地调整其领导关系;在领导关系未变更前亦应采取 过渡办法,以加强业务部门与技术学校的联系。为加强对中等 技术学校的领导,应由中央、大行政区及省(市)人民政府教 育部门与同级各有关业务部门指定人员分别组织各级中等技术 教育委员会,负责研讨和解决各项有关中等技术教育的重大问 题。各级中等技术教育委员会组织条例另订之。中央、大行政 区及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业务部门,其教育事务较多者, 均应加强或增设管理技术教育的机构;其教育事务较少者,亦 应设置专职人员,切实掌管此项教育工作。 (四)各类各级中等技术学校应有计划地吸收有相当文化 程度的产业工人、参加革命多年的干部和农民劳动模范入学, 培养他们成为国家生产建设的技术干部,对他们的入学应给以 种种便利和必要的优待。各机关、团体、工厂、矿山、农场均 应从国家建设的长远利益着眼,认真地选送上述人员入中等技 术学校学习。 (五)中等技术学校普通课和技术课的教材,中央人民政 府教育部及有关业务部门应即着手进行编审工作。教育部门应 主要负责普通课教材的编审工作,各有关业务部门应主要负责 技术课教材的编审工作,但应在工作上互相取得联系。各业务 政务院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 123 部门并应动员一定数量的工厂、矿山、农场等方面的技术人员 到附近的中等技术学校教课。对这类的兼职教员,均应按学校 的规定给予报酬。 (六)中等技术学校的经费,应按三级财政制度,分层负 责解决。中央、大行政区及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业务部门 应将技术教育经费作为建设资金的一部分列入自己的预算。 (七)各地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应尽先满足地方 主管业务部门的需要,必要时由中央作适当的调剂。 (八)各地现有的各类私立中等技术学校和私立技术补习 学校,对培养技术人材能起一定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 各有关业务部门应鼓励此类学校的设置,并加强领导,使其有 效地为国家建设服务。其办理有成绩而经费确实困难者,应予 以适当的补助。 (九)本指示对于本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第三项丁 目第三节所规定的医药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贸易、银行、合 作、艺术等)同样适用。 (十)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应根据本指示,会同中央人民 政府各有关业务部门,拟订全国中等技术学校的设置和招生计 划,报请本院批准施行。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根据一九五二年四月八日《人民日报》刊印 124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 《关于〈学习〉杂志错误的检讨》 (一九五二年四月四日) 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分局、 并转各省市区党委、地委;各大军区和志愿军党委: (一)中央宣传部三月二十九日关于《学习》杂志错误 的检讨,中央认为是必要的和适当的。此次错误重在检讨和改 正,不拟给予处分。 (二)将中央宣传部这个检讨文件发给各级党委。望各级 党委组织宣传文教工作人员予以讨论,并可在党刊上登载。 中 央 四月四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 《关于 〈学习〉杂志错误的检讨》 125 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杂志 错误的检讨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毛主席并中央: 《学习》杂志于“三反”运动期间发表的关于批判资产阶 级思想问题的文章,包含着一些原则性的错误。我们遵照中央指 示,召开有文教宣传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讨论了两次。 之后,在由中央宣传部和文委党组的主要工作人员组成的宣传工 作会议上,也做了有关这问题的检讨。兹将讨论结果报告如下: (一)《学习》杂志在一九五二年第一、第二、第三期, 发表了一系列的带有严重的错误性质的文章。第一期上杨耳 (许立群)的《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才能领导资产阶级思想改 造》一文,把资产阶级的思想改造说成是用无产阶级思想来 “根本否定”资产阶级思想。第三期上艾思奇的《认清资产阶 级思想的反动性》和于光远的《明确对资产阶级思想的认识, 彻底批判资产阶级思想》都对于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 命和建设中有一定的地位与作用,不加分析,一笔抹煞。此 外,第二期上吴江的《论资产阶级的“积极性”》,把资产阶 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积极性描写为一种欺骗的手段,也是 错误的。这些文章实质上是否定了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还存 在着两面性,而认为只有反动的腐朽的一面,从而达到了根本 否定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仍有其一定的积极性的结论,这样 就公开地违反了党的路线和党的政策。做这些文章的同志没有 1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分清下列两件事:一件事是我们在学校的教员学生中,在国家 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中(不包括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在内), 必须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去教育他们,改造他们,以 达到清除他们的资产阶级思想的目的;又一件事是我们必须用 共同纲领去改造资产阶级的不合于共同纲领的思想即“五毒” 思想,不要他们再搞“五毒”,而要他们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合 理合法地去经营业务。这些同志把这两件事混同为一件事,即 把后者混同于前者。而且其中有的文章有一种倾向,要资产阶 级作为一个阶级来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不允许资 产阶级有自己的任何思想,这些都是不合现实的,不合马克思 主义的观点的,而且是幼稚可笑的。 (二)在“三反”和“五反”运动中,在一部分干部和 群众中产生了一种“左”的情绪。《学习》杂志的上述各文, 集中地表现了在对待资产阶级的问题上的幼稚的、否定一切的 “左”的情绪。这些同志的文章没有根据党中央的政策,对所 讨论的问题认真进行具体分析,而是纯粹从自己抽象的臆想出 发,进行毫无内容而完全违背逻辑和完全违背马克思主义常识 的推断。因此,这些文章并不理直气壮,在实际上没有批判到 什么,而且转而使自己陷于被动的地位。这种不掌握与分析具 体材料,不具体研究问题而夸夸其谈的作风,正是党内教条主 义思想残余的恶劣表现。教条主义的思想方法加上小资产阶级 的“左”倾情绪就造成了这些文章中的离开党的路线和离开马 克思主义的严重错误。 (三)《学习》杂志是中央宣传部的理论宣传处编辑的刊 物。在中央宣传部的刊物上连续地发表违反党的路线的文章,这 对于我们,实在是个严重的教训。《学习》杂志讨论这样重大性 质的问题时,自以为是地说中央所没有说过的,甚至是和中央所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 《关于 〈学习〉杂志错误的检讨》 127 说过的话相反的话,不向中央请示报告,这是对待党的思想工作 的极端不严肃的态度的表现,是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我 们请求中央给我和在这事件中应负责任的同志以应得的处分。 (四)《学习》杂志在去年十二月前是由胡绳负编辑责 任,由胡乔木看大样。今年来由于光远、王惠德负编辑责任 (胡绳去参加土改,由中央电调后于二月底回来)。由于乔木 因病不能工作,所以杂志出版工作制度比较混乱。今年所出三 期,均系于光远、王惠德组织稿件。第一二期的大样,由熊复 看过。第三期的大样由胡绳看过,其中主要文章的大样曾由我 看过。上举各组织稿件和看过大样的同志对《学习》杂志的这 次错误,均应负一定的责任,也都在会议上进行了自我检讨 (个别同志的自我检讨不够深刻,还须继续检讨)。于光远在 此期间主持理论宣传处工作,我曾于今年二月间指定于光远起 草关于批判资产阶级思想问题的讨论提纲,然后召集会议,进 行讨论,以便对分歧点取得一致意见,再将讨论结果请示中央 后才写文章,但光远同志对于起草提纲一事始终拖延不办,因 此未能依照原定步骤办事。我在看了艾思奇、于光远两人文章 的大样后,任其发表,在思想上和组织原则上都是错误的。 (五)根据中央的方针而有系统地有分别地具体地进行 对于资产阶级思想批判的工作,仍当继续进行。此次教训应当 是使我们了解如何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去批判资产阶级思 想,而不是不进行这种批判工作。由于有些大城市的“五反” 运动尚在紧张进行,目前在这个问题上发表自我批评的文章还 不甚适宜,所以遵照主席指示,拟俟“五反”运动结束后,再 在《学习》杂志上发表适当的检讨文章。在四月份的《学习》 杂志上准备转载上海《解放日报》发表过的冯定同志的一篇文 章,这篇文章的观点是基本正确的(其中有些缺点我们作了修 1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改)。这次错误暴露了《学习》杂志的编辑方针和工作方法均 有不能容忍的缺点,如不及时改革,为害将是不少的。我们拟 即进行彻底的检查,作必要的改革(在四五月间拟休刊一个半 月,进行检查和改革)。在检查这次错误时,又使我们痛感到 中央宣传部各部门工作中均缺乏应有的高度严肃性和纪律性, 缺乏应有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准备,缺乏对中央指示的认真的 研究,平日对思想问题的经常注意和研究也很不够,无组织无 纪律的现象还很多。我们一定要接受这个教训,切实整顿工 作,以求改进。 以上当否,请示。 中央宣传部 陆定一 三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29 中共中央转发陕西省委 《关于地主、富农能否 参加互助组的意见》 (一九五二年四月九日) 西北局并各中央局、分局转各省、市、区党委: 中央同意陕西省委《关于地主、富农能否参加互助组的意 见》,发给各地参照办理,并在党刊上发表。 中 央 四月十九日 1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陕西省委关于地主、富农 能否参加互助组的意见 (一九五二年四月三日) 各地委、县委并报西北局 〔1〕 : 最近各地询问“地主、富农是否可以参加互助组?”现简 复如下: (一)不能允许地主参加农民的劳动互助组织。互助组 织的任务,在于把农民的劳动力及某些生产资料组织起来,在 一定程度上克服个体小农经济的弱点,借以发挥农民的劳动效 能和各项生产资料的效用,达到提高产量的目的;互助组同时 是使农民获得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各项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 组织;它并享有国家所给予的经济上、政治上的各种便利与优 先(如贷款、奖励、民主生活等);而对地主是不允许有这些 权利的。另方面,土改后地主仍极仇视农民、仇视人民政府, 其破坏活动并未停止,有些尚很猖狂,在此情况下,若允许地 主参加互助组,对互助组的巩固将是十分有害的。基于这些原 因,故地主未改变其成分前,是不能允许其加入互助组的。对 于地主的劳动改造,应当在乡村政权、农民、民兵及农民互助 组等的监督下,强制其经常劳动生产;也可将个别地主强制其 临时与变工组在一起劳动,但这绝不等于允许地主加入互助 组。个别地方组织“地主互助组”,这也是不对的,应予以 纠正。 (二)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规 中共中央转发陕西省委 《关于地主、富农能否参加互助组的意见》 131 定:“在农业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不应允许进行雇 佣劳动的剥削(即富农的剥削)。因此,不应允许组员或社员 雇长工入组入社,也不应允许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雇长工 耕种土地。”基此,在关中、陕南地区原则上均不应吸收富农 加入互助组。对现已加入互助组的富农,如符合中央原则并 确实能遵守生产互助组的规矩时,亦可不令其退出;但仍应 注意: (1)这个互助组的基础必须较强; (2)富农不得充当互助组的领导人; (3)工资找补、耕畜与人工折算等,都应公平合理。 陕北老区,富农是否允许加入,待后再复。 以上意见妥否,请西北局批示。 陕西省委 四月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西北局收到此意见后,于四月五日将此件转发所属分局、各省委、市委 并报中央。西北局在转发此件时说:“陕西省委这个文件我们认为是正确的,发各 地党委照办,并请中央审核。” 132 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五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并告各大军区党委转 各省军区和军党委: 在这次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中, 从铁路、航运、邮政、公安、司法、税务等部门,并从很多地 区,暴露出为数甚多的国家机关内部人员包庇或勾结奸商、毒 贩、流氓、甚或反革命分子贩运毒品、金银、私货的各种罪恶 活动,在若干部队工作人员中亦有发现。这些罪恶活动给予国 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是很惊人的。这是旧的中国社会遗留下来 的一种污毒,全国解放以后在很多地区虽曾有所减少,但就总 的情况看来,问题依然严重存在。为了根除这种旧社会的恶劣 遗毒,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发动一次群众性的运 动,来一次集中的彻底的扫除,是十分需要的。为此,特做如 下各项指示: 一、首先集中解决贩毒问题。贩卖毒品、贩卖金银、走 私三者虽互相牵涉,又往往同时暴露,但以毒品流行对于国家 的损失最大,对于人民的毒害最深,因此,在这次运动中应集 中解决贩运毒品问题。如果同案牵涉到贩卖金银、走私问题时 可并案处理。对于与毒品无关的贩卖金银、走私案件,可按政 府已公布的法令处理。对以反革命为目的的毒犯,应以反革命 论处。 二、要根绝制造、贩卖毒品或包庇掩护毒犯的现象,必须 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 133 依靠广大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斗争的积极性。因此,目前正在进 行“三反”、“五反”的地区,应对此问题引起重视,立即指 定专人着手整理和研究现有材料,继续发现内外线索,遇有重 大案件,组织专案侦察,适时破案,首先做到掌握全盘情况。 然后在“三反”、“五反”运动末期,腾出手来,有重点地在 机关和社会上,运用现有的“三反”、“五反”的队伍开展一 次肃清毒品流行的运动。“三反”、“五反”即将结束的地 区,机关和社会即可同时开始,或先从机关开始,或先从社会 上开始,均应注意密切配合,以收内外夹击之效。目前对“三 反”、“五反”中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除情节特别严重,不 得不立即逮捕者外,一般可暂不逮捕,已经逮捕起来的毒犯, 也暂不结案,待反毒运动发动后,集中处理,以壮大声势。 三、铁路、交通是毒贩借以偷运毒品的线路;公安、司 法、税务等部门是毒贩勾结收买内部人员求得包庇掩护的主要 对象;边防、海关是毒品出入国境的要隘。所以这次运动应以 铁道、公路、海运、河运、邮政、海关、公安(包括边防)、 司法、税务等部门作为重点,在各级人民政府集中领导下,认 真进行,务将一切毒犯肃清。至于地区,一般应以大中城市、 边防口岸,以及过去烟毒盛行的地区为重点,即以毒品之主要 产地,毒品的集散枢纽和出入国境的“关口”,为展开运动的 重点地区。至于哪些具体地区应作为重点,由各中央局自行 选定。 四、对于运动中被揭发或自动坦白的毒犯,在处理上应采 取严厉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 造多数,即:制造者、集体大量贩卖者从严,个别少量贩卖者 从宽;主犯从严,从犯从宽;惯犯从严,偶犯从宽;拒不坦白 者从严,彻底坦白者从宽;今后从严,过去从宽。打击的重点 1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放在集体大量的制毒、贩毒犯与严重违法的工作人员。对情节 不是特别严重,只要彻底坦白,真诚悔过,检举立功者,可减 轻或免予处分。对于单纯吸食毒品者,不应作为这次运动的斗 争对象。因为吸食毒品的人,数量更大,不可能在这次运动中 完全戒绝,也不应该把他们同制毒、贩毒犯同等看待。而且只 要能够做到根绝制毒、贩毒的现象,则吸毒的现象,将会逐渐 消灭。 五、关于种毒问题,目前主要发生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应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解决。内地的种毒问题,必须检查禁止, 在这次反毒运动中,如不能同时解决,则可在运动结束后,另 行处理。 中 央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八条严 惩贪污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学校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 人员,凡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国家财物,强索他人财物, 收受贿赂以及其他假公济私违法取利之行为,均为贪污罪。 第三条 犯贪污罪者,依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 惩治: 一、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者,判处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处死刑。 二、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 者,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三、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不满五千万 元者,判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或一年至四年的劳役,或 一年至二年的管制。 四、个人贪污的数额,不满人民币一千万元者,判处一年 以下的徒刑、劳役或管制;或免刑予以开除、撤职、降职、降 级、记过或警告的行政处分。 集体贪污,按各人所得数额及其情节,分别惩治。 贪污所得财物,应予追缴;其罪行特别严重者,并得没收 其财产之一部或全部。 1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第四条 犯贪污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从重或加重 处刑: 一、对国家和社会事业及人民安全有严重危害者; 二、出卖或坐探国家经济情报者; 三、贪赃枉法者; 四、敲诈勒索者; 五、集体贪污的组织者; 六、屡犯不改者; 七、拒不坦白或阻止他人坦白者; 八、为消灭罪迹而损坏公共财物者; 九、为掩饰贪污罪行嫁祸于人者; 十、坦白不彻底,判处后又被人检举出严重情节者; 十一、犯罪行为有其他特殊恶劣情节者。 因贪污而兼犯他种罪者,合并处刑。 第五条 犯贪污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从轻或减轻处 刑,或缓刑,或免刑予以行政处分: 一、未被发觉前自动坦白者; 二、被发觉后彻底坦白、真诚悔过并自动地尽可能缴出所 贪污财物者; 三、检举他人犯本条例之罪而立功者; 四、年岁较轻或一向廉洁,偶犯贪污罪又愿真诚悔改者。 第六条 一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贿赂、介绍贿赂者,应 按其情节轻重参酌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处刑;其情节特别严重 者,并得没收其财产之一部或全部;其彻底坦白并对受贿人实 行检举者,得判处罚金,免予其他刑事处分。 凡为偷税而行贿者,除依法补税、罚款外,其行贿罪,依 本条例的规定予以惩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137 凡胁迫或诱惑他人收受贿赂者,应从重或加重处刑。 凡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并无违法所得者, 不以行贿论;其被勒索的财物,应追还原主。 第七条 在本条例公布前,曾因袭旧社会恶习在公平交易 中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小额回扣者,不以行贿论。但在本条例公 布后,如在与国家工作人员交易中仍有送收小额回扣情事,不 论送者收者,均分别以行贿、受贿治罪。 第八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侵吞、盗窃、骗取或套取国家财 物者,应追缴其违法所得财物,并得按其违法所得的多寡,参 酌本条例第四、五两条的规定衡量其情节,酌处罚金或判令赔 偿因其罪行所造成的国家其他损失;其情节特别严重者,并得 参酌本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予以刑事处分,或并没收其财产之 一部或全部;其彻底坦白、情节轻微者免予处罚。 第九条 凡收买、盗取国家经济情报以谋取私利者,应按 其违法所得的多寡和情节轻重,参酌本条例第三、四、五、八 各条治罪。 第十条 凡应追缴的贪污财物或其他违法所得,如无法追 缴时,得由审判机关或议处机关商同主管行政机关酌情予以其 他适当的处置。 第十一条 犯本条例之罪者,依其犯罪情节,得剥夺其政 治权利之一部或全部。 第十二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国家工作人员伙同贪污 者,应参照本条例第三、四、五、十、十一各条的规定予以 惩治。 第十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学校及其附属机构的 领导人员,凡发觉其所属工作人员贪污而故意包庇或不予举发 者,应依其情节轻重,予以刑事处分或行政处分。 1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第十四条 对犯本条例之罪者,任何人均有向该主管行政 部门、人民监察机关、人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法 院及检举人认为适当的其他机关或首长实行检举之权。 凡对检举人施行打击、报复者,应依其情节轻重,予以刑 事处分或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犯贪污罪者,适用本条例 的规定。 第十六条 现役革命军人犯贪污罪者,适用本条例的 规定。 第十七条 在本条例公布后,仍犯或再犯本条例之罪者, 应从重或加重惩治。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公布之。 根据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刊印 139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业互助 合作运动中对待富农的 政策问题给华东局的复示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华东局并告各中央局、分局请转各省、市、区党委: 关于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对待富农的政策问题,华东局 四月十七日来电所提各项意见,中央认为基本是正确的,但须 做如下的补充: (一)对现在已参加了互助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富农分 子,如果他是带雇工入组入社的,则应坚决向农民解释清楚, 经过组员社员多数通过,把他清洗出组出社。如果他原系土改 前的旧富农或土改后的新富农,现在并未带雇工入组入社,而 是利用互助组内工资订得低,利用农业合作社内土地、耕畜、 农具的报酬高,以剥削别人劳动者,则可按来电第二项办法处 理,使之不能在组内社内进行剥削。但如果农民愿意利用他的 耕畜和农具,则不必一定要逼使他出组出社;并应根据四月九 日中央转发各地参考的陕西省委关于这一问题的意见,从政治 上组织上对他们加以控制,防止他们进行破坏。 (二)但另一方面,也不要把互助组、合作社内耕畜的工 价和农具的使用报酬压的太低,否则对于奖励发展耕畜和购置 农具是不利的,对于目前尚缺乏耕畜和较大的农具的多数新翻 14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身农民也是不利的。有些农民不愿将富农清洗出组出社的主要 原因,即在于要利用他们的耕畜和农具。 (三)对于富农与富农自行组织的所谓“互助组”,应明 确指出它是富农的合股组织,并不是互助组。因为互助组是劳 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本自愿互利的原则,集体劳动,互 助合作;而富农与富农之间的合股组织,是富农联合起来剥削 雇佣劳动的,富农与雇农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 的关系,根本不是互助合作的关系,与互助组在本质上是完全 不同的。因此,我们虽然不要以法律禁止富农为了生产而相互 联合起来,但应不准富农盗用互助组的名义,以免在农民中和 农村干部中引起思想混乱。 以上各点,连同华东局来电一并发各地参考,并可在党刊 上发表。 中 央 四月二十九日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对待富农的政策问题给华东局的复示 141 华东局关于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 对待富农政策问题的请示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七日) 中央: 在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关于对待富农的政策问题,据 苏南最近反映:个别原已参加互助组的富农分子,被清洗出组 后,生产情绪发生波动。武进县小河区富农巢南棠曾写信质问 《解放日报》编辑部:“在经济上承认富农存在,为什么禁止 富农参加互助组?”松江、奉贤等县发现被互助组清洗出去的 富农自行在一起组织互助。一般农民对富农参加互助组的问 题,有的经过算细账的教育,讲清富农剥削后,已清洗富农出 组。但也有少数农民因留恋富农的耕牛、农具,不愿富农出组 的。各地都发现有富农钻进互助组情事。安徽贵池县还发现富 农以借用耕牛及提高工资等办法,引诱贫农脱离互助组,替富 农“做活”。亦有不少互助组有富农留在组内尚未处理者,各 地均要求明确处理办法,我们根据中央指示的精神拟作如下 答复: (一)在农副业生产中允许富农雇工经营,但在农业生产 合作社和农业互助组内,应坚持不允许进行雇佣劳动的剥削; 不允许组员或社员雇长工入组入社;也不允许互助组和农业生 产合作社雇长工耕种土地。 (二)对现已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或互助组的富农分子, 1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一般地应在社内或组内经过民主讨论,规定一些办法,使富农 感到加入社内或组内并不能剥削别人,而自动退社退组,并应 分别情况采取不同办法处理。对老区中经过平分土地的旧式富 农,现已不存在雇佣劳动的剥削,在群众同意的条件下,可允 许其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或互助组,但绝不允许其操纵领导和 恢复雇佣劳动的剥削。对个别由贫农、中农上升已经参加农业 生产合作社或互助组的新式富农,允许其留在社内、组内,但 应加强教育和改造,不许其对别的组员进行剥削。至于对新区 土改中被保存下来的富农,一般不允许参加互助组或农业生产 合作社;但对个别出租土地被征收后,所留自耕土地不多,劳 力较强已不雇工的富农分子,在群众同意的条件下,可允许其 参加互助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对富农与富农相互间组织起来的互助组,应积极进 行调查研究,弄清情况,不必公开宣布不承认其合法性。如纯 系为了生产并无非法活动与雇佣劳动力,可允许其继续存在, 并责令当地干部注意掌握。如有非法活动或雇佣劳动力,则应 依法予以解散。 (四)对于富农向互助组雇工做活的问题,今后应经互 助组民主讨论,统一解决。防止富农分裂农民,破坏互助合作 运动。 (五)对互助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中部分农民不愿富农出 组出社的,应进行耐心教育,使其了解如果允许组内或社内进 行富农剥削,必然会破坏组织或社内等价原则。一部分组员或 社员遭受剥削,组或社便有改变性质的危险。组员和社员的困 难主要依靠组员间的互助来解决而不是依靠富农。至于富农因 不参加互助合作而引起生产情绪波动者,应根据《发展农业生 产十大政策》进行教育,消除顾虑。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对待富农的政策问题给华东局的复示 143 (六)有些互助组强迫地主进行无偿劳役,是不正确的。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示。 华 东 局 四月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44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 * (一九五二年四月三十日) 周 恩 来 一、我们的外交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一直坚持和平的外交政策。 我们坚持这一政策,相信以和平竞赛的方法来胜过帝国主义是 完全可能的。当然,为防备帝国主义发动战争,我们应该在和 平斗争中巩固国防,加强经济力量。要使帝国主义不敢发动战 争,万一它发动战争,就叫它遭到失败。 我们在执行和平政策中的一些外交方针是: (一)“另起炉灶”。一九四九年春,毛泽东同志就说 过,我们的一个重要外交方针是“另起炉灶”,就是不承认国 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旧的外交关系,而要在新的基础上同各 国另行建立新的外交关系。对于驻在旧中国的各国使节,我们 把他们当作普通侨民对待,不当作外交代表对待。历史上,有 在革命胜利后把旧的外交关系继承下来的,如辛亥革命后,当 时的政府希望很快地得到外国承认而承袭了旧的关系。我们不 这样做。毛泽东同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中宣告,我国同外国的外交关系要建立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 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这是一百多年来旧中国的政府所没有做 这是周恩来在一次我国驻外使节会议上的讲话节录。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 145 到的。毛泽东同志宣告后,我们以外交部长的名义把这一公告 送达各国政府,向世界各国表明了我们的态度。为了表示外交 上的严肃性,我们又提出建交要经过谈判的手续。我们要看看 人家是不是真正愿意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 上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在和平阵营方面,首先是苏联,然后 是各人民民主国家相继承认了我们。这些国家是真诚地愿意在 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 的。因此,我们同它们很快地建立了外交关系。对资本主义国 家和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则不能不经过谈判的手续,看一 看它们是否接受我们的建交原则,我们不仅要听它们的口头表 示,而且还要看它们的具体行动。例如,它们如果在联合国中 不投新中国的票,而去赞成蒋介石反动政府,那我们就宁愿慢 一点同它们建交;反之,如印度、缅甸等,能够真的同国民党 反动派断绝关系,那就可以在经过谈判之后同它们建交。 这一“另起炉灶”的方针,使我国改变了半殖民地的地 位,在政治上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 (二)“一边倒”。在一九四九年党的建立二十八周年纪 念日,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前夕,毛泽东同志在《论人 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提出了“一边倒”的方针,宣布了我国站 在以苏联为首的和平民主阵营之内。之后,各民主党派、人民 团体在七月七日发表了联合声明,拥护这一方针。我国在世界 上明确地站在和平民主阵线一边,旗帜鲜明,打破了帝国主义 的幻想。如果没有这一明确的宣布,帝国主义者就会胡思乱想 地望着我们,如司徒雷登在南京时还想钻空子。“一边倒”的 方针给这种胡思乱想的人浇了一头冷水。 (三)“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帝国主义总想保留一 些在中国的特权,想钻进来。有几个国家想同我们谈判建交。 1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我们的方针是宁愿等一等。先把帝国主义在我国的残余势力清 除一下,否则就会留下它们活动的余地。帝国主义的军事力量 被赶走了,但帝国主义在我国百余年来的经济势力还很大,特 别是文化影响还很深。这种情形会使我们的独立受到影响。因 此,我们要在建立外交关系以前把“屋子”打扫一下,“打扫 干净屋子再请客”。但是打扫要有步骤,不能性急。我们在美 帝侵朝的时候,针对美帝对我国采取敌视政策并冻结我国财产 的情况,先接管或冻结美帝在华资产,并接管美帝津贴的文化 机关,特别是在抗美援朝运动中肃清亲美崇美恐美思想,这在 平时恐怕要几年几十年才能做到。 (四)“礼尚往来”。资本主义国家,你对我好,我也对 你好;你对我不好,我也对你不好。针锋相对,来而不往非礼 也。我们总是采取后发制人的办法,你来一手我也来一手。不 怕它先动手,实际上它一先动手就马上陷于被动。开国后我们 用“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这两手,在整个战 略上处于主动地位。至于在具体事情上,是可以后发制人的。 (五)“互通有无”。我们开国以来就根据平等互利的原 则同外国做买卖,不能像过去那样把中国作为它们的消费品市 场。美帝国主义对我搞禁运,我们就以货易货,不用结汇,这 对打破禁运是极有利的。我国出口的主要是农产品,换回来的 是工业装备。我国同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的贸易大大增加,对 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也增加了,我国的出口贸易额已经超过第 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数字。我们想扭转国民党时期的入超,变为 出超,这是好的,但我们当前的目标是出入口平衡。现在我们 入口的东西是我们所需要的,出口的东西如鸡蛋、猪肉,是人 家所需要的,这种互通有无是互利的。 (六)团结世界人民。我们对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是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 147 “一边倒”的,对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对资本主义和帝国 主义国家的人民也要团结争取,以巩固和发展国际的和平力 量,扩大新中国的影响。 以上一系列的方针就体现了我们坚持的和平外交政策。 二、外交阵线 (一)建立什么样的外交阵线。外交是国家和国家间的关 系,还是人民和人民间的关系?外交工作是以国家为对象,还 是以人民为对象?我们要团结世界各国的人民,不仅兄弟国家 的人民,就是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 我们也都要争取。但就外交工作来说,则是以国家和国家的 关系为对象的。外交是通过国家和国家的关系这个形式来进行 的,但落脚点还是在影响和争取人民,这是辩证的。这一点要 搞清楚。 (二)要分清敌我友。在建国开始时,我们就提出过这 个问题。我和友是一方面,敌又是一方面。具体地分析一下, 朋友方面以国家来分有两种:第一种是基本的朋友,第二种是 一时的朋友。这后一种朋友也不完全一样,有的只能在某一时 期内成为朋友,有的可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朋友,区别的 主要关键是对战争与和平的态度。从国家的性质上来说,它们 是属于资本主义世界的,但对战争它们不参加,表示中立,这 是可能的。这种情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有过,那时苏联 争取瑞典保持中立,这对当时的局势是有利的。假如那时挪威 也被争取保持中立,对苏联会更有利,对欧洲的形势会更好一 些。资本主义国家如果在同帝国主义的战争中保持中立,对我 们是有利的。所以对这些国家,我们不能采取敌对态度,不要 把它们挤到敌人的营垒里去,我们可以和它们做朋友。当然在 战争中,问题可以看得更清楚,但在战争爆发前,我们就要有 1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预见,努力做争取工作。在战争一旦发生时,这些国家守中立 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站在和平阵营方面反对帝国主义的可能性 虽然极少,但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这要看我们和平阵营力量 的增长,要看敌人阵营的分化情形。 对帝国主义阵营也要有分析。追随美帝的国家毕竟是少 数。在朝鲜战场,和美国在一起的虽然有十五个国家,可是 万一战争发生在中国,是否也有那么多国家参加对中国作战 呢?这是很值得怀疑的。敢于坚决和我们敌对并走上战场的究 竟还是少数。资本主义世界并不是铁板一块,我们应该区别 对待。 同我们最敌对的国家,应该对它坚决斗争。 同我国未建交、关系又较坏的国家,不能把它们看成同 美帝一样。它们同美帝国主义之间有矛盾。我们应该给一些影 响,使它们不过分同我敌对。 同我国正在谈判尚未建交的欧洲国家,它们不愿意同我闹 翻,就悬在那里。 同我国已经建交的欧洲国家,对他们要分别对待,做好 工作。 同我国已建交的东南亚国家,过去是殖民地,现在不仅形 式已经改变,有自己的国会与政府,同时人民的觉醒也使得帝 国主义不能不改变过去对殖民地的一套办法,而由当地资产阶 级来统治。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现在还有人说它们是殖民地, 那是不切合实际的。即使是现在的日本也不能说是美国的殖民 地。日本人民的主要斗争对象有时是美国帝国主义,有时是本 国政府。由帝国主义直接统治的才是殖民地。东南亚国家在战 争与和平问题上同帝国主义有矛盾,我们要在战争时争取它们 中立,在和平时争取它们同帝国主义保持距离。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 149 伊斯兰教国家,我们同它们关系较少,影响也小。工作可 以逐步进行。 我们要依靠进步,争取中间,分化顽固。这样可以使我们 的外交工作更灵活一些,不是简单的两大阵营对立,没有什么 工作可做。我们要这样来打开我们外交工作的局面。 三、外交工作的思想领导 我们的外交工作要绝对地接受无产阶级思想的领导,不能 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当然更不能允许这些 思想占据领导地位。我们的立场必须十分坚定,思想必须十分 明确。 (一)坚持国际主义,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对这个问题, 大家在理论上也懂得,但是在工作中,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就 往往容易带着新中国胜利的骄傲,表现出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大 国思想。当然我们应该有民族自信心,可是如果有自大、骄傲 的情绪,那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了,即使有时是不自觉的,也 不好。每一个民族都有它的优点,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要肃 清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确立国际主义思想。 (二)坚持爱国主义,反对世界主义。我们的爱国主义是 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主义的爱国主义,不是资产阶级的沙文主 义。我们反对失去民族自信心的、投靠大国的“世界主义”。 美国所说的“世界主义”、“大国领导”,其目的是要小国永 远跟它走,永远受它奴役剥削。我们的国际主义是要各国都独 立平等。 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在国际主 义指导下的加强民族自信心的爱国主义。我们有些同志有时表 现得失去立场,那是因为我们过去是半殖民地国家,羡慕资本 主义国家的文明,不审查其中有无毒素,盲目崇拜。说中国一 1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切都好或一切都不好,都是不对的,应该批判地接受一切中外 的文化。《大公报》有一栏叫“中国第一”。中国哪里有那么 多第一,这样提就不对,后来这一栏也只好取消了。新中国当 然比旧中国好,祖国是可爱的,但我们仍然必须向外国学习。 (三)坚持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外交工作是代表 国家的,一切必须从集体出发,倘若从个人出发,就一定很危 险。任何荣誉都是来自毛泽东思想的胜利和人民群众的努力, 都是国家的荣誉。外交工作中不容许有个人打算,不要因为人 家一说好就沾沾自喜,应该想这是人民的光荣;如果人家说 坏,就要检查一下我们的工作是否做错了,要把个人完全溶化 在集体当中。 (四)坚持无产阶级的纪律性,反对自由主义。我们强 调高度自觉的、合乎党的利益的纪律性,丝毫不能允许自由主 义存在。乱说乱搞就会出乱子。外交使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外 交工作的一切都必须注意事先请示、事后报告。国家同国家办 事,说了就要算数,所以多说不如少说。但是,是不是什么都 不说呢?不是。已经宣布的事,已经办成功的事,已经决定了 的事都可以说;尚未宣布的,经验还不成熟的不能说。因为这 不是在一个党内,而是办国家同国家之间的事。在一定原则下 可以有一定限度的机动,也就是临机应变,但对新的问题处理 迟缓一些并不是错误。经验不足时,还是慢一些好。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官僚主义。我们大家对外交 工作的经验都不多,还是要发扬民主。“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 亮”。多听取大家意见是必要的,但是还要有集中。使馆内的 民主一定要做到。光有集中,没有民主,就成为官僚主义了。 我们应该提倡民主,才能克服官僚主义。 (六)要求有高度党性,反对政治空气稀薄。政治空气首 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 151 先要求有高度的党性,锻炼同志们的思想,一切从原则出发。 政治化是多方面的。把原则变成教条来背诵不是政治,轻一点 说是书呆子,重一点说是教条主义者。要调查研究,分析问 题。平时谈生活、谈文艺都要注意从原则出发,这样,庸俗空 气就稀薄了,政治空气就浓厚了。当然,并不是说只有张口就 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才叫做政治空气浓厚。 (七)提倡勤俭朴素的作风,反对资产阶级的铺张浪费思 想。我们的外交工作中有不少浪费,这是受了资产阶级思想的 影响。我们在生活享受方面处处想跟苏联比是不对的。苏联在 十月革命后也是十分俭朴的。毛泽东同志主张不要去提倡那些 形式的东西,因为不适合我们现时的经济情况。生活上同他们 比是不对的,今天我们的生产还没有发展到他们那样的水平。 根据《周恩来选集》下卷刊印 152 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 批判资产阶级思想 和清理“中层”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 (一)北京各高等学校在“三反”运动中进行了批判资 产阶级思想的运动,收效很大。各地高等学校中的“三反”运 动,在中央三月十三日指示后,也陆续开始转入批判资产阶级 思想的阶段。这个运动对于高等学校来说,是政治改革的一个 重大步骤。这个运动的目标是: (1)彻底打击学校中的封建、买办、法西斯思想(如崇 美、亲美、恐美、反共、反苏、反人民的思想),划清敌我界限; (2)暴露和批判教师中的资产阶级思想(如宗派主义、 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划清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界 限,初步树立工人阶级的思想领导; (3)肃清学校中的贪污浪费现象,树立爱护公共财物、 廉洁节约的新风气; (4)具体了解高等学校教师的政治情况与人事情况,以 打好在学校中进行清理“中层”工作和进行教育改革的基础。 根据北京和上海两地的经验,在这次运动中,可以而且应该让 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教师,在作了必要的自我检讨以后迅速过 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和清理“中层”的指示 153 关。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五的教师,是要经过适当批评以后再行 过关;百分之十三左右的教师,是要经过反复的批评检查以后 始予过关;只有百分之二左右是不能过关,需要作适当处理。 这样的比例大体上是合适的。这样做,我们就能做到争取、教 育多数教师,孤立和打击少数坏分子,以达到团结改造高级知 识分子的目的。各地可参考北京、上海经验,掌握适当比例, 防止“左”或右的偏向。 (二)具有严重政治问题或思想十分反动不能过关的教 师,人数既甚少(根据北京、上海情形约百分之二左右),情 况又各人不同,对他们的处理办法,应视各人具体情况、社会 地位、检讨程度、业务能力等等条件,分别考虑决定。有些人 并可留待清理“中层”时处理。但这些人除一部分可以仍留校 教书外,决不能让其继续担任校内各种行政领导职务(关于北 京各大学处理此类教师的经验另行通报你们以供参考)。属于 此类教师的处理应经中央局批准,其中校长、副校长、院长、 系主任及全国著名之教授的处理,应经中央批准。 (三)在批判资产阶级思想运动完毕以后,各地可以选择 很少数的重点学校,集中干部力量,接着即转入清理“中层” 的工作。北京的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已经这样做了,根据他们 的经验,只要事先做好准备工作,转入清理“中层”工作是很 自然的,而且可以迅速收效。学校清理“中层”工作的方针, 除照去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央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 织清理工作的指示》执行外,并须注意下列各点: (甲)必须有充分准备(包括干部、材料、计划、步骤 等),集中力量搞完一两所学校以后,再抽出力量转入其他 学校; (乙)除依靠学校党团和群众力量外,当地党委必须选派 1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一些得力干部,并密切配合公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学校 中去实际领导这一工作。工作组并可吸收其他高等学校(尚未 进行清理工作的学校)的少数党员干部参加,以便他们取得经 验,回到本校去进行清理“中层”工作; (丙)交代历史应先从党、团员开始,动员党团员带头, 树立模范然后推及党外; (丁)每个学校清理工作时间不要太长,以三个星期 左右为宜。为了集中全校力量,进行清理工作,在必要时, 并经过当地教育部(厅)批准学校可以暂时停课,但时间不 宜太长。在进行工作中应首先将大多数无问题或问题不大的 人迅速解放,以便集中力量来处理较少数问题复杂的人。对 于学校中有政治问题的人,除了极少数有血债或严重的现行 活动的反革命分子(这种人不是每校都有的)以外,其余都 不必逮捕,而尽量采取改造和教育的办法来处理,这样更为 有利; (戊)进行清理“中层”的工作必须坚持不追不逼,启 发自觉的原则,这是保证清理工作不发生偏向的主要关键。另 外,又要保证清理工作的严肃性,认真负责地把应当弄清楚的 问题尽可能审查清楚,不能潦草从事。做好学校清理“中层” 的工作,除开正确的领导外,一方面要依靠校内群众的发动, 一方面要依靠公安机关的配合和协助,二者不可缺一; (己)对于校长教授等处理的批准权与第二项规定同。 清理学校“中层”工作是改革高等学校的重要关键,必须 认真做好这件工作。 (四)估计经过“三反”运动,批判资产阶级思想运动和 清理“中层”工作以后,学校中的反革命分子肃清了,资产阶 级思想的实际支配地位被打倒了,对教师学生的政ᇍ情况我们 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和清理“中层”的指示 155 获得充分的了解了,学校中党的威信大大地提高了,教师学生 的政治觉悟也大大地提高了,就需要进一步考虑在高等学校中 建立革命的政治工作制度和机构,以便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巩 固和扩大高等学校中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阵地,并在这样基 础上来贯彻高等教育的改革。因此希望你们在进行批判资产阶 级思想运动和清理“中层”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下面两个问题: 第一,在清理“中层”工作中,加强学校中执行这个工作 的机构(一般称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充实它的干部,准备在 清理工作完毕以后,选择少数几所条件较好的学校,首先将这 种办公室转变为属于学校行政系统之内的经常性的政治工作机 构,这种机构的名称,可以为“政治辅导员办公室”,将来可 以发展为“政治辅导处”。它的任务是管理全校的政治工作, 包括领导思想学习,掌握教师学生政治情况,历史材料,主持 毕业学生政治鉴定,领导全校教职员工社会活动等等。这种政 治工作制度目前尚无经验,须从工作中去逐步创造。首先是重 点试验,然后逐步推广。北京燕京大学准备首先试行。希望通 过这种机构逐渐培养出一批得力的学校行政干部。 第二,在清理“中层”工作完毕以后,应该在教师中开始 建立有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一时尚不能进行清理“中层”工 作的学校中,在批判资产阶级思想运动结束以后,亦须布置一 定的思想学习,这些工作必须有计划和准备。对于上述两个问 题,请你们研究后向中央提出意见。 今年暑假前,希望在全国各主要大学中,大体上完成清理 “中层”工作,其中极少数学校,并可试行建立政治辅导员制 度,其他学校的清理“中层”工作可在暑假中进行。一部分条 件较差的学校亦可推迟到下学期或寒假中去进行。 各地接到此指示后,望详细研究,并将意见和进行的步骤 1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计划报告中央。 中 央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57 中共中央关于“五反”定案、 补退工作等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五月九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区党委、北京、天津、沈阳、济 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重庆、成都、西 安及其他已经进行“五反”的城市市委: (一)谭震林同志五月五日报告 〔1〕 一件,杭州市委五月 六日报告 〔2〕 一件,上海市委财委五月六日报告 〔3〕 一件,现均 转发你们。中央认为这些报告是正确的,望各地对这些报告所 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并予仿行。(二)在“五反”斗争 中,工作组和工人对资本家违法所得数一般都算得很高,在定 案时必须合理地降下来,使合乎经济情况的实际,必须使一般 资本家在补退之后还有盈余。谭震林同志提出上海清算出十万 亿违法所得数,超过了资本家一九五一年的实际所得,他们准 备降至四万亿,提出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比例。我们认为二 分之一的比例太多,三分之一的比例则稍微少一点,以照三分 之一略多一点为适宜。薄一波同志回京报告,广州新药业原定 违法所得一千亿元,由我们几次主动核减,最后定为三百六十 亿元,出于资本家意料之外的宽大,大家高兴。这个比例即是 比三分之一稍微多一点。请各市委衡量全局,大体按此比例定 案,我们就能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完全取得主动,而使经济迅速 恢复和发展,使资本家重新靠拢我们,恢复经营积极性,使工 1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人不致失业。(三)补退时间,除少数确能和确愿早日补退者 以及极少数应没收者外,大多数资本家的补退时间一律推迟到 九月或十月开始为适宜。数大者可分多年补退,一部分还可作 为公股不要交出现金。这样于活跃市场防止失业是完全必要 的。罚款可只施行于极少数人,判刑尤其要少,杭州的处置很 好。(四)各城市应照杭州那样,由省委书记市委书记亲手审 查几家大厂店,做出模型,说服干部和工人(必须适当地着重 地去说服他们),同时即向一切违法资本家宣示我们的宽大和 认真的态度,显示我们的“五反”斗争,主要不是为了搞几个 钱,而是为了改造社会。杭州市的经验很具体生动,值得大家 一看。(五)此外调整城市交流,在付工缴费方面不应当采取 苛刻政策,应当说服干部积极从事经济工作,不要采取消极态 度等项都是很重要的,天津市委亦提出了工缴费不应苛刻的意 见,统望各地注意。(六)工人监督生产一事,势在必行,但 不宜行得太急,中央同意目前只在少数厂店举行典型试验,待 资本家喘过气来,到秋季或冬季再行逐步推广。(七)工人福 利问题,必须解决,但又必须解决得合乎实际的经济情况,不 能太低,但又决不可太高,致陷自己于被动。(八)总之“三 反”和“五反”的胜利是极其伟大的,毫无疑义应当进行“三 反”和“五反”,不进行这一正义的斗争我们就会失败。现当 “三反”、“五反”最后定案之际,我们必须本斗争从严处理 从宽、应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宽之的原则,好好结束这场斗 争。你们对于上述各点有何意见,请即电告为盼。 中 央 五月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中共中央关于 “五反”定案、补退工作等的指示 159 注 释 〔1〕指中共中央华东局代理书记谭震林一九五二年五月五日关于华东地区 “五反”后所引起的新问题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报告说:“三反”“五反”的 收获很大,但其副作用也必须注意补救。由“三反”“五反”引起的新情况,可概 括为“工人失业、成品积压、物价下跌、不敢负责”十六个字。农产品价格下跌已 影响到农民所需的春耕资金,工业品价格下跌已打击了再生产的能力。资本家退补 的负担很重,普遍惶惶不安,对今后如何经营感到无所适从。为了在“五反”后使 资本家对生产与经营有积极性,发挥私人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以达 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应当注意解决以下四个问题:一、资本家退财补税 的限额应定得恰当。二、退财补税的时间必须照顾市场的银根情况,不要影响生产 经营的流动资金。三、工人监督生产,目前只作典型试验。四、“五反”后加工的 工缴费与订货收购的价格,必须照顾到资本家的合理利润。 〔2〕指中共浙江省委一九五二年五月六日关于杭州市“五反”情况和经验给 华东局并中央、毛泽东的综合报告。报告说:浙江省委和杭州市委在杭州市重点违 法户的核实和分类处理,稳定和提高资本家生产积极性,改善劳资关系等方面,取 得的经验有三条:一、由领导亲自出面,着重打通骨干思想。二、运用各种会议, 把处理原则公开向资本家讲清楚。三、提高工人的阶级觉悟,进行系统的政策教 育,并积极举办工人福利事业。杭州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劳资关系一般仍 紧张;一是公私关系不协调,主要表现在资本家的利润未能恰当解决。 〔3〕指中共上海市委一九五二年五月六日关于上海市“五反”后情况给陈 云、薄一波、李富春、中财委、中央,并报华东财委、华东局的报告。报告说:上 海自“三反”“五反”开展以来,由于加工订货、收购、贷款陷于停顿,基本建设 普遍延缓,机关及社会消费大为降低,且适值淡季,产销向例减少,加以不法资本 家逃避资金停厂关店,因而在春季出现了生产萎缩、银根奇紧、交易停滞的萧条现 象。经过大力进行加工订货工作后,生产已逐步恢复,但经济情况仍未恢复正常。 目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物资交流,这是恢复上海经济的基本关键。请中 财委通盘考虑,迅速恢复物资交流业务。二、“三反”以后,一般干部畏首畏尾, 1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不敢放手工作,影响业务的恢复。三、“五反”以后,资产阶级经济上被削弱,生 产情绪低落,影响恢复生产。“五反”退款问题,似宜慎重处理。四、在加工订货 中,曾发生杀价收购、工缴费过低等不合理现象,须进一步研究解决。 161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五反” 斗争胜利结束中的 几个问题的指示 〔1〕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日) 第一,“五反”斗争定案处理的原则 “五反”斗争在已经进行的各大、中城市均已进入或正在 进入结束阶段,因之目前对于各类工商户的正确定案,适当处 理,是争取“五反”斗争胜利结束的具有关键意义的工作。处 理的原则是“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应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 宽之”。 为了好好结束这场斗争,必须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虎头 蛇尾,草率结束,特别是误解处理从宽,对违法工商户缺乏应 有的严肃性,以致引起基本群众不满,并将导致不法资产阶级 分子再行嚣张。一种是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不肯将计算过高 的资本家违法所得的数目,合理地降下来,认真核实,正确定 案。同时又存在着要求多罚、多补、多搞公私合营、多行没收 的错误想法,而不顾实际经济情况,致严重地忽略了今天继续 团结和改造资本家进行生产使工人不致失业的重要意义。 因此,必须继续掌握宽大与严肃相结合的精神,实事求是地 进行定案处理工作,务要做到合情合理,始能既有利于清除资产 1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阶级的“五毒”,又有利于团结资产阶级发展生产和营业。 第二,正确掌握“五反”斗争中 对于工商户分类的标准 区别各类工商户的界限,应以其违法所得数目和违法情节作 为同等重要的条件,并将二者结合起来,加以评定。单纯以违法 所得数目作为区别界限是不全面的,这仅仅是一方面的标准。凡 属情节严重者或情节轻微者,均可升降,改变类别。这种精神已 体现在政务院所批准的北京市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的分 类规定中。同时,根据今天团结和改造资产阶级发展生产和营业 的实际需要,在确定类别时,还应照顾到其他几个重要因素,如 资本家一贯的政治态度、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等等,而加以全面 考虑。这对于确定政治上与我合作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及若干大 户特别是大工业户的类别时,更为重要。具体来说: 一、工商户一般分类的比例: 彭真同志在关于惩治贪污条例的说明中所提的在各大城市 的工商户总数中,守法户约占百分之十左右,基本守法户约占 百分之六十左右,半守法半违法户约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严 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约占百分之五左右,这种比例大体上是 合乎各地基本情况的。即使各大城市因“五反”斗争进行的早 晚和处理的快慢不同,致实际评定的结果,不尽相合,但亦不 应与上述比例有过大的悬殊。 目前在确定一般分类时,已有两种不适当的倾向:一种倾 向,表现于将守法户划的太多,这是不恰当的。一般说工商户 中,不论大、中、小,真正守法的只是极少数;即使某些大城 市情况不同,可适当地扩大基本守法户的比例,但守法户最多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 “五反”斗争胜利结束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163 亦不应超过百分之三十左右。另一种倾向,表现于将守法户划 的太少,亦不恰当,一般的守法户应不少于百分之五。 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在各大城市一般应不少于百分之 二,但有特殊原因及中等城市亦可少于百分之二。 二、工商界中大户分类的问题: (1)所谓大户,从经济上说是指资本厚、工人店员多、经 营大的工商户,从政治上说是指资产阶级的上层分子,或参加 各级协商机关、政府机关担任工作的资产阶级代表性的人物。 在确定大户时,应将政治的和经济的两个条件结合起来评定。 (2)对于大户在政治上、经济上较中小户更为重要的意 义,中央历次已有指示。中央于五月二日所批准的上海市委对 于大户的分类,即坚决保护、一般保护、政治上照旧使用、降 级使用、坚决打击的五类,和前述一般分类之守法户、基本守 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五类,两者 是彼此适应,互相关联的。 对于大户分类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其违法数目和情节,更 重要的是根据其政治条件,即使其违法数目较大,但其政治上 表现较好,亦应有意识地予以适当保护。如某些大户虽然违法 数目巨大,但他们是大工业家而政治上又靠近我们,和我们合 作已有多年关系,这次“五反”中态度又好,即应列入守法户 或基本守法户,以示优遇。对此类人员的标准,可仿上海市的 提议定为: (甲)解放前对民主运动曾有贡献者,或解放后在历次运 动中表现积极者; (乙)经营对国计民生有利的主要工业,其工厂大、工人 多、设备佳、技术好、生产丰、纳税多、作用大者,或解放后 积累资金或自国外调回资本扩大设备积极经营者; 16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丙)在技术上有一定成就,为今后建设需要的专家; (丁)在“五反”中表现积极,交代彻底,并帮助他人或 检举有功者; (戊)在全国或地方有政治地位属于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 代表人物者。 (3)对于大户分类的比例,各地市委以至中央局、分 局,必须切实掌握。其分类比例,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参照 中央批准的上海所定的比例自行规定。上海比例为坚决保护者 (守法户)占大户中之百分之十,一般保护者(基本守法户) 占百分之三十一,政治上照旧使用者(半守法户)占百分之 三十七,降级使用者(严重违法户)占百分之十六点三,坚决 打击者(完全违法户)占百分之五点七。 三、基本守法户的款额标准: 北京市在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中所定的基本守法户的 违法款额,一般是在二百万元以下,但加上情节条件,并根据从 宽处理的原则,违法所得在二百万元以上,少数亦有列入基本守 法户或守法户者。上海市依此原则,已将多数违法所得在二千万 元以下,和少数违法所得在二千万元以上者,根据其情节轻微并 彻底坦白的条件,列入基本守法户或守法户。因此,各地一般工 商户违法所得虽在二百万元以上,但其情节轻微并彻底坦白或其 政治上表现好者,亦得列入基本守法户或守法户。 第三,切实合理的核实定案 一、在“五反”斗争中,由于追算过远,折价过高,计算 范围过广,标准先后不同以及其他原因,各地对资本家违法所 得数目的计算,虽彼此先后都不甚平衡,但一般都算得很高。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 “五反”斗争胜利结束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165 根据西南全区及其他地区七个大城市(上海、天津、广州、武 汉、北京、沈阳、西安)已算出来的初步数目,并联系到其 他已进行“五反”的三十多个大中城市的数目,估计全国资本 家违法所得总数约为二十万亿元到二十三万亿元。因此,必须 按照中央五月九日指示所规定的核实控制比例,即多于三分之 一但低于二分之一,重新计算定案,以八万亿元至九万亿元为 全国现时控制数字,才能合乎实际,使资本家能够安下心来重 新靠拢我们,恢复经营的积极性,以利于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 展。控制数字具体分配,另行电告。 二、所谓多于三分之一、低于二分之一的比例,在计算时 是以违法所得初步计算的数目作为主要标准,同时应照顾资本 家一九五一年所得纯利。如: (1)违法所得数目和纯利近似,可结合计算。 (2)违法所得数目低于纯利,可即按违法所得比例计算。 (3)违法所得数目过高于纯利,说明其不符合实际的数 目更大,则在核实时,可以少于违法所得数目的三分之一。 各地特别是大城市在实际执行这一比例时,必须适当注意 本地“五反”斗争不同时期的计算可能宽严不等,应在最后核 实时予以平衡。 三、核实定案的方式,一般可采取“背靠背”的办法加以 解决,其步骤应经过资方自己评议,劳方提出意见,然后经过 协商,再由市(区)节约检查委员会审核定案或经市(区)人 民法庭判决。必要时亦得采取其他方式核实定案。 四、资本家的“账外资财”,由于难于分清何者属于资本 家应得红利,何者属于资本家私有财产,何者属于真正转移资 金,故不应发动归账运动。有些地方由于搞资本家的“账外资 财”,已发展到“挖底财”,对生产极为不利,应即停止。资 1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本家是否愿将“账外资财”归账,目前可听其自愿,强制归账 是不妥当的。 第四,退补方案 一、一般只退财补税,少数才予罚款。对严重违法户,除 极少数严重者须判处较多罚金外,一般应尽可能少罚,对其中若 干表现较好的,可宣布降级(即半守法半违法户)处理,免判罚 金,以示宽大。对完全违法户,除极少数有第五节一条各款情节 者须判处较多罚金或没收其财产之一部或全部外,一般亦应使 其在罚款后还能继续维持生产和营业。这一原则,亦显示出“五 反”斗争主要不是为了搞几个钱,而是为了改造社会。 二、退补可分三种方式: (1)退现款(包括现币、外币、金、银、白洋等):估 计因“三反”“五反”影响,正常经济生活曾一度停滞,所以 违法资本家可能退出的现款,在目前为数不可能很多。同时, 为照顾生产,活跃市场,可将退现款时间延至今年九、十月份 开始,直到明年二三月结束。九月以前如自愿退出现款或已经 退出者,可以接收,但不必提倡。对于目前已退者,如在核实 定案后发现算得过高,退的多了,可经过民主评议、协商、审 核,将其多退部分归还。 (2)折公股(包括接管或没收的工商业在内):违法资本 家如无力偿付全部现款者,可将应退数目改一部分为公股,变 为公私合营或仍保持私营,只加入部分公股,成为公督私办。 在前种情况下,公股可略高于该企业全部资金的二分之一;在 后种情况下,公股数目不宜过多,以不超过私股总数为原则。 (3)打欠条:既不能退现款,又不宜于过多折算公股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 “五反”斗争胜利结束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167 者,其所余部分可由资本家打欠条,分期偿还。除数目特大者 可分多年补退外,一般以二年为退补限期,最好是在明年秋冬 退补清结为好,否则资本家包袱过重,将影响其生产兴趣。 三、三类比例,一般是退现款占百分之五十左右,折公股 占百分之三十左右,打欠条占百分之二十左右,即五比三比二 比例。各地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一般 中小城市退现款比例可低于百分之五十。如某些地区或大城市 实际核实数字高于现时中央控制的各地数字,则其超出部分得 按后两种方式退补,可不必再按比例加交现款。 第五,对于违法工商户接管、没收的原则 一、在“五反”斗争中,对于违法工商户除下述几类外, 一般不予接管或没收: (1)对国计民生有极严重危害或破坏作用者; (2)违法行为属于罪大恶极者; (3)确系敌伪产业、为人非法窃取者。 二、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均不得接管: (1)我主观虽然需要,企业本身亦有发展前途,但违法 工商户并非罪大恶极者,绝不得勉强接管,仍须按正常办法 处理; (2)违法工商户因无现款可退愿意交出、或工人鼓动我 们接收而企业本身亦可发展者,仍不必接管,可酌情采用公私 合营或加入公股办法; (3)违法企业本身不能维持,我接过来亦无办法者,亦 不得接管,宁可在该企业垮台后,对工人实行救济。 三、凡属接管或没收者,生产如能继续发展,则认真经 1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营;不可能维持者,即应早予结束,对一般工人实行救济,对 其中技术工人尽量吸收使转入其他生产单位。 四、无论接管或没收均应放在最后处理,不得轻率决定, 冒昧实施;在接管或没收前,一般均应经上级批准(例如大行 政区直辖市须由中央局批准);如所接管或没收的工商业为具 有全国影响者,则须报中央批准。凡在此以前已经接管或没收 而又未报告者,均应按前述手续补报批准。 第六,“五反”中对各类户宣布 处理及法庭审判问题 一、前三类户一般由区节约检查委员会自行处理,可在 经过评议、协商、审核、定案后将被宣布处理的工商户集中开 会,分批宣布,劳方并可派部分代表参加,然后发出正式分类 通知书。 二、后二类户应根据政务院关于“五反”运动中人民法庭 规定经由法庭宣判。其中违法严重者,应由市委切实掌握,以 由市人民法庭审理为好。对于后二类户中之免予处罚者,亦应 由区或市人民法庭正式宣布从宽处理,以示严肃。 人民法庭须注意既不要使审判手续过于繁琐,拖延时日, 亦不要形成群众斗争大会,难于掌握。 三、判刑比例,在根据前述一般分类标准定案后,对关 押判刑(包括缓刑)者一般不要超过工商户总数的百分之零点 二。至于判处无期徒刑及死刑者,望由各大行政区于五月下旬 至迟于六月上旬提出各该区的全部名单和材料送交政务院通盘 审核,再作最后确定。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 “五反”斗争胜利结束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169 第七,“三反”退赃与“五反”斗争配合问题 目前各地在“三反”定案时,最感困难者为工商户行贿、 受贿问题,不易确定,而工商户对于机关中因“三反”追查行 贿或追索赃款所受影响及波动亦甚巨大。有些地方因为对此问 题处理不够恰当,也发生一些偏向。为此,特规定: 一、凡因“三反”追查行贿或向工商户追赃,无论军队 或地方任何部门,均须先经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区分会传讯工商 户,审核证实后,再经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批准,统一办理。任 何部门均不得未经批准直接向工商户传讯、起赃和罚款。凡在 此以前,曾有自工商户中取走款物者,均须向市节约检查委员 会限期补报,以便统一审核处理。 二、凡属行贿、受贿证据确实者,如贪污分子及工商户双 方均已承认,自可依法处理;如仅为一方或检举人掌握人证、 物证,必须其物证确凿,方可依法向人民法庭(或人民法院) 起诉,酌情办理。 三、凡仅一方承认而对方否认或被第三方面检举而双方均不 承认,又均无确实证据者,即可由双方具结,分做结论,以了此案。 第八,其他问题 一、为在“五反”运动结束以后能及时调整经济生活, 集中力量于恢复生产营业和发展城乡交流,所有尚未进行“五 反”的中小城市和集镇,均一律不在目前再行开始“五反”斗 争。凡已进行“五反”的大中城市,除个别情况外,一般对于 行商及摊贩的“五反”斗争,亦应推迟,暂不进行。中央规定 1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凡现时尚未进行“三反”或“五反”的地方,在秋征以前,一 律不搞,秋征以后是否和如何进行,另行通知。 二、凡在“五反”运动中发现的带有反革命性及其他政治 性的案件,如非现行破坏分子,均可先就其“五反”中经济问 题加以处理,然后再移交公安或其他适当的部门,继续处理其 政治性的问题。 三、凡在“五反”运动中发现的贩运走私毒品之类的案 件,应按中央禁止贩毒指示专案办理。其他专案,亦不必为 “五反”斗争结束时限所拘,仍应分别贯彻进行。 四、此指示发至省、市委,由省、市委召集所属的负责干 部进行传达,惟其中违法所得估计数字及核实控制数字不得下 达,大户分类比例及核实控制比例亦系内部掌握,不得外传。 各地在报道“五反”定案消息时,对于前述各项具体数字及各 地工商户一般分类的实际数目,均不要宣布。 五、各地可将此指示的基本精神和各项原则,向参加“五 反”斗争的一般干部和工人店员进行传达,切实解释,以取得 政策思想上的一致,使大家了解今天对于资产阶级的宽大和认 真的态度是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营业,这是有利于工人阶级 和人民事业的。因此,工人阶级应该负起争取“五反”斗争胜 利结束转向发展生产的领导责任。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日中共中央电示:“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 委,各大城市市委:兹将《中央关于争取‘五反’斗争胜利结束中的几个问题的指 示》一件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研究,严格执行。” 171 中共中央关于推迟 县区乡的“三反”和 中小城市的“五反”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南局转湖北省委并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 中南局五月十五日和湖北省委五月十日电 〔1〕 悉。你们关 于县区干部“三反”计划的原则是好的。但是,由于过去各地 “三反”“五反”的影响,使社会经济生活和城乡交流发生了 阻滞现象,现在已经进行了“三反”、“五反”的地方,正在 结束“三反”、“五反”,并大力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与城乡 交流,对于尚未进行“三反”的县区乡和尚未进行“五反”的 城市,中央已决定一律推迟进行,即在秋征以前凡未发动“三 反”的县区乡和“五反”的城市,均不再发动,待今年秋征以 后或明年再有步骤地来进行。因此,你们准备在六月开始进行 的县区“三反”运动不要进行,并告诉所有县区乡的干部:在 目前应集中力量做好生产、城乡交流及土改复查等项工作,在 这些工作中立功和改正错误,有罪者,在将来的“三反”中亦 可将功折罪,而不要不安心工作,一错再错。在此期间,如有 个别贪污分子自愿交代贪污事实及交出赃款者,亦可接收,但 不要发动群众运动去追查。对于集中休整的土改工作队和业已 调换工作的干部,则可以参照广西省委整顿土改工作队的经 1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验进行整顿。 中 央 五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指《中南局对县区乡“三反”的意见》和《湖北省委关于县区乡“三 反”的意见》。 173 中共中央关于在 “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 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五月三十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 “三反”运动对于全国人民来说是一次最深刻、最生动的 教育,对于共产党员来说,是一次严格的考验,对于共产党的 组织来说,是一次实际有效的整理,同时又大大地创造了建党 的有利条件。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各地原订的整党建党计划, 除方针与政策不应有所改变外,在整党建党的步骤上与方法 上,必须适应新的情况加以改变。 (一)全国党、政、民各级机关的“三反”运动,现正 陆续进入处理阶段和建设阶段。对于犯有错误的党员,结合党 员标准进行处理,中央已有指示。而在“三反”运动的建设阶 段中,结合党员的八项标准进行一次教育,是能够更好地提高 所有党员的觉悟程度与改正某些党员的缺点和错误的。此项作 法,在利用“三反”建设阶段的机会,所费时间并不很长而收 效甚大。至于有些机关,目前因业务繁忙,时间紧迫,不可能 抽出时间学习党员的八项标准,则应在“三反”运动的最后阶 段中先解决党内的主要问题,如划清思想界限,清洗坏分子 等。以后仍须抽出一定时间,进行党员标准的学习,以便普遍 提高党员的觉悟程度与解决“三反”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全国 1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各级机关的整党工作,应争取在一九五二年内全部完成。 “三反”运动使各级机关中原有的非党积极分子受到了锻 炼,同时涌现出大批新的积极分子。党对这些积极分子的思想 情况与历史情况,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因此,应在各级机关 中积极地进行建党的准备工作和接收新党员的工作。要求今后 一年内(一九五二年六月至一九五三年六月)在机关六十万青 年团员及其他优秀分子中,按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吸收百分之 二十的人入党,这是完全必要与可能的。 (二)在工厂、矿山、企业中的“三反”“五反”运动,大 大地提高了工人、店员的觉悟程度。“目前首先应该着重在产 业工人中吸收新党员与建立党的组织”的条件更加成熟。因 此,应争取在一年之内随着工矿企业中的民主改革、生产改革 以及增产节约、生产竞赛等运动,有领导、有计划地分批接收 工人、店员中的优秀分子四十万人入党。具体要求:在全国 三百六十万产业职工中接收百分之十;一百五十万店员中接收 百分之三。至于全国现有工、矿、企业中的近二万个党的基层 组织,仍须在“三反”、“五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所有党员 的条件。在城市集中的条件下,应采取轮训或业余训练的办法, 学习党员的八项标准,并根据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精神, 清除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妥善地处理丧失党员条件及不 够党员条件的党员。争取在今年内,使所有工、矿、企业中党 的基层组织完成整党计划,达到整党的目的与要求。 (三)全国大学、专科学校,现有十五万学生,其中党员 很少。全国约一百五十万左右的大、中、小学校的教职员中, 党员更少。这说明我们党过去在学校中的工作,是很薄弱的。 但经过抗美援朝、思想改造以及此次的“三反”运动,情况已 大为改变。高等学校的学生群众与大、中、小学的大部教职 中共中央关于在 “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 175 员,在思想上和政治上日渐提高,尤其是在批判资产阶级思想 与清理“中层”运动中,涌现出大批的青年优秀积极分子。这 些积极分子,在不断的斗争中,提高了阶级觉悟,更加相信共 产主义,于是纷纷要求入党。对于这批经过锻炼的革命知识分 子,如果采取不敢或不肯接收入党的关门主义的态度,是错误 的。为此,在一年之内要求:在各学校的“三反”、思想改造 和清理“中层”之后,在大学生中接收百分之十的人入党;在 大、中、小学的教职员中接收百分之三的人入党。这样在学校 中积极地进行发展党员的工作,才能加强党在学校教育工作中 的思想领导与组织领导,巩固和扩大学校教育中马克思列宁主 义的阵地,贯彻学校教育的改革工作,更好地、更多地为国家 培养建设人才。 (四)在农村中,因为尚未进行“三反”,大部地区的区级 机关和一部地区的县级机关亦未进行“三反”,现在全国县区 机关正集中全力进行生产和城乡交流的工作,在秋收以后,全 国都要进行秋征,在新区的农村中还须进行土改及土改复查和 民主建政等项工作,在老区的农村中则须进行整党建党工作。 因此,在农村中的“三反”以及县区机关的“三反”和整党建 党工作,必须和上述各项工作密切地结合起来进行,而不要分 裂开来进行。为此,各级党委必须立即准备并作适当的布置, 以便能够在秋征以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去进行上述各项工作。县 区乡三级脱离生产的干部,除开担任生产和城乡交流的财经工 作干部仍应全力照常工作外,担任党务及土改工作的干部凡可 抽出者,应即抽出,适当地分批集中,在新区,以准备秋后土 改或土改复查及民主建政和建党等项工作为目标,在老区,以 准备秋后整党建党工作为目标,进行一个时期的整训,并在这 种整训中抽出十天至二十天的时间进行“三反”,解决集训的 1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绝大多数干部的“三反”问题,少数问题严重而复杂的干部则 由地委集中另行处理。担任财经工作干部的整训和“三反”, 则待以后另行办理。如此,可以准备好今年秋后乡村中的工作。 乡村中的“三反”(中央将另发指示),在老区应在整党中进行, 即由整党工作队领导在党内以批评自我批评的方式进行(可吸 收群众中少数积极分子参加),而不在群众中进行,在新区乡 村中的“三反”,则在土改或土改复查及民主建政中采用整风、 审查鉴定干部、改善干群关系的方式进行,不单独提出“三反” 的口号。如此,方能使乡村中的“三反”及整党建党和其他各 项工作均能配合进行,否则,必致互相妨碍,使今年在乡村中 的许多重要工作受到损失。在老区乡村中,根据全国组织工作 会议的方针和政策完成整党,清除坏分子并令那些不够条件的 党员退党以后,应在那些必要而有条件的乡村中接收一些新党 员,因为不少乡村党的组织在调出若干优秀党员后,它的积极 性大为减弱,必须吸收一些新的积极的成分,方能振作起来。 在新区乡村中,在完成土改复查及民主建政后,应在积极分子 中进行党员八项标准教育,并接收那些愿为党员八项标准而努 力上进的优秀分子入党,在一般新区农村中,应有五个党员以 上(一般不超过十人)的支部,才能加强党对农民群众的领导 作用与农村中各项建设工作。全国有十二万个新区乡村,还有 二万个老区乡村没有党的组织,应争取在今后一年内建立党的 组织。此外,在老区已有党的组织的乡村中还应接收一些党员。 如此,在农村中要接收将近一百万党员。这是必须认真地进行 许多工作才能做好的。 各级党委必须利用“三反”运动的结果,以积极的态度, 讨论研究,并认真地进行整党建党工作,一切借口工作忙,任 务大,时间紧迫而忽视整党建党工作的现象,都是错误的,必 中共中央关于在 “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 177 须加以纠正。 省市区党委以上党委,应即根据这个指示拟订自己的整党 建党计划,并立即进行准备。执行情形随时报告中央。 中 央 一九五二年五月三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78 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与民族 资产阶级的矛盾是 国内的主要矛盾的批语 (一九五二年六月六日) 罗迈 〔1〕 同志: 此件已阅,略有修改 〔2〕 ,请再酌。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 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 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毛 泽 东 六月六日上午三时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罗迈,即李维汉。 〔2〕毛泽东的修改,主要是将《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中的中 间阶级、中间阶层的提法,改为“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即雇有少数几 个工人或店员的小资本家)、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分子 以及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 179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农村中 富农成分的党员的 党籍问题的新规定 (一九五二年六月九日) 华东局组织部并告各中央局: 五月十日来函及附件均悉。 关于处理农村中富农成分的党员的党籍问题,一九四九年 七月中央组织部复东北局组织部的电中“暂保留其党籍”的规 定,今天已不适用,应即作废,特作新的规定如下: (一)目前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土地改革工作,在全国 范围内即将全部完成。土地改革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 高,党在农村的农业政策,基本上是“组织起来”实行农业生 产互助合作运动。所以农村中党的组织和每一个共产党员,必 须积极地宣传并以实际有效的行动,即以模范带头作用,来实 现党的这种政策。因此对于已成为阻碍或破坏劳动互助生产合 作的富农成分的党员,必须加以严肃的处理,以贯彻党的政 策,保持党的纯洁。 (二)在处理农村中富农成分(不论是旧富农或新式富 农)党员的党籍时,首先应说明:目前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 是允许社会上富农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的,但共产党员则不准许 剥削他人(不论是封建剥削或资本主义剥削),不准许党员去 1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作富农,也不准许党员去作资本家、地主或高利贷者,今后农 村发展生产的方向是逐渐走向农业集体化。所以要做一个共产 党员就必须取消他的剥削他人的生产方式,积极地参加互助合 作运动。如果他接受党的这种意见,他的其他方面,亦未丧失 党员条件,自应保留其党籍,党亦不应当以富农来看待他。如 果他不愿意放弃他的剥削行为,继续进行富农的或其他方式的 剥削,则应无条件地开除其党籍。 (三)对于富农家庭出身、不直接参与剥削行为的党员, 只要他能坚持党的立场,划清他与剥削者家庭的界限,则其本 人的党籍不应受家庭成分的影响。 中 央 六月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181 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 *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陈 云 关于市场情况,我有这样几点估计: 一、市场还没有完全活跃起来。在二三月间市场是停滞 的,这种停滞现象现在已经有所改进,但是大的改进还需要一 个时期,不能希望太快。资本家方面按其对于社会的影响来 说,现在是三动七不动,小动大不动。有人说,现在大的资本 家不是也动了吗?我说那是口动心不动,或者说是皮动肉不 动。公家怎么样呢?公家是七动三不动。什么没有动呢?下层 没有动,县以下的合作社、贸易公司还没有动,只做三分之一 或四分之一,最多的是百分之五十的买卖,其他还在忙于打 “老虎”,清理积案等工作。这个时期的市场所以能维持,大 部是依靠“人工呼吸”的方法。城市里的加工订货,乡村里 的收购,都是靠国家的力量。从三月到五月,这种情况有变 化。但是照现在看起来,要完全变好还要有一个时期。我们的 铁路装车计划应该是每天一万三千个车皮,但今年实际装车 数,最低时降到了七千车皮,四月恢复到八九千,五月恢复到 一万二千,现在才恢复到一万三千。我们的百货公司,今年计 这是陈云在全国统战工作汇报会议上的讲话。 1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划每天的贸易额应该是三千亿元人民币,但是最低时是七百亿 元,五月下旬到现在是二千六百亿元。 二、中间市场脱节。其表现是国家贸易公司的货物堆积 如山。上海、天津、青岛、广州,每个城市都是如此。到处都 叫装不下,共计有一千万吨,只有二百五十万吨入了仓库, 七百五十万吨还在露天。去年仓库也是这样多,为什么叫得不 那么厉害,是不是今年的生产品特别多呢?不是。今年生产的 东西也不特别多。虽然多收了一点棉花,囤积了一点纱布,但 是数目不大,总的说来和去年差不多。原因是去年两个仓库装 东西,而今年却只有一个仓库装东西,只装了公家的仓库,没 有装私人的仓库。资本家在等着“五反”,根本不进东西。 在城市,物价有倒挂的现象,五月上旬国家贸易公司的 牌价比市价高。我们看到这种情况,就把高出的部分降低了一 半。在乡村中,则是市价高于牌价,工业品、土产品都是如 此。市价比牌价高,证明农民的购买力提高了,城市里面的工 业品下乡就会有销路。 工业品从大城市到乡村不是直接下去的,而是从大城市 到中等城市,从中等城市到小城市,从小城市再到初级市场。 现在有些中等城市,比如蚌埠、徐州、南通、扬州、许昌、潍 县等,因为“五反”,搞得不通气了。曾山同志从上海来北京 开会,到蚌埠看了一下,那里在解放初期市场很活跃,现在是 冷冷清清。原因是一百零五家最大的铺子还躺在那里没有动。 没有动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公私关系不协调,一个是“五 反”没有定案。公私关系的问题,我们早就看出来了,今年二 月二十二日发出了通知,要国营贸易公司赶快加工订货,使市 场不致停顿。如果能够定出新的加工订货工缴费的标准,当然 更好,不能定出就按照老标准执行,将来多退少补。中财委的 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 183 这个命令各地都执行了,上海还规定了具体办法。现在资本家 在公私关系上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但是还没有完全解决问题。 主要原因是他们对“五反”心里不服,有一个疙瘩。不过,我 们现在不从这方面提,还是从税收、加工订货这方面来解决, “雷公打豆腐,照软的来”。 三、国营贸易的比重增加了。这种增加是被迫的,又是 必要的。为什么是被迫的呢?因为一搞“五反”,资本家不做 买卖了,如果不增加国营贸易的比重,加工订货也不搞,农村 土产没有人收购,工厂的产品没有人买,整个社会经济就要停 顿,农民就要骂娘,工人就要失业。昨天收到一个电报,皖南 王稼祥同志家乡的农民把合作社打掉了,原因是合作社收茶叶 的价钱低。实际上今年的价钱并不比去年低,而且还高一点。 如果天津这些地方出产的热水瓶、皮带等东西国家不收购,工 人也会这样干。所以国家只有加紧收购,这样,国营贸易的比 重就增加了。私人一做买卖,这种情况就会改变。这几天就有 变化,北京百货公司的生意比以前就减少了。国营贸易的比重 究竟占多少为好,我们是有计划有尺度的。去年国营贸易的比 重是百分之十九多一点,今年是百分之二十四到二十五。我们 要掌握住这个尺度,不要提高,也不要降低。 四、在我们的五种人员(税务局的税务员、银行的放 款员、企业的采购员、贸易公司的验货员、海关的验估员) 中,有一种“宁左勿右”的情绪。他们以前不认真,出了“老 虎”,现在认真了,验货的规格特别严,标准特别高,“次 货”高到百分之六七十,甚至百分之八十。上海有的地方在验 乒乓球时,还要用显微镜一个一个地照。这样做是不是合理 呢?不合理。一般来说,废品不能高到百分之十,一到百分之 十,工厂就要关门。那末,可以不可以臭骂他们一顿呢?不 1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能。他们现在都不肯干了,都怕当“老虎”,上街是几个人一 起去,跟资本家谈话也得几个人,一个人不敢讲,电话一个 人也不敢接。什么原因呢?因为那些倒下去的人跟资本家有勾 结,他们也怕,甚至不愿意搞这一行了,要求调动工作。再 者,我们现在还不可能很详细地定出一个新的验货标准来,所 以没有理由骂他们。应该这样向他们讲,当“老虎”是不对 的,跟资本家划清界限是对的,但你们在改正错误的时候做得 太过分了一点。这是下层的情况。 上层的情况怎样呢?上层机关中很多人打“老虎”去了, 留下来的人刚刚“下楼”,并且有许多人是穿着短裤子勉强 “下楼”的,所以叫做仓卒应战。“三反”、“五反”的面很 大,尤其是一搞“五反”,大工厂也不向中小工厂订货了,中 小工厂生产出来的东西,主要是由国家贸易公司来买。那些次 要的零零碎碎的产品,以及农村的土产,如枣子、核桃、药材 等,就难免照顾不到。虽然是仓卒应战,我看维持得还好,这 证明国家经济力量比以前强了。如果在一九五○年搞“五反” (当然这是不可设想的),国家经济就没有力量来维持市场。 又要应付“五反”,又要维持生产,又要在农村里面收购猪 肉、鸡蛋等东西,国家经济没有现在这样大的力量,是不行 的。 市场可以繁荣,这是确定无疑的,但是要繁荣到很正常 的程度,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根据什么说市场可以繁荣呢? 这就是社会供销关系没有变。去年是供不应求,生产出来的东 西可以统统卖掉。现在购买力是不是减退了呢?没有减退,还 有增加。生产是不是增加很多呢?有增加,但并不很多。今年 购买力会增加,这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看:(一)农业的收 成好。现在麦子已经收了,收成比去年增加,秋季丰收也是有 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 185 希望的。这样,农民的购买力就会提高。(二)国家预算比去 年大。这一条很重要。国家预算的支出,除了一部分向外国订 货,大部分都用在国内。预算大,支出的钱会回到市场上去, 变成购买力。(三)工业品城乡价格差额很大。因为现在一些 私商都忙于参加“五反”,把城市的工业品运到农村去的人少 了,而农民又很需要工业品。只要有人把东西弄到农村去,农 民就会买的。 把上面几点综合起来看,虽然相当大数量的资本家在观 望,国营贸易机构维持市场很吃力,但是市场是可以繁荣的, 而且将是比较健全的繁荣。当然,要达到这样的繁荣,还要经 过一段时间。 下面谈谈公私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和我们的对策。 “五反”之后要退赃补税。退赃补税要合适。一开始全 国退补的数字达到三十几万亿元。很多人讲:“这回共产党可 发财了,出了这么个主意,搞到这么多钱。”其实,现在一个 钱还没有搞到,并且第一季度还少收了五万亿元的税。在这方 面没搞到钱,可是在另一方面搞到了很多钱。四月底止,财政 部库存十万亿元。因为都在打“老虎”,基本建设不敢用钱, 经费也不敢开支了,应该支出的钱都没有支出。这件事是开国 以来没有过的。另外,节约也见了效果。现在我们算资本家的 “五毒”账,是不是算多了一点,是否有点像在农村曾经有过 的那种苛刻算法:一只老母鸡下了很多蛋,蛋又孵了鸡,鸡里 面又有多少公鸡多少母鸡,母鸡又下了多少蛋,蛋又孵了多 少鸡……我看是有的。蚌埠有一百五十家工商户,资本只有 一万五千亿元,要退补的就达三万亿元。浙江省有几个工厂, “五毒”账超过了加工订货的全部收入。算的太多了,恐怕站 不住脚,也会把真正的“五毒”放过去。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 1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把它核减下来,核减到恰当的程度。这样,对打“老虎”的同 志可能讲不通,他们辛辛苦苦打下来的,你一核,核少了,他 们可能不愿意。可是如果不核下来,我们就站不住脚。同时, 还要成立一个接受申诉的机关,如果资本家认为算的太多了, 可以申诉。对资本家要加以照顾,缴退补款的时间可以拖长一 点。要先活后收,先税后补。第一先要活,能活就能收,如果 先收,就活不了。第二先收税后补退。税收最要紧,神圣不可 侵犯。财政部没有钱,什么事也干不了。先税后补,就是说你 不能大补就小补,小补还不行那就暂时不补,明年再补,但税 一定要收。退补大概能收到四万亿元,税收要收到七十万亿 元。只有先把小的放松一下,把大的收起来,等市场活了以 后,那四万亿元也就可能收起来了。如果先补后收,很可能因 小失大。 加工订货的工缴费问题。去年我代表财经委员会在政协全 国委员会报告的时候讲到,加工费定低了的要提高,定高了的 要降下来。这个话现在还有效。有的资本家说:“要我们得合 法利润,但究竟什么叫合法利润,总弄不清。”我们准备这样 答复:工缴费的合法利润可以百分之十,可以百分之二十,也 可以百分之三十。我们不把它讲成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如 果那样讲,下面就容易简单化,不定百分之十,也不定百分之 三十,当中一折,普遍定百分之二十。但有些东西不能到百分 之二十,有些东西可能要超过百分之二十。我们要按照生产成 本、市场价格和社会需要来定。 工缴费的利润是不是适用于一般工业利润呢?我看也可以 适用。如果有人问,工业利润比百分之三十再高一点行不行? 我的意见,只要不违反国家规定,订的价格适应社会购买力, 也可以不受百分之三十的限制。一切东西都不能超过百分之 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 187 三十,多一点也不行,这是办不到的。有些东西是市场很缺少 的,人们也愿意要,只有这么一家生产,它的利润超过了百分 之三十就不允许成交,那是不行的。 商业利润怎样呢?第一,必须遵守国家的贸易政策,遵守 《共同纲领》的规定。第二,商业利润不应该高于工业利润。 这只是指一般情况说的,个别的超过了百分之三十,也限制不 了。比如某些土特产,农民卖不出去,商人收买的时候价格很 低,卖的时候价格很高,利润超过了百分之三十,你说他是非 法还是合法呢?应该承认他是合法的。所以,只能一般地说商 业利润不应该超过工业利润,个别的超过也可以,但是不允许 投机倒把。 加工订货的规格问题。所有的东西都要定出统一的规格 来,是有困难的。因为各地出产不同,要由各城市自己去管, 规定本地加工订货的规格。六七两个月,全国各地应在当地工 商局的领导下,与资本家协议,规定加工订货的规格。这样, 验货员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货。 加工订货的定金要多少呢?资本家要百分之七十,这办不 到,最多只能是百分之三十。这已经很高了,真正要做生意, 百分之三十也可以做了。定金不能一次全给资本家,全给了 他,他就跟你耍赖皮。过去我们吃过亏。 中小厂的加工订货问题。中小厂的单位比较多,全部兜来 还办不到。有一些落后的中小厂是要倒台的。如北京有的袜子 用手指一捅一个洞,国家贸易公司买了十七万双,结果卖不出 去,浪费了原料。 名牌货的问题。如414毛巾,固本肥皂,这些名牌货我 们要提倡,不要名牌货不好。买货的人,都希望买名牌货。 “五一”减价的时候,北京王府井百货公司买东西的人挤得 1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很,广播器总喊“不要挤,不要挤”,结果还挤坏了二十多块 玻璃。旁边私人商店里的货和百货公司的货是一样的,而且价 钱还便宜,但是人很少。老百姓相信百货公司,他说到百货公 司买东西上不了当,吃不了亏。我也亲身碰到过这样的事情。 早先在上海的时候,世界书局、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几家共 同组织了一个书店,我是被派去的一个。有一个人要买小孩用 的书包,问多少钱,我说一块钱。他说,有一块钱还不如到商 务印书馆去买哩,实际上是一样的东西,只是用了另一个牌 子,但是他就认为商务印书馆的好。老百姓要名牌货,这个要 求是合理的,取消名牌货不好。现在主要的问题是都不讲信 用,尤其是纸烟,第一回出厂的很好,第二回、第三回就不知 道什么样子了。这很不好。对名牌货不应该打击,应该鼓励。 当然只照顾名牌货,不照顾非名牌货也不行。过去上海曾经把 几家小毛巾厂合起来,出货都用414牌,你的质量不高,用人 家的名义,把人家的名声搞坏了,人家是不愿意的。 出口贸易的问题。现在的情况是出口赔,进口赚,所以 私人出口生意很难做。他出不了口,就卖给国家,国家贸易公 司给他利润。国家贸易公司赔了钱,就靠进口赚。应该照顾私 商。还有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及国内与农民的关系,而且这两 方面的关系是主要的,与私商的关系是次要的。如果我们的国 内价格跟着国际上的价格跑,就会在农民中发生盲目发展土产 的问题。你说少生产一点,他是不会听的,因为他是看卖得出 钱还是卖不出钱,卖得出钱的就多生产。现在我们的农业生产 还是分散的。例如,我们说棉田不要再增加了,粮食少了就会 发生危险,结果还是增加了几百万亩。那怎样办呢?就要在价 格上想办法。今年收购棉花的时候,价钱不应提高。我们对农 民现在还是拿价格政策来指挥他。如果国际市场价格跌了我们 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 189 也跌,也会发生问题,我们的贸易公司和合作社就会被打垮我 们在农村里收购,不能采取资本主义的办法。要农民从这种生 产转到那种生产,必须给一个过渡时间。这样就不能跟着国际 市场的价格走。国际市场上有几样东西,比如猪鬃,如果价格 低了,我们就不卖,反正你要靠中国,五月不卖等六月,六月 不卖等七月,我们有钱,也不急着卖。出口东西,如果他跌你 也跌,完全跟着国际市场价格走,那就不好办了,外国资本家 就会多占便宜,农民就会不满意,国家也受损失。 这样,私商的生意是不是就难做了呢?是难做的。比如 去年杂粮很少,北京和天津就让老百姓少吃杂粮,多吃面粉。 面粉卖五万多元一袋,比吃杂粮还便宜,就没有人吃杂粮了。 贸易公司赔了多少呢?五千万斤粮食。如果我们不这样做,让 商人去搞,那市场上会混乱,买杂粮就会站队。越买不到就越 要买,那就会天下大乱。天下乱好,还是不乱好?当然是不乱 好。不采取这样的办法,就不能保持价格的稳定。秋季粮食市 场价格很低,收购进来,到来年四五六月份提高价格卖出去, 就会赚一笔钱,但是我们不能采取这样的办法。牌价要一年四 季差不多,基本上不变。这就发生一个问题,收进来时要付出 一笔钱,这钱是哪里来的呢?从银行借的,借钱就要付利息。 贸易公司要付利息,又要花保管费。私商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容 易做买卖。对他们可以不可以迁就呢?不可以,如果迁就了就 会天下大乱。总之,与农民的关系及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是主要 的,与私商的关系是从属的。能够两全时就两面都照顾,不能 两全时就照顾主要的方面。 公私贸易的比重及转业问题。去年国营贸易的比重是百分 之十九到二十,今年的比重是百分之二十四到二十五,我们要 保持这个比例。私人方面要有加有减,有的行业要发展,不合 1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社会需要的行业要倒台,要转业。这是个老问题,去年也讨论 过。一九五○年提出转业方向问题时,我们答不出来,现在敢 答了。我说方向多得很,钢铁、器材、汽油等方面都可以转, 保你赚钱发财。这一点他们也看得很清楚。问题在哪里呢?就 是职工转业问题。这个问题一时解决不了,还会拖一个时期。 中国的失业问题我看还没有完全解决。是不是可以想一个干脆 的办法,一下子解决这个问题呢?不可以。我们算了一下, 百货公司一个人一天做的生意,能顶私人铺子五个人一天做的 生意,就是说,如果私人铺子的店员有十个人失业,我们只能 吸收两个人。只要我们在北京开一个茶叶公司,很多茶叶铺子 就要倒闭。又比如夫妻两个开一个铺子,有事开门,没有事关 门,如果把他们都吸收过来,又让他们干什么呢?这个问题不 容易解决,我们现在还不能把他们全部包下来。 银行利息问题。银行利息要采取降低的政策,以利于工 商业的发展。现在银行是月利三分,年利百分之三十六。这样 高的利息是无法经营工商业的,资本家与其向银行借款经营工 业,还不如把钱存在银行里生利。银行的利息要降低到什么程 度呢?降低到接近抗战前的正常水平,或者稍高一点。比如降 低到月利一分,或者一分多一点,年利百分之十到十五。降低 银行的利息,对于工商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因为银行利息降 低了,资本家就愿意向银行借款来经营工商业。对于国营企业 的经济核算也有好处,因为资本家自己能够向银行借钱经营 工商业,国营企业就不必要向他们投资了。全国公私合营的 银行有职工约一万二千人,私营银行有职工七千多人,共计 一万九千多人。过去私人银行是靠存款利息和借款利息的差额 吃饭的。银行职员的工资很高,等于我们的一个市长、部长或 者局长的收入。现在利息一降低,银行收入少了,很大一部分 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 191 私人银行就必然要倒闭,很大一部分职工要失业。在这些失业 的职工中,我们只能招考一部分,招考来的也只能按照我们的 标准待遇。我们现在是低薪制,从私人银行里招考来的人员就 不能是高薪。 银行的利息以前为什么不降下来?第一个原因是当时物 价稳定还不久,如把利息降下来,就会减少银行的存款,商人 就会从银行里提钱到市场上抢购东西。现在这种危险已不存在 了。第二个原因是怕私人银行倒得太快,增加失业人数。现在 即使私人银行的七千多职工都失业,问题也不太大,何况一 部分私人银行要继续维持,我们还能招七百来人,他们不会 都失业。 税收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历来跟资本家有争论。货物税 (从前叫出厂税,也叫统税)争论不大。工商税中的营业税是 按照营业额的百分比来计算的,现在一般占营业额的百分之一 到三,自从有了统一的发票制度以后,按照发票算账,争论也 不大。争论最大的是所得税。所谓争论,在税法上的争论也不 大,主要是在技术上即计算方法上的争论。有争论应该用复议 的办法解决。现在税务局有一个专门的复议委员会,有什么不 公平的地方可以到那里去复议。我们的原则是:不应该收的 钱一个不要,应该收的钱一个不少。你们要按照这条原则去 处理。 要防止漏洞。只要一不小心,开一个漏洞,潮水就可以往 里头钻,资本家就可以利用这个缺口来向我们进攻。比如滞纳 金(所谓滞纳金,就是不按期缴纳税款者,按日计算,一天罚 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就不能取消,取消了就会天下大乱。我 们有一条规定,就是不管有没有争论,要先付钱,不付钱就要 罚滞纳金,不能因为有争论就可以缓纳。如果说有争论就可以 1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缓纳,他天天可以和我们争论,我们就会收不到税。在这一点 上不能有任何让步。 印花税是不是要取消呢?印花税,过去叫凭证税,实际上 是一种小营业税。一九五○年,上海资本家的代表曾建议取消 印花税,当时我们说国家现在还处在困难时期,还应该继续维 持。印花税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可以推算营业税,即有防止漏 税的作用。资本家也最怕这一条。所以现在我们还不取消。 私营工厂的工人工资,也要有一个规定,一般不能超过国 营工厂工人的工资。如果不作这样的规定,资本家就会在结账 时把赚来的钱都算成“工资”,他就可以少纳税或者不纳税。 资本主义经济在今天还是五种经济成分之一。只要资本主 义经济存在,资本家就会在各种政策上跟我们有争执。税收是 一个很大的问题。在税收问题上发生一些小的争执,甚至大的 争执是不可避免的。对于这一点,我们要有充分的准备。 税收是国家的主要收入,现在占国家全部财政收入的百 分之五十(财政收入其余的百分之五十,来自国营企业的占百 分之三十,公粮占百分之十五,其他占百分之五)。假如税收 发生了问题,整个国家的财政就要发生动摇。因为征收的方法 不同,税收还有畸轻畸重的现象。现在征税的方法有三种:一 种是查账,一种是民主评议,一种是定级定额。私商要求用查 账的方法征收,能不能都用这种方法征收呢?不能。比方上 海,用查账方法征收的有两千户,其税额占全部税收的百分之 六十;用定级定额方法征收的有几十万户。如果都用查账的方 法征收,那就要把他们的帐簿都拿来查,需要多少人呀!那可 做不好。对于这件事情,我特地征求了各省、市委书记的意 见。我说,三种方法,不管你们用哪一种,只要能收到钱就行 了。他们说,查账征收的户数无论如何不能增加,铺子不大, 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 193 每家铺子都有它的账目,那里头的名堂可多啦!你怎么给他算 呢?搞不赢他们。所以,查帐的面不能扩大,还是来一个民主 评议,就是他自己讲,大家评,评了以后,如果不同意,还可 以复议。当然,这中间可能发生畸轻畸重的现象,应该注意。 两边吵架的事情还会发生,而且经常会有。我们有一点做得不 合理,资本家就到处叫,到处传,一直传遍全中国。可是,偷 税漏税他们不讲。我们的办法再好,他们还是要偷税漏税的, 只要资产阶级存在,完全没有偷漏是不可能的。 有同志问:他们这样闹呀,叫呀,我们怎么办?回答是: 听他们的正确意见,纠正我们工作中的缺点。但是我们要有 一个根本的估计,这就是我们收的税大体上是恰当的。比如汉 口,去年收的所得税近两千亿元的样子。所得税等于所得额的 百分之二十五,亦即所得税的四倍就是他们的所得额。这样 计算,汉口资本家的所得额是八千亿元。天津的资本家去年 一年赚了多少钱?我们估计是两万亿元的样子。我们收了多 少税呢?只收了三千亿元。如果按照所得税是所得额的百分之 二十五来计算,天津资本家的所得额即是一万二千亿元。天津 资本家是不是仅仅赚了这么多呢?我看不止。假设有人问:国 家的税收是不是很重?这个问题一九五○年也有人问过,我 说,不轻。我们说重也不好,说轻也不好,应该说不轻。世界 上的事情就怪在这里,我们所有的税率都是接收孔祥熙的,而 且还精简了一点,但是我们还比他们收的多。现在我们一年的 税收,大约合二十三亿元光洋。国民党在九一八事变以前,包 括东北在内,也不过收八亿到九亿元光洋。税率是他们的,我 们还加以“精兵简政”,他们比我们收的少。所以上海的资本 家说:“国民党复杂简单,共产党简单复杂。”国民党税务条 例多得很,形式上复杂,看起来不好办,事实上很简单,只要 1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贿赂一下就行了。共产党办银行的也好,办工业的也好,搞税 收的也好,都是从山沟里来的,土头土脑,看起来很简单,但 是他们很认真,搞什么事情就开会讨论,一开会就“复杂” 了。 现在的情况,一个是资本家观望,再一个是部分工人有 “左”倾情绪。他们想,搞“五反”,打“老虎”,这一下子 可快到社会主义了,现在搞到半途又停下来,所以不满意。这 就需要我们做解释工作。对于失业工人,我们都要给以救济, 不要使他们闹架。救济也花不了多少钱,市场恢复以后他们就 会找到职业。 根据《陈云文选》(一九四九 —— 一九五六年)刊印 195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胜利结束 “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 〔1〕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五日) 从去年十二月开始的伟大的“三反”运动,到五月底为 止,就全国一般情况看来,发动群众和“打虎”的阶段均已胜 利结束,处理阶段也已经或快要结束,建设阶段已经或即将开 始。为了胜利结束“三反”运动,反对虎头蛇尾,草率收兵, 中央对于“三反”运动处理阶段和建设阶段中的若干问题,特 作如下的规定: 第一,结束“三反”运动的两项重要工作 为了完满地结束“三反”运动,首先必须做好正确定案和 适当处理的工作。处理的原则是:“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应 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宽之。”其次是切实作好建设阶段的各 项工作。建设阶段的要求,在于系统地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 划清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思想界限,改进“三反”运动中所 发现的工作中的各种缺点,以便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巩 固“三反”运动的成果。 第二,关于处理阶段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定案工作应采取实事求是、不怕麻烦、坚持到底、 1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不枉不纵的方针。“是者定之,错者改之,应降者降之,应升 者升之”,必须做到如实合理地解决问题。有些地方听任“老 虎”翻供,不问真假,放纵真虎归山,这是极端错误的。也有 些地方只要贪污分子不翻供,所供情节又大体合理,在不予判 刑的条件下,专凭口供定案,这同样是不对的。定案工作的中 心环节在于认真调查和全面分析材料,必须在人证、物证和贪 污情节等方面,找出可以定案的根据,有全部证据者定全部, 有部分证据者定一部分,无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一般应实行 全部或部分具结了案的办法,以后如发现有不实者再从重处 分,现在就有确实证据而翻供或拒不坦白者应从重处理。总 之,对于各项案件除案情十分重大或情节复杂一时不易结案 者,应留作专案务须继续研究弄清外,一般案件均应尽可能在 六月内弄清实情,力求定案,并处理完毕。在处理阶段结束以 后,如未了案件过多,是不利于工作的。至于某些案件国家损 失甚大,而本人确无贪污证据者,应以渎职论,得分别情节, 给予不同的行政或刑事处分。 定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计算贪污时间和对赃款赃 物一般不折算现价的规定。此外,还应照顾到一些特殊情形: 对于那些一贯表现尚好的老干部,虽贪污在一百万元以上,只 要贪污情节不严重,坦白彻底,真诚悔过,可不以贪污分子 论;对于那些有专门技术,政治上又靠拢我们,虽贪污数字较 大,只要其贪污情节不严重恶劣,而又坦白彻底,真诚悔过 者,亦可不以贪污分子论。 二、赃款赃物原则上应予追缴,但又必须根据贪污分子不 同情况,分别处理,尤其不得穷追乱追。追赃虽与定案有直接 联系,但一般地应先定案,后追赃。定案以后首先要查赃,应 从各方面调查分析,判断赃款赃物的来龙去脉及现有数量,进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胜利结束 “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 197 行追赃。对真诚悔过,积极退赃者,从轻处理;对有赃不交, 狡赖顽抗者,应予严办。追赃时,应明确交代政策,力求做到 贪污分子自觉退赃,并须做好家属工作,使其协助退赃,但绝 不许可把贪污分子家属当作贪污分子对待。凡确实追不出者, 应主动免追。如赃款赃物在农村者,不得直接派人到农村追 赃。为了及时结案,凡赃情已经查明,赃款一时不能起出者, 可由机关人民法庭转地方人民法院办理。凡各地追赃已达原计 算贪污款物总数百分之四十左右时,即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可 而止。机关内贪污分子打欠条、订长期退赃计划等办法,害多 利少,一般不宜采用。 三、为了定案追赃,经过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有领导地传讯 有关工商户,对于甄别定案有极大作用。对于传讯处理方针, 应依照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日中央关于争取“五反”斗争胜利 结束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中的规定办理。传讯工作切不可无计 划地零乱地进行,必须抽调对“三反”、“五反”有经验的 干部,首先把所有与传讯有关的材料,加以研究整理,拟定传 讯计划,然后在市节约检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对于守法 户、基本守法户和半守法半违法户,如不传讯即无法对贪污分 子定案追赃时,可以传讯,但须适可而止;对于严重违法户和 完全违法户,则须抓紧传讯,但须防止追逼。在“五反”中已 作结论的工商户,如传讯对证时,态度老实,虽承认了原来未 承认的“五毒”行为,亦可不变其原来的结论。各地传讯的时 间,一般以十天左右为宜,绝不许可拖得太久,否则对工商界 波动太大,对生产不利。 四、处分及量刑必须遵守“少数从严、多数从宽”的原 则。有些地方在处分及量刑时,一般偏高。其具体表现为:在 行政处分中,多用“开除”;在刑事处分中,多用“徒刑”和 1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劳役改造”,而不愿判“机关管制”,以及企图过多地判处 无期徒刑及死刑的倾向。为了克服这种偏向,在行政处分中, 应尽量少用开除办法,在刑事处分中,应严格遵守中央所规定 的判刑比例及批准手续。为了避免处分(包括党内处分)和量 刑上先重后轻,畸轻畸重的现象,应实行对一个地区或一个大 单位的贪污分子和犯其他错误人员的排队的办法,实行大体上 的比较,统一处分和量刑的具体标准。但在“三反”运动初期 已经处理的人员,如果对其处理没有原则错误,则不必改变。 在审判时,应认真做好人民法庭的工作,吸收非党人士参加领 导,如此,既能对非党人士有所教育,同时也可以取得他们的 监督,杜绝某些单位的草草了事现象,使我们的审判处理工作 做得更好。 第三,建设阶段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三反”运动必须经过建设阶段,才能完满结束。“三 反”建设阶段的工作,实际上是对于“三反”运动的总结,这 是巩固“三反”成果、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觉悟程度和工作效 率的重要关键。只许做好,不得潦草从事。建设阶段一般应解 决下述几个问题:即交代与资产阶级的关系,批判资产阶级的 思想,适当地结合整党,系统地进行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关于交代与资产阶级的关系。交代与资产阶级关系的 工作,各地在国家工作人员中,除依中央在一九五二年四月五 日的指示可以不进行交代的人士外,一般均应利用“三反”运 动的群众声势,认真进行。在交代关系中所发现的各种问题, 应分别地作如下的处理: (一)确属坐探者,应根据情节,从严惩治,最严重者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胜利结束 “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 199 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但偶尔泄露经济机密者,不以坐探论 处,对其错误行为,一般只予批评,情节严重者,应受适当的 行政处分。偶尔出卖经济情报者,亦不以坐探论处,应视其情 节按贪污罪从重处理。至于带有反革命性的“双皮坐探”,则 按惩治反革命条例办理。 (二)交代反革命案件者,由公安部门处理。 (三)交代本人是资本家者,只予登记,暂不处理。区别 并处理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与一般资本家的问 题,中央将另作规定。 (四)交代出一般政治问题或亲戚朋友是反动阶级分子或 资本家者,只予登记,不需处理。 (五)交代家庭是反动阶级成分或资本家者,只要站稳立 场,思想上与家庭划清界限,不必断绝与家庭的关系。 (六)在交代关系中如发现本人的政治立场十分不稳者, 应不得担任或调离国家首脑部门和机要部门的工作。 二、关于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的目 的,在于划清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阐明工人阶级 思想在国家中的领导作用并正确认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新民 主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克服在中国资产阶级问题 上的一切不正确观点。这种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的工作,应密切 与各部门的业务相结合,针对资产阶级思想在各部门的具体的 特殊的表现,引导群众进行细致地深刻地批判,并在批判之 后,树立起新的观点和业务方针。在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的同 时,应对于因“三反”而来的暂时的消极情绪及其他错误思 想,及时加以教育,如:某些人怕负责任,不敢领导,不愿做 财经工作和总务工作,不愿再和资本家来往,如非来往不可 时,则宁“左”勿右,以及借口所谓“打虎精神”发展强迫命 2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令的作风,对犯小错误受轻微处分仍留机关工作的人员,采取 冷淡歧视的态度和有些“打虎”积极分子以“功臣”自居,闹 地位、闹待遇等等。所有这些消极情绪和错误思想,都必须在 “三反”运动建设阶段中,加以克服。 三、关于如何与整党相结合。“三反”运动本身对共产 党来说,就是一次很深刻的整党运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居于领 导地位的党员干部,在群众运动的烈火中,已受到了一次严格 的锻炼。“三反”以前已按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整党的单位, “三反”运动对于他们事实上是进一步的整党运动。“三反” 以前未按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进行整党的地区,可以在“三 反”建设阶段同时或在“三反”结束以后,划出一定时间,进 行对于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的学习,其目的在于普遍提高党员 的认识。所有民主补课,干部鉴定,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工作, 均应在这一阶段内结合进行。 四、关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思想建设之外,必须有 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的中心内容是整编。整编的目 的在于确立编制,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制度建设的内容 包括民主制度,新的财务制度,基本建设制度,人事制度,工 作、生活、学习等制度及监察和检查制度。制度建设的中心是 民主制度。民主制度的关键在于首先健全机关党内的民主生 活,而党员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则是最适当的组织形式,应 定期召开,认真进行;其次则为机关内的民主生活的建立,而 机关工作人员的代表会议和小组会议,以及每年一次的民主检 讨制度,均应按期进行。 本指示发至地委、师党委,望迅速下达,认真研究,切实 执行。并望于七月上旬,对所属单位的“三反”运动,作出全 中共中央关于争取胜利结束 “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 201 面总结,层报中央。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六月十五日,中共中央电示:“中央及军委所属各部;中央人民政府各 党组;各中央局、分局转各省、市、区党委;各大军区及志愿军党委:兹将《中共 中央关于争取胜利结束“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发给你们,望即研究, 加以执行。” 202 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 *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九日) 周 恩 来 三年来,由于我们进行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 命三大运动,在国内把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 势力基本上肃清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内的阶级斗争就突出 地表现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现在发生了一个新的问题, 就是如何正确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 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一个特点: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 主义,它既是我们的朋友,又是要被消灭的阶级。我们共产党 员必须懂得这个辩证关系。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 一文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又原则,又策略。他是从共产党说 起,说共产党最后要把自己消灭,全世界的共产党都要消灭。 今天我们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跟资产阶级合作,最后还是要 消灭资产阶级的。有一种舆论,说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可以跟我 们一道进入社会主义。这是错误的。前些日子王芸生在上海 《大公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全篇写得很好,很动人,就是最 后一句话说得不对。他写道:“我们人民民主政权的‘四友’ 就团结得更为亲密,共同胜利走向社会主义的前途!”毛主席 这是周恩来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的讲话第二部 分的节录。 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 203 把这句话删掉后要《人民日报》转载了。在党内进行思想教育 的时候,要把民族资产阶级既是朋友、又是要被消灭的阶级这 两方面都说清楚,只说一方面就容易发生误会,产生“左”的 或右的情绪。 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处在这样一个地位,因此它的 思想也是这样的。拿资产阶级思想跟无产阶级思想来比,资产 阶级思想当然是反动的落后的。但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势力 的时候,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初期,它是起了积极的进步的作用 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资产阶级思想比起当年欧洲黑暗时期的封 建思想来是进步的。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和美国南北战 争的时候,资产阶级思想比起封建思想来是进步的。旧中国是 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 资本主义这三个敌人时,资产阶级思想也起过进步的积极的作 用。可是资产阶级思想没有把中国革命领导成功,也不可能领 导成功,强大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不 允许资产阶级发展。资产阶级可以一个时期参加革命,一个时 期巾立,一个时期退出,甚至向反动势力妥协。这种曲折的道 路走了多次。 中国资产阶级的两面性是长期的。它领导辛亥革命的时 候,由于跟反动势力妥协,革命失败了,自己也被反动势力挤 了下来。辛亥革命以后,它的积极性并没有完结,资本主义经 济还是发展了。可是刚有了一点发展,又被买办资本和帝国主 义压下去了。后来资产阶级参加了大革命,在大革命的后期, 又跟反动势力妥协,最后还是被反动统治阶级挤下来了。以后 资产阶级参加了抗日战争,在解放战争中多数人保持中立或者 同情革命,少数代表人物还参加了反对美蒋的斗争,建国以 后,又参加了建设。所以我们说,中国资产阶级还是有积极作 2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用的,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员,是我 们的朋友。 没收资产阶级的企业,去掉资产阶级,走向社会主义,这 是东欧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做法。我们中国有所不同。中国革命 的时期很长,从共产党诞生到取得政权,将近三十个年头,中 间经过了四个革命阶段。四个革命阶段中,民族资产阶级有时 参加,有时中立,有时附和了反动。附和反动的时期很短,中 立动摇的时期很长。在不同的时期都有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参 加革命或对革命表示同情。 到革命取得胜利的时候,也有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去了 台湾,但多数还是参加了新中国的建设。这里,一个重要的原 因,就是中国有很大的封建力量,封建势力跟买办阶级相结 合。清朝末年、北洋军阀、国民党三个朝代,反动统治者都是 依靠帝国主义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就受 到限制、打击和压迫,它对此是不满的。新中国建立以后,资 本主义经济得到了发展,比那三个朝代得利还多,多数资产阶 级分子觉得在新政权下有利可图。所以他们中间的多数对于新 政权还是赞成的,至少不是采取积极反对的态度。他们参加全 国和地方的政治协商会议,参加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成为我们 的朋友。这是由历史发展而来的。 尽管中国是这样大,有这样多的人力,可以加快前进的 速度,但中国的经济是落后的,要实现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 化,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还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要 发挥资产阶级的积极性,让它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经济事 业,使我们的经济能更快地发展。所以我们和资产阶级的联 合,不仅政治上有可能,经济上也有需要。 当然,我们是为了社会主义而奋斗,这是清楚的。如果 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 205 我们不认识这一点,麻痹起来,就会发生政治性的错误,就会 失掉这个前途,就会与资产阶级混同起来。丧失前途,丧失立 场,混同思想,那是很危险的。如果共产党人不认识这一点, 不是从基本原则上去认识问题,去实现政策和第略,用适合于 团结、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方法来跟他们做朋友,把新民主主 义的经济发展起来,那就很难团结、改造资产阶级分子。只有 明确为社会主义而奋斗,我们才能恰当地解决资产阶级问题, 这是现在国内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把封建制度消灭以后,农村中的主要矛盾就变成广大农民 跟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势力的矛盾。在城市中,国民党被打倒了, 反革命被肃清了,帝国主义势力被赶走了,主要矛盾就变成无 产阶级跟资产阶级这样一个矛盾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 当着我们反对三大敌人的时候,说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 阶级是中间力量,那是恰当的。但是,现在不能这样说了。 在我们党内,必须把今天存在于城市和乡村的这样两个对 立的方面说清楚,只说一面就不完全。如果只说交朋友,“五 反”斗争就会轻轻过去,将来“五毒”又会严重起来,又要进 行“五反”。反过来,如果只说阶级矛盾、思想矛盾、对立、 限制,现在就要把资产阶级打倒,就会发生“左”倾。因此, 应该全面地说。现在反对他们的“五毒”,联合与改造他们, 都是为了将来便于和平转变到社会主义,为消灭资产阶级准备 条件。这是很辩证的。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同志,一定要非常 坚决又非常稳当地掌握方针政策。 这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如果不从思想上搞清楚,我们做 工作很容易碰到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急躁地把前途当作今天 要实行的政策,超越现阶段的政策,这就会发生“左”倾冒险 情绪。另一种就是忘掉前途,忘掉坚定的方针,盲目地只顾眼 2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前的利益,同化于人家,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下,犯右 倾机会主义的错误。我们要防止这两种倾向。 在“五反”中,有些同志曾经在资产阶级两面性的问题上 发生过摇摆,这是不对的。刚才我从历史根源上讲了它的两面 性,现在它仍然有两面性。我在一月五日讲到这些,《人民日 报》用纪要的形式发表了。讲话中有一段说到资产阶级分子自 我改造的问题,就是和两面性的问题有联系的。 要讲资产阶级的两面性,也要讲它的本质。资产阶级的本 质就是唯利是图,就是剥削工人榨取剩余价值。从社会主义的 观点来看,当然要反对这种本质。尤其在“三反”“五反”运 动中,必须明确地把它的本质揭露出来。在统一战线工作中, 如果不把资产阶级的本质揭露出来,不把资产阶级的两面性指 出来,的确会跑到另一方面去。我们是反对资产阶级的腐朽黑 暗面的。如果不把“五毒”去掉,腐朽黑暗的一面不但会在资 产阶级本身发展,还会侵入国家工作人员中,侵入共产党内 部,侵蚀整个社会,毒害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毒害人民民主 政权。 关于“五毒”,毛泽东同志在提出“五反”的时候就确定 了这样五项,这是具体化而又集中化了的。说得过多就不利。 比如对于资产阶级的限制问题就是这样。一方面,在新民主主 义的方针下,不是资本主义自由经济,而是节制资本。公私兼 顾是在国家领导下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是在中国工人阶级 领导下的劳资两利;生产要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反对盲目发 展;规定合法利润,反对暴利。这些原则还是必须坚持的。另 一方面,什么是合法利润?什么是暴利?还要经过经济改组, 经过工商业恰当地发展,才能逐步规定。在这次工商业联合会 筹备代表会议上,陈云同志可能讲一讲合法利润的大致范围, 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 207 但不是最后确定,最后确定还要摸索一点经验。合法利润还不 能明确规定,暴利的范围也就很难确定。所以这次“五反”就 没有提出反对资产阶级的暴利,如果提出就会把经济弄乱。暴 利思想要反对,但反对“五毒”没有把暴利问题规定为一条, 原因就在这里。否则,我们对资产阶级算账就会很苛。又比如 买房子这件事情。我们公家需要很多房子,鼓动人家卖,人家 不愿意,就抬高房价,结果出了很高的价钱,“五反”来了又 算人家的暴利,说人家抬高房价。我们不能这样干。现在还是 实行自由贸易的原则,不是强迫的方式,何况还是你要求人家 卖的。那么高的房价,谁叫你买呀!再如银行利息高,工业利 润低的问题,这也说明我们的社会经济还没有改组,还很乱。 今后对于利润范围也要有一个规定,使银行利息压低,工业利 润逐渐提高。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资产阶级还有积极的进步的一面,我们还要尽量地利用 它的积极性进步性。从经济上来说,今天我们的国营经济还不 能完全代替它。如果中国工业化了,国营经济能够代替资本主 义经济,私人的经营范围就不会这样大。私人的经营范围这样 大,就说明国营经济的比重还不够大,还不能代替它。这就一 定要发挥它的积极性。发挥积极性一定要符合我们的《共同纲 领》,遵循新民主主义的发展轨道。但是从资产阶级的本质来 说,它是不愿意遵循这个轨道的,它只要得到一定的发展,就 会突破这个轨道,要求自由发展,追逐利润。其实,资产阶级 分子哪有那么循规蹈矩的,你要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损 人利己,唯利是图,投机取巧,这三句话概括了资产阶级的 本质。他们是要按照这个方向发展的,因此,必须进行长期 的斗争。 斗争就是改造,就是要把“五毒”去掉。就是毛泽东同志 2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说的,再犯再去,再犯再去,长期斗争,用改造的方法来 解决。 我们现在之所以能够强调改造,是因为今天有人民民主政 权,有共产党的领导,有工农联盟的广大基础,资产阶级在数 量上不过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在城市中,所有工商业者加上他 们家庭的人口,也不过两百多万。而资产阶级的家庭已经起了 变化,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很多。在全国约五十万工商户中, 还有一部分是独立劳动者。我们能够改造地主分子,那么,为 什么不能够改造资产阶级分子呢?何况资产阶级还跟我们共同 走过一段建设的道路,而封建地主阶级除少数开明绅士外却根 本没有跟我们一同走过。 有些外国朋友听说我们改造地主就摇头。“地主还能改 造?”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他们那里的封建主跟中国的地主 不同,多是大贵族、大封建主,人数也很少,可以把他们赶到 外国去。中国的地主人数上千万,有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那么 多,而且分散得很,你把他们赶到哪里去呢?只有改造他们。 能不能改造呢?在农村人口中,农民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如果 说农村人口是四亿的话,农民有三亿六千万以上,占绝对优 势,而他们又经过了长期的革命教育。有这样大的一个基础, 怎么不能监督和改造地主呢?地主阶级是革命的对象,跟我们 有过近三十年的生死斗争,对地主都可以改造,那么,资产阶 级在中国革命中一般说来是中立的,有一部分同情革命,有一 部分还参加革命,资本主义经济在新中国又是五种经济成分之 一,他们还有利可图,而我们还有政权,有军队、法庭,有无 产阶级强大的领导力量,为什么不能够改造他们呢?当然在改 造中会有少数人走向反动,甚至会有个别的分子勾结国外敌人 企图造反,但可以肯定地说,这总是少数。如果工作做得好, 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 209 即使世界大战打起来了,多数还是能够跟着我们走的,或者是 观望动摇的。当然也会有少数人没有改造好,这就需要我们加 紧做工作。 要把资产阶级分子改造成什么样子呢?就是要使他们按 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办事,以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要 求,适合于新民主主义政治的要求,适合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 要求。所谓改造,在经济上,就是要使他们的经济发展受到限 制,但又要使他们有利可图,有适当的发展;在政治上,要吸 收他们的代表参加政府,并使他们在政治上受到影响;在文化 上,要对他们加强思想教育,逐步地改造他们的思想,以至改 造他们的家庭。改造的结果,就会使他们走上《共同纲领》规 定的轨道。 我们要给他们指出广阔的前途,不要向他们隐讳社会主 义的前途。《共同纲领》没有写社会主义前途,是因为当时新 中国刚刚成立,虽然把这个前途写出来他们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有点强加于他们,所以我们采取等待的政策,没有把社会 主义前途写进去。但是这个前途是肯定了的。我们要向他们指 出,在这个前途中,他们也是有份的,当然不是指他们那个阶 级,而是指资产阶级分子说的。根据刘少奇同志去年讲的一些 意见,我在一月五日的讲话里说了,经过改造,他们每一个人 都有前途,并且在将来还可以保留他们的消费财产。有人说, 这样一来,资本家就不把钱投资到事业上来了,就要全部变成 消费财产了。这是片面的说法。如果他们想到在社会主义社会 还能够有前途,那么今天也就会好好经营,培养经营的本事和 能力,这样的本事和能力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还用得着。所 以资产阶级分子是可以改造的。 资产阶级的思想本质是唯利是图、投机取巧、损人利己, 2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当然不好。但就他们取得利润来说,中间还包括国家的利益。 这次黄炎培先生打算在全国工商联代表会议的致词中传达毛泽 东同志的一段话,这是毛泽东同志面告他的。毛泽东同志在党 内的会议上说过“四马分肥”,就是把利润分成四份,其中国 家一份,就是税收;工人一份,就是福利费;还有一份是公积 金,作为再生产之用;第四份就是私人应该得到的纯利。实际 上,资本家得到的是一份多一些,因为公积金在将来发展生产 中的所得又可分成四份,在四份中他又得到了一份。资本家得 的利润如果是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就是合法的利润。我们要鼓 励他们这样去取得利润。 当然,如果说资产阶级是“为崇高的目的奋斗”,那也是 骗人的。资产阶级分子经过改造,许多人是可以走向社会主义 的,但是今天还是要唯利是图,否则他们就不是资产阶级了。 这个合法利润是应该承认的,并且要鼓励他们取得这个利润。 在这一点上,过去没有向他们解释清楚。毛泽东同志给黄炎培 讲了这样一个道理之后,他很高兴。所以我们是应该向他们解 释的。 我看了一个同志的发言,他好像认为跟资产阶级做统一战 线工作就是讲“外交”、应付、说空话。这是不对的。难道毛 泽东同志是在那里闲着没事做,把黄炎培找去聊天讲闲话吗? 大家晓得,毛泽东同志没有这样的闲工夫。他找一个人去总是 有目的的。毛泽东同志向黄炎培讲清道理后,黄炎培就给资 产阶级写信,首先是给上海资产阶级写信,用他自己的口气向 资产阶级传达毛泽东同志的指示,这有什么不好呢?当然有时 候跟他们应酬是免不了的,但是这个应酬一定是要有要求的, 有政策的,有思想的。毫无目的,毫无政策,毫无要求,简单 地应酬一番,吃饭、跳舞,那是不对的,那就是混同于资产阶 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 211 级。如果是有目的地应酬,有目的地团结,那是必要的。经过 他们把党的政策传达到他们所代表的那一部分人民中去,这是 很有效的。 为什么说黄炎培是进步分子呢?有的人还不大懂。我们 说他是资产阶级的进步分子,就是因为他跟资产阶级有来往有 交情,能够把他们的话说出来,又能够把我们的话经过他说给 资产阶级。当然在说的时候可能会有一点说得不完全,这也不 奇怪,他又不是共产党员。在政务会议上,常常有一些资产阶 级的代表人物反映资产阶级的思想。他们讲出来之后,我们觉 得有错的,适当地加以批评,他们能够听取并接受我们的意 见,这就是进步分子。为什么政务会议每个星期要开一次呢? 难道我也是闲着没事干,高兴每个星期开一次会吗?不是的。 这是有好处的。那个会不像我们开会那样,意见都差不多,一 个人发言之后,顶多有一点补充。在那样的会议上有的是不同 的意见,有资产阶级的话,有开明士绅的话,也有小资产阶级 的话;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我们听到这些话就能够启发思 想。毛泽东同志常常讲“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正是这样一 个道理。我们管理着这样大的一个国家,就要注意听取各种意 见。对我们共产党员来说,就是要分辨出哪些意见是对的,哪 些意见是不对的。这对于我们也是一个锻炼、教育和学习。所 以说对资产阶级采取敷衍的态度是错误的。 还有一些同志不大愿意见党外人士,像毛泽东同志说的有 些羞羞答答。这是不大好的。我们总是跟自己的同志在一起, 所说的话都是相同的,有点闭塞。而跟党外人士接触,则可以 听到各方面的意见。当然这对你也是一个考验,如果你的立场 不稳,思想不清,人家说什么都是对的,那就要受资产阶级的 影响,甚至要被糖衣炮弹击中。统一战线工作就是这样,要学 2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习,要考验自己,要发展党的政策,又可以使自己进步。当然 不能说在工作中就毫无错误,但是我们不要怕,要在工作中好 好学习。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的政策是团结改造的政策,所以, 在工作中不要采取畏惧的态度,不要采取草率的态度,也不要 采取消极敷衍的态度,而是应该采取坚定的、稳健的、谨慎的 态度。 根据《周恩来选集》下卷刊印 213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 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 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公费医疗预防的措施,在老革命根据地,早有先例,但 全国解放之后,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仅在部分的地区、人员 中及某些疾病范围内重点实行;工矿部门,则于一九五一年二 月间开始了重点试行劳动保险条例,以解决工人的医疗问题; 同年在陕北老根据地及某些少数民族地区试行了公费医疗预防 制;本年初更将免费医疗预防办法,扩大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 争的各根据地。现在根据国家卫生人员力量与经济条件,决定 将公费医疗预防的范围,自一九五二年七月份起,分期推广, 使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各种工作队以及 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 命残废军人,得享受公费医疗预防的待遇,并作如下规定: 一、各地可根据医疗设施条件、预算程序,分别先后,按 下列办法定期实行门诊、住院。现在尚无实行门诊、住院办法 之条件者,暂以发给医药费办法解决之。 门诊:中央、各大行政区、省(市、行署)三级,一律自 一九五二年七月开始。 2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住院:中央一级自一九五二年七月起开始实施;大行政 区、省(市、行署)自十月起全部实施,在十月以前,如有急 病重病仍应设法住院。 发给医药费:专署、县、区三级(乡一级待县级财政建 立后再行办理),及各级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 单位、各种工作队和革命残废军人,均于七月起开始发给医药 费。该项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的所属卫生机构,按照各 单位编制的人数比例分配,统筹统支,使用时可按照情况重点 支付,绝对不许平均分配发给本人。其办法应由中央卫生部另 发指示。又此项医药费,得用于中医药的开支。 二、一九五二年内,在中央、大行政区、省(市、行署) 应建设一部分疗养病床,作为医院的辅助机构,收容恢复期 的病人,以加速治疗病床的周转率。今后逐年增设治疗病床、 疗养病床及结核病防治病床,以适应一般医疗和长期休养的需 要,并扩大疗养范围。为了有效地发挥上述病床的效能,照顾 急病重病的需要,由中央卫生部另定“公费医疗住院规定”, 颁发实行。 新建医疗机构的建筑及新旧医疗机构的装备,现在应按照 首先解决急病重病的原则,扩充设置,以后再逐渐充实。其具 体计划由中央卫生部另定之。 三、凡尚无新建医疗机构的地区或修建尚未完工者,均应 尽量利用旧有可用房院,组织旧有医疗预防机构,组织公私联 合诊疗机构或与私营医院、诊所合作,签订保健合同,并加强 管理,提高其工作效能,发挥潜在力量,以保证当前工作人员 的健康与医疗需要。 四、经费均按照上项规定自实行之日起计算,统一拨给各 级卫生主管部门统筹统支。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 215 五、门诊、住院所需的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门诊或 住院中经医师处方的药费,均由医药费拨付;但住院的膳费、 就医路费由病者本人负担,如实有困难,得由机关给予补助, 在行政经费内报销。 六、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上述规定,中央一级,责成 中央卫生部、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人事部、中央劳动 部、中央财政部、中央教育部、中央建筑总处等单位组成公费 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并规定由中央卫生部负主要责任;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省(市)人民政府(行署) 均应分别责成卫生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组成各该级公费医疗预 防实施管理委员会。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根据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人民日报》刊印 216 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政务院批准, 一九五二年七月十七日公安部公布) 第一条 为彻底消灭反革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对应加 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加强管制,特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 同纲领第七条之规定及惩治反革命条例之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制的目的,是在政府管制与群众监督下,给反 革命分子以一定的惩罚和思想教育,使其获得改造成为新人。 第三条 下列反革命分子,历史上有罪恶,解放后既无悔 改表现或悔改证明,又无现行的反革命活动,虽须给以一定的 惩罚,但其罪恶程度尚不须逮捕判刑者,皆依本办法管制之。 一、反革命特务分子; 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 三、反动道会门头子; 四、坚持反动立场之地主分子; 五、坚持反动立场之蒋伪军政官吏; 六、其他应予管制的反革命分子。 第四条 对被管制分子,应剥夺下列政治权利: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担任国家机关行政职务之权; 三、参加人民武装与人民团体之权; 四、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居住、迁移及示威 游行之自由权; 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 217 五、享受人民荣誉之权。 第五条 被管制分子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遵守政府管制规定; 二、从事正当职业,积极劳动生产; 三、如发现他人有反革命活动,须立即报告。 第六条 管制期限定为三年以下。必要时得延长之。 第七条 被管制分子如有违犯管制规定或继续进行反革命 活动者,得根据情节轻重,延长其管制期限或逮捕法办。 第八条 被管制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缩短其管制期 限或撤销其管制: 一、认真遵守政府法令和管制规定,行动上确有良好表现 者; 二、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劳动生产,确已得到改造者; 三、积极向人民政府检举反革命分子立功者; 四、有其他立功赎罪表现或特殊贡献者。 第九条 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只限于本人,不得株连其家 属、戚友。 第一○条 对被管制分子,任何人均有监督及检举其不法 活动之权。 第一一条 对反革命分子管制之批准权,除法庭依法判决 者外,均属于县市以上之公安机关。在乡村由区乡政府提出, 报县公安局审查批准。城市由派出所、公安分局提出,报市公 安局审查批准。其延长、缩短、撤销同。 被管制分子之管制一经批准后,即由批准机关下达正式通 知书,并在适当的群众会议上当众宣布执行之。 第一二条 凡经人民司法机关判处应予管制之反革命分 子,亦依本办法处理之。 2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第一三条 本办法由各地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一四条 各省(市)得根据本办法之规定及当地具体情 况,制定实施细则,报经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 批准执行。 第一五条 本办法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由中央公 安部公布施行。 根据一九五二年七月十七日《人民日报》刊印 219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政务院批准, 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一日公安部公布) 第一条 为发动群众,协助人民政府防奸、防谍、防盗、 防火,肃清反革命活动,以保卫国家和公众治安,特规定全国 各城市于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后、农村于土地改革完成后,普 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 第二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在基 层政府和公安保卫机关领导下负责进行工作。 第三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建立,城市一般以机关、工 厂、企业、学校、街道为单位,农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其委员 名额,应视各单位人数多寡、情况繁简,由三人至十一人组成 之,设主任一人并得设副主任一人至二人。 各地于治安保卫委员会建立后,视情况需要,经市、县 公安局批准,得建立治安保卫小组,由群众推选积极分子三人 至五人组成之;内设组长一人,在治安保卫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工作。 第四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一)凡人民中历史清楚、作风正派、善于联系群众、热 心治安保卫工作者,均得当选为委员。 (二)治安保卫委员会委员之选举,事前应作充分准备, 由群众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过介绍、审查、评议、酝酿成熟后 再行选举,每半年改选一次,连选得连任。但在任期内如大多 2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数群众认为必要改选时,得改选之。 第五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具体任务: (一)密切联系群众,对群众经常进行防奸、防谍、防 火、防盗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宣传教育,以提高群众的政治警 惕性。 (二)组织与领导群众协助政府、公安机关检举、监督和 管制反革命分子,以严防反革命破坏活动。 (三)组织与领导群众协助政府、公安机关对反革命家属 进行教育和思想改造工作,争取他们拥护政府的政策措施。 (四)发动群众共同制订防奸的爱国公约,并组织群众认 真执行,以维护社会治安。 第六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 (一)对现行的反革命分子与通缉在逃的罪犯,有捕送政 府、公安机关之责;但无审讯、关押、处理之权。 (二)对非现行的反革命分子,有调查、监视、检举、报 告之责;但无逮捕、扣押、搜查、取缔之权。 (三)对社会治安与管制工作,有教育群众维护革命秩 序,监督被管制者劳动生产,不准其乱说乱动,并向公安机关 及时反映其表现情况之责;但无拘留、处罚、驱逐之权。 (四)对反革命破坏之场所,应协助公安人员维持秩序, 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进行勘查,但不得变更与处理现场。 第七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 纪律。 (一)遵守政府法令。 (二)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漏。 (三)站稳人民革命立场,不得包庇反革命分子,不得挟 嫌诬告,不得贪污受贿。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 221 (四)团结群众,帮助群众,不得强迫命令,借势欺人。 第八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领导关系: (一)各机关、工厂、企业、学校之治安保卫委员会,受 该单位行政机关及公安保卫部门领导。 (二)城市街道之治安保卫委员会,受公安派出所领导, 有居民委员会者受派出所及居民委员会双重领导。郊区无派出 所者受公安分局、区公安助理员领导。 (三)农村行政村之治安保卫委员会,受村政府、村公安 员领导。 (四)沿海村庄之治安保卫委员会,由海防派出所、海防 公安员领导。 第九条 各地基层政府、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治安保卫委 员会工作的领导,并建立必要的制度: (一)应使每一治安保卫委员会,定期向当地群众报告工 作,征求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 (二)对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者,及时给以表扬、奖励; 对脱离群众违犯纪律者,及时给以批评、惩处。奖励与惩处均 须经当地群众讨论议定及领导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省、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条例精神,拟定具体 执行办法,并报大行政区、中央公安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由中央公安 部公布施行。 根据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一日《人民日报》刊印 222 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 〔1〕 (一九五二年六月全国统战部长会议通过) 一年半来,由于三大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的伟 大胜利,属于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即雇有少数几 个工人或店员的小资本家)、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 资本主义色彩的分子以及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 中的许多人们,已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有许多在政治上素来 冷淡、落后以至对我表示疑惧的人们,也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 自己的认识和态度。代表上述各阶级、阶层的各民主党派,更 在三大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中受到了教育和锻炼, 并在其所联系和活动的人们中表现了较前为多的积极作用。同 时,它们从其组织内清洗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完全违法分子; 另一方面则吸收了一批革命知识分子(包括一些共产党员和青 年团员)、左翼分子(即上述各阶级、阶层的进步分子)及一 部分中间分子,在党员数量上大体发展了一倍,并增加了新的 骨干。一年半来,各民主党派都获得进一步的提高和巩固,在 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是有成绩的,这是主要的方面。 依据各民主党派内外条件的变化,除《关于民主建国会工 作的要点》外,对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作出如下的决定: (一)各民主党派所联系、活动和发展的对象虽有不同, 但都是代表上述各阶级、阶层的政党。由于上述各阶级、阶层 的中上层特别是上层的有代表性的人物在这些阶级、阶层中具 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 223 有较显著的影响,争取了他们,在政治上有较大的作用,而目 前他们中有许多人愿意加入民主党派,同时民主党派亦已具有 了吸收、团结和教育他们的条件,因此,今后各民主党派的发 展方针,一般应着重地吸收这些阶级、阶层中的中上层有代表 性的人物,在今后一年内尤要首先着重吸收一批在社会上有影 响的上层分子。就政治态度说,这些阶级、阶层中的人们可分 为左翼分子、中间分子和右翼分子。鉴于各民主党派的内部和 外部已经发生了如前所述的有利的变化,在今后一年内要着重 吸收一批中间分子和一部分右翼分子。 各民主党派应继续依据所联系和活动的社会对象去发展党 员。民革应以在职旧公务人员的中上层为主,旧国民党员或与 旧国民党有一定历史联系的人员中有些虽非在职公务人员,但 政治面貌已经考察清楚并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也应作为发展对 象,目前尤应首先着重吸收上述对象中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现 在或过去地位较高的人士。民盟应以文教界的中上层为主,一 般不需要在大学生中发展,目前尤应首先着重吸收一批大学教 授和文教界有影响的上层人士。民进会仍可以中小学教职员及 文化出版界为主要发展对象,亦应注意吸收其中在社会上有影 响的较上层的分子,大学教职员亦可作为发展对象。农工民主 党可以经济建设有关人员的中上层为主要发展对象,亦可在公 教人员中依其固有联系适当发展。九三仍可以学术界的较上层 的分子为发展对象。致公党和台盟可不求发展。 自一九五○年底各民主党派召开其中央会议时起,我们 曾建议他们各自以其所联系和活动对象的中下层为主要发展对 象,即以中下为基础,现在看来,这对于民建是不适当的,对 于其他党派也不完全适当。在当时,各民主党派内部情况复 杂,革命与反革命的界线混淆不清,而其上层分子则拒绝中下 2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层,一意追求上层,许多政治面貌不明的分子乘机混入。在此 期间内,对中下层特别是中层开门是适当的,但把下层作为主 要对象则是不适当的,应当加以改正。下层应是对象之一,但 不是主要对象。 我党对民主党派的发展党员,应继续予以积极协助,一般 应强调推动其依靠本身努力在人民的各种实际斗争中去发展, 但必要时仍需我们给以主动的具体的协助。 (二)各民主党派以进步为骨干的方针,不论在过去或 今后都是正确的,必需的。在各民主党派内应当有一部分共产 党员和非党的革命知识分子,他们与左翼分子结合起来,形成 骨干,共同执行团结中间分子,争取右翼分子的任务,使各民 主党派能够成为我党团结教育和改造上述各阶级、阶层的助 手。我们通常说的进步为骨干,就是这个意思。这只有依靠共 产党员和非党革命知识分子善于同左翼分子合作,并善于同他 们一道去团结中间分子,争取右翼分子,善于根据他们的具体 情况,去进行耐心的工作,进行正确的团结和斗争,引导他们 逐步前进。这是做好民主党派工作的关键。但民主党派内有些 非党革命知识分子以至某些共产党员中,却存在着相当严重的 关门主义甚至宗派主义的倾向,他们往往忽视了对为数众多的 中间分子进行工作,而对右翼分子则采取简单的蔑视和排斥的 态度,甚至对左翼分子也采取疏远的态度。他们往往依靠组织 上的控制和其他急躁生硬的方法办事,有些人甚至将自己陷在 宗派性质或个人性质的人事纠纷之中。这些错误倾向的存在, 不但不能形成骨干和起骨干作用,相反的已成为民主党派工作 中的严重障碍。这些错误倾向,是和我们统战部门中若干同志 的“左”倾情绪及官僚主义作风分不开的。“左”倾情绪的主 要表现,是在少数非党革命知识分子中兜圈子,甚至按照他们 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 225 之中的宗派情绪办事。官僚主义分子的领导则对民主党派内部 的实际情况无所觉察,或不采取坚持的步骤去帮助他们解决必 须解决的问题。各级统战部门首应就此问题在自己内部进行检 讨,然后督促民主党派内我党党员和非党革命知识分子一道进 行检讨,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帮助,以期有效地纠正这类错 误倾向。 (三)各民主党派的成员需要进行思想改造。其基本办法: (1)参加各种实际斗争。各级党委和统战部应利用一切机会吸 收他们参加各种各样的人民民主运动,如过去的三大运动和“三 反”、“五反”运动,使他们在人民革命的实际斗争中获得锻炼 和改造。这是一年半来已经证明了的最成功的办法,今后必须 继续坚持地采用。(2)参加学习运动。依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分 别参加机关、学校的学习或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所领导的 学习运动。(3)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实践和学习,依据不同 人们的不同情况,进行适当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由于各民主党派都是统一战线性质的团体,在新民主主 义时期,它们内部的统一的思想准则,只能是共同纲领而不应 当是也不可能是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各民主党派都应确立 “接受工人阶级和共产党领导”的思想,但不等于说可以要求 他们具备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的立场和思想。在现阶段上,工 人阶级和共产党对于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权的实现,是要求他们 严格地按照共同纲领办事,将他们的思想改造到完全符合共同 纲领的水准,这并不是简单容易的事情,而需要向中间分子特 别向右翼分子进行不断的教育和思想斗争。在今后一年内必须 推动和帮助各民主党派认真地有系统地进行以共同纲领为中心 的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思想改造运动。这是十分切要的和必不 可少的。以共同纲领为统一的准则,而不以工人阶级的立场和 2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思想为统一的准则,并不妨碍各民主党派中一部分人自觉地接 受马列主义理论,更不妨碍他们之中的任何人自愿地学习马列 主义理论。既要照顾其整体,又要照顾其局部。至于对民主党 派中一部分成员,因其工作岗位的需要,要求他们(例如在国 家机关、企业、学校中工作的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药 卫生等项人员,但不包括各民主党派的高级领导人员在内)以 马列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并批判自己的资产阶级思想,这是完全 应当的。所以各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就其整体说,只能以共 同纲领为统一的准则,而就其这一部分成员说,则必须要求他 们逐步地达到马列主义理论的水准和具备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 想。这样既符合民主党派的实际情况,又符合国家建设的实际 需要。 (四)各民主党派既应协助我党进行团结教育和改造资产 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的带 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分子以及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 的政治任务,即应允许并推动和帮助他们向其所代表的阶级、 阶层进行活动,发生密切的联系,了解和反映其要求并代表其 合法利益。不让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不符合共同纲领; 不让他们这样做也是不行的,因为不允许他们合法地活动,他 们就会非法地活动。我们的原则应当是领导他们依照共同纲领 从事合法的活动,在合法活动中团结、教育和改造他们及其所 联系和代表的阶级与阶层。 (五)我党各级党委应根据本决定的精神,继续加强对民 主党派工作的领导。各级统战部应采取一系列的步骤,加强对 民主党派的工作,并与其各部分代表人物保持经常的接触和协 商。在一切有民主党派组织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中党的 支部也要与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建立经常的合作关系,并积极 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 227 予以协助。 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一九五二年九月十六日给各中央局、分局并省、市、区党委的 通知中指示,此件已经中央批准,“望你们加以讨论并督促统战部门及有关方面结 合当地情况研究执行”。 228 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的要点 〔1〕 (一九五二年六月全国统战部长会议通过) (一)总的方针是:帮助民主建国会的负责人整顿民主建 国会,开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及大失人望的人,增加一批 较好的人,使之成为一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产阶 级的合法利益,并以共同纲领和“五反”原则教育资产阶级的 政治团体(中央三月二十三日指示)。 (二)民建会应成为我党领导下的、以共同纲领为准则 的、协助人民政府团结教育和改造民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 民建会应当代表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产阶级的合法利益,就 是说:在他们遵守共同纲领和政策法令,服从工人阶级和国营 经济领导,并积极从事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经济事业的条件下, 应当代表他们的利益。因此民建会应当与民族资产阶级特别是 工业资产阶级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并 代表他们的合法要求,以发挥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生产积极 性;同时又应当经常以共同纲领、“五反”原则和国家的政策 法令教育他们,使他们走上共同纲领的轨道。所谓改造民族资 产阶级,主要就是使他们去掉“五毒”,并在去掉后不再发生 “五毒”,如再发生则再使其去掉,以完全实现共同纲领。关 于民建会的性质和任务就是这样。 (三)为适应上述的性质和任务,民建会的主要发展对 象应当是对国家经济有重大作用的大的工商业资本家,尤其是 大的工业资本家及其代表人物,因为他们所经营的企业技术进 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的要点 229 步、工人众多、产品量大,不论在经济上政治上都较中小私人 企业为重要。所谓大的工商业资本家,按全国范围来说,一般 以二十个工人以上的工业户和企业规模(主要指资本额、营业 额)与之相当的商业户为标准,但各大中城市可根据当地不同 情况,加以适当伸缩。至于中小工商业资本家中有代表性者, 也应作为发展对象。此外,资本家的代理人和私营企业中的高 级职员,亦可吸收。过去我们曾提出民建会以中小为基础的组 织方针,是由于我们对大资本家的情况和作用调查研究不足和 认识不足,因而忽视了大资本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作用和地 位,事实证明这一方针是不适当的,应加改正。民建会还应包 括一部分与财经有关的革命知识分子和在国家财经机关或国营 企业中的工作人员,经过他们团结民建会内的进步的(即政治 上接近我们、“五反”后能遵守共同纲领和反对“五毒”的) 资本家及其代表人物一道,来保证我党中央所指示的对于民建 会的方针的实现。 至于工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在民建会会员中的比重,应 依据每一城市的工商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不必要也不可 能事先规定机械的比例,但均应贯彻注重工业的精神。 根据“五反”运动中的分类情况,民建会的成分不应只限 于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还应当有意识地包括一批半守法半违 法户。对于若干严重违法户中政治经济作用较大的资本家,如 系原有的会员,只要他们表示确愿改悔,即应保留他们,如尚 未加入民建会但在实际行动上确有改悔的表现,亦可吸收。只 有“五毒”俱全及大失人望的人,才是绝对不应保留在民建会 里面的。 (四)依据上述的组织面貌,正确掌握民建会的内部关系 是十分重要的。在大的资本家与中小资本家之间,对于大的, 23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既要使其对民建会积极起来,以利于发挥其经济上、政治上的 积极作用;又要警惕他们在经济上以至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垄断 倾向,不断予以教育,并克服他们的骄傲和看不起中小的错误 心理。对于中小,既要好好团结与教育他们,改变其认为中小 在民建会内无地位,因而对民建会消极的心理;又要使他们认 识大的资本家在整个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这样 使大中小之间达到互相尊重与团结。 在资本家与知识分子之间,要使资本家认识知识分子在民 建会所起的政治上、思想上的重要作用。这些知识分子从民建 会的历史发展来看,对于民族资产阶级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 是曾经在一定程度上起过推动作用的。因此,资本家不应当排 斥知识分子或者以雇佣关系对待知识分子。同时,要使知识分 子认识他们在民建会的作用,对民建会采取积极态度。他们当 中许多人需要克服那种脱离资产阶级的实际经济活动而空谈理 论的毛病,克服那种不善于运用协商办法而依靠组织控制或包 办代替的毛病。知识分子和资本家均应主动通过批评与自我批 评达到相互尊重与团结。 我党党员与革命知识分子在民建会内的作用,取决于他们 以共同纲领为准则的坚持不懈的教育工作和认真学会对资产阶 级进行正确的团结和斗争,特别要注意培养和团结一批进步的 资本家及其代表人物,和他们一道成为骨干来进行这些工作。 民建会的领导成分,应与其组织面貌相称,应当正确地 反映上述各种内部关系。一般应以有代表性的资本家成分占多 数,而以若干我党党员和革命知识分子加上进步的资本家及其 代表人物为骨干。 (五)民建会的教育内容,应是共同纲领、“五反”原 则和政策法令。民建会应根据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学习委员会 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的要点 231 的号召,组织和发动所有会员认真地积极地参加对共同纲领的 学习。这种学习,必须与政策法令、“五反”原则紧密结合, 必须与其会员的实际经济活动密切联系,作为经常地检查和指 导他们的经济活动的标准,并帮助他们适当地进行批评与自我 批评,不断地批判和反对那些违背共同纲领、政策法令、“五 反”原则以及抵抗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领导的思想行为。对其 生产与守法的积极表现,则应予以适当的鼓励。 民建会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之一,它必须确立 “接受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的思想,这是肯定的;但不 能要求民建会本身的领导思想即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 是不符合他们的实际情况的,因此也是不应该的。从民建会会 员个人来说,显然有工人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和资产阶级的 不同的思想和立场,而且资产阶级分子占多数,不应要求小资 产阶级分子和资产阶级分子放弃他们各自的为共同纲领所允许 的思想和立场,更不应要求民建会不以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合 法利益的面貌出现。民建会员对于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学 习,应当完全根据自愿的原则。 (六)对民建会过去的估计。民建会自参加中国人民政协 会议以来,宣布以共同纲领为其纲领,并在我党领导之下进行 活动,应该肯定其领导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三年来,该会团 结了一批资本家,并在政治上给以教育,在去年的三大运动中 有过积极表现,在“五反”运动中,许多地方也起了带头坦白 的作用,因此成绩方面是主要的。但有缺点和错误,主要在于 对会员没有切实进行共同纲领和政策法令的教育,且在一个时 期内,吸收会员时好坏不分,而对于已经暴露出来的违反共同 纲领的分子,也没有及时进行批评和斗争。这就是说,民建会 内缺乏政治上和组织上应有的严肃性。其后果已在“五反”运 2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动中完全暴露出来了。 (七)各级统战部应将民建会当作我党对民族资产阶级 统战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上述方针,协助民建会各地组 织,贯彻该会二次扩大会议的决议,明确对民建会性质任务的 认识,积极展开对工商界的联系与教育活动。必要时并对其组 织和人事作适当的调整。在调整中必须全面照顾大的与中小之 间、资本家与知识分子之间的团结。加强对民建会内党员和进 步分子的教育和领导,并协助其补充必要的干部。 对民建会与工商联,应推动和帮助他们双方通过充分协商 取得适当的分工与配合,并可鼓励民建会经过其会员的模范行 动在工商联及工商界中起积极作用。 根据中央统战部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一九五二年九月十六日给各中央局、分局并省、市、区党委的 通知中指示,此件已经中央批准,“望你们加以讨论并督促统战部门及有关方面结 合当地情况研究执行”。 233 关于改组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 〔1〕 (一九五二年六月全国统战部长会议通过) 各中央局、分局转省、市、区党委统战部: 中央指示:在“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应“改组同业公 会和工商业联合会,开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们及其他业已 完全丧失威信的人们出这些团体的领导机关,吸引那些在‘五 反’中表现较好的人们进来。除完全违法者外,各类工商业者 均应有代表。”各地在改组工商业联合会(下称工商联)、同 业公会及工商联的区办事处时,其人选应依据上述中央指示的 原则办理。 关于改组工商联、同业公会及工商联区办事处及有关工商 联工作的若干根本性问题,现提出如下的意见,供你们考虑, 望参照各地具体情况,结合已颁布的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 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工商联、同业公会进行改造。 (一)工商联是各类工商业者(其成员中私营企业占绝大 多数,但公营、公私合营及合作社等亦参加在内)联合组织起 来的人民团体,既有代表私营工商业者合法利益,以至为此进 行合法斗争(允许合法斗争,并适当处理其合理要求,才能消 除非法斗争)的权利,又有以共同纲领,“五反”原则及有关 的政策、法令经常教育私营工商业者,并指导他们积极从事合 法的生产和经营,监督他们消除“五毒”的义务。只有结合这 两个方面,才能发挥私人资本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性,才 能使工商联成为党和人民政府借以团结、教育和改造私营工商 2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业者,并在广大工商业者中享有适当信仰的组织。 (二)改组工商联,是要使工商联的各种组织在经过适 当调整后,既使工商业者的大、中、小户各得其所,又便利于 我党和人民政府向他们分别地、直接地进行工作,实现领导。 大资本家的企业,因其技术进步,工人众多,产品量大,不论 在经济上或政治上都较中小私人企业为重要;中、小工商业者 则为数众多,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改组工商联,还必须使工 商联的各种组织适应大、中城市和小城镇间的不同情况,不可 一律。据若干调查,中等城市的工商联组织大体上和大城市相 同,改组的方针也大体相近,而小城镇则有显著的不同,须加 注意。 (三)为适应大、中、小各得其所的方针,大城市的工商 联应有市、区两级组织,即市工商联之下设区级组织(区分会 或区工商联,后者较前者的独立性更大一些)。中等城市亦可 仿此办理。 市工商联是全市工商界的统一组织,在政治上、经济上起 一般号召、动员和推动的作用,并集中反映工商界各阶层的问 题和意见。在经济活动方面,其重点应是全市性和通业性(即 关系两个行业以上的)的活动;在政府对各行业进行加工、订 货、收购、包销中,则可起保证和监督的作用,在协助政府推 行经济计划化,和辅导私营转业方面,亦应起一定的作用。市 工商联的代表会议,对全市工商界的大、中、小户都应有代表 性,应由各区(以区级组织为单位)和各业(以同业组织为单 位)分别选举代表,其名额由市工商联委员会经过协商分配, 必要时可采用特邀办法辅助之。此等代表会议应定期召开, 并应做到确能反映全市工商界各阶层的意见。但市工商联的委 员会则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与人事情况,而以市一级的工商 关于改组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 235 界代表人物为主体,国营企业及合作社亦应有一定的代表参加 (区分会同此办理),同时适当吸收区级有重要性的代表人 物;其常务委员会则应以大户和上层为主体,个别地吸收中、 小户代表参加,使成为大户和上层日常集中活动的场所。 市工商联的区级组织,则应成为中、小工商业者在经济上 和政治上的活动阵地,并确能代表他们的利益的组织。区级组 织在系统上受市工商联领导,但保持相当大的独立性,并对市 工商联行使监督和推动作用。区分会或区工商联下的组织,在 工商户集中之区按行业结合地区划分行业小组(受区级组织和 市的同业公会双重领导),在工商户分散之区,则可按地段建 立工商小组(受区级组织领导),其主要活动包括从事各种经 济活动及组织学习和政治活动等。如有必要亦可同时成立工商 小组和同业小组。区分会(或区工商联)委员会的成分,应以 区一级代表人物为主体(与市一级比较,则大都属中、小户的 代表),摊贩、手工业者亦应有一定的代表参加,并可适当吸 收大户代表参加。 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应掌握对市工商联的领导,区委和区人 民政府应掌握对区分会的领导。 (四)同业公会是工商界历久相沿的组织,在处理劳资 关系、公私关系和在今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时,仍有其重要作 用。改组同业公会是要改变过去少数上层把持操纵,用来对抗 国家,压迫中、小工商业者的状况,而不是废弃这一组织形 式。改组同业公会也是要改变它过去在工商联各种组织中的地 位,使之成为工商联领导下的专业性组织;过去工商联以同业 公会为会员单位的规定,今后应改变为以企业户为会员单位。 若干经济比重很大的厂店,企业户的代表名额可不限于一人 (上海规定为一人至七人,但表决问题时仍为一票,此办法可 2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供参考),名额增大后,可适当吸收资本家代理人参加。这种 改组,为进一步地清除同业公会的封建行会性创设了更有利的 条件。因此,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凡属对国家经济有作用 的行业,可继续保存同业公会的组织。对某些经营业务相近, 户数不多的行业,可以在工商业者的自愿原则下适当合并。对 某些分散的小行业,则可以根据该行业大多数工商业者的自愿 (不要勉强),组织市同业委员会而不必建立办事机构,遇有 涉及全业的重大问题,则可召开行业代表会议或委员会议。同 业公会下可按业务相近,或按所在地组织同业小组,后者受同 业公会和区分会双重领导。同业公会(或市同业委员会)的职 权应予缩小,主要应是在经济方面的活动,如组织各种加工、 订货,执行产销计划,评议税负,同业议价等;如果有涉及全 行业的重大问题,则可召集行业全体会议或代表会议。同业 公会应受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机关(会同有关主管机关)的 领导。 改组同业公会时,应尽可能求得与产业工会和店员工会的 组织相互适应,必要时可联合若干行业相近的同业公会组织联 合的委员会,在委员会下各同业公会仍保持其组织独立性。同 业公会下分布在各区的同业小组,也可适当调整,使能适应基 层工会的组织,这样将更便于进行处理劳资关系。 市同业公会委员会或同业委员会中大、中、小户代表所占 比例,应依各业具体情况安排,如大户在经济上比重很大,代 表性强,则应多吸收大户代表;反之,如果中、小户占绝大优 势,则应多吸收中、小户代表。 (五)在大、中城市中,摊贩、手工业者一般地可不必建 立全市性的联合组织,而分别组织到区分会之下,摊贩可按市 场建立委员会。手工业者可按行业分编小组;其在一区之内摊 关于改组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 237 贩或手工业者的户数很多,且无市场或小组的组织者,也可以 建立摊贩或手工业者的联合会。在中、小城市及若干大城市手 工业者已分别参加到同业公会或同业委员会的,若干小城市将 摊贩组织到同业公会的,都不再变更。若干城市摊贩、手工业 者已经建立全市性联合组织的,也可以维持现状。在市工商联 委员会之内,还可吸收若干手工业者、摊贩的代表,组织专门 委员会,研究和指导他们的生产、经营问题。 (六)在几万人口的小城镇中,根据河北邢台镇(邢台 实行镇县分治,邢台镇以城关为主,其行政地位与县相当)等 地的情况看来,私营工商业户数不多,大小之间差别较小,矛 盾较不尖锐,党、政组织也较为集中;因之,工商联的组织也 应与大城市不同,一般以采取工商联——行业委员会(同业公 会)——行业小组的系统为适宜;不需要也不可能再建立工商 联——区分会——工商小组的系统。工商联是全镇工商界的统 一的领导机构。行业委员会是工商联的基础;工商界一切政治 的经济的活动,除全镇性和通业性的应由工商联直接进行外, 都需要通过行业委员会来推行。行业小组是辅助行业委员会推 行工作的组织,不是一级组织,不可能起独立的作用。党和人 民政府对工商联组织的工作,也应适于此等小城市的特点,基 本上集中于镇委和镇人民政府,并以行业委员会为工作重点。 但在有街公所的地方,街公所也应通过行业小组配合着做一定 的工作(不可能多,也不可能独立地解决问题)。在工作方法 上,应尽量利用小城市的特点,多采用工商联代表会议和行业 全体会议的办法,使我们的政策直接与全体工商户见面,为便 于劳资关系问题之协商与解决,力求工会组织与工商联组织的 互相对应,是有必要的。 关于县工商联,其基本构成部分亦即城关区的组织,适 2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用上述原则。至于城关区组织如何与乡间集镇的工商户建立关 系,可以考虑以城关区组织为基础联合乡间集镇以建立全县的 工商联(城关区不另设组织)。河北省高阳县曾吸收各乡间集 镇的工商户代表参加县工商联代表会议,并吸收其适当代表人 物为委员。这个经验,可供各地参考。至于乡间集镇应否建立 组织及如何组织,我们认为可以视集镇大小及我们的领导力量 和工作需要,参照小城镇的组织原则,或建立分会,或建立办 事处,或暂不建立组织。 此外,工商联在大行政区目前尚不拟建立一级组织,工作 上如有必要,在经过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的同意后,可设 立全国工商联的办事处,或大行政区所属省市工商联的联合 办事处。 (七)中央在一九五一年二月《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 工作的指示》中已经指出:“必须加强工商业联合会的工作, 准备建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公营企业必须积极参加工商业联 合会的活动。党和人民政府,则经过统战部门和财经部门,去 实现对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的和政治的领导。”现在全国工 商业联合会的筹备委员会已经建立,各地工商联亦正逐步进行 改组,目前迫切需要加强国营企业代表和合作社代表在工商联 的工作,以便保证党的领导作用。在市、区的工商联及重要的 同业公会委员会中,都应该指定若干国营企业代表参加主要职 务,党委应使他们有一定时间从事工商联的工作,并责成他们 切实地担负起责任。在各级工商联和重要的同业公会的办事机 构中,亦应指派适当干部担任负责职务。党的统战部门必须经 常了解和指导他们的工作,财经部门党的组织,则需经常督促 和检查他们的工作。在工商联的各种组织中,还应注意在各业 的大、中、小户中,特别是各业大、中资本家中培养在政治上 关于改组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 239 接近我们,“五反”后遵守共同纲领和反对“五毒”的有代表 性的进步分子,使之成为各类各级委员会和我们经过他们推动 工作的骨干。 到资产阶级内部去进行团结教育和改造资产阶级的工作, 现在已经十分重要,请各级党委重视参加各种工商业组织的干 部人选,并将参加工商联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中的负责工作干部 及财经、统战部门的主管干部组成党组贯彻与执行党对工商联 的领导。在大、中城市及省和区党委,应在党委领导下,由财 经部门、统战部门、工会的主管干部及工商联工作的负责干 部组织工商工作委员会,对工商工作及工商联工作给以统一 的领导。 中央统战部 八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一九五二年九月十六日给各中央局、分局并省、市、区党委的 通知中指示,此件已经中央批准,“望你们加以讨论并督促统战部门及有关方面结 合当地情况研究执行”。 240 中共中央东北局就当前国内国外 的矛盾和农村中的主要矛盾 问题给松江省委的复电 〔1〕 (一九五二年七月四日) 松江省委: 关于《市县书记联席会议的报告》电悉,对其中几个问题 的意见如下,供参考: (一)目前国内国外的矛盾问题的提法仍应按二中全会决 议中所指出的:“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中国尚存在两种 基本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 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与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向干部作 全面的解释我们一方面应该认清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这个基 本矛盾在全国革命胜利后是在上升着,这在中国人民内部是主 要矛盾,但从总的方面讲这个矛盾是服从于全国人民对帝国主 义这个基本矛盾的,并且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工人阶 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已经掌握了国家政权,我们可以主 动掌握这一矛盾,加上中国经济还处于落后状态,在革命成功 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一定 的积极性,以利国计民生的发展,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 为工业国,以对付外国帝国主义。应防止干部孤立地或片面地 来了解“现在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否则 运动容易在政策执行中发生偏差。 中共中央东北局就当前国内国外的矛盾和农村中的主要矛盾问题给松江省委的复电 241 (二)当前农村中主要矛盾问题按以下提法比较适宜, 即:农民小生产者经济自发发展着的资本主义与党所领导的合 作化道路的矛盾,是当前农村中的主要矛盾,而党所领导的合 作互助运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三)在农村工作中,应当特别强调克服农村党员干部 资本主义的剥削行为与资本主义的思想。因为这些人是农村中 的当权者,如果不解决他们的问题,则可能使农村中的党蜕化 为富农党,农村政权蜕化为富农政权,因而无法在农村中很好 的推行互助合作运动及稳步的推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政策。为 了克服并防止资本主义对农村党和政权的侵蚀,除以此作为今 冬农村整党的中心内容外,还须以一切办法在经济上扶助贫雇 农,逐渐改变他们在经济中的劣势,并在政治上保障他们应有 的地位。 (四)关于加强贸易合作工作问题,望你们亲自帮助合作 贸易部门深入检查总结经验,提出如何加强政治工作,如何提 高工作质量以加速与扩大商品流转降低流转费用的具体意见, 并推广先进经验,批判资本主义的经营思想作风。从具体的帮 助中提高贸易合作干部的政治与业务水平。 (五)在组织增产节约运动中,应特别注意保证质量与推 广先进经验,各厂矿凡对此注意不够的,应在质量补课中加以 解决。 东 北 局 七月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2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注 释 〔1〕东北局一九五二年七月六日给中央的电报中说:“兹将我们对松江省委 关于市县书记联席会议报告的复电电报如下,其中有关当前国内与农村主要矛盾的 提法是否妥当请批示,以便复松江省委。”中央一九五二年七月九日复电东北局: “同意你们答复松江省委关于市县书记联席会议报告的复电。” 附:松江省委关于市县书记 联席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七日) 东北局: 我们于六月五日召开了各市县厂矿党委书记会议,省委正 副部长、处长、省府正副厅、局、处长及有关部门的党员负责 干部均参加了会议,共历时六天。兹将该会议的情况,简要报 告如下:会议首先由强晓初同志传达了高岗同志在东北局扩大 干部会上的报告和结论,并联系我省情况说明高岗同志报告的 正确。省委几个负责同志也相继作了带有自我批评性的发言, 给与会同志有不少启示。经过大小会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 高岗同志的报告是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具有高度的思想性,提 高了认识。根据高岗同志的指示,会中着重讨论了对资产阶级 的认识及如何开展爱国主义竞赛,完成与超过各方面的增产节 约计划,确定了第三季度的工作指标。大家认为这次会议主要 收获是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 (一)正确的认识了党对资产阶级的政策。听了传达高岗 同志的报告后,开始有的人认为从传达三中全会决议,调整公 中共中央东北局就当前国内国外的矛盾和农村中的主要矛盾问题给松江省委的复电 243 私关系以来,我们对资产阶级政策的执行与贯彻就是右的,否 认过去商业会议与土产会议的正确性,错误的认为这些会议是 给资产阶级进攻打开了方便之门,有的把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 级相提并论,认为“无商不奸”,菜床子与百货公司门前摆摊 子的小商贩也同样对国家经济施行了猖狂的进攻,有的怀疑过 去国内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现在主要 矛盾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是不是对资产阶级的政策变了; 有的把资产阶级对革命的破坏和党内小资产阶级意识反映所 造成的错误混为一谈;甚至否定民族资产阶级在一定时期和一 定程度上的革命性。会中批判了各种错误的否定一切的情绪, 端正了政策思想,更深刻地体会了毛主席与党中央及东北局政 策的正确性。经过讨论后大家一致认识到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 后,国内阶级矛盾是发展了,资产阶级向我们进行了猖狂的进 攻,严重地侵蚀了我们内部,使国家经济建设肇致了损失,这 一事实充分说明了资产阶级反动的一面;但由此就完全否定资 产阶级在现阶段革命中一定程度的积极性也是不对的。深刻体 会到高岗同志所指示:“党对资产阶级政策,既要充分发挥其 在现阶段革命中的积极性,又要防止其再施‘五毒’”的政策 思想才是完整的。 (二)对农村两个方向的矛盾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在讨 论中普遍认为:由于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与农村自发势力的结 合,使一部分农民甚至一部分党员干部受到了侵蚀,因而使农 村资本主义倾向更加严重地滋长,其形式更趋复杂。比如:自 贯彻合理借贷政策以来,过去的高利贷多转为隐蔽形式,变相 高利贷增加了;春借苞米秋还小麦,春借一斤谷草秋还一斤大 豆,批青,春低价买马赊给贫困户秋高价还钱,用猪肉换粮 食,变相雇工,招“跑腿”,招青份,伙种地平分粮,带劳金 2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入互助组,人马工平均背地,多买地带入互助组按地分红,个 别富农打击劳模,争夺互助组领导权,拉拢干部,排斥贫困 户,有的囤集粮食,开小铺搞投机倒把活动,特别是有些农村 党员干部也参加了这些活动;大家认为农村资本主义因素的滋 长,过去主要在个体农民中间,但在合作互助运动在农村中占 优势的时候,这个因素又采用了各种新花样向互助组内部发 展。我们一般干部对于资本主义的滋长,往往只看到了高利 贷、雇劳金、租佃等突出明显的方面,而对于以互助形式和在 互助组内部的较隐蔽复杂的形式就缺乏警惕和放松领导,如不 加严重警惕和有效的处理,对于生产的发展与走向合作社化是 极不利的。另方面,在讨论中暴露了不少同志对当前农村的主 要矛盾认识是不明确,有的认为:目前农村主要矛盾是管制地 富,组织起来;有的认为是富裕户与贫困户的矛盾。经过讨论 后一致认识是:国内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就是资本 主义与社会主义两个方向的矛盾,这个矛盾反映到农村就是组 织起来走向集体化与自由发展走向资本主义的两个方向的矛 盾。至于走那条路,决定于工人阶级的领导和工业对农业的领 导及我们党对农民的教育问题。虽然目前农村两种趋势同时存 在,但必须肯定:在毛主席党中央东北局的正确领导下,主要 的和带有决定意义的趋势,是朝着集体化前进。全省十多万互 助组,五十多个生产合作社并试办了两个集体农庄,又加农具 的不断改进和几年来党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教育,就创造了走向 这种方向的组织基础、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忽视这一条以及 把两种趋势平列的看法,都是错误的。但这决不能因此而削弱 我们对农村中资本主义倾向的严重注意,必须贯彻节制资本的 政策,积极提高互助合作组织,稳健地有步骤有领导地发展合 作社,逐步地发展农村信贷,这是积极的有决定意义的一面。 中共中央东北局就当前国内国外的矛盾和农村中的主要矛盾问题给松江省委的复电 245 (三) 〔1〕 以上报告妥否请指示。 中共松江省委 六月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此件第三部分本书从略。 246 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开展增产节约 运动中应注意的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七月八日) 各中央局、中央分局: 华东工业会议的报告和东北、华北关于增产节约运动的报 告 〔1〕 ,已收到。中央同意华东所提当前城市工作的方针和东 北、华北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各项部署和意见,并提出以 下两点,请加注意: (一)增产节约运动,是当前经济工作方面的一个全面 任务,其意义和目的,是要在“三反”运动胜利的基础上,依 靠广大职工的空前的觉悟程度和劳动积极性,不仅要努力完成 今年的生产财务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而且要改进生产管理, 改善劳动组织,和提高技术,打下经济核算制的必要基础,从 而结束将旧企业转变为新企业的改造过程,使我们能掌握成套 的新的经营管理的经验,以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任务。因之,除了制订增产节约的奋斗目标,并动员和组织广 大职工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奋斗外,必须注意经营管理工作的改 进。其次,在组织增产节约运动和竞赛运动时,应该注意根据 各种产品供销的不同情况,分别地、具体地规定各个厂矿在增 产节约运动中的具体奋斗目标和竞赛重点:凡原料足、销路好 的厂矿,应该首先注意增产,并在增产中力求提高产品质量和 降低成本。凡销路好,但原材料供应有困难的厂矿,应首先注 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应注意的问题的指示 247 意节约,从节约原材料中来争取增产。凡销路和原材料供应都 有困难的厂矿,则应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提高产品 质量,增加新的品种。以上三种厂矿,都应具体地分析自己的 内部情况,首先集中力量解决最关键的一环,从而推动全面, 保证全国生产在各方面能有节奏的、平衡的前进。再则,在增 产节约运动中,由于技术与劳动组织的改进,劳动生产率的提 高,必然产生职工多余的问题。我们决不能因担心有剩余职 工,而不敢坚决地实行企业的改革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不 应将多余的劳动力轻率处理,从国家的长远利益着眼,对因生 产改革多余下来的职工,必须坚决采取包下来的方针,用轮训 的办法,提高工人的政治、文化与技术水平,以准备国家建设 的需要。至于多余职工的工资,仍应计入各厂矿成本之内(今 年是已经编入财务计划内的),而另从节省原材料、节省运 输、减少管理费、加速资金的周转中来努力降低成本。 (二)在私营企业中,我们的当前任务是巩固“五反” 运动的胜利,迅速结合生产与生活,建立正常的劳资关系,团 结资方,及时转入生产。因之,第一,在杜绝资本家再施“五 毒”及认真执行劳资两利政策的条件下,亦应根据各个行业的 不同情况制订爱国增产节约计划,组织竞赛,动员劳资双方为 完成这一计划而努力。第二,在增产节约的基础上,应根据各 地各业的不同情况,通过劳资协商的方式订立集体合同,合理 地解决工资、工时及工人迫切要求而又可能解决的福利问题, 适当地改善职工的生活待遇和劳动条件。至于监督生产问题, 除在大城市选择一二个适当的工厂,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外, 目前不普遍实行,待劳资关系走入正常及生产恢复后,准备今 冬明春重点实行。 (三)此电及华东、东北、华北三个报告,可在党内刊物 2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上登载。 中 央 七月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三个报告是指:华东局企业管理委员会六月十三日关于召开华东工业会 议给华东局并报中央的报告;高岗六月二十七日关于东北增产节约运动向毛主席和 中央的报告;刘澜涛、刘秀峰六月二十日关于华北增产节约运动给周总理并毛主席 的报告。 249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 军事委员会主席训词 〔1〕 (一九五二年七月十日) 军事学院刘院长、全院指挥员、政治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 员、教员并高级速成系、上级速成系第一期毕业的全体学员同 志们: 标志着中国人民建军史上伟大转变之一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军事学院,其高级速成系及上级速成系的第一期已学习期满, 举行结业了,特致以兴奋的祝贺。 军事学院的创办及其一年多以来的教育,对于建设正规 化、现代化的国防部队,是有重要贡献的;这是刘院长的努 力、全体苏联顾问同志的努力,以及全体指挥员、政治工作人 员、后勤工作人员、教员和学员共同一致努力的结果。特致以 感谢和慰问之意。 中国人民的建军历史,已经走过了廿五年的长期路程, 其革命经验之丰富,在国际上除苏联以外,无与伦比。但在中 国人民尚未获得全国胜利之前,由于客观物质条件的限制,其 军事建设又尚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也就是处于装备的简单低 劣,编制、制度的非正规性,缺乏严格的军事纪律和作战指挥 的不集中、不统一及带游击性等等,这些在过去是必然的,不 可避免的,因而也是正确的。可是,自从中国人民获得了全国 范围的胜利之后,这种客观情况已经起了基本上的变化,我们 2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现在已经进到了建军的高级阶段,也就是进到掌握现代技术的 阶段,客观条件已完全具备了这种可能,只需加上不疲倦的主 观努力,就一定可以实现。与现代化装备相适应的,就是要求 部队建设的正规化,就是要求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 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就是要求实现诸兵种 密切的协同动作。为此,就需要克服在过去时期曾经是正确 的,而现在则是不正确的那种不集中、不统一、纪律不严、简 单现象和游击习气等等,而必须加强整个工作上、指挥上,而 首先又应该是从教育训练上来培养的那种组织性、计划性、准 确性和纪律性。这是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部队所不可缺 少的重要的条件之一。 同时,为了组织这种复杂的、高度机械化的、近代的战 役和战斗,没有健全的、具有头脑作用的、富于科学的组织和 分工的司令机关不可。过去那种不健全的、效力不高的,甚至 是极不胜任的司令机关,今后就必须大大的加强起来;过去那 种只重视政治工作(重视政治工作是对的,今后也还必须重 视),而忽视参谋工作的现象,必须加以坚决的改变;过去把 一些比较弱的、缺乏组织能力的,甚至是犯了一些错误而积极 性不高的人来做司令机关的工作,因而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对 司令机关的缺乏威信,影响到若干指挥人员不愿意当参谋长、 不愿意当参谋,这种现象必须加以根本上的改正。今后必须挑 选优秀的、富于组织和指挥才能的指挥员到各级司令机关来, 以创造司令机关新的作风和新的气象。这同样是建设正规化、 现代化的国防部队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条件之一。 军事学院全体的指挥员、政治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 教员、第一期毕业的学员和正在学习的学员同志们:军委希望 你们在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部队的光荣事业上,继续努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训词 251 力;并希望通过你们的努力,把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部 队的精神,贯彻到所有部队中去。 一九五二年七月十日 根据中央军委办公厅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一九五二年七月十日签发 这一训词时写了如下指示:“特指定军事学院刘院长代表军委向该院高级速成系和 上级速成系第一期毕业之学员宣读军委主席之训词。”刘院长指刘伯承。 252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 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 (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政务院 第一百四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 帝国主义长期的侵略与国民党长期的反动统治,在中国 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失业现象,并且把大量的失业人员遗留给 人民的新中国。三年以来,人民政府在解决劳动就业问题上, 在救济一时难以就业而又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上,做了不少工 作,也有了显著成绩。首先,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崩溃时所有旧 公教人员,人民政府在接管时采取了全部包下来的政策。反动 统治遗留下来的大批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由于三年来经 济的恢复和发展与各项建设工作的展开,绝大部分业已重新就 业。截至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为止,失业工人重新就业者已达 一百二十余万人,其中国营工矿企业新吸收的职工约六十万 人。失业知识分子,解放以来,经过各种训练招聘以及个别安 置而参加各种工作者,约有一百万人。在农村中,由于已有 四万万以上农业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农村中的无业游 民、还乡生产的旧军官以及从来不事生产的地主也和农民一样 分得一份土地,从事劳动生产。现在无论在城市或在农村,劳 动就业的人数较之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多得多,有劳动力而不 劳动的人和没有就业机会的人较之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大大减 少了。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 253 但是,还有一部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失业知识分子和旧 军官、旧官吏,由于自身未经改造,或者缺乏专门的知识和技 能,在国家各项建设和各方面工作还未大量发展起来以前,就 业问题尚不能完全解决。同时,由于社会经济三年来不断地进 行改组,在新民主主义道路上向前迈进,许多非生产的不利于 国计民生的行业和专靠偷工减料、投机倒把来发财的行业逐渐 被淘汰,过去专供地主官僚买办腐化享乐奢侈消费的行业日趋 没落,这就必然发生新的失业半失业的现象。工矿交通企业经 过生产改革与劳动组织的改进、先进生产方法的推广等,劳动 效率合理地提高了,企业中原有的职工就有了剩余。此外,城 市中广大的家庭妇女(其中有许多是具有相当文化程度的知识 妇女),有的过去在旧社会受到歧视而找不到职业,现在要求 就业;有的过去是靠丈夫生活而不想找职业,解放三年来思想 起了变化,也要求就业。她们是城市里相当大的一批剩余劳动 力。在农村中因已耕的土地不足,农村劳动力过去就有剩余。 土地改革后,人人有地种、有饭吃了,但已耕土地不足的情况 基本并未改变,劳动力仍有大量剩余,加以互助合作运动的开 展与目前条件下可能的农具改良,如不在农业、副业、林业、 畜牧业、手工业等方面积极设法,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将更加 多,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目前是在无组织无计划地盲目地向城 市流动着,这也增加了城市中的失业半失业现象。但我们必须 认清城市中伴随着经济改组而来的新的失业半失业问题及因生 产改革、社会改革、土地改革、组织起来而显现出来的城乡剩 余劳动力,是前进中不可避免的一时的困难,这与反动统治下 的失业问题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城市各种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和城乡大量剩余劳动力之充 分应用的问题,是在大规模的国家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在 2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生产向前发展的前提下也是完全可以逐步得到解决的。中央人 民政府政务院为了迎接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的国家建设,全面解 决各种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逐步消灭失业半失业现象,有计 划地把城乡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充分应用到生产事业及其他社会 事业中来,并进而逐步做到统一调配劳动力,特于七月召开了 劳动就业问题的专门会议。兹将会议讨论研究的结果,综合起 来,做如下的规定: 一、一切公私企业,均应遵守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的政策 法令,积极发展生产和营业。在国家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 设中,一切适合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公私企业都是有前途的。某 些企业即令一时发生困难,也应从积极发展生产和营业中来克 服本身的困难,不得从解雇职工上想办法,以保障职工利益, 避免增加失业。解雇职工必须按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令的规定 办理。 一切公私企业,对于因实行生产改革、合理地提高了劳动 效率而多余出来的职工,均应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仍由原企业 单位发给原工资(计入企业成本之内),不得解雇。并应利用 这种条件,进行分批轮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与政治文化水 平,以备本企业扩大时使用或听候国家统一调配。这对鼓励职 工创造发明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也是有好处的。 某些私营企业因经济改组关系,本行业确无前途必须转 业者,原则上应该是劳动随资本同时转业。如果转业申请和计 划开设的新业已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又经过劳资双方协商, 根据新业的计划和现有职工的条件拟出职工随资本转移的方案 后,仍有一部分确实无法在新业中安置的职工,资方可按照工 会法及其他有关法令的规定向劳动部门申请解雇,经劳动部门 批准后,得依法解雇。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 255 某些私营企业确属亏本过甚,无力继续经营,经劳资协商 后,仍无法开展业务,必须紧缩营业或歇业时,歇业应经工商 管理部门批准,解雇一部或全部职工亦应经劳动部门批准;如 将来再扩大营业或复业时,应尽先使原职工复工。 劳动部门应根据目前情况,照顾劳资双方利益,慎重处 理解雇问题。对于合情合理的解雇申请应予批准;对于假借口 实,企图解雇职工,或未经批准歇业,擅自停工、停薪、停伙 者,均应坚决制止。 工商管理部门为了稳定经济情况,减少失业现象,对于 歇业、转业的申请固应慎重处理,对于开业的申请亦应注意掌 握,确实了解申请者的资金情形、开业理由和业务计划等,以 避免盲目开业、盲目歇业,结果造成失业的现象。为正确处理 这些问题,大中城市的工商管理部门得设一咨询性质的委员 会,邀请劳动部门、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及其他有关机关、团 体参加。 为保障职工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扩大就业面,应 有计划有步骤地坚决贯彻八小时至十小时工作制,一切较大的 公私营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均应尽可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凡属 有原料,有销路,技术条件许可者,可将现行的每日一班制或 两班制改为每日两班制或三班制。大中城市和工矿区的国营商 店、合作社也应尽可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有害健康的工作, 每日工作时间还应低于八小时。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均 应受严格的限制。 对于失业工人,应普遍予以登记,并分别介绍就业或予以 转业训练。对于不能即时就业或参加转业训练的失业工人,生 活确实困难者,应采用“以工代赈”、“移民开垦”、“生产 自救”等方法予以安置,或予以临时救济或长期救济。 2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对于失业的和在业的职工家属中之劳动妇女及其他家庭劳 动妇女,应尽可能根据原料和销路的条件,组织她们替工厂加 工或进行其他手工业生产,并依据需要和可能吸收她们参加其 他工作。 二、在知识分子问题上,基本情况是知识分子太少,不 能适应国家大规模建设的需要。但是,目前在社会上却有一批 失业知识分子,其中绝大部分是没有专门学识和技能的,这正 是旧中国殖民地化的经济和旧的教育制度所造成的。他们的思 想进步较慢,有些人开始有些觉悟,有些人还比较落后,还有 些人政治历史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他们大部是中年人,家庭拖 累较多,一般不愿到农村,更不愿到边远地区工作,有些人如 果到外地工作,家庭也确有困难。这一切都是他们未能早日获 得就业机会的原因。其中也有一部分人,过去由于种种原因从 来未参加过任何职业,家庭知识妇女在其中占很大比重。另一 方面,过去某些企业和机关只愿意接受青年学生干部,而对吸 收这些失业知识分子参加工作也有顾虑。现在必须打破这种顾 虑,从实际出发,从全局出发,对现有失业知识分子采取广泛 吸收、教育、改造、使用的方针;否则不能适应即将开始的大 规模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特别是教育、卫生、贸易、合作等 部门必须注意吸收这些失业知识分子,训练改造他们,使用他 们,并在工作中继续改造他们;同时失业知识分子本身也应当 认识自己思想上的缺点,努力改造自己。对一般历史上多少有 些问题的人,只要他们忠诚老实地交代清楚,仍应采取教育、 改造、使用的方针。对失业知识分子中少数可以投考高等学校 或中等专业学校者,可以帮助他们投考,继续深造,以适应国 家建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失业知识分子中还有一批具有相当学识、在地方上有相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 257 当声望的人士,但因年老体弱,不能担任辛劳工作者,应采取 适当办法,吸收他们参加适当工作,予以照顾。对一般年老力 衰,完全失去工作能力生活确实困难的失业知识分子,亦应给 以适当的救济。 对于现在要求出来工作的知识分子出身的家庭妇女,还应 特别照顾到她们大部分有家庭事务的拖累,逐步地有组织有计 划地采取适当办法,吸收她们参加工作,譬如要她们半日工作 或每天工作几小时,而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这也是两利的 办法。 三、国民党反动统治遗留在社会上的一大批旧军官、旧官 吏,过去一般是反动统治的支持者,虽然有的人至今对人民政 府尚存有对立情绪,但多数人在三年来人民伟大胜利的感召之 下,已表示靠拢人民,愿意立功赎罪。 旧军官、旧官吏中,大部分已还乡生产,在土地改革中分 得了土地,从事农业劳动。他们还乡以后,一部分为当地群众 所不满者,农民群众曾对他们加以管制监督,这是很自然的, 也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不过,只要他们确实好好劳动生产或从 事其他正当职业,遵守政府法令,没有任何反动行为,自当 地解放之日起已满三年者,就应该经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县 人民政府批准,改变他们旧军官、旧官吏的成分,按其所从事 的劳动或职业的性质另订新的成分(兼地主成分者,自应按关 于地主改变成分的规定处理)。流散在城市中的旧军官、旧官 吏,有的生活有办法,有的已找到职业,但也有些人从事不正 当的经营,还有一些人确实生活很困难。对后两种人,应该予 以登记,采取教育、改造、使用的方针,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 予以训练,改造他们,帮助他们转业,使他们从劳动中、工作 中继续改造。同样,旧军官、旧官吏也应当努力改造自己,交 2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代清楚自己的历史。凡政治历史问题不大且已真诚交代者,仍 应采取教育、改造、使用的方针。少数高级旧军官、旧官吏, 无法参加训练转业,而生活确实困难者,如果过去没有显著劣 迹,民愤不大,在处理时亦应适当予以照顾。 此外,在旧军官、旧官吏中还有一些人曾经参加过辛亥革 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起义后资遣还乡的,如果他们在历 史上并无显著劣迹,处理时应优予照顾。 四、农村中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不同于城市的失业半失业人 员。他们是有饭吃有地种的。但他们有大量的潜在的劳动力没 有发挥出来,应该积极设法使之发挥到生产上来。同时已耕的 土地不足,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就不够种,进一步向前发展, 定会产生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这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因此, 从根本打算,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向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移 民,在不破坏水土保持及不妨害畜牧业发展的条件下,进行垦 荒,扩大耕地面积。大量发展小型水利,变旱地为水地,改良 种子,改良耕作技术,提倡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在 人口密集的地区,也还有大量的废弃土地,如沙地、碱地、红 土地等,经验证明是可以利用的,应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把这 些废弃土地垦植起来。整修土地,改良土壤以及湖泊的蓄洪垦 植与山地的水土保持工作等,亦应有计划地进行。 此外,有计划地发展有销路的副业、手工业和农副产品的 初步加工,植树造林,养鱼捕鱼,疏浚河道,修筑道路以及建 设大型水利工程等,都是可以容纳大批剩余劳动力的,各主管 部门应订出计划,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尤其是合作总社,对 既有利于国内销售又有利于出口的手工业品,应尽可能组织手 工业生产合作社加以推广。 必须积极开展组织起来,进行互助合作运动。在组织起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 259 的基础上,移民垦荒、整修土地、进行小型水利等项工作,将 更便于推行。 城市与工业的发展,国家各方面建设的发展,将要从农村 吸收整批的劳动力,但这一工作必须是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而且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大量吸收。故必须大力说服农民,以克 服农民盲目地向城市流动的情绪。 五、对散居在城市的少数民族居民的失业问题,目前主要 是回民的失业半失业问题,必须切实注意帮助解决。他们由于 风俗习惯与汉族不同,就业范围狭小,必须设法给以宽广的就 业转业的机会,除零散地帮助他们就业外,最好是有计划地成 批地吸收到工矿企业中去,并应极力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 六、对归国的难侨和贫苦侨民,必须有妥善的安置。侨 务工作机关和当地民政机关对此应切实注意。必须充分利用一 切机会,帮助他们找到职业,或者安置生产,切勿使他们失业 失学,流离失所。其中一部分无劳动力、贫苦无依、生活困难 者,必须切实予以救济。 七、社会上还有一批丧失劳动力贫苦无依的老弱残废和 流浪儿童,应有计划地收容教养或分别予以救济。其中有部分 尚可从事轻劳动者,亦可组织他们生产,补助生活。至对于有 劳动力的游民乞丐,则应强迫劳动,条件可能时最好是集中收 容,劳动改造。 八、城市中的一切失业人员,应统一办理登记。凡原在公 私工商企业、交通、运输事业、手工作坊及机关、团体、学校 中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的工人、职员以及无固定雇主的建筑工 人、搬运工人,于失业后尚无固定职业者,季节性工人其行业 已经衰落无法找到工作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知识分子 而失业者,已停工歇业的独立生产者、行商摊贩、资方代理人 2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及小工商业主,现确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要求就业从事雇 佣劳动者,以及现在尚无职业的旧军官、旧官吏,生活困难, 要求就业者,均一律进行登记。 登记以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般应有计划地分 批分期地予以训练,然后根据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与他们本人 的条件,逐步解决他们的职业问题。为切合工作的需要,政治 训练、就业训练和转业训练,一般均应由用人部门办理。失业 人员登记以后,生活确属困难者,应适当予以救济。 为统一解决劳动就业问题,进而逐步做到统一调配劳动 力,中央、大行政区、省和大城市均应设立劳动就业委员会, 并须建立有专人负责的办事机构,指导劳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 门办理对一切失业人员的登记处理事宜。省辖市视工作需要, 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亦得设立劳动就业委员会。 总之,处理城市的失业半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处理城 乡巨量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必须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从全局 设想、从实际出发、从长远打算着眼、从当前要办能办的事着 手,才能逐步做到消灭失业,并有计划地使城乡剩余劳动力能 以充分发挥其潜在的劳动能力,为国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 富,促进国家的经济建设及其他各项建设的更加向前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供的原件刊印 261 团结起来,划清敌我界限 * (一九五二年八月四日) 毛 泽 东 去年这一年,我们是边打,边谈,边稳。 朝鲜战争的局势,去年七月以后定下来了,但是国内的 财政经济状况,能不能稳下来,那时还没有把握。过去只是讲 “物价基本稳定,收支接近平衡”,意思是说,物价还不能稳 定,收支还没有平衡。收入少,支出多,这是个问题。因此, 中共中央在去年九月开了一次会,提出增加生产,厉行节约。 十月,我又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增产 节约。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相当严重的贪污、浪费、官 僚主义的问题,到十二月开展了“三反”运动,接着又开展了 “五反”运动。现在“三反”、“五反”运动胜利结束,问题 完全清楚了,天下大定。 去年抗美援朝战争的费用,和国内建设的费用大体相等, 一半一半。今年不同,战争费用估计只要用去年的一半。现 在我们的部队减少了,但是装备加强了。我们过去打了二十几 年仗,从来没有空军,只有人家炸我们。现在空军也有了,高 射炮、大炮、坦克都有了。抗美援朝战争是个大学校,我们在 那里实行大演习,这个演习比办军事学校好。如果明年再打一 年,全部陆军都可以轮流去训练一回。 这次战争,我们本来存在三个问题:一、能不能打;二、能 这是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上讲话的要点。 2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不能守;三、有没有东西吃。 能不能打,这个问题两三个月就解决了。敌人大炮比我们 多,但士气低,是铁多气少。 能不能守,这个问题去年也解决了。办法是钻洞子。我们 挖两层工事,敌人攻上来,我们就进地道。有时敌人占领了上 面,但下面还是属于我们的。等敌人进入阵地,我们就反攻, 给他极大的杀伤。我们就是用这种土办法捡洋炮。敌人对我们 很没有办法。 吃的问题,也就是保证给养的问题,很久不能解决。当时 就不晓得挖洞子,把粮食放在洞子里。现在晓得了。每个师都 有三个月粮食,都有仓库,还有礼堂,生活很好。 现在是方针明确,阵地巩固,供给有保证,每个战士都懂 得要坚持到底。 究竟打到哪一年为止,谈判到什么时候?我说,谈还是要 谈,打还是要打,和还是要和。 为什么和还是要和呢?三十年战争、百年战争是不会有 的,因为长期打下去对美国很不利。 一、要死人。他们为扣留一万多个俘虏奋斗,就死掉了 三万多人。他们的人总比我们少得多。 二、要用钱。他们一年要用一百多亿美元。我们用的钱比 他们少得多,今年比去年又减少一半。“三反”、“五反”清 理出来的钱,可以打一年半。增产节约出来的钱,就可以完全 用在国内建设上。 三、他们国际国内都有难以克服的矛盾。 四、还有一个战略问题。美国的战略重点是欧洲。他们出 兵侵略朝鲜,没有料到我们出兵援助朝鲜。 我们的事情比较好办。国内的事我们可以完全作主。但 团结起来,划清敌我界限 263 是,我们不是美国的参谋长,美国的参谋长是他们自己的人。 所以,朝鲜战争是否打下去,我们和朝鲜一方只能作一半主。 总之,对美国来说,大势所趋,不和不利。 说马上要打第三次世界大战,是吓唬人的。我们要争取十 年工夫建设工业,打下强固的基础。 大家要好好团结起来,划清敌我界限。今天我们之所以 有力量,是因为全国人民的团结,我们在座的人的合作,各民 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合作。团结和划清敌我界限是非常重 要的。孙中山先生是个好人,但他领导的辛亥革命为什么失 败了?其原因:一、没有分土地;二、不晓得镇压反革命; 三、反帝不尖锐。除了划清敌我界限之外,在内部还有个是非 界限。两者相比,是非界限是第二种界限。比如贪污分子大多 数还是个是非问题,还是可以改造的,他们与反革命不同。 各民主党派和宗教界要进行教育,不要上帝国主义的当, 不要站在敌人方面。拿佛教来说,它同帝国主义联系较少, 基本上是和封建主义联系着。因为土地问题,反封建就反到了 和尚,受打击的是住持、长老之类。这少数人打倒了,“鲁智 深”解放了。我不信佛教,但也不反对组织佛教联合会,联合 起来划清敌我界限。统一战线是否到了有一天要取消?我是不 主张取消的。对任何人,只要他真正划清敌我界限,为人民服 务,我们都是要团结的。 我们国家有前途,有希望。过去我们想,国民经济是否 三年可以恢复。经过两年半的奋斗,现在国民经济已经恢复, 而且已经开始有计划的建设了。大家要团结起来,划清敌我界 限,使我们的国家稳步前进。 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刊印 264 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 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 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八月六日) 薄 一 波 我今天特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 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一九五二年度国家 预算草案,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予以审查和批准。 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是在美国帝国主义大举侵略朝 鲜、侵占我国领土台湾、直接威胁中国大陆安全的情况下编制 的。那时,全国财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统一管理还不到一 年,财政力量还不能平衡收支;国家还不能对人民生活的主要 必需品完全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形下,一九五一年内,刚刚稳 定下来的物价,还有重新波动的危险。因此,在编制一九五一 年度国家预算时,曾不能不从国家可能遭遇到的最坏的情况出 发,而以确实保证国防需要、稳定物价与力争财政经济情况好 转为基本方针。但是我们国家的财政经济力量,在抗美援朝、 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及人民经济恢复与改造的基础上,却以 空前的速度向前发展。这就使得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执行结 果,出现了远比原来预计良好的情况 〔1〕 。 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 265 在收入方面:总收入超过原预算的百分之八十点二八。其 中,城市各项税收超过百分之一百一十七点七一,国营企业利 润及折旧提缴超过百分之一百零一点五九,农业税收超过百分 之十一。 在支出方面:总支出比原预算增加了百分之四十六点 九七。一九五一年,国家除完全保证了国防需要外,曾以极大 的力量稳定了物价。中央人民政府以坚决的步骤,在现金管理 方面进一步地实现了划拨清算制;对于关系人民生计的粮食、 纱布及某些重要工业原料,又切实地加以掌握与管理;并在全 国范围内组织了城乡物资交流。由于这些有效措施,一九五一 年全国物价在朝鲜战争的条件下,基本上没有波动,只有微小 的上涨。根据中央贸易部一九五一年上海、天津、汉口、广 州、重庆、西安等六大城市三十二种主要商品批发价格统计, 如以一九五○年十二月份各该城市的平均物价指数为一百,则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份为百分之一百一十三点八,仅上升了百分 之十三点八,而其中人民生活的某些必需品,则上升更少。今 年全国商品总值由于工农业增产的结果,将比去年增加百分之 四十,而国家供应能力亦比去年更为增强,因而今年的物价, 可以完全稳定在现在的水准上。 国家在恢复与改造经济及文化事业方面,一九五一年拨付 了比一九五○年更多的资金,从而也就加速了经济及文化事业 的恢复与改造的速度。 一九五一年工业投资实支出比原预算增加了百分之八十, 比一九五○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七点七。铁路、交通、邮电投资 比原预算增加了百分之六十二点八,比一九五○年增加了百分 之五十四点七。农林水利投资比原预算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七点 八八,比一九五○年增加了百分之七十四,仅根治淮河一项, 2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即投资一万亿元。一九五一年国家用于文化教育的款项,比原 预算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九点四八,比一九五○年增加了百分之 五十三点九五。 一九五一年国家经济及文化建设事业恢复与改造的情况 如下:工农业生产方面,一九五一年是我国人民经济进一步恢 复与发展的一年,与一九五○年比较,工业总产值增加了百分 之二十六点八,其中生产手段的总产值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七点 五,消费资料的总产值增加了百分之十五点八。各项主要工业 品增产的情况是:生铁增产百分之四十六点五,钢增产百分 之四十七,煤增产百分之二十八点七六,发电量增产百分之 二十五,棉纱增产百分之十点一五,棉布增产百分之十一点 七九。农业总产量已恢复到战前最高年产量的百分之九十二 点八,其中棉花总产量超过战前最高年产量的百分之十七点 八。铁路运输装车比一九五○年增加百分之十一点三,货运 吨公里增加百分之二十九点七,全年新修线路七百七十一公 里。公路、航运、邮电等方面亦大有改进。国营贸易卖钱额比 一九五○年增加百分之一百一十八,并保证了市场的供应。 私营工商业及合作社营业额亦有扩大。教育卫生方面,高等学 校已达二百一十所,学生十七点五万人。中等技术学校及普 通中学五千四百四十二所,学生二百零五万人。公私立小学共 有五十四点一万余所,入学儿童四千三百余万人,达学龄儿 童的百分之五十五,比抗日战争前增加一倍以上。约有百分 之八十五的县份有了卫生院,共计一千八百六十五所,其中 一九五一年增加了三百七十八所,区卫生所一千四百余所。 由于国家经济力量的增长,人民生活也有所改善,首先表 现在人民购买力有很大的提高。根据不完全的统计,全国人民 一九五一年的购买力比一九五○年约提高百分之二十五左右。 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 267 一九五一年全国国营企业工人工资,一般均进行了调整,大多 数企业部门与大多数地区工资均增加了,加上劳动保险及福利 事业的实施,工人的实际工资是增加了。农民生活,由于土地 改革以及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增产,由于城乡物资交流,也普遍 地改善了。当然,这还只是初步的改善,更大的改善将在今后 大规模的经济发展时期中,逐步实现。 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在毛主席与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 下,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执行是有成绩的。 但是,必须指出,从编制及执行一九五一年国家预算的全 部过程来看,我们在财经工作中还存在着严重的缺点。 最大的一个缺点,是对于我们国家现有财政经济的潜在 能力及其发展的速度估计不足。在规定收入的计划指标数字 上,不论在税收方面或在企业生产及利润的计划方面,我们的 计划指标数字总是偏低的,而实际执行的结果,都大大地超过 了原来的计划。比如城市各项税收的指标数字,我们起初打的 总是偏低的,赶不上实际的发展,结果超过了百分之百;企业 生产及利润的指标数字,起初打的也是偏低的,结果各部门均 超过了原来的计划指标数字。税收、企业生产及利润的计划指 标数字,超过这样多,大多是由于各部门的领导者,在制订计 划时,对客观情况估计不足与保守观点所致,而这些保守的计 划,常常被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所打破。这些保守的偏低的 计划指标数字对我们有什么害处呢?它不但不能领导人民群众 积极努力为完成更高的同时也是可能的目标而斗争,反而有助 长自满情绪、松懈斗志的危险。它又是对国家有用财力最大的 积压与浪费,假使我们开始制订计划时,就能努力地定出先进 的计划,即可为国家增加大量财富,就可以把我们的建设规模 计划的更大些,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保守倾向的来源,主要 2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是对于胜利了的中国人民——特别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在 优越的人民民主制度下,在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能 发挥出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估计不足,因而墨守成规,不敢前 进。目前必须与财经工作中的保守倾向作斗争,以便把一切可 能掘发出来的力量都掘发出来,一切可能集中的财力都集中起 来,全国节衣缩食,为国家的工业化而努力。克服保守观点, 首先就要克服官僚主义,要相信群众的无限的创造力量,相信 国家现有财政经济的潜在能力,领导群众为可能的更高标准而 斗争。当然,不从实际与可能的条件出发,坚持夸大的计划指 标数字,也是错误的。 执行一九五一年预算中第二个缺点,是没有严格地实行 财政监督制度,财政纪律松弛。表现在某些机关是从本位主 义、局部观点出发,对国家实行隐瞒,该上缴的款不上缴,打 埋伏、截留自用;有的化大公为小公;有的则是专款不专用; 有的则是领到钱之后,层层“掌握”,该用的也不用。这样, 就造成许多贪污浪费的现象。今年上半年所进行的“三反”运 动,对贪污浪费现象作了有力的攻击,取得了伟大的效果。不 遵守财政纪律的现象,以后可以大大地减少了,但是要有效地 保证国家预算的正确执行,还必须切实建立财政监督的制度, 进行严肃的持久的斗争。国家财政机关按预算拨款之后,除各 部门必须健全各自的企业财务管理并按自己的系统进行严格监 督外,国家财政机关及人民监察机关,应对拨出的款项的使用 情况,加以严格的检查。国家银行的贷款也必须实行监督。所 有拨款、贷款都必须按计划使用,而且要用之得当有效。凡用 款不当或效率不高者,财政金融机关有权向他们提出批评,停 止拨款贷款,直至向适当权力机关建议加以处分。 第三个缺点,是对于基本建设工程没有很好地掌握与领 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 269 导。一九五一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基本建设程序, 《人民日报》上亦进行了关于基本建设的论争,这对我们国家 的基本建设是有积极的建设作用的。确实,一年来,在基本建 设上已有很大改进,特别“三反”运动以后,大家更加谨慎小 心了。但还应该指出,我们在这一方面还是有严重的缺点的: (一)从各级财经领导机关直至厂矿负责人对基本建设这一重 要环节是忽视的,还没有把基本建设作为最重要的环节来加 以掌握;因而(二)许多基本建设工程的计划、设计、施工任 务,不是以认真的严肃的态度去对待,不是向先进的苏联经验 学习,而是盲目地依靠没有经过改造的旧工程技术人员,他们 中的很多人立场不稳,知识不高,好大喜功,不切实际,因而 在这些关系至大的工程中,解决不了工程的基本问题;加之, 这些工程绝大部分委之于包商去做,任意偷工减料,贪污浪 费,从而严重地损害并贻误了国家的建设。“有钱即可以建设 一切”的思想,在一九五一年曾经是流行的,不经过勘察设 计和批准即行盲目施工的现象,也曾经是相当普遍的。经过 一九五一年的斗争,特别是今年的“三反”、“五反”运动, 情况已有改善,但这种盲目性,还必须努力继续克服。今后必 须加强基本建设的领导,加强设计与施工的组织。所有基本建 设工程,均应力争降低成本,切合实用,这样才会更有利于国 家的建设。 一九五二年国家预算的编制,是在我们已经有了抗美援 朝、稳定物价及重点建设同时进行的经验,以及在“三反”、 “五反”伟大胜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编制一九五二年度 国家预算的方针,除了继续一九五一年巩固国防及稳定物价的 任务外,已经有可能以全面恢复及重点建设作为编制预算的基 本方针了。 2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的总收入及总支出,与一九五一 年度实收支相比较,收入计划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一点六六,支 出计划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五点五二,收支已经完全达到平衡。 这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来我们国家在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所 出现的第一个财政收支平衡年度。毛主席在一九五○年六月六 日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曾指出:“要获得财政经济情 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 (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 量节减。要争取这三个条件,需要相当的时间,大约需要三年 时间,或者还要多一点。全党和全国人民均应为创造这三个条 件而努力奋斗。”两年以来,我们是根据毛主席这一基本指示 而努力奋斗的。生产恢复、收支平衡、物价稳定,标志着我国 财政经济情况已经根本好转,我们已提前完成了毛主席的指 示,这就给我国今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 今年则是在更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国家建设的工作,即,是在 “三反”、“五反”运动和增产节约运动的基础上进行的,我 们相信:今后将会有更好的情况出现。 一九五二年预算收入计划内,各项税收占百分之五十七 点七六(其中城市各项税收占百分之四十四点二七,农业税 占百分之十二点三一),中央及地方国营企业收入占百分之 二十三点二七,信贷保险收入占百分之二点八,其他收入占百 分之十六点一七。一九五○年国家预算实收入,城市各项税收 占第一位,农业税收占第二位,国营企业利润及折旧收入占第 三位。一九五一年情况开始有了变化:城市各项税收仍占第一 位,但比例相对减少;国营企业利润及折旧收入已升为第二 位,其绝对数字增加更大;农业税收占第三位。这说明国家领 导的经济力量更为增强,也是财政收入上的一个新的情况。 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 271 一九五二年城市各项税收及其他税收计划数,比一九五一 年实收数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二点九八,是根据今年的工农业生 产指标数字而增列的。城市各项税收,包括关税、盐税、工商 业税在内,而工商业税则包括国营及私营企业交纳的在内。 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产情绪,决定在几年 之内把农民的负担稳定在现在的税率上,今年的农业税除降低 税率并将地方附加并入正税一道征收外,又正停止地方的任意 摊派。这样,一九五二年的全国农民负担将比一九五一年减少 五十亿斤。 中央和地方国营企业利润及折旧提缴,比一九五一年增加 百分之八十九点八三,如将列入全国预算的地方国营企业利润 除外,今年国营企业利润实增百分之八十八点五,此项利润是 根据各个企业部门的投资及生产指标数字计算的,实际执行的 结果还会超过这个数目。 一九五二年预算支出计划内,国家建设费占第一位,即占 总支出计划的百分之四十九点二六;国防费占第二位,即占总 支出的百分之二十七点九三;行政管理费占第三位,即占总支 出的百分之十四点二九;其他支出占百分之四点三一;总预备 费占百分之四点二一。如以总预备费的半数用于国家建设,则 国家建设费即占国家总支出的百分之五十一以上,这说明,国 家财政还担负着严重的国防任务的时候,仍可以拿出半数以上 的财力,用于大规模的国家建设。 今年国家预算人民经济建设计划拨款比一九五一年增加百 分之一百五十四点七四,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是用于基本建 设的。投资于人民经济建设的资金大部分是用于工业建设、新 修铁路及水利工程方面。 一九五二年各项主要工业总产量将比一九五一年有更大 2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的增加。生铁计划增产百分之三十一,钢增产百分之二十九点 六四,铜增产百分之五十七,煤增产百分之三十一,发电量增 产百分之二十六点七,棉纱增产百分之二十一,棉布增产百分 三十四,纸张增产百分之百。由于工人群众热烈响应毛主席增 产节约的号召,将来实际执行的结果,还可能超过这个计划 数字。 一九五二年铁路交通建设,亦将超过一九五一年的工作 量,新修线路五百四十一公里,恢复与改建线路六百二十公 里,成渝路已经通车,天兰路亦即将通车。全国现有公路线十 点七万公里,今年将继续修建地方公路。航运事业及邮电事业 亦将继续发展。 农林水利方面,一九五二年继续进行根治淮河第二期工 程,完成淮河上、中、下游二十三亿公方的蓄洪工程,上游 完成白沙、板桥水库,中游修建佛子岭山谷水库,下游修筑 一百七十公里长的灌溉总渠及若干支渠,这样仅苏北滨海棉垦 区,即可增加棉田九百万亩。荆江分洪是今年水利上的另一大 工程,在荆江大堤南岸建筑九百二十余平方公里的分洪区,可 蓄洪六十亿立方公尺,并建立长达一千零五十四公尺的进洪闸 及三百三十六公尺的节制闸。由于完成了这一工程,使江汉平 原及洞庭湖地区从今年开始就可以避免或减少长江水灾。今年 计划造林一千万亩,将超过去年一倍以上。由于兴修水利,改 善耕作及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逐年提 高,今年粮食总产量将超过我国历史上最高年份的水平,可产 原粮三千一百亿斤;棉花产量将达到完全自给,估计今年可产 皮棉二千六百万担。 社会、文化、教育建设方面,一九五二年国家预算拨款 比一九五一年增加百分之一百八十四点八三。有六万八千三百 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 273 余人进入高等学校,比去年增加三万人。普通中学连同中等技 术学校学生可比去年增加七十二点九万人。有五千五百名少数 民族的学生进入各民族学院。公私立小学数目达五十五万所 以上,入学儿童将达四千九百余万人,占学龄儿童的百分之 六十五以上。下半年将大力推广祁建华速成识字法,进行扫除 文盲的运动。 为培植国家建设人材,全部大学实行公费。中等技术学 校、师范学校、工农速成中学全部实行公费,普通中学助学金 亦较一九五一年增加。 在增进人民福利卫生医疗方面,今年将增添三千七百余各 种病床设备,增设一万九千二百五十余个妇幼保健站,改造训 练大批接生员和保育员。在少数民族地区,则充实卫生设备并 开始在部分人民中间实行免费医疗。 一九五二年,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群众团体及事业 机关的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 为有计划地解决大城市现有产业工人住宿问题,一九五二 年除各工矿企业自行拨款外,国家拨款一点六万亿元兴建宿 舍,可造二百九十万平方公尺的房子,约计二十万间,可供 六十万左右工人及其家属居住。 由于财政经济情况根本好转,已使我们有可能改善行政、 教育及军队人员的生活待遇,今年已将行政、教育及军队人员 供给标准及工资标准予以提高。工农生活,亦将比去年有进一 步的改善。 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较之一九五一年度的国家预算是 比较更加完善了,是比较更加接近实际了。但是,必须指出, 从全国规模的计划经济建设的观点来讲,仍然是带有过渡性 质的,国家现有经济的潜在能力还没有完全发掘出来,国家 2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财政的使用,还可能不尽适当。为了迎接经济建设的高潮, 一九五一年度的三个基本教训即:(一)努力发掘经济的潜在 力量,反对保守倾向;(二)树立财政监察制度,反对本位主 义;(三)加强基本建设的领导;是一九五二年能否正确实现 国家预算的主要关键,必须全力争取其实现。为了迎接经济建 设的高潮,还必须在“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的基础 上,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今年增产节约不仅要增加产 量、提高质量,而且要更进一步地改进生产管理、改善劳动组 织和提高技术,为经济核算制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实施增产节 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如 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后一方面,那是不对的。我们深信: 在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三大运动、“三反”、 “五反”运动和增产节约运动的基础上,在全国人民的努力 下,必能胜利地完成并超过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所规定的各 项指标数字,为今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树立良好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史料》第二辑《国家预算结算》 (一九五○—— 一九八一)刊印 注 释 〔1〕报告中所列一九五一年财政收支数字为执行数。 275 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 发行业暂行条例 (一九五二年八月十六日政务院公布) 第一条 本条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 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制定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系指有固 定场所及设备,经营图书、期刊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之 企业。 第三条 凡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不论公营、公私合 营、私营,不论专营、兼营,除法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依照 本条例管理之。 第四条 凡公营、公私合营之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 均应持其直属上级(机关、团体或企业)之证件及营业申请 书,叙明业务范围、设备情况(必要时并应附呈营业计划书及 其附件),向当地出版行政机关申请核准营业。 第五条 凡私营之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均应备具 营业申请书,叙明发起缘由、集资方法、业务范围、设备情况 (必要时并应附呈营业计划书及其附件)、负责人姓名、简 历,觅取铺保两家,向当地出版行政机关申请核准营业。 第六条 凡公营、公私合营、私营之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 行业,经核准营业发给营业许可证后,应凭许可证另向当地工 商行政机关申请登记。 2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第七条 凡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如有变更组织、更 换牌号、转业、合并、停业、歇业及变更企业负责人或执行业 务负责人等情事时,均应呈请出版行政机关核准。出版行政机 关对于停业、歇业之核准,应与工商行政机关会商。 第八条 凡经营书刊出版业者,应遵守下列各款规定: 一、应有确定之专业方向; 二、应设有编辑机构或专职之编辑人员; 三、应定期编制选题计划、编辑计划及出版计划,呈报当 地出版行政机关; 四、应在出版物版权页上标明营业许可证号码; 五、不得印行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政府 法令之书刊; 六、不得发表泄露国家机密之文字图表; 七、不得侵害他人之著作、出版权益; 八、各级人民政府法令文件之出版权属于各级人民出版社 及其授权之出版社,其他出版业不得编印或翻印; 九、每种书刊出版后,应向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及国立图书 馆送缴样本,其办法另订之; 十、发刊定期刊物,应向出版行政机关另行申请登记,其 办法另订之。 第九条 凡经营书刊印刷业者,应遵守下列各款规定: 一、不得承印政府明令禁止出版之各种书刊; 二、不得承印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政府 法令之书刊; 三、印成之书刊,应于送货时每种送缴当地出版行政机关 一份。 第十条 凡经营书刊发行业者,应遵守下列各款规定: 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 277 一、不得发售明令禁止发行之各种书刊; 二、不得经售非法进口之国外书刊; 三、从事书刊流动供应,应经当地出版行政机关之许可。 第十一条 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条之各款规定者, 由出版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或撤销其营业许可证等处分。撤销许 可证时,应通知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撤销其登记。 第十二条 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出版行政机关得撤销其营业许可证,并通知当地工商行政机关 撤销其登记。 一、经核准营业后,发觉申请事项不实或经营业务逾越核 准范围而情形严重者; 二、冒用他人之著作、出版、印刷、发行名义者; 三、出版业无故停止出版超过六个月者。 第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细则,由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另 订之。 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施行。 根据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 278 中共中央关于进行司法改革工作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八月三十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关于开展司法改革运动的工作,中央前有几次电示,最近 政务院已批准了中央司法部史良部长所作关于彻底改造和整顿 各级人民法院的报告。各级党委应认真布置并推动政府机关切 实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机构的改造和反对旧法观点是相互联系的, 应将二者结合进行。但肃清资产阶级的旧法观点,乃是长期的 思想斗争,而对法院的组织整顿,特别是清除那些坏的无可救 药的旧司法人员,调换那些旧审检人员,代之以真正的革命工 作者,则是可以在一次短期的运动中基本上解决问题的。所以 这次司法改革运动,必须是从清算旧法观点入手,最后达到组 织整顿之目的。法院的改革不宜用改造一般旧人员的办法来逐 步地改进和提高,而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组织办法,以彻底改 变各级人民法院的组织成分。对于法院中罪行重大且有民愤的 坏分子,还须给以刑事处分,以严肃法纪教育干部和群众。但 在组织处理中,必须严防草率从事,轻易开除的毛病,以免造 成新的失业或难于转业安插。因此,除了应受刑事处分者外, 即使对于那些恶习较深的分子,也必须妥善安置,给以生活出 路。现在司法机关的旧人员,原则上由司法部门尽可能地留 中共中央关于进行司法改革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279 用,将原任审检工作的旧司法人员调作技术性的工作,将不宜 作重要工作的调作次要工作。其不能留在司法部门的,也必须 经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审查,或分配其他工作,或给以劳动就 业机会,或资送还乡生产,务使各得其所。 此外,各地还应利用这次机会,把大学政法院系的教授 组织到司法改革运动中来,帮助他们进行思想改造。他们之中 有不少人不能继续担任政法教授,对于这一部分人尤须妥善安 置,或改教其他的课程,或改任中学教员,或帮助其转业改 行,同时选拔适当的教师加强政法教育工作,以利政法院系的 整顿和改造。 中 央 八月三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280 中共中央关于培养高等、中等学校 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师资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九月一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全国高等、中等学校经过这次结合“三反”运动的思想 改造和组织清理,肃清封建买办法西斯思想、批判资产阶级思 想之后,极需树立工人阶级的思想领导,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 的思想建设。而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水 平,则是学校思想建设工作的中心环节。过去由于普遍缺少足 够称职的政治理论师资,以致这些课程的教学水平一般都不 高。为了加紧培养高等、中等学校政治理论师资,特作如下 指示: 一、由中央教育部负责筹划,在中国人民大学创设马 克思列宁主义研究班,为全国各高等学校培养一部分政治理 论师资。第一期招收研究生三百人,研究期限一年至二年。 一九五二年秋季开始实行。 二、在高等学校的助教和高等、中等学校高年级学生中选 拔优秀的党员、团员在本校担任政治理论课程的助教或助理, 经常地指导他们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有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 宁主义的理论,逐渐培养他们成为高等、中等学校新的政治理 论师资。这是现阶段培养政治理论师资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各级党委必须加以重视,并应指定宣传部门的负责干部领导他 中共中央关于培养高等、中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师资的指示 281 们的政治理论学习,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学习中的各项问题。 三、各大行政区应选择具备适当条件的高等学校,举办马 克思列宁主义研究班,培养高等学校的政治理论师资;设立政 治教育系或政治教育专修科,培养中等学校的政治理论师资。 四、各中央局、分局及有关的地方党委应加强对各该地区 培养政治理论师资和学校政治教育的领导,指定各级党委的宣 传部长或副部长经常亲自领导这一方面的工作;并应选派政治 理论水平较高的干部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班及政治教育系或 政治教育专修科教课(专任或兼任),领导政治助教的政治理 论学习。在目前各高等、中等学校原有的政治理论师资量少质 低,新的师资尚待培养的“青黄不接”时期,尤需大力动员党 委、政府、群众团体中政治理论水平较高的干部到学校兼课, 或设专题讲座,帮助政治理论教师备课。 五、各大行政区培养高等、中等学校政治理论师资计划, 由各中央局负责拟订;华北五省二市高等、中等学校政治教师 培养计划,由华北局会同中央教育部党组负责拟订。上列计划 均须在九月二十日以前报告我们。 中 央 九月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282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 《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 政治工作制度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委: 兹将中央教育部党组小组所提出的《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 政治工作制度的报告》发给你们参考。今年下半年,你们应选 择若干所具备条件的学校进行重点试验,无条件者暂缓实行。 望各中央局、分局在九月二十五日以前将此项试行计划报告中 央宣传部。 中 央 九月二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 《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报告》 283 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 政治工作制度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八月三十日) 文委党组并中央: 一、全国高等学校经过“三反”运动和思想改造、组织清 理以后,进一步肃清了封建、买办、法西斯思想,批判了资产 阶级思想,整顿了教师的队伍,初步树立起工人阶级的思想领 导。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我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均空前提高。在这 种情况下,极需进一步在高等学校中建立政治工作制度,以加 强政治领导,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建设,为全国高等教 育建设事业打下坚强的政治基础。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全国高 等学校在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以后,应有准备地在校内设立政 治工作机构,其名称可称为政治辅导处。 二、政治辅导处的任务为: (1)指导全体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2)协助教务处指导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课程的教 学; (3)指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社会活动; (4)掌握教职员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情况,管理教职员和 学生的历史、政治材料,主持毕业学生的鉴定,参加毕业生的 分配工作,参与教职员的聘任、升迁、奖惩等工作。 三、政治辅导处设主任一人,辅导员若干人,在校长领导 28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下进行工作。辅导处主任应挑选政治理论水平较高,斗争经验 较丰富的党员干部充任;在干部缺乏的情况下,得由党员副校 长或党员教务长兼任,另设副主任一人协助工作。 四、政治辅导处主任和副主任中至少应有一人为学校党委 或总支书记,以便从党和行政两方面统一领导校内的各项政治 工作。他们在行政上应参加校委会及教务会议,并担任教师政 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委员会)的领导职务。 五、政治辅导员应挑选教师、学生中的优秀党员、团员充 任,平均每三百名左右的学生设政治辅导员一人。其主要任务 为:在政治辅导处主任领导下辅导一系或几系的学生政治学习 和社会活动,组织推动教职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活动。政 治辅导员应尽可能参加学校党、团支部的领导工作,兼任政治 理论课助教,以便逐渐培养成为学校工作中的骨干和政治理论 教员。 六、各大行政区在今年下半年,先选择几所具备条件的学 校试行,俟取得经验并经中央批准后,再普遍推广。 以上是否可行,请指示。 中央教育部党组小组 八月三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285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 县区村整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 等问题的指示(草案)》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兹将东北局关于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草案发给各 地参考。中央认为这个指示草案的原则是正确的。望各地党委 加以研究,并根据各地情况先在若干地区试行,然后将经验和 意见电告中央组织部。 中 央 九月二日 2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东北局关于县区村整党与对党员 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草案) (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二日) 各省、市委并报中央: 一、在中央及毛主席的领导下,几年来东北地区的互助 合作经济有了迅速的发展,一九五二年参加农村互助合作运动 的户数在北满地区已达全体农户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在南满 地区已达全体农户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其中较高级形式的合作 互助组有显著的增加,并出现了一千多个以使用新式马拉农具 或改良农具与土地统一经营为基本内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六 个集体农庄,互助合作经济在农村经济中已经占了优势。这是 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但由于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和 农村小农的个体经济仍然存在,互助合作经济还是建立在私有 制基础上的;因此,在小农经济基础上自发地发展着的资本主 义因素虽然受到了若干限制,但还在不断滋长。目前农村党内 一部分党员干部贪污腐化,特别是依靠剥削别人发财致富蜕化 变质的资本主义思想,就是这种小农经济自发地发展的资本 主义因素在党内的反映。如五常县县政府九十三个干部中, 一九五一年有剥削行为的三十二人,其中本人直接从事剥削者 二十人,指挥或帮助家庭剥削者十一人,而对其家庭剥削进行 说服的只一人。县委五十八个干部中,有剥削行为者十六人, 其中本人从事剥削者七人,帮助家庭剥削者四人,对家庭剥削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 《关于县区村整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 (草案)》 287 未过问者四人,采取劝导态度者一人。其剥削形式多数是放高 利贷,如:放钱、放粮、批青苗、买粮窝子等。利息有许多在 大加一以上,有的达大加二。放钱多者达千万,放粮多者达 三十石,放高利贷在一部分干部中已形成一种风气,有些人为 放高利贷积累工薪、卖掉牲口,甚至县委的一个组织干事竟贪 污党费去放高利贷了。剥削形式的另一种是雇工。如海伦县全 县有四八二户雇用长工,其中党员雇工者即占一○五户,该县 十七区有二十六户雇用长工,其中村长、支书即有五户;再就 是在农村少数党员中搞投机商业活动,如贩卖与囤积粮食待价 而沽等行为也有所发展。这种情况必须引起各地党的组织严重 注意;因之,在县区村各地党的组织中抓紧反对资本主义的剥 削行为与思想,及由此种思想影响所产生的贪污浪费和脱离群 众的官僚主义作风的思想斗争,以提高党员的阶级觉悟,整顿 党的组织,就成为目前县区“三反”整党的中心任务。鉴于某 些地方在县级“三反”整党工作中机械地搬运省级机关“打 虎”的经验,把“三反”和整党分割开来,而且主要强调反 对贪污,而对农村党内严重存在的资本主义倾向缺乏明确的 认识。因之,必须明确指出:县级的“三反”整党与省市机关 “打虎”的做法应有所不同,县的“三反”整党工作开始即应 以反对党内资本主义倾向、贯彻党的政策、明确农村经济发展 方向为中心来进行。在县级各个经济部门中,主要是反对贪 污,但在反贪污中必须批判各种剥削阶级的思想与行为;在县 区级党委、政府、群众团体干部中及农村党员中,主要是检查 有无剥削行为,批判剥削阶级思想,与此同时对某些党员干部 中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应根据材料,有重点、有对象地 加以揭发与处理。 二、对于目前东北地区内,党员中存在的剥削行为的处 2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理:必须根据中央对富农成分党员党籍问题处理的指示与各个 地区内党员中所发生的此种问题的具体情况,有区别有步骤地 严肃又慎审地进行,切不得简单从事,致造成党内甚至党外的 思想混乱。一般的说,应本着“过去从宽,今后从严;思想检 查从严,组织处理从宽;干部党员从严,一般党员从宽;自觉 认真检讨者从宽,思想抵抗、拒不检讨者从严”的原则处理。 而在处理过程中,又应把党员与其家庭相区别,把对党员不允 许有剥削行为与我党在社会政策上,在遵守共同纲领条件下允 许资本主义剥削之存在相区别;把雇工发展资本家或富农式的 经济与因缺乏劳动力而雇用辅助性质的劳动相区别;把对党内 教育与对党外宣传相区别。为此,特对党员放债、雇工等问题 的处理作如下规定: (一)对于党员放债(包括放粮在内)问题:对党员已 经放出的债务可以将债权关系按照信贷合作的规定转移到信贷 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的信贷部,如无信贷合作社或信贷部时也 可以允许以无利或低利按期或缓期收回。如放债早已收回,则 虽利息较高,除令其作思想检讨外,不必再事追究。应教育党 员今后如有余资应投入互助组与生产合作社内进行扩大再生 产,或将钱投入信贷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的信贷部与国家银 行,再不得从事放债营利的剥削行为。这样做既可为剩余钱、 粮找到出路,又可活跃社会信贷,扶助贫困人民从事正当生产 或经营。但是党员向非党群众借入的钱、粮,则一般应按双方 原议的利息按期偿还。党员不应把对待党员的要求去要求一般 群众。今后党员应积极地去组织信贷合作,避免再去借用高 利贷。 (二)对于党员雇工问题:党员已经雇工者,必须限定于 秋后结束,以后再不得雇工。要教育党员,今后必须参加互助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 《关于县区村整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 (草案)》 289 组或生产合作社,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与领导作用。在互助组与 生产合作社内,不论是社员组员个人的或集体的均不得雇用长 工或有其他类似剥削行为。为了照顾农忙或技术上困难,在目 前可以允许互助组或生产合作社请一定数量的临时短工或技术 工人。但党员及党员干部由于以下各项情形而雇用辅助性质的 劳动是应当允许的,并不应以剥削论: (1)因家庭有劳动力的人生病、衰老或死亡,缺少劳动 力,而雇用一个长工或少数短工进行生产者; (2)党员、干部出外作革命工作,家庭缺少劳动力,生 活困难,而雇用一个长工或少数短工进行生产者,但家庭不缺 劳动力,生活不困难者不得雇工; (3)手艺工匠为辅助自己劳动而雇用助手或学徒者; (4)医生或其他自由职业者为辅助自己劳动而雇用护士、 助手、练习生、学徒及杂工者; (5)机关、企业、学校的职员、工人、教员为辅助家庭 劳动而雇用厨师、保姆及其他用人者; (6)由于转业或家庭有多余劳动力等原因,需要离家进 工厂(包括进私营工厂)作工或当长工,而家庭缺少劳动力或 在农忙时需要雇用一个长工或少数短工者; (7)由于亲友年老留居本家抚养照顾,并做些零活者。 (三)对党员经营投机商业问题:应明确宣布党员一律 不准从事投机商业(如倒卖粮食囤积投机等),已经经营者应 即停止。但农村党员或互助组、生产合作社从事正当副业生产 (如开豆腐房、粉房等),搞正当运输(如为国公营企业或合 作社、私人工商业、旅客及其他生产者拉脚)是应该允许的, 但应以合作互助组为单位进行为好。至于个别党员从事以劳动 为主而不是从事投机的、临时性的小商经营(如肩挑贩卖蔬菜 2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土产等)不雇佣工人者,自然是可以允许的。 此外,目前也还存在着有些党员出租土地问题,这虽然也 同样是一种剥削行为,但就具体情况看,情节颇为复杂,故应 斟酌不同情况予以分别对待。一般的说:要教育党员,凡是家 有劳动力者,均不应将土地出租。如果家中没有主要劳动力或 依靠工薪等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需要依靠土地收入以维持生 活者,则应积极参加互助组或生产合作社,在互助组或生产合 作社内参加辅助劳动,并按照互助组或生产合作社内的规定换 工分粮或分得地份。而由于天灾疾病等各种原因,党员不得不 出卖土地,或者是党员不需要依靠土地收入以维持生活而愿将 土地无偿地交公或出卖者均应允许。 三、在执行上述规定时,主要的应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 育,向党员强调说明党的社会政策与对党员要求的不同,允许 一般群众做的事(如放债、雇工等)不是对党员都可以允许 的。并要教育他们,使他们了解党员在领导群众进入社会主义 以及在将来建设共产主义事业上的伟大责任,并给予他们一定 时间,让他们考虑,使他们自觉的放弃剥削。如果他们能够这 样做,就应保留其党籍,并不给予组织处分;如果经过耐心的 说服教育,他们仍坚持或变相坚持其剥削行为,则应开除其党 籍。而在作如上处理时,又必须注意把党员本人及其家庭加以 区别,按照中央指示:凡是“不直接参与剥削行为的党员,只 要他能坚持党的立场,划清他与剥削家庭的界限,则其本人的 党籍不应受家庭成分的影响”。鉴于农村党员中许多是家庭的 “当家人”,特别是县、区、村党员干部多数与家庭保持着密 切的联系,并对其家庭有很大的影响,因之,对于那些指使家 庭从事剥削的人要警告他们,要求他们迅速改变这种错误行 为;对于那些对家庭剥削行为采取自由主义态度的,要进行批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 《关于县区村整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 (草案)》 291 评教育;对于那些积极的说服教育与影响其家庭去掉剥削的人 要给予鼓励与支持。因为农村的党员特别是县区村的党员干 部,实质上就是今天农村的当权人物,他们的思想与行为对于 党的政策的贯彻有决定的意义,如果他们不放弃自己的剥削思 想与行为,则党的农业合作化政策的贯彻是不可想象的。但对 于青年党员或妇女党员以及那些不是“当家人”的党员,要做 适当照顾。另外,还有一些党员与其家庭是没有甚么经济联系 的,所有这些情况,都不能像对于与家庭经济保持着密切联系 的干部党员或党员本人系家长者同样要求。对于他们只要与其 剥削家庭划清界限,则不应强求他们说服其家庭放弃剥削,这 样做对于正确的贯彻党的社会政策与在处理中防止可能发生的 不区分党内党外,不区分党员本人及其家庭的混乱现象有很大 的意义,务望加以注意。在作上述处理时,同时又必须与积极 地建立与发展信贷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的业务、积极地领导与 发展互助组、生产合作社工作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简单 地消极地处理,而给党员指出正确方向,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使之自觉地领导人民为五六年内达到合作化,以及在将来逐步 实现集体化而奋斗。在作如上处理时,还应特别注意的是要把 对党员的要求和对党外非党干部及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的要求加 以区别,必须向党内党外作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要 强调说明今天党和国家对有关借贷、雇工等社会政策并没有改 变,不准有剥削行为的规定只是对共产党员的要求,而对一般 非党干部、群众中积极分子,则是要求他们遵守共同纲领,执 行政府各项政策,并不要求他们同党员一样的一律取消其剥削 行为。但是我们必须加强对非党干部与积极分子的教育,提高 他们的阶级觉悟,特别是对于青年团员、劳动模范,以及合作 互助运动(生产、供销、信贷)中的骨干分子,我们应该经常 2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向他们进行政策教育工作与不断的批判在他们之间生长起来的 资本主义思想倾向,以便提高他们的觉悟,使之真正成为党的 助手或群众中的骨干。以上对党员中存在剥削行为问题的处理 意见仅系一般原则规定,各地具体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希各省 市委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随时报告 东北局。 东 北 局 八月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件一: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县区村 整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 (草案)的补充意见》的复示 (一九五二年十月一日) 东北局: 九月二十三日电悉。同意你们对于东北局《关于县区村整 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草案)》的两点修正补充 意见。至于农民间因高利贷问题而到法院控诉者,则应依法定 利息判处为宜。 此外,对于原定草案中,“党员不需要依靠土地收入以 维持生活而愿将土地无偿地交公或出卖者,均应允许”。“无 偿地交公”,在执行中可能引起下面强迫交出土地的现象,是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 《关于县区村整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 (草案)》 293 否可考虑去掉。“在互助组与生产合作社内,不论是社员、 组员,个人的或集体的均不得雇用长工或有其他类似剥削行 为”。“类似剥削行为”的界限不易划清,执行起来难免把剥 削范围扩大,容易引起混乱,是否可去掉,亦望考虑。 中 央 十月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附件二:东北局关于县区村 整党与对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 的指示(草案)的补充意见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央: 经过中央审查批准试行的东北局《关于县区村整党与对 党员雇工放债等问题的指示(草案)》下达后,各省委均反映 这一指示是完全正确的及时的,既坚持了党内不准有剥削的严 肃性,又照顾了目前的实际情况,也确能解决目前县区“三 反”整党中的具体问题。唯在执行过程中,收到辽西、松江等 省的意见,几乎一致认为其中二段二节(2)条“党员干部出 外作革命工作,家庭缺少劳动力,生活困难,而雇用一个长工 或少数短工进行生产者”不以剥削论的规定,以目前东北地区 29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农村,农民参加互助组的户数已达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的 情况来看,似乎稍宽了些,故在东北地区具体执行上,拟将此 条改为:“党员干部出外作革命工作,家中确无劳动力或无整 劳动力,生活困难,因种种条件限制,一时不可能参加互助组 或生产合作社而不得不雇用一个长工或少数短工进行生产者” 应不以剥削论。其次,关于对待党员干部出租土地问题,拟在 “按照互助组或生产合作社内的规定换工分粮或分得地份”下 面加上“因种种条件限制,上述各种办法一时均难以作到,而 本人及其家庭又需要依靠土地收入维持生活者,目前仍应允许 其将土地依法出租”。以上两点修正补充的意见,是否妥当与 必要,请中央批示。此外松江提出,最近发现在农村有些农民 (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到法院控告高利贷者,要求改变原来双 方协议,而按法定利息偿还债务,应如何处理?我们认为事先 应由群众自行调解解决,如告到法院则应依法判处。是否有 当,亦请指示。 东 北 局 九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295 毛泽东就民主建国会 工作方针问题给黄炎培的复信 (一九五二年九月五日) 任之先生: 北戴河的信,九月四日的信及讲稿 〔1〕 ,均已收到,甚为 感谢。 讲稿用意甚好,惟觉太激进了一点,资产阶级多数人恐受 不了,因此遵嘱作了某些修改 〔2〕 ,是否妥当,还祈考虑酌定。 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基本思想,例如消灭剥削, 消灭阶级,消灭个人主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或者如 先生所说“没有劳动,没有生活,不从劳动以外求生活,不从 自力以外求生活”,这就是要求资产阶级接受社会主义这些对 于少数进步分子说来是可能的,当作一个阶级,则不宜这样要 求,至少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不宜如此宣传。 当作一个阶级,在现阶段,我们只应当责成他们接受工人 阶级的领导,亦即接受共同纲领,而不宜过此限度。 在现阶段,允许资产阶级存在,但须经营有益于国家人 民的事业,不犯“五毒”,这就是工人阶级对于资产阶级的领 3 导,也就是共同纲领所规定的。 3 超过这个限度,而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思想,或 者说,不许资产阶级想剥削赚钱的事情,只许他们和工人一样 想“没有劳动就没有生活”的事情,只想社会主义,不想资本 2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主义,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该的。 今年上半年北京的《学习》杂志上有些写文章的同志曾经 提出了这样的意见,我们已叫他们作了更正。 对于资产阶级中的少数人,那些有远见的人们,我同意先 生的意见,可以向他们宣传社会主义,使他们对社会主义事业 发生兴趣,我想这是可行的,也是有益的。在中国的条件下这 样的人可能出现,特别是在几年之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更加 壮大,更加显示它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伟大贡献的时候,这样的 人可能逐步地多起来。 先生近来思想前进甚快,例如北戴河信上所说国家主权 的思想,此次所说社会主义的思想,都表示这一点,但在现在 却是言之过早,在少数人想想是可以的,见之实行则是不可以 的。因为先生对于我的高度的信任,故率陈鄙见如右,是否有 当,还祈审察赐教。 日内如有暇,想和先生面叙一次。顺致 敬意 毛 泽 东 一九五二年九月五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指黄炎培一九五二年九月在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分会会员大会上的讲 话稿,题为《“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以后怎样发挥毛主席对民建方针指示的 精神》。见本篇的附录。 〔2〕毛泽东对黄炎培讲稿的修改,主要有下列几点:(一)毛泽东把讲稿中 毛泽东就民主建国会工作方针问题给黄炎培的复信 297 的“资本家应充分接受工人阶级思想”改为“资本家应充分接受工人阶级和国营经 济的领导”。(二)毛泽东把讲稿中的用“工人阶级思想”教育改造资本家,改为 用“爱国主义的思想,共同纲领的思想”教育改造资本家;把帮助资本家“改造 思想”,改为帮助资本家“改造那些坏思想,那些不合乎爱国主义和共同纲领的思 想,即所谓‘五毒’思想”。(三)在讲稿中“资产阶级分子有坏的,也有好的” 一句之后,毛泽东加写了“就资产阶级的大多数人来说,一个人的思想中有坏的方 面,也有好的方面。我们应该帮助他们去掉坏的方面,发展好的方面。”(四)在 讲稿最后一段,毛泽东加写了一段话:“我们在现阶段对于资产阶级的多数人的要 求是如此。但在中国的条件下,资产阶级中的少数人,那些有远见的人们,可能超 过上述要求,而接受工人阶级的基本思想,即社会主义思想,而对社会主义事业发 生兴趣。他们一面开工厂,并不要求马上变更自己的成分和事业;一面看到社会主 义事业对于人类的伟大贡献,想在将来做一个社会主义者,这种人是可能有的,我 们应该表示欢迎。” 附:“三反”“五反”运动 结束以后怎样发挥毛主席对 民建方针指示的精神 (一九五二年九月七日) 黄 炎 培 今年三月十五日毛主席和我谈话时,曾对我们的工作有所 指示,中间包含若干要点: 一、私人资本在新中国建设上是有贡献的;只不要让它向 29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坏的方面发展。 二、不能让资本家光是图私人的利,必须兼顾国家的利、 工人的利。 三、很好地团结他们,教育他们,改造他们,先学习并实 行共同纲领。 毛主席的指示多么明确!给我们多么大的鼓舞!使我们恍 惚发见了新的生命,我们当然全心全意地照着做。从那里做起 呢?我想应从教育改造做起。 教育改造什么?从基本下手,应该是改造思想。改造成那 种思想?应该是爱国主义的思想,共同纲领的思想。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共同纲领就是 在工人阶级(经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由人民政协制定的。 资产阶级分子有坏的,也有好的。就资产阶级大多数人来 说,一个人的思想有坏的方面,我们应该帮助他去掉;有好的 方面应该帮助他发展。这些好的方面,具备着一种因素,能够 接受爱国主义和共同纲领。 鼓励资产阶级的人们学习、改造,不是要求他们转变成 分,而只是帮助他们改造那些坏思想,那些不合乎爱国主义和 共同纲领的思想,即所谓“五毒”思想。 资产阶级只有接受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才能好 好地利用私人资本来发展有利于人民和国家的生产事业。为资 产阶级自身利益计算,也只有接受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 导,才能保证劳资不会有问题,而事业得以稳步进展。 当然,思想改变了,接下来生活会跟着改变。在将来,阶 级成分也可能跟着改变。但是他们的思想如果真的搞通,看清 楚了新中国建设的要求,这些好的资产阶级分子就一定会继续 受到重视、不会急于要求他们改变自己的阶级成分的。 毛泽东就民主建国会工作方针问题给黄炎培的复信 299 我们在现阶段对资产阶级多数人的要求是这样。但在中国 的条件下,资产阶级中间那些少数有远见的人们,可能超过上 述要求,而接受工人阶级的基本思想,即社会主义思想,因而 对社会主义事业发生兴趣。他们一面开工厂,并不要求马上变 更自己的成分和事业;一面看到社会主义事业对于人类的伟大 贡献,想在将来做一个社会主义者。这种人是可能有的,我们 对他们应该表示欢迎。 我们对于一般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只要求他们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经济建设大计划即将开始的时候,大家充分接受工人阶 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来尽量发展新中国建设所必需的生产事 业。这就是资产阶级对国家和人民的重大贡献,同时也就符合 了毛主席对前进的资产阶级好分子的殷厚的期望。 根据一九五二年九月十四日《人民日报》刊印 300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 与苏联政府的谈判的中苏公报 (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约ɾ维ɾ斯大林、苏联外交部部长安ɾ 扬ɾ维辛斯基、苏联对外贸易部部长巴ɾ尼ɾ库米金一方,与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 来率领并包括政务院副总理陈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 任李富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联特命全权大使张闻天、人民 革命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粟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 一方之间,最近在莫斯科举行了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讨论了 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两国关系的重要政治与经济问题。 谈判是在友好的互相谅解和诚恳之气氛中进行的。这次谈判证 明了双方都决心努力使两国之间的友谊与合作进一步巩固与发 展,同时用一切办法维护和巩固和平与国际安全。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同意着手进行各种措施,以便苏联政 府在一九五二年年底以前将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 以及属于该铁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完 全归其所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 部长周恩来和苏联外交部部长安ɾ扬ɾ维辛斯基已就延长共同 使用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期限的问题互换照会。 上述换文和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的公告公布如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与苏联政府的谈判的中苏公报 301 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移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业 已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两国曾于一九五零年二月十四日在莫 斯科签订了关于中国长春铁路协定,规定苏联政府将共同管理 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完全归其所有。依上述协定,中国长春铁 路移交之实现应不迟于一九五二年末。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苏联政府业已着手进行实现该 项协定的措施,并为此目的已协议成立中苏联合委员会。 中苏联合委员会应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中国 长春铁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移交完毕。 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与苏维埃 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外交部部长关于 延长共同使用中国旅顺口海军 根据地期限的换文 去 文 敬爱的部长同志: 自从日本拒绝缔结全面和约并与美利坚合众国以及其他若 干国家缔结片面和约后,日本因此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 30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订立和约,看来也不愿意订立和约,这样就造成了危害和平事 业的条件,而便利于日本侵略之重演。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保障和平起见,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友好同盟互 助条约,兹特向苏联政府提议,请同意将中苏关于旅顺口协定 第二条中规定苏联军队自共同使用的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 退的期限予以延长,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和苏联与日本 之间的和约获致缔结时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上项提议,如获苏联政府同意,本照 会和您的复照即成为一九五零年二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旅顺口海军根据地协定的组成 部分,并自本照会互换之日起生效。 部长同志,请接受本人最崇高的敬意。 此 照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外交部部长安ɾ扬ɾ维辛斯基同志 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 周 恩 来 复 文 敬爱的总理兼部长同志: 接获您本年九月十五日照会内开: “自从日本拒绝缔结全面和约并与美利坚合众国以及其他 若干国家缔结片面和约后,日本因此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 联订立和约,看来也不愿意订立和约,这样就造成了危害和平 事业的条件,而便利于日本侵略之重演。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与苏联政府的谈判的中苏公报 303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保障和平起见,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友好同盟互 助条约,兹特向苏联政府提议,请同意将中苏关于旅顺口协定 第二条中规定苏联军队自共同使用的中国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 退的期限予以延长,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和苏联与日本 之间的和约获致缔结时为止。” 等由,苏联政府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上项提议,兹特 表示同意,并同意您的照会以及本复照成为上述一九五零年二 月十四日关于旅顺口海军根据地协定的组成部分,并自本照会 互换之日起生效。 总理兼部长同志,请接受本人最崇高的敬意。 此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 恩来同志 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 安ɾ扬ɾ维辛斯基 根据一九五二年九月十六日《人民日报》刊印 304 做好院系调整工作, 有效地培养国家建设干部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社论) 一九五二年全国高等学校以华北和华东两区为重点的院系 调整工作,现已基本完成,这是新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 这是为实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而对 旧的高等教育制度、教学组织所采取的重大改革的步骤,也是 使我国高等教育服从祖国需要、有效地培养国家建设人才的重 大措施。它具体地表现了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正确方向。我们必 须用最大的努力,认真地把这个工作做好。 旧中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基本上是为帝国主义和反动统治阶 级服务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产物。院校的设置是盲目 的,是严重地脱离实际的。因此,院系重复、人力物力分散, 教学效果很低。加以课程内容广泛笼统,只能培养出一些不切 合实际的所谓“通才”。这种“通才”教育的结果,在旧中 国就表现为“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今天新中国正在向 着工业化的道路迅速迈进,我们需要大量的合格的各种专门人 才,尤其是工业建设的专门人才。而现在的高等学校无论在数 量上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今后国家建设的需要。因此,如 果不对旧的教育制度、旧的高等教育设置加以彻底的调整和根 本的改革,就不能使我们国家的各种建设事业顺利前进。 今天的院系调整工作,是在学校的政治改革和教师的思想 做好院系调整工作,有效地培养国家建设干部 305 改造已经取得重大胜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两年以前,在全国高 等教育会议上即曾提出了调整院系的问题,但是两年来这一工 作很少进展。这主要是因为许多教师在思想上还严重地存在着 崇拜英美资产阶级、宗派主义、本位主义、个人主义的观点, 没有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因此就不能很好地贯彻 执行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自从去年毛主席在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号召知识分子进行自 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运动和今年经过“三反”和思想改造运动以 后,各校教师进一步肃清了封建、买办、法西斯思想,批判了 资产阶级思想,树立和加强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样,就有 条件与可能把院系调整工作做好了。 这次全国院系调整的总方针是: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 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与专科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 学,逐步创办函授学校和夜大学,并在机构上为大量吸收工农 成分入高等学校准备条件。根据这个方针,原有的高等学校经 过调整后,分别成为综合性大学、专门学院与专科学校,今后 即可按照各校的性质和任务,朝着确定的方向发展。这就改变 了原有大学一般化与盲目设校的不合理现象。 专业的设置是院系调整与课程改革的中心环节。旧的高等 教育制度的传统是从设系出发,根据系拟订课程,所设课程庞 杂笼统,不可能培养出切合实际需要的专门人才来。在这次院 系调整中则是从实际需要出发,即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为了 培养某种专门人才而设某种专业,根据专业拟订教学计划,每 种专业明确规定培养何种专门人才,几种性质相近的专业合组 成系,成为一个教学行政单位。这样就使我们高等学校培养某 种专门人才的目的性更加明确,并从制度上把它固定下来, 克服过去高等教育脱离实际、系科重复、浪费人力物力的混 3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乱现象。 在当前高等教育的改革工作中,我们必须充分地学习苏 联的先进经验。苏联各种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材,基本上对我 们是适用的。它是真正科学的和密切联系实际的。至于与中国 实际结合的问题,则可以在今后教学实践中逐渐求得解决。在 院系调整工作中,各校教师认真地学习了苏联的教学制度与经 验,并翻译了苏联高等学校各种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 教材,这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就会加强教学的实际效果,并有 助于我国科学水平的提高。 人事的调配是院系调整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也是每个教 师所最关心的问题。在旧中国根本谈不到教师的统一和合理的 调配。新中国成立三年以来,在高等学校中,除了主要行政负 责人由政府任命外,一般教师仍为聘任的自由职业者,也未能 做到有计划的调配。这次院系调整,从专业、系科、院校的设 置以至人事的调配,都是在统一计划下进行的。北京参加院系 调整的各校教师,除了随着专业系科的设置调到新的院校工作 外,调到外区和离开原工作岗位到其他学校或机关的教师,一 致表示服从组织分配与调动。这是新中国高等教育配合国家建 设走向计划化的一个重大的成就。这种成就首先反映了教师们 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已有很大的提高;其次是由于正确地执 行了下述的调配原则,即:(一)师资调配应该根据教学计划 中的课程,而不是因人设课;(二)根据地区和部门的需要, 在全国范围内作适当的调剂;(三)调动中有困难者应尽可能 予以照顾;(四)调整后一时难以工作者,留校学习,薪金照 发。根据这些原则进行酝酿和协商,然后将人事调配方案定下 来,这样就得到全体教师的拥护和接受。 总之,这次全国高等教育的院系调整工作是有重大的收获 做好院系调整工作,有效地培养国家建设干部 307 的。但就今后国家大规模经济与文化建设的需要,和今后高等 教育的发展来看,这种成就和收获还仅仅是高等教育彻底改革 的一个开端。许多繁重的工作,如教材的编译,教学方法的改 进,师资的培养与提高等等问题,还需要全国教育工作者继续 以最大的努力来完成。同时,也只有做好这些工作,全国高等 教育才能最好地为国家培养足够的建设人才,完成自己的光荣 任务。 308 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的谈话要点 * (一九五二年十月八日) 毛 泽 东 一、“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 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 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 二、“分地的问题,与宗教问题有所不同。在汉人区域已 经分了土地,这里对宗教仍然是保护的。少数民族地区分不分 土地,由少数民族自己决定。西藏地区,现在谈不上分地,将 来分不分,由你们自己决定,并且由你们自己去分,我们不代 你们分。” 三、“成立军政委员会和改编藏军是协议上规定了的,因 为你们害怕,我通知在西藏工作的同志,要他们慢点执行。协 议是要执行的,但你们害怕,只好慢点执行,今年害怕,就待 明年执行,如果明年还害怕,就等后年执行。” 四、“西藏地方大、人口少,人口需要发展,从现在 二三百万发展到五六百万,然后再增至千几百万就好。还有经 济和文化也需要发展。文化包括学校、报纸、电影等等,宗教 毛泽东这个谈话要点,是西藏致敬团团长柳霞ɾ土登塔巴在中央人民 广播电台对西藏地方政府僧俗官员和全体藏族僧俗同胞的广播词中引述 的,广播词载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 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的谈话要点 309 也在内。过去的反动统治,清朝皇帝、蒋介石都是压迫剥削你 们的,帝国主义也是一样,使得你们人口不得发展,经济削弱 了,文化也没有发展。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不要压迫、剥削 你们,而是要帮助你们;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 化。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就是要执行帮助你们的政策。开始进 去的时候不会有帮助,三四年之内也不可能有多的帮助,但以 后就能帮助你们的,那是一定的。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 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 “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最近你们可以到南京、上海、天 津、广州、东北等地去参观。以后西藏僧俗各界如果能够有更 多的人到内地各处参观,便可以加强我们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团 结友爱的关系。” 根据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刊印 310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 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 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七日)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区党委: 兹将中央教育部党组八月二十三日的《六七月份综合报 告》,八月二十日《关于中小学教育行政会议的报告》,八月 二十四日《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问题的报告》,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实施小学五年一贯制问题的报告》转发你们。 〔1〕 中央 同意这四个报告有关大中小学和扫盲运动的方针和计划,望各 地党委及宣传部仔细研究,指导和监督下级党委和政府文教部 门贯彻执行。从报告中,特别是从初步拟定的教育建设五年计 划要点中,可以看到今后党在领导文化教育方面的任务之繁 重,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国家开支的教育(不包括文化卫 生)经费,将年达三十余万亿元。这样大的计划,花这样多的 钱,如果没有党的严格监督,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负责实行计划 的比较健全的政府文教机构,那将是毫无保证的。因此各地党 委必须重视这个问题,应与抽调经济工作干部同时,把党的宣 传部门和政府文教部门加强起来,使宣教部门和经济部门一样 能够明了实际情况,制定精确的计划,控制计划的进度和保证 计划的完成。国家的教育建设计划是与国家的经济建设计划密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311 切配合的,如果教育计划不能准确地完成,必将大大影响国家 经济建设,而我们现在的宣教机构是很难担负这样重大任务 的,所以立即注意加强宣教部门是很重要的。 中 央 十月十七日 3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一)中央教育部党组 六七月份的综合报告 (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我们在六七月份的主要工作是:教师思想改造、开展调查 研究、进行院系调整、草拟五年计划、推广速成识字法和准备 扫盲工作。除教师思想改造工作另作专题报告外,现将其他各 项工作分别报告如下: 一、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调查研究工作。 为系统地全面地了解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情况和现存 主要问题,为拟定五年教育建设计划及进一步进行教育改革做 好准备工作,并推动各地切实注意调查研究工作,克服主观主 义、官僚主义的领导作风,我们决定从七至九月份在全国范围 内进行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调查研究工作。调查方法分典型调查 与普查两种,典型学校派调查组进行调查,普查则由学校自填 简要调查表报。 我们为吸取经验,修定调查提纲与统计表报,指导全国 调查工作,于六月下旬集中了本部、各地区及中央有关部门的 干部二百零九人,组织了九个调查组,分赴清华大学等九个类 型的大、中、小学和工农业余学校进行试验调查,七月中旬全 部结束。典型调查提纲、表报、普查表及调查经验总结均已发 下。经过此次调查,发现许多值得十分重视的问题和经验, 如:高等学校急需翻译苏联教材;对专修科太不重视;北京重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313 工业学校办产业工人干部班有新经验;高碑店民校推行速成识 字法的效果,证明一百六十小时至二百小时不行,须三百小时 左右;农村小学超龄学生占百分之四十以上,有大至二十九岁 者;高碑店超龄儿童用速成识字法效果也很好等。 全国调查研究工作已经展开。典型调查由省市以上教育行 政部门负责,调查对象预定为高等学校十四所,中等技术学校 四十四所,师范学校四十二所,普通中学五十一所,城乡小学 一百所,幼儿园五十所,职工业余学校五十所,农民业余学校 六十所。各大行政区教育部均已组织大批干部训练后参加调查 工作,计:东北二百六十人,西北三百人,中南一百五十人, 西南一百二十人,华东七十人,连各省市调查人员在内,估计 达万人左右。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普遍地感到因其他工作任务重、时间 短、人力不足,难如期完成任务,个别省县因行政干部缺乏, 普查亦有困难。我们除已通知各地可展期至十月底结束外,并 望中央电各中央局各省市委尽可能地予以协助。 二、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 为适应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的需要,全国高等学校院系 调整是改革高等教育的重要步骤。今年准备调整三分之二,明 年基本上完成。今年以华北、华东、中南的高等学校为重点, 作全面的调整,其他各区则进行部分的调整。 华北区以北京五所大学(北大、清华、燕大、师大、辅 仁)和天津三所大学(南开、天津、津沽)为中心的调整工作 已于六月下旬开始。调整方案是:将北京五校并为三校,即北 京大学(综合大学)、清华大学(工业大学)及师范大学,另 成立独立的地质学院、钢铁学院、财经学院、政法学院;将天 津三校调整为南开大学(综合大学)、天津大学(工业大学) 31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及天津师范学院。调整工作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先确定各校的 专业和系科设置,视国家建设需要某种专门人才即设某种专 业,按专业性质制定教学计划,再将性质相近的专业组成学 系,以根除过去盲目设系与因人设系课的流弊。第二步是按各 校教学计划和课程调整人事,并在各地区间进行适当地调整。 第三步是调配房舍设备。现第一步已完成,第二步九月初完 成,第三步九月底完成,十月初正式开学上课。 华东现有五十九所高等学校,决定调整为五十四所,计综 合性大学六所(三所是暂时保留的),工科院校十三所,农林 院校九所,医药院校十一所,师范院校六所,艺术院校五所, 财经院校二所,政法学院、语文专科学校各一所。分布的情况 是:上海十六所,南京和山东各八所,苏南、浙江、福建各五 所,安徽四所,苏北三所。调整工作已于八月初开始进行。 又全国原有农学院(设于大学者在内)校四十三所,共 设一百八十二个系。七月全国农学院长会议(另有专业会议报 告)决定将设于大学的农学院分出来并加以调整,调整后全国 分设三十九院校,计:农学院三十所,林业学院三所,农业专 科学校二所,水产学院及专科三所,蚕丝专科学校一所。分布 的情况是:华北(包括内蒙)八所,东北五所,西北四所(拟 再增设一所),华东十一所,中南六所,西南五所。会后华北 与华东若干学校已开始进行,新设北京林业学院、机械化农业 学院等均已成立筹备委员会进行建校工作。华东复旦大学农学 院迁往东北,师生情绪很高,保证完成迁校任务。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各主要高等学校首先是华北 的,应即配备若干党员负责干部。(二)各业务部门对有关高 等学校必须加强联系与指导(如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院系),以 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以保证培养合格的人才。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315 三、初步拟定教育建设五年计划要点。 全国教育建设的方针是根据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的需 要,及时培养供应各种建设事业(首先是工业)所必需的高、 中级干部和技术人才,并提高工、农劳动人民的文化水平。经 与中财委及其他有关方面协商,初步拟定五年之内全国教育事 业发展的规模,计划达到如下的目标: 高等学校学生增加百分之二百一十八点二,增设高等学 校九十五所(工学院五十所,地质学院二所,师范学院二十五 所,医学院十所,政法学院六所,其他二所);中等学校学生 增加百分之二百三十点四,增设中等学校三千五百所;小学学 生增加百分之四十点九,增设小学七万所;工、农业余初等学 校学生增加十三倍,扫除工农文盲一亿七千万人。 高等教育方面:五年内派遣留学生七千人,达到八千八百 人,回国四千五百人(包括部分原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留学 生)。高等学校研究生达到七千余人,毕业八千人。国内高等 学校在校学生达到六十六万二千余人,毕业五十万人。计工业 交通人才十六万人(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五),中等师资及体育 人才十四万五千人(占百分之二十九点四),卫生人才五万 人(占百分之十点二),农林人才四万余人(占百分之八点 一),理科人才三万六千余人(占百分之七点三),文科人才 二万五千人(占百分之五点一),政法人才一万六千四百人 (占百分之三点四),财经人才一万人(占百分之二),俄文 人才一万人(占百分之二)。 中等教育方面:五年内在校学生达到九百五十一万余人, 共毕业六百四十六万余人,其中:普通中学生四百四十六万余 人(内高中七十万六千人,初中三百七十万人),中等师范学 生一百三十六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三十二万五千人(内工 31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科二十三万人,卫生十八万人,农林十六万五千人,财经五万 人),工农速成中学学生六万五千五百人,另有业余中学毕业 生约三十万人。 成人初等教育方面:五年内用速成识字法扫除区级以上 干部、产业工人、行业工人、城市劳动人民及青壮年农民中的 文盲,共计一亿七千余万人。又工农速成初等学校在校学生 达到十万余人,毕业十一万人;职工业余初等学校学生达到 二百余万人,毕业三百余万人;农民业余初等学校学生达到 二千四百万人,毕业五千万人。 儿童初等教育方面:小学生每年约增加四百万人,达到 六千九百万人,入学儿童达到学龄儿童百分之八十以上,五年 内毕业三千四百余万人。幼儿园入园儿童由四十七万人增加到 一百三十七万人。 为保证教育质量,拟着重提高师资质量,在高等学校实施 政治工作制度,并改定教学计划,改编教材,改进教学组织和 教学方法。 四、推广速成识字法准备开展扫盲运动。 祁建华速成识字法的成功,将大大缩短扫除文盲的时间。 自文委召开会议以后,我们即督促各地并协助京津二市和河 北省在工厂、农村中进行重点实验和推广的工作。结果证明不 论在工人和农民中效果都很好。截至七月止,天津市已组织了 三十余万人参加学习,并已有十六万人在实验班毕业。全华 北区已开办了五千八百多个实验班,已初步学习成功的约计 二十五万余人。 为了切实讨论与布置这一工作,五、六、七月份我们又 督促与指导各大行政区召开了专门会议,各地负责同志均很重 视,并集中了大批政府、工会、青年团、妇联的文教干部和教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317 师,进行了速成识字法的传习,培养了一批骨干,并初步讨论 了各区的扫盲计划。 经与各区商酌结果:今冬明春可扫除区以上干部文盲 二十万人,产业工人文盲一百五十万人,青壮年农民文盲 一千五百万人。 我们拟在今年集中力量进行扫盲重点试验(一个工厂,一 个乡或行政村,一条街,一个机关),编印教材,训练师资等 准备工作。明年开始全国推行扫盲运动。建议中央在今年九十 月间对此专门发一指示,并由政务院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 建立扫盲委员会和扫盲协会,大张旗鼓地开展这一具有重大历 史意义的运动。 以上当否,请指示。 教育部党组小组 八月二十三日 31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二)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 中小学教育行政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日) (一) 根据周总理的指示,我们于八月二日召开了中、小学教 育行政会议,出列席代表计各大行政区教育部长及重点省市文 教厅局长、处科长六十二人,中央有关部门及本部出席代表 三十七人,共计九十九人,会期十天,着重讨论了下列问题: (一)关于如何解决大量发展中等学校所必需的师资问题; (二)关于小学实施五年一贯制的步骤问题;(三)关于群众 自办小学问题;(四)关于有步骤地全部接办私立中、小学问 题;(五)关于失业知识分子的训练问题。会议通过了《关于 解决一九五二年暑假后中等学校师资问题的决定》;《关于小 学实施五年一贯制的指示》;《关于整顿和发展群众自办小学 的指示》;《关于接办全国私立中、小学的计划》;《关于吸 收失业知识分子培养师资的训练计划》等五个文件。会议组织 了典型报告,交流了各地提高教师,实行二部制,小学实验五 年一贯制及接办外资津贴学校等问题的经验。兹将会议讨论情 况及解决的主要问题,简单报告如下: (一)关于解决一九五二年中学发展所必需的师资问题。 今年暑假全国各类中等学校共招新生一百二十一万余人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319 (其中高小毕业生九十三万余人),在校学生人数较一九五二 年暑假前增加八十二万余人,需增加师资三万五千余人。解决 的办法是:第一,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任中等学校教师的 共计三千零七十一人,全部用于高中(包括中级师范学校及中 等技术学校)。第二,适当地合并同年级的班次和增加原有教 师的授课时数。第三,提升优秀的小学教师担任初中教师。第 四,提升优秀的初中教师,担任高中教师。第五,抽调职员改 任教员。第六,吸收失业知识分子,加以短期训练后担任初高 中教师。各地根据上述办法,除华东、中南、西南、京津两市 师资问题可以就地解决外,东北、华北五省及西北区均不能全 部解决。据此情况,分头进行了协商,最后决定除将今年高等 学校毕业生加以重新分配外,东北所缺的教师,拟从华东区 调配失业知识分子七百人(高中教师一百人,初中教师六百 人),从北京市调配给失业知识分子一百人,从天津市调配给 失业知识分子五十人。河北、平原、察哈尔、绥远、山西所缺 的教师由北京市调配失业知识分子二百人,西南区调配失业知 识分子四百人。西北区所缺的师资由中南区调配失业知识分子 七百人。要求各地区本照顾全局的观点,发扬互助的精神,保 证完成中央的调配计划。在调配问题上北京市和华东区均有比 较严重的本位主义。北京市现有小学教师中大专毕业的约有 四百余人。华北各省要求以优秀的师范毕业生(教小学)相交 换,北京市文教局不肯答应,同时坚持在京的失业知识分子须 待自己招聘后,才允许各地来京招聘。华东不愿以今年的高等 学校毕业生支援东北。我们在会议中,已作了不少说服工作, 今后尚继续说服。 (二)关于小学实施五年一贯制的步骤问题。 小学实施五年一贯制的主要顾虑是师资数量不够,质量 32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低,流动性大;其次是顾虑新课本供应不能及时,教师又教不 好;第三,各地因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很紧,县区教育行政人员 不健全,怕保证不了质量。这些困难,经过反复讨论,经过先 进地区(如东北)介绍克服困难的办法,与会代表思想为之一 变,一致认为上述困难是小学教育发展过程中一般的困难,而 不是推行五年一贯制特有的困难,只要作应有努力,困难是可 以克服的。而且由于五年一贯制的推行,更将推动迅速地克服 上述的困难。解决困难的办法是:第一,发展正规的中等师范 学校,以提高小学师资质量;大量举办师资训练班,以保证足 够数量的师资。第二,吸收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失业知识分子 经过短期训练,补充四五年级的师资。第三,采取业余进修学 校函授等办法加强在职学习,争取三五年内能使小学教师大部 分能胜任四五年级的功课。第四,本部争取在两年内全部编出 五年一贯制的新课本,保证及时供应(现第一册小学语文、算 术课本已发到各地)。会议决定从一九五二年秋季一年级新生 起,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游牧区及极少数经济文化特别落 后的地区如不能解决师资问题和教材供应问题可以延缓推行 外,全国一般学校一律实行五年一贯制,以后逐年顺推,到 一九五七年全国小学基本上都改为五年一贯制。 关于秋季始业问题,东北已全部实行,要求各地接受东北 的经验,逐年地说服农民逐步实行。关于低龄儿童和超龄儿童 问题,决定低龄儿童按照幼儿教育暂行规程办理,幼儿园不够 之处,小学得设幼儿班。对超龄儿童可单独设班,采用速成 识字法,速成算术法,适当地缩短修业年限,学完小学五年 的课程。 (三)关于群众自办小学问题。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群众迫切要求送子女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321 学;但学校数还不足供应需要,如要大量举办,国家财政还有 困难。第二,大村、富村的小学,多是公立,经费由政府统筹 解决;许多贫苦小村没有小学,反而发动民办,教育经费的负 担不合理,群众有怨言。第三,对群众自办小学的发展缺乏计 划和领导,有放任自流现象。群众凭一时的热情办起来,但没 有一定的筹措经费的办法,教师待遇低,学校办不好,不能坚 持下去。第四,个别省县(如浙江)将原来的公立小学大量地 转交群众自办,不是出于群众自愿,许多小学垮台,造成群众 不满。为纠正上述各种偏向,巩固和适当地发展民办小学,会 议决定须坚持下述原则:第一,完全自愿,不得强迫。第二, 群众要有正当的可靠的筹款办法,并能维持一定的年限(至少 三年),然后经过乡(村)人民代表会议的通过,县人民代表 会或县政府的批准,即可允许民办。第三,穷村、小村以公办 为原则,争取大村富村小学民办,或设民办的班次。 在会议讨论中,个别地区代表存在有不愿民办和不顾财 政情况全部包下来的思想,除根据中央精神说服纠正外,对具 体问题作了如下决定:第一,对现在尚未全部包下来的民办小 学,须视财政情况,能包就包,不能全包的应允许民办一部。 第二,已经包下来的,须巩固下去,不应再交给民办,今后须 鼓励和允许新的民办小学。第三,群众没有力量办学而又要办 学的,得根据我们的财力,由政府举办,如财力不够,应说服 农民群众自办小学,并帮助解决一部分经费和师资的困难。 (四)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问题。 各地区代表对此问题,均表示赞同,要求尽可能地从速 接办。不少地区已作了接办的准备。但少数地区在接办方针 上,愿意先接办较好的私立中、小学,以解决中学发展中的校 舍问题;对政治条件差的学校感到麻烦。经过讨论,通过了接 32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办计划,决定了接办私立中、小学的主要方针:第一,先接办 外资举办的学校,后接办中国人自办的学校。第二,先接办办 理成绩坏的,后接办办理成绩好的。第三,先接办经费情况困 难的,后接办经费还能维持的。第四,大体上先接办中学,后 接办小学。第五,对少数民族的团体或私人举办之私立中、小 学,可暂缓接办;其经费有困难者应予补助。但在自愿原则 下,政府可予以接办,接办之后须尊重少数民族学校的特点。 全国现有私立中等学校一千四百余所,教职员工三万四千 余人,学生五十三万三千余人,私立小学八千九百余所,教 职员工五万五千余人,学生一百六十余万人。拟自今年至明年 全部完成私立中等学校接办工作;至一九五四年全部完成接办 私立小学工作。今年暑假后接办私立中等学校约百分之三十二 (其中华北、东北两地私立中学全部接办),私立小学接办约 百分之二十三。为胜利地完成接办工作,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 作,预防接办中可能发生的偏向,拟于最近发布指示,并进行 必要的检查。 (五)关于吸收失业知识分子培养师资的训练问题。 开始有些地区的代表只片面地叫喊师资不够,分配给他们 的大学毕业生太少,而对于训练失业知识分子补充师资则兴趣 不大,原因是愿意用现成的,年青的好干部,认为失业知识分 子历史复杂,年龄大,妇女多,存在有怕麻烦的思想。经过传 达政务院劳动就业会议的精神,反复进行了讨论,终于达到了 一致的认识。同意教育部门训练三十万失业知识分子的计划, 计中、小学师资十五万,扫盲师资十五万,今年后半年训练 十二万,明年上半年训练十八万,并就六个大行政区进行了人 数的分配。由于目前中、小学及扫盲师资的缺乏,会议决定: 失业知识分子经过登记初步了解及业务测验之后,可挑选部分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 323 条件较好的不经训练即分配做教师工作或先行试教,在工作中 再进行审查与提高(其余大部分仍以训练后再用为宜),这一 措施有助于完成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扫盲工作。 (二) 此次会议除解决上述问题外,并着重地讨论了师资的培养 和提高的问题。 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的决定关键在于师资,此次会议, 组织了河北省沙河县农村小学教师的在职学习的报告,河南省 教师星期进修学校经验和松江省城市小学教师在职进修及天津 市关于教师提高问题的经验介绍。这些经验有力地说明了不论 在城市和农村采取业余进修学校的方式,规定一定的制度,很 好地加以领导,培养和提高师资是很有效的。特别是河北省沙 河县的经验,拟加以总结和推广。为着更有效地推动教师的学 习,会议决定将《河北教育》、《东北小学教育》、《山东文 教》等期刊的编辑人员,集中北京,由中央教育部出版《小学 教师》,帮助全国小学教师解决业务学习上的困难。 此外会议还就下述问题交换了意见: (一)关于扫盲计划。 中央教育部就扫盲计划征求了各地代表的意见,大家极为 兴奋。会议要求大家回去做好三件事:第一,做好重点试验工 作。第二,着手组织队伍,训练师资,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力 量(小学毕业生、失业知识分子)。第三,研究和解决工人和 农民的学习时间问题。 (二)关于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机构问题。 在会议的最后一天,我们曾召集厅局长以上干部征求他们 32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对中央教育部的意见,普遍反映目前教育行政部门任务重,干 部少,困难多,不少的专县尚缺教育科长,区里文教助理员缺 的更多,随便使用和调动教育干部的混乱现象,在不少地区仍 然存在。为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上述情况,须逐渐地加以改 变。我们的意见是:省市文教部门的组织,须考虑适当地增加 干部,所缺的专县区教育干部,应请各地人事部门适当地加以 配备;干部流动情况,应尽可能地减少。 上述报告当否,请指示。 教育部党组小组 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收入本书时略去了《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问题的报告》和《关于实施小 学五年一贯制问题的报告》。 325 关于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 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 〔1〕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日) 刘 少 奇 中国现在的工业生产总值(不包括手工业),国营企业已 占百分之六十七点三,私人企业只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七。而在 一九四九年国营只占百分之四十三点八,私人占百分之五十六 点二。在商业中,全国商品总值的经营比重,国营加合作社经 营现在也占百分之六十二点九,私人只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一, 但在零售商业中私人还占百分之六十七。这是因为全国依靠商 业活动维持生活的店员、小贩和店主约有几百万人,如果国营 商业与合作社商业扩展太快,就要引起这些人的失业,因此, 我们在商业中控制了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的发展步骤,没有 让它们大量发展,而如果要使它们发展,那是比较容易办到 的。在私人工商业中,那些不适合国计民生需要的企业业已绝 大部分被淘汰,保存下来的大部是于国计民生有益的企业。在 工业和商业中,国营比重现已超过私营很多。此外,铁路全部 国营,银行几乎全部国营,出进口贸易私人经营者也极少,全 国主要商品已由国家控制,生产手段的生产国营已占百分之 八十二点八。这是现在的情形。 我们估计:再过五年,即我们执行了第一个五年经济计 划之后,在工业中国营经济的比重将会有更大的增加,而私人 32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则会缩小到百分之二十以下。再过十年, 则私人工业会缩小到百分之十以下。私人工业在比重上虽将缩 小,但在绝对数上则还会有些发展,因此,多数资本家还会觉 得满意,并和政府合作。 在十年以后,中国工业将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国有的,私 人工业不到百分之十,而这些私人工业又大体都要依赖国家供 给原料、收购和推销它们的成品及银行贷款等,并纳入国家计 划之内,而不能独立经营。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将这一部分私 人工业不费力地收归国家经营。 在征收资本家的工厂归国家所有时,我们设想在多数的情 形下可能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即劝告资本家把工厂献给国家, 国家保留资本家消费的财产,分配能工作的资本家以工作,保 障他们的生活,有特殊情形者,国家还可付给资本家一部分 代价。 我们估计:到那时,中国的资本家可能多数同意在上述条 件下把他们的工厂交给国家。为什么会可能是这样呢?因为: 第一,中国在基本上还是一个资本主义没有发展起来的国 家,中国的资产阶级不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是很软弱的,并 且富于妥协。 第二,我们从现在起就一方面照顾资本家得到不太少的利 润,另一方面,我们又动员人民反对资本家各种违反国家和人 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今年春季反对资本家行贿、偷税漏税、偷 工减料、盗骗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在国家机关中、工人中、社会群众中以及资本家内部发动了广 大的群众,揭露了资本家大量的违法行为,因而使资本家的丑 态毕露。但在处理时,我们又给他们以宽大的处理,多数只令 其退财补税,没有处罚他们,只有少数违法严重恶劣者则给以 关于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 327 处罚和判刑。如此,多数资本家和政府的关系没有破裂,但资 本家在政治上已经孤立,在社会上的威信大大降低。无疑问, 在今后,严重违法的资本家将会陆续地被处罚,而保留下来 的,则将是守法的或比较守法的资本家。 第三,今天中国比较大一点的私人工厂差不多都是为国家 加工订货,他们依赖国家供给原料、收购和推销成品及银行贷 款等。此外,还有工人监督。无疑问,在将来,资本家更是要 依赖国家,工人监督也更会有组织。 第四,现在还有少数比较有远见的资本家看到了社会主义 企业的优越性及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信社会主义的前途已 不可避免,他们现在就积极要求将他们的工厂公私合营。不少 资本家的子女在大学和专门学校读书,也由国家供给了他们的 生活,他们宣告不要资本家父亲的遗产。中国资产阶级内部的 这种变化现已开始发生,在今后还会继续发展。 第五,中国社会主义成分的增长,到那时,少数资本家可 能完全处在社会主义的包围中,全部工业(手工业除外)国有 化的步骤,已经不能抵抗。 综合以上各项情况发展的趋势,我们虽然不能不计算到资 本家对于工业国有化的反抗,但我们估计那时多数资本家可能 同意在上述条件下的国有化,而不进行激烈的反抗。至于少数 的反抗及怠工、破坏等,那将是不可避免的。 这是我们设想的将来可能的一种工业国有化的方式。至于 将来所要采取的具体的方式以及国有化的时机,当然还要看将 来的情形来决定。 在农业中,在土地改革后,我们已在农民中发展互助合作 运动。现在全国参加这个运动的农民已有百分之四十,在老解 放区则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并已有几千个组织得较好的以土 32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几个集体农场。我们准备在今后大 力地稳步地发展这个运动,准备在今后十年至十五年内将中国 多数农民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内,再基本上实现 中国农业经济集体化。 中国的富农在农村经济中原来就不占重要的比重,在老 解放区,在土地改革中已将旧富农消灭,新富农近年已开始发 展,最近我们已禁止党员进行雇工、放债等富农式的剥削行 为,在以后还将采取一些其他的限制富农发展的办法,估计新 富农的发展不会很多。在新解放区,在土地改革中,我们在宣 传上和法令上都说要保存富农经济,但在农民斗争中富农经济 实际上已受到很大的削弱,估计在今后也不会有大发展。因 此,互助合作运动是今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在完 成农村经济集体化的最后时期,应该采取怎样的办法来消灭虽 然不很多的富农,则要看那时的情形来决定。 在中国,除开近代工业和农业外,还有广大的手工业。现 在手工业的生产量超过机器工业的生产量,人民必需的制成品 大部还是由手工业供给的。对于这些手工业,我们准备用力帮 助小手工业者组织生产合作社,并鼓励手工作坊主联合起来采 用机器生产,还有一部分则会要被机器工业所挤垮。但我们在 小手工业者中的情形和在农民中的情形不一样,我们在农民反 对地主的斗争中建立了或即将建立党的组织,而我们在手工业 者中则一般没有党的组织。因此,我们在改造手工业和组织手 工业生产合作社的运动中将会有更多的困难,而时间也可能需 要更多。 这就是我们所设想的怎样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大体方法。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关于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 329 注 释 〔1〕这是刘少奇率领中共代表团出席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期间,受毛泽东 委托写给斯大林的一封信的第一部分。刘少奇在信中还说:“这些问题还没有在 中共中央的会议上讨论过,还只是若干同志的一种设想并在非正式的谈话中谈论 过。” 330 中共中央批转赖若愚《在私营企业 工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赖若愚同志、全总党组;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区财委及工会 党组: (一)中央批准赖若愚同志《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会议上 的总结报告》,认为这一报告中所规定的各项政策是适当的。 望各级党委督促工会工作同志及财经工作同志掌握实施之。 (二)在大企业中一律实行八小时制是正确的。但根据国 营纱厂改行八小时制的经验,在实行时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 有步骤地有计划地去实施,反对冒然从事。 (三)规定在二十五人以上的工厂和五人以上的商店均须 实行监督,作为一个努力奋斗的目标是可以的,但如果作为目 前马上普行的办法则不妥当。因为目前各地监督生产的经验, 均不成熟,相反,有些城市有些厂店,由于不适当的“监督生 产”,过分地打击了资本家的生产情绪,反而对生产不利。所 以目前对监督生产一事,还应多做典型试验,俟取得成熟的经 验后,再行逐步推广。 (四)此指示及附件登党刊。 中 央 十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批转赖若愚 《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331 赖若愚在全国私营企业 工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六日) 一、必须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 我们与资产阶级合作是长期的,这种合作将一直继续到 资产阶级消灭为止。在长期合作过程中,正确地处理与资产阶 级的关系,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犯错误。在 我们党的历史上,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曾经犯过错误的—— “左”的和右。的当然,在毛主席的领导下,这个问题已经正 确地解决了。资产阶级是有两面性的,我们对待资产阶级是有 团结有斗争的,团结即是发扬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方面;斗 争即是反对其破坏性的一方面。在目前时期,我们对待资本主 义的根本政策,是节制资本。所谓节制资本,即一方面允许资 本主义的存在与发展;一方面又给他一定的限制;第一必须有 利于国计民生;第二必须受国营企业领导;第三必须实行劳资 两利。所谓团结资产阶级,即是在这个范围内的团结,所谓斗 争即是反对其超过这个范围的斗争。但是由于资本主义有自由 发展的特性,必然想突破这一限制。限制与反限制,这就是我 们与资产阶级斗争的焦点。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是不可避免 的,是长期的。这种斗争只靠政府法令是不够的,必须发动工 人群众,依靠工人群众的力量,上下结合,才能顺利地进行。 “五反”运动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3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资本主义在新民主主义时期,还会有一定的发展,但其发 展的速度与国营企业是不可比拟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近代 化的私营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固定给国家加工订货的,对国营 企业的依赖性很大,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一般是有发 展前途的。一部分半机器工厂和比较大的手工业工场,也有些 是临时或固定为国家加工订货的,也可能得到一些发展。除此 而外,还有一部分较小的手工业工场和半机器工厂,一般是自 产自销,生产中的困难是不可避免的。这一部分企业的发展趋 势是搞联营(一部分可能逐渐被淘汰),分散的独立手工业的 趋势是逐渐向合作社道路发展,这是全国普遍的自然的趋势。 这一趋势会使生产逐渐达到集中,应该说是一个好现象。 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资本主义经济会始终是动 荡不定的,中小厂店动荡性将更大一些。所以从整个变化中来 看,劳动就业也是个长期的问题,搞不好,资本家将会利用 这种情况,向我们作斗争,从这方面来说,工会工作也必须 加强。 在“五反”运动中,我们曾集中力量对资产阶级进行了 一次严肃的斗争,打击了资产阶级的“五毒”,把私营企业推 上了正常轨道。但其唯利是图的本质并不能由于这一次斗争而 有所改变,我们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是长期的。因此,为了巩固 “五反”胜利,为了和资产阶级进行经常的斗争,就要求我们 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 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必须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一)生产问题。(二)工资、工时、福利及利润分配问题。 (三)整顿工会组织问题。(四)监督生产问题。 二、生产问题: 国营企业工会工作的中心任务是生产,私营企业工会工作 中共中央批转赖若愚 《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333 的中心任务也是生产。生产搞不好,工人的一切福利就无从谈 起。私营企业的生产要向国营企业看齐,工人的生活福利也要 向国营的看齐,不能只强调一面。不能把工资、工时、生活福 利等要求安放在生产落后的基础之上。工资福利问题一定要解 决,生产也一定要搞好。但是私营企业与国营企业毕竟有很多 不同,有几点是需要说明的: (一)生产改革问题:国营企业进行生产改革,是要把过 去资本主义的一套经营管理方法和技术指导加以改变。但私营 企业本身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那么在私营企业进行生产改革 是否会“左”了呢?不,只要我们尊重了资本家的企业所有权 和适当地处理利润分配问题,生产改革不会影响企业的性质, 私营企业也应该进行生产改革。进行改革对资本家有利,对工 人有利,对国家有利。不过在实际进行改革的时候,应该有所 区别。固定为国家加工订货的近代化的工厂,是国家资本主义 性质的企业,应该与国营一样进行生产改革。但是不可以与国 营企业提出同样的口号。即只提反对旧的管理方法与管理制 度,建立合理的新制度,不提反对资本主义的管理等等。在时 加工和不加工的中、小厂矿,也要进行一定的改革,但不要要 求过高,能改多少算多少。所有私营企业进行生产改革,都要 通过劳资协商会议,取得资方同意。要向资本家说明,进行改 革对生产是有好处的,否则对他也不利。 (二)在私营企业组织生产竞赛问题:固定加工订货的 工厂可以与国营工厂一样地组织生产竞赛;不是加工订货或临时 加工订货的厂子,组织竞赛要有一定条件,即经过协商,订立合 同,资本家担负一定义务,竞赛的结果对劳资双方都要有利。 商店与工厂不同,竞赛易出偏差。有的地方曾经组织过商 店的竞赛,成绩也有,但偏差不小——如:为了多销货物,与 33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国营商店竞争、欺骗顾客、互相压价、影响物价等等。所以商 店以不搞生产竞赛为好,应该提倡新的商业道德:“货真价实 态度好,称平、斗满、尺码足”。 “五反”运动以后,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步骤,大体是 这样的:首先是由斗争转向生产,在搞好生产的基础上解决工 人工资、工时、福利问题。这些问题大体上解决以后,再认真 地实施监督制度。现在有些地方生产已经搞起来了,有些地方 生产还不正常,凡生产还不正常的地区或厂店,应该先搞好生 产。在恢复生产的过程中,要打退不法资本家的反扑,这也是 为了搞好生产。 在恢复生产的过程中,就要适当地注意工人工资、工时、 福利等问题的解决。生产搞好之后,再进一步系统地解决这些 问题。 三、利润分配、工资、工时、福利问题: (一)利润分配问题:这是工人和资本家都非常关心的 根本问题,处理不当,就或者是影响资本家的经营积极性,或 者是影响工人群众与党和工会的关系,影响工人的生活。资本 家应得多少利润呢?陈云同志在全国工商联筹备代表会议讲话 当中提出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新草拟的私营 企业条例草案中提议除所得税和百分之十至二十五作为公积金 外,其余额作为一百,股东股息、红利、董监事及资方代理人 的酬劳金分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八十,百分之二十至四十作为 职工的集体福利基金和奖金,到底该怎样分配为好,各地还可 继续研究,总之资本家所得利润,要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以作 到劳资两利发展生产为原则。 在讨论中大家提出工人宿舍、工房等建筑费用应不应在职 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问题,我们认为这应该在资本家的基本建 中共中央批转赖若愚 《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335 设投资中开支。为了鼓励资本家这样做,我们可以在利润分配 上作适当的让步。 (二)工资问题:私营企业的工资状况一般是:高的高于 国营,低的低于国营(也有少数比国营高的),在集体福利方 面,私营一般比国营低,仅仅这些简单情况,已经可以说明私 营企业工资的主要问题是不合理和低,少数比国营高的也只是 暂时现象,不必顾虑。从发展前途来看,国营是一天天高于私 营的。“五反”以前资本家可以提高工资,是因为能够偷工减 料投机倒把取得非法利润。“五反”后情况变化了,如果他的 工资能够一贯地保持比国营高的话,那么国营企业的优越性在 哪里呢?用不着很久,私高于公的现象就会消灭的。 私营企业的工资问题是很复杂的,在全国范围内,按产业 按行业统一调整是一下办不到的,现在还只能以地区为单位分 产业和行业来解决。具体的办法可以是这样,即:凡属近代化 产业,与当地同一产业的国营企业的工资标准大体一致。例如 天津的北洋、恒源等纺织厂和国棉一厂二厂等工厂的工资,大 体应取得一致。半机器工业及较大的手工业工场的工资,一般 应较大企业低一些,不能平均主义。应该以地区为单位,按照 产业和行业,由政府做出全盘调整计划,经过群众讨论,劳资 协商,上级批准,然后调整。其所以要经过上级批准,是为了 便于照顾全局。 年终双薪、馈送、分红等问题:我们的方针应当是向工人 宣传工资形式越简单越好的道理,逐步地把它合并在正式工资 之内。这在近代化的产业是容易实现的,在小手工业作坊及商 店则比较困难。所以在实际上不能急躁和草率,能解决多少, 就解决多少。这一问题不是工人的普遍要求,生硬取消,工 人是不满意的。年终双薪、年终馈送、年终分红,不管这些变 3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相工资是否合理,它毕竟是群众的利益,在没有别的利益代替 以前,是不能凭白取消的,就是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取消的时 候,也必须取得工人同意。 按照调整以后的标准追补工资的问题:原则上我们不赞成 追补。但有些地方资本家或我们的领导机关答应过工人,那就 不应当反对追补。如果资本家追补不起,硬要追补,厂子有垮 台危险的话,可根据情况,说服工人,免予追补或采取打折扣或 记账的办法去解决,资本家可以不出钱,但面子一定要给工人。 (三)福利问题:近代化的企业(和少数规模较大的手 工业工场),均应实行劳动保险,举办集体福利事业,但在小 型的、分散的、生产和营业很不稳定的手工业作坊和商店中, 资本家负担能力低,职工人数又少,举办集体事业是困难的。 可以通过缔结劳资合同,把规定给工人的洗澡、理发、奖金等 等分给职工个人,自己去解决问题。小厂小店的职工疾病治疗 问题,可以以地区为单位协同有关部门召开卫生会议,由有关 方面集体出资建立或委托若干门诊部,和市民一块解决医药问 题。工人生病受伤,资本家要负一定责任,工人在养病期间, 工资和医疗费用,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若干规定。将来集 中各地经验,再建议政府规定统一办法。 (四)工时问题:近代化的大企业一律实行八小时制,半 机器工业和手工业工场不得超过十小时。零散的作坊、商店和 工作有间歇的行业,最多也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假期问题:近代化工厂,应和国营企业一样,实行小礼 拜制。手工作坊及商店实行小礼拜制有困难时可以按照旧例, 在年节、五月节、八月节放假,按旧例计算,每年休假期约为 四十五天至七十天,这样的办法大体是可行的。此外政务院规 定的例假是一定要放的。 中共中央批转赖若愚 《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337 四、监督生产问题: “五反”运动给了违法资本家一个严厉的反击,使私营企 业开始走向正常轨道,为了巩固这个成果,实行监督是势所必 需的。经过“五反”运动,私营企业中的职工,受到了一次深 刻的教育,在这样基础上,实行监督也具备了群众条件。 我们关于监督的意见是:职工人数在二十五人以上的工 厂和五人以上的商店均须实行监督。在二十五人以下的工厂和 五人以下的商店,不能说不要监督,而是采取不同的方法来监 督。实行监督的条件,根据现有的经验看:第一必须有坚强的 党的领导;第二必须有纯洁的工会组织;第三必须有良好的群 众基础;第四必须生产经营正常。监督的关键:在于公开账 目。这一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均好解决。实行监督需要有 一定的组织机构,提议在各市、区和基层成立监督委员会。 二十五人以下的工厂和五人以下的商店不设专门机构,职工可 以随时检举,市、区监督委员会可以随时抽查。监督的范围主 要是防止资本家犯“五毒”。具体经验还不多,有些地方已经 有了些经验,希望注意总结一下。 五、学徒问题: 由于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手工业独立劳动者很多,散布在 大小城市和小市镇,他们和农民的关系很密切,他们的生产对 目前的国计民生还很需要。这些手工业独立劳动者一般都要带 一两个学徒。对学徒问题处理不当,师傅就不愿带徒弟,手艺 工人就必日见减少,会引起农民群众对我们的不满,也会影响 国计民生的需要。所以正确处理师徒问题,是一个大问题。 “五反”中有些地方错误地把师徒关系当作劳资关系处 理,这是对我们非常不利的。劳资关系与师徒关系一定要区分 清楚,二者不能混淆。独立劳动者自己参加主要劳动,常常带 33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几个徒弟,或雇佣几个辅助劳动者,例如一个铁匠打铁,需要 一个拉风箱的,还需要一个拿大锤的,离了这二个帮手即干不 成活,但主要劳动力还是那个拿钳的铁匠。又如一个医生,他 需要一个护士、一个管挂号的、一个烧饭扫地的,但主要劳动 还是那个医生。这些都算作独立劳动者,不应算作资本家。如 果一个铁匠,又请了与自己具有同样技术能力的两个铁匠工 人,替自己劳动,这就算劳资关系。师徒关系之间,是存在一 定的剥削的,但不应以剥削论。在解决师徒问题上,应该着重 教育师傅不要打骂徒弟,要好好教授徒弟,要教得好、教得 快、教得全,打破留一手的思想。出师年限,三年制还可保 留,其次在不影响学徒学习情况下,可以做些烧饭、洗碗、扫 地等粗活,但不能整天替老板娘抱孩子。另外要教育徒弟好好 学技术,提倡尊师爱徒的新的师徒关系。 关于中、小城镇的“五反”问题,我们的意见一般以不搞 为宜。因为问题不大,搞起来影响城乡物资交流甚巨。各地可 参考河南省关于小城镇召开劳资双方民主团结会议的经验,在 会议上对资方进行适当的批评借以稳定劳资双方等待“五反” 补课的不安情绪,然后转向团结生产。 六、私营企业工会工作问题: 经过“五反”运动,暴露了工会基层中许多问题,有些地 方注意了整顿,但绝大多数地区,则只在“五反”中捎带地整 顿了一下,那是十分不够的。为了加强与健全私营企业工会工 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首先,必须认真地进行一次组织整顿,建立各种民主制 度。工会委员会要定期改选,委员会要定期向会员作工作报告, 财务账目要向会员公布,把工会工作完全放在群众监督之下。 其次,系统地向职工进行共产党与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 中共中央批转赖若愚 《在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339 阶级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借以提高职工群众的觉悟。 最后,要时刻关心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要求,要有计划 地集中群众的正当要求向资方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的经过与结 果,及时地传达到职工群众中去。 在工会工作中(不论国营或私营),有几个问题必须注 意:第一,必须尊重党的领导,无论哪一级工会,如果脱离了 党的领导,就一定要犯错误,脱离党的领导,本身就是极大的 错误。第二,要与政府劳动部门、企业行政部门紧密联系,主 动地征求他们的意见。第三,必须建立工会内部的民主生活, 把整个工作放在群众监督之下。 七、结束语: 这次会议,只是把一些问题提出来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主要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来决 定。这次会议后,希望各地区把这些工作能够具体地安排一 下,我们的工作经验还很不成熟,希望各地区在实际工作当 中,把创造出来的经验,能够逐渐地集累和总结起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340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 《关于结束“三反”运动 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中央同意安子文同志十月十八日关于结束“三反”问题 的报告及其关于处理“三反”遗留问题的三项意见,兹发给你 们,望参照办理。 中 央 十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 《关于结束 “三反”运动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341 安子文《关于结束“三反”运动 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八日) 总理并报 主席: 兹将“三反”运动处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军队除外)参加“三反”运动总 人数三百八十三万六千多人,共查出贪污分子和犯贪污错误的 一百二十万三千多人,占参加“三反”运动总人数的百分之 三十一点四;其中共产党员十九万六千多人,占贪污总人数的 百分之十六点三。贪污一千万元以上的十万五千九百一十六 人,占贪污总人数百分之八点八。贪污分子和犯贪污错误的人 中,已做处理的一百零七万八千多人,占总人数百分之八十九 点五,尚未处理的十二万五千多人,占百分之十点五。在尚未 处理的部分中,一部分案件涉及政治问题,应转公安部门处理。 经核实定案后,有相当一部分比较复杂的“专案”是落空了, 一部分已做出结论,但尚未正式宣布。上述各项统计数字的时 间较早,目前估计已基本上处理完毕,未处理的仅是少数。 全国被贪污的赃款赃物六万亿元,现已退回二万亿元,占 百分之三十四;其余的估计除少部分尚能追回外,相当一部分 应于追缴但的确已无法追回;同时,由于“老虎”继续下降, 赃款数字亦随之减少,所以也显得追缴比例较低。 3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三反”运动中全国打出一千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最高 数为二十九万二千多人,现在剩下十万五千多人,减少了百分 之六十五左右。东北区“老虎”下降最少,约百分之三十一, 华东区下降比例最大,为百分之八十三。从“老虎”数字下降 的情况看:由于追算时间过长,折算标准不统一,折价过高而 成为“老虎”的约占百分之三十三;小贪污打过头而成为“老 虎”的约占百分之四十七;由于对贪污界限不清,把公私不 分、失职、浪费和有政治问题的人算成“老虎”的约占百分之 十五;根本没有贪污,完全打错了的约占百分之五(河北最 高,占百分之十点五四)。这样,就给定案工作增加了不少困 难,延缓了对问题的处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由于 运动开展得迅速、猛烈,各地在反右倾之后的一个短时间内未 能掌握实事求是的精神,并且很多地方发生过“逼供信”的偏 向,有些地方逼供、诱供情况还比较严重;而贪污分子则害怕 斗争,假坦白,企图蒙混过关;另一方面,由于处理时间拖得 过久,很多地方在后期又产生了一种疲惫、松劲的情绪,因而 估计在定案处理工作中,也有一小部分贪污分子是漏掉了的。 但总起来看,经过核实定案、正确处理之后,群众的反映是良 好的,基本上贯彻了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精神。 在已处理的部分中,免予处分的占百分之七十五点七, 给予行政处分的占百分之二十点七,以上两项符合中央规 定的比例,唯行政处分中开除人数较多。判处刑事处分的 三万八千四百零二人,占已处理部分的百分之三点六。其中 机关管制的一万七千一百七十五人,占判处刑事处分的百分之 四十四点七;劳动改造的一万一千一百六十五人,占百分之 二十九点一;判处有期徒刑的九千九百四十二人,占百分之 二十五点九;判处无期徒刑的六十七人,占百分之零点一七;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 《关于结束 “三反”运动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343 经中央和大行政区批准判处死刑的四十二人(内有杀人犯五 人),死刑缓刑九人,共计五十一人,占百分之零点一四。刑 事处分的数字低于中央规定的比例,主要是由于各地处理时采 用排队比较办法,先易后难,判处刑事处分的案件多放到后边 处理,经过核实定案以后,“老虎”数字下降很大,故刑事处 分比例较小。这说明在“三反”处理工作中基本上贯彻了“处 理从宽”的精神;但量刑则稍有偏重的现象,表现在机关管制 和劳动改造的人数低于中央规定的比例,而判处有期徒刑人数 则超过中央规定的比例,对少数人亦有判处刑期过长的现象。 从以上情况看,“三反”运动的处理工作已经可以结束。 剩下的几个问题应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注意: (一)还有一部分地区在县、区两级干部中未曾进行“三 反”。这些地区应按照中央过去指示的原则,在秋后普遍用集 训、整风的方式将这一问题加以解决。估计如果仅仅为了解决 这个问题,一次集训有十几天到二十天的时间即可。少数有严 重问题的干部则应由地委集中处理。 (二)退赃已完成百分之三十四,估计还可以退出一部 分,但为数已不会太多。在这一工作上,应根据中央六月发出 的《关于争取胜利结束“三反”运动中的若干问题的指示》, 适当地加以结束。必须根据贪污分子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退 赃问题:对于确实能够退出者,应抓紧使其退出;对于确实无 法退出者,则应主动免追。总之,在这一工作上,时间不宜再 拖得过久。 (三)最近这一时期中,因贪污问题受行政处分或刑事处 分的分子,上诉或控告的很多。这些问题应适当的加以处理, 以免造成不良影响,陷于被动。但是根据现在的情况看,不可 能用很多时间,十分细致地来进行一次普遍的“复查”,尤其 34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不可能把这些问题全部集中到中央或大行政区来解决。因此, 必须责成各地党委,用负责态度将这些问题加以调查和处理, 而不应不负责任地把这些问题推到上边来。在上诉或控告的来 信中,有相当一部分提出被原来所在的机关开除,现在生活无 着,要求重作处理。其中有些人当时虽然可以不必开除,但他 本身确是有毛病的,因此今天也不应该叫原机关收回,而应按 照劳动就业的办法,令其登记后,加以训练,另行分配工作。 此外,有少数人因肉刑逼供而至伤残,对这些人应以十分关心 的态度给以医治和调养。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 安 子 文 十月十八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345 中共中央批转廖鲁言 《关于结束“五反”运动 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中央同意廖鲁言同志十月十七日关于结束“五反”问题 的报告及其关于处理“五反”遗留问题的三项意见,兹发给你 们,望根据当地情况参酌实行。今后各地除判处死刑仍应报请 中央批准外,只须由中央局每三个月将追缴退补罚款情形向中 央报告一次。 中 央 十月二十五日 34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廖鲁言《关于结束“五反” 运动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七日) 恩来同志并转报 主席、中央: 兹将“五反”运动的结束处理工作,对不法奸商判刑的情 况和有关结束“五反”的几点意见简要报告于下: (一)目前全国各地对于“五反”运动中各类工商户的 处理工作,除了部分城市尚余很少数应受刑事处分的案件和个 别比较复杂的专案未行处理以外,其余均已处理完毕。根据华 北、东北、华东、西北、中南五大区六十七个城市和西南全区 的统计:参加“五反”运动的工商户总共有九十九万九千七百 零七户。受到刑事处分的有一千五百零九人(很少数尚未定案 者不包括在内),占工商户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其中判处有 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者一千四百七十人,占判刑总数的 百分之九十七点四二;判处无期徒刑者二十人,占判刑总数的 百分之一点三二;已经中央批准判处死刑者十四名,判处死刑 缓期执行者五名,共十九名(按杀人犯判处死刑或死刑缓刑 者:东北有四名,西北有二名,共六名,不包括在内),占判 刑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二六。计:华东区死刑三名(上海二名、 青岛一名),死刑缓刑一名(杭州);中南区死刑四名(武汉 二名,广州一名,汕头一名);华北区死刑二名(天津、太 中共中央批转廖鲁言 《关于结束 “五反”运动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347 原各一名),死刑缓刑一名(天津);西南区死刑一名(重 庆),死刑缓刑一名(昆明);东北区死刑四名,死刑缓刑二 名。以上共处死刑十四名,死刑缓刑五名。此外,华东区尚有 二三人,中南区尚有一二人,北京市尚有二三人,需判处重 刑,正由各该大区和市研究材料,尚未提出确定意见报到中央 来,估计其中可能还要杀三四名,共须杀十七八名。 至于没收财产方面,除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同时应予没收财 产者外,东北区另有两户判处没收财产,已经中央批准;武汉 市提出的没收金龙面粉厂案,已由政务院批示将应补退和罚款 的数字,折做公股,改为公私合营,而不宣布没收。其他各地 尚无此类案件报来。 (二)“五反”运动的结束处理工作,各地一般都做得 很好,确实体现了中央宽大与严肃相结合的方针,达到了清除 “五毒”,加强国营经济领导的目的。一方面,对最大多数违 法行为不太严重和经济作用大的工商户,均给以半守法半违法 户、基本守法户或守法户的结论,据北京、天津、上海、武 汉、广州、重庆、西安、济南八大城市的统计,这三类户共占 工商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七以上,这就安定了人心,粉碎了 “‘五反’就是实行社会主义”,“就是政府要钱”种种谰 言;同时,又结合着加工订货、银行投放、城市物资交流与召 开工商联会议等项工作之推行,迅速做到了恢复市场、活跃经 济。由于“五反”运动所引起的市场呆滞的暂时现象已经过去 了。另一方面,对极少数违法行为严重恶劣的工商户,则坚决 给以应得的处分,直至判处死刑。判处死刑的人数虽然极少, 全国不过十七八人,但已明白显示出资本家如大施“五毒”, 违反共同纲领,危害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其罪行严重恶 劣者,将受到人民和国家严厉的制裁。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的创 3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举,具有重大意义。正因如此,中央对此次“五反”运动中的 杀人数字严格加以控制,对死刑的判决极其慎重,要各地将拟 判的名单和材料报送中央,由中央就全国范围统一排队,通盘 考虑,仔细审核,而后批准,因而做到了杀人少,效果大,全 国各主要大城市都有一二名处死刑者,又免于各地量刑标准不 一,畸轻畸重之弊。这种方式,证明是对的。 (三)有关结束“五反”的几点意见: 甲、小城市和大集镇(少数未进行“五反”的中等城市 也包括在内)在今冬如何进行“五反”问题。鉴于这些城镇散 布的面很广,与广大农村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初级市场,是联 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纽带;同时,小城市的工商户一般资金不 大,且多系独立工商户和小资本家,“五毒”行为虽不少,但 数字不大,罪恶不太严重;除西南地区外,这些小城市和大集 镇均未进行“五反”,但也受到不小的震动,那里的工商户有 不少至今仍抱有等待过关,观望消极的情绪。为使小城市和大 集镇的工商户安心经营,以促进城乡交流和经济生活的进一步 活跃,而免影响秋后旺季的市场活动,建议凡尚未进行“五 反”的城镇,今后一般地不再搞“五反”运动。对于那些工商 界对“五反”尚存疑虑,经营情绪尚不正常的城市,可以县市 为单位宣布不搞“五反”。对于那些工商户“五毒”行为比较 严重的城市,可自择时间,用几天工夫采用开会检讨的方式, 以教育为主,组织工商业者坦白检讨其自己的“五毒”行为, 订立不犯“五毒”的爱国公约,只对其中个别“五毒”罪行特 别严重者,给以必要的适当的处分,随即宣布结束“五反”。 乙、结束“五反”运动并不是说再不需要对资产阶级的 “五毒”行为、违反共同纲领和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做斗争,更不是说资产阶级在“五反”运动后不会再施“五 中共中央批转廖鲁言 《关于结束 “五反”运动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349 毒”,恰恰相反,“五毒”行为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本质的表 现,现已暴露出有不少资本家“五反”后仍在重施“五毒”, 特别是偷税漏税和向工人进行反攻的现象更带有相当程度的普 遍性。为此必须教育工人,教育劳动人民,警惕资产阶级重施 “五毒”的行为,随时随地抓住具体事实向资产阶级的“五 毒”罪行进行必要的斗争,并应通过工商联和民建会,教育工 商业者,组织工商业者自己也来进行反对“五毒”的斗争。 丙、补退罚款的数字经一再核实,已属十分宽大,一般是 工商业户有力量缴付的。但至今缴的不多,缴清的更少,而且 越是大户拖欠越多。强调“先活后税”“先税后补”,这是对 的,但现在市场既已活跃,许多地方交易额并已超过去年同期 的数字,且旺季业已到来,故应抓住时机,认真注意有计划有 控制地分期催缴补退罚款,凡力能补退者,必须按期追缴,不 准拖欠;凡确有困难者,可以允其延缓缴纳,但须规定推迟的 期限,勿使违法者蒙混过去,否则,不仅补退罚款势将落空, 而且政治上也对我们不利。 以上报告,是否有当?请示。 廖 鲁 言 十月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350 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国民经济 *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周 恩 来 目前,国内的政治形势,一般地说是好的。国家建设中当前 有两项重要任务:一项是政治的任务,要使国内各方面更加紧密 团结;另一项是组织的任务,要大量培养国家建设的干部。 经过“三反”、“五反”运动,全国工商联筹委会已经 在六月间成立,建立了工商界的全国性组织。今后在政治上要 更加促进团结,《共同纲领》是我们团结的基础。听说各地在 传达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各项报告时,个别地方有一些出入,强 调了一面,忽略了另一面。这种情形,在工作中是随时都可能 发生的。比如工商联开会,讲工商界的困难时就会强调困难这 一面。既然客观上存在着困难,汇报情况的时候,当然应该把 困难讲出来。这是许可的,不能说没有顾到国家的利益。但讲 困难的时候,还要看到另外一面,即私营工商业发展的一面。 这就是说,必须注意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目前利益和长远利 益,这样才是全面的,完整的。现阶段我们的纲领是《共同纲 领》,是要团结民族资产阶级,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团 结的要求上反“五毒”,反“五毒”也是为了团结。 这是周恩来在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后,同若干资本家代 表人物的谈话纪要。 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国民经济 351 前途问题。过去我曾经讲过多次,毛主席的方针是稳步前 进,三年恢复,十年、二十年发展。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可能 要十年、二十年,不能把时间说得那么准,马克思主义不是刘 伯温的“推背图”。 当前中国经济是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 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成分 共同发展。五种经济成分犹如人手的五指。当然,国营经济是 领导经济,有国家强大力量的支持,发展的量会更大,质也会 更高。私营工商业者从国家和人民利益来考虑,对于国营经济 的发展,也应该是热烈欢迎的。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同于帝国主义国家的垄断资产阶级, 也不同于东欧各国的资产阶级。虽然资产阶级的本质相同,但 面目不同。因为:(一)东欧各国的资产阶级过去就掌握了政 权,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在一九二七年的大革命失败后,虽然 一度参加了蒋介石的反动政权,但马上就受到排斥。(二)希 特勒侵占东欧各国后,资产阶级投降希特勒,组织傀儡政权, 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则一般没有和敌伪政权合作,许多代表人 物并撤退到抗战后方。(三)苏联红军解放东欧后,东欧各国 的资产阶级一部分逃跑了,一部分则留下捣乱,破坏人民的政 权,因而国家很快就没收了他们的企业。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除 极少数人跟随蒋介石外,许多代表人物站到了人民方面。在第 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一般地是参加革命 或保持中立的。全国解放后,在三年来的合作中,是和我们共 过患难的,特别是在维持生产、医治战争的创伤、改造旧的社 会经济方面,尽过一定的力量,对国家建设也有一份贡献。所 以,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有一定的历史贡献和发展前途的。 在国家建设中,组织小资产阶级是一个复杂和困难的问 3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题。毛主席曾说过,广大的农民和城市的手工业者是两个大 海。全国的农业人口约达四亿七千万人,要组织起来实行合作 化,大约需要十年、二十年。城市的手工业者也有很大数量, 全国的工商户大约有四百万户,如果连摊贩在内,可能有六百 多万户,其中有很大一批是手工业者,要把这些人组织起来, 实现合作化,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无论农民或手工业者都应该 组织起来,逐步合作化,否则其中很多人将因分化而走向破 产,也将影响国家的工业化。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国营经济,今 后都将得到发展。私营工商业,特别是工业,一定会随着国家 建设的发展而发展。国家现在投资的重点是重工业,如燃料工 业、机械工业。在轻工业方面,私营工商业还有广阔的发展园 地。国家工业的发展对私营工厂的改进和发展都有好处,比如 国家机械工业发展了,能大量生产纺织机、造纸机,就有利于 私营纺织业、造纸业的改进和发展。当然,国营和私营企业, 发展的速度是不同的,在相对的比重方面,国营将会更大,但 在绝对数字上国营和私营都将会不断增加。因此,不应该担心 私营工商业没有发展前途。 市场问题。私营商业有一些困难,这是一时的现象。在城 乡关系、内外关系、劳资关系方面,有些问题一时还没有调整 好。但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的购买力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农 业增产后,农产品如粮食、油料、工业原料、土产、畜产等, 不仅可以供应国内市场的需要,还可以大量出口。农民需要 大量工业品,其中很大部分是生活资料,这不是国营商业和合 作社商业可以包下来的。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和对工业品需求的 增加,势必会刺激市场的活跃。所以,今后私营工商业一定会 得到发展,首先是工业,其次是商业。当然,私营工商业的发 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国民经济 353 展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施复亮先生在天津讲演时,说到资方 的三权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不是随个人的意愿为所欲为 的。这种解释是妥当的。 私营工商业者的经营发展,不应该只是为了生活享受,而 应该继续扩大企业的规模。听说目前有一部分拥有资财的人大 吃大喝,使餐馆舞厅的生意繁荣,这反映了一部分人在政治上 有苦闷、消沉的情绪。应该说服教育他们,使他们认识到只要 正当经营,就会有前途、有出路。 利润问题和市场问题,目前都还没有完全解决。解决这些 问题是会有一些麻烦的,但不要怕麻烦。对市场问题,中央正 委托陈云同志进行研究,其中也包括这次工商联会议中提出的 问题。要把这些问题处理得更好,既要照顾国家的利益,又要 照顾私人的利益。工商联应该把这次会议提出的问题,提到中 财委研究,但不一定一次就能够完全解决。对于工业资本家, 要使他们得到的利润除了用之于扩大再生产外,还能保持较高 的生活水平。将来在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资本家仍然会保有 他们的消费财产,生活水平总会比普通公务人员和工人更高。 此外,还要照顾到那些三年来对恢复国民经济有贡献、今天因 为社会经济改组而破产的人。他们如果生活困难,国家应给予 照顾,要作出范例,使人感到“老有所归”。对正当的私营工 商业者,不仅应使他们得到正当利润,而且要在政治上提高他 们,使他们感到政治上有希望,认识到对国家多做贡献,是会 有好处的。 将来用什么方法进入社会主义,现在还不能说得很完整, 但总的来说,就是和平转变的道路。中国经过了反帝、反封建 的流血革命后,不会再流第二次血。和平转变,是要经过一个 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要转变得很自然,“水到渠成”。如经过 3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个人愉快。现在谈 “献厂”,没有必要。有人觉得这样正好可以丢包袱,这是一 种消极态度。今天有人在忍受着困难积极从事生产,国家和工 商联都应该给以鼓励。中国工业化,是十年、二十年的问题。 欲速则不达,必须稳步前进。现在谈“献厂”,不仅做不到, 而且会发生大的偏差。将来要和平、愉快、健康地进入社会主 义,使每个人都能各得其所,我们要做很好的安排。 干部问题。国家即将开始大规模的建设,需要大量干部。 大学生的分配要适当照顾私营企业,今年暑期曾分配了四百多 人给私营企业,明年还可以增多一些,否则私营企业就难于不 断地改进生产经营。今后在培养技术人才方面,除国家和人民 团体负有责任外,私营企业也要负起责任来。 国营工厂的技术改进和先进经验,是应该介绍给私营工厂 的。不然,同是工人阶级,在国营工厂就能掌握先进技术,在 私营工厂就只能掌握落后技术,这样在整个工人阶级内部也会 造成不团结。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私营工厂的人才还是远远 赶不上需要的。工商业家,是中国人民的一分子,也是参加国 家政权的一员。除少数反革命分子、破坏分子和“五毒”俱全 的分子外,广大的私营工商业者都是有光明前途的。 根据《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刊印 355 中财委党组关于迅速 准备基本建设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九日) 中央财经各部党组、各大区财委并报中央及各中央局: (一)基本建设工作在经济工作中已经占有头等重要的 地位。三年来的经济建设,由于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努力,获得 了很大成绩。预计一九五二年工业生产总值将要超过抗战前最 高年份。恢复阶段将宣告结束,新的大规模的建设即将开始。 一九五三年开始的五年经济建设计划,其规模是空前的,计划 虽然还没有最后确定,大体上经过五年,仅工业方面其生产总 值将要超过一九五二年一倍以上。这就是说今后五年要做过去 几十年所做的工作。不仅如此,过去我们从来没有过的复杂的 规模庞大的对中国工业化有决定意义的工厂,要在今后几年建 设起来,这些工厂建立的迟早,决定我国工业化的程度和速 度,这是一个繁重、复杂而又生疏的任务。 工业生产的增长来自二方面:一方面是原有企业中工业 设备生产能力的充分利用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原有企业由于 工人技术熟练程度的提高,先进经验的推广和劳动组织的改进 等等,将使劳动生产率大大的提高,因而大大提高其产量和质 量。另一方面是大规模新建企业陆续投入生产和部分原有企业 经过扩充、改建而提高生产。后者因为包括着若干巨大复杂 的重要工厂,它的比重日益增大,因而是保证今后工业生产 35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不断增长的主要方面,这就需要我们进行规模空前的基本建 设工作。三年来国家在基本建设方面的投资是逐年增加的, 一九五三年又将比一九五二年增加百分之七十五,其中工业投 资将增加百分之一百五十。投资增长的速度是很迅速的。 上述情况说明基本建设在整个经济工作中的比重,已经 起了根本变化。今后几年的经济工作,首先是工业领导(各部 局)的注意重点,必须把基本建设放在首要地位。一切忽视基 本建设的观点和做法必须受到及时的与严格的批判。 (二)目前我们基本建设中的主要矛盾是基本建设的任 务十分重大,但是基本建设的力量(主要包括设计和施工两方 面)十分薄弱。必须迅速建立或健全基本建设机构,充实基本 建设力量,下定决心,不容迟疑。 设计方面:一九五三年新开始的限额以上的大工程, 需要做出设计文件才能施工的共三百个单位,其中请国外设 计的二十八个,只做设计工作不进行施工的四十七个,其余 二百二十五个建设单位,最迟必须在明年第一季度做出初步设 计,第二季度做出部分技术设计及施工图,否则一九五三年便 很难开始施工。要完成这一任务,初步估算,大约需要一万 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测绘、化验分析和工程地质人员 等),这与目前已有的设计力量相差甚远,需要立即抽调力 量,才能赶得上明年的需要。 施工方面:初步估算要完成一九五三年的建筑安装任务, 大约需要一百零四万职工。现在我们施工部门的固定工人不 足三十万,且大部缺乏领导骨干和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不 足,技术水平也低,特别是重厂房和机电安装工人不足。和设 计部门一样,必须紧急采取有效办法扩大与加强施工力量。 基本建设力量之所以如此薄弱是有原因的。过去三年我们 中财委党组关于迅速准备基本建设的指示 357 所进行的工作,在全国来说,主要的是恢复生产与进行生产改 革以及基本建设方面简单的恢复改造工作,领导的注意力集中 在生产方面,这在过去是适当的,但在今天则已经不适当了, 需要迅速转变,需要把最优秀的干部、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投 入基本建设部门(包括地质部门),才能适合今后的要求。我 们要求各部长、局长一直到厂、矿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了解这 一情况,只有所有干部认识了基本建设对于国家工业化的重要 性,认识了今后基本建设任务的复杂和繁重,才有可能并乐于 源源不断地给基本建设部门输送优秀的干部、技术人员和技术 工人,这在开始大规模建设的今天,尤为重要。我们希望各级 党的领导同志,也能认识这一情况,并在政治上和组织上来加 强基本建设的力量和领导。 (三)自生产部门抽调人员,是基本建设工作人员的主要 来源。因为设计和施工部门的干部、技术人员,除了将原有的 和今年新增加的大学生加以训练提高以外(中财委还准备从劳 改中,从私营建设公司中吸取一些力量),在目前唯一可靠的 来源是从生产方面抽调。 目前我们生产部门的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数量,按先进标准 确实还缺得很多,但这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很多基本建设 单位却是一个人也没有,或只有极少的人,很多部门设计机构 还没有建立起来,二者比较起来,则是生产部门的干部、技术 人员比基建部门多得多,而基建任务则比生产任务复杂得多, 这是很明显的。 有人认为从生产部门抽调人员以后,生产就要垮台了。事 实并非如此,在这方面鞍钢已经给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今 年第一季度开始,鞍钢从生产部门大批地输送了技术人员和老 干部到基本建设部门,现在生产厂矿的主要干部只剩下四个人 35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了,八个经理中只有两个专管生产工作,而今年的生产仍是照 常进行,并且超额完成了。能够这样做的道理是: 第一,三年来我们在生产方面涌现了大批的干部和技术 人员; 第二,即令生产方面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可以把抽调 出来作基本建设的人员临时集合起来共同研究克服生产中的困 难问题。因此抽调人员以后对生产影响是不大的,困难是可以 克服的。反过来看,如果不从生产部门抽调人员,那末基本建 设就搞不起来,或必垮无疑,因为基本建设方面还没有人员或 很少的人员,要等学校培养出来,那还得等上几年。没有优秀 的技术人员、工人和坚强的领导骨干是决不能进行大规模复杂 的基本建设的。 应该指出,生产部门向基建部门输送干部、技术人员以及 熟练的机电安装工人,在今后五年建设中,不是一次,而是几 次。就是说,要割几道韭菜,而且势在必割。各生产部门如不 早作准备,势必陷于被动,只有早作计划培养,才能充分供应 而取得主动。 基本建设队伍的组成,还必须要有坚强的老干部为领导, 并加强政治工作,这是三年来的经验已经证明了的。 (四)基本建设机构在今年冬季应进行以下工作: 设计部门应即做好设计的进度计划,着手一九五三年建设 工程的资料收集工作,包括地质勘查、测绘和工程地质工作等 等。同时由于很多设计机构是新建立的,即使是老机构,今年 又补充了大批新学生,应该很好地在工作中组织他们学习,总 结这几年设计工作的经验,研究已有的苏联代为设计的资料和 中国旧有企业的设计资料,必要时应该到现场进行研究。对于 国外设计的项目也应该即时充分准备,以免临时手忙脚乱,拖 中财委党组关于迅速准备基本建设的指示 359 延时间。 施工部门(包括建筑工程公司,机电安装公司的一切工 程队)应即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增加固定工人(增加固定工人的 数目及工种均应报各主管部审核批准),进行冬季整训,总结 一九五二年的施工经验,奖励先进工作者,推广与学习先进经 验,以期把固定工人的技术水平提高一级。领导干部应总结施 工管理和组织领导的经验。根据施工的需要,必须整顿和建立 各种附属工厂,其中包括洋灰制品厂、搅拌厂、木工厂、金属 加工厂等等,使工作现场逐渐走向工厂化。特别重要的是要在 今年十一月底确定各施工工程队一九五三年的任务和施工地 点,必须这样才算进行了初步的准备工作,也只有这样各工程 队才有可能进一步进行更具体的准备工作。 所有施工部门,均应实行企业化的经营方法,实行经济核 算制。要用管理生产厂矿的方法来管理基本建设,实质上基本 建设部门就是生产企业,不采取经济核算制,将会造成巨大的 浪费。 (五)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必须克服等待依赖思想。 直到现在有些领导部门,还在等待人事部门给分配干部,而不 迅速积极从生产部门抽调,还在依赖建筑工程部给施工,甚至 还想包给私商,而不积极扩大固定工人,组织施工力量。这种 思想是很危险的,必将贻误工作无疑。 人事部门今年已经给各部分配了一批干部,以后还会继续 分配,但是时间和数量都不可能满足一九五三年建设任务的需 要,而尤其不可能调来技术工人及工程队等。同样建筑工程部 明年度在军队系统、文教卫生、机关团体、城市建设等方面的 任务都很大,依赖它来施工,经过排队以后很可能要落空的。 至于依靠私商这更是三年来痛苦的教训,不但壮大不了自己的 36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建设队伍,不能积累经验,而且还会造成质量低劣,耽误建设 的后果。 我们建设任务是长期的,没有专业的有力的设计组织和施 工组织,并不断地生长和壮大,是不可能完成工业化的历史任 务的。为了明年,为了长远的建设都应该坚定地迅速地组织自 己的力量。谁动手早,谁就能更好地完成明年的任务,在这里 必须确立自力更生的方针。 (六)为了及时了解基本建设进行情况,特规定中央各 工业、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等部党组及各大区财委党组,每半 个月向中财委党组报告一次,均以电报形式,字数在二千字 以内。 中财委党组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九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361 中共中央关于 农业税收问题的指示 〔1〕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一)一九五一年的农业税的征收工作是有成绩的。但个 别地区不合理地超过原计划控制数字甚多,使农民负担较前加 重,引起农民不满,则是值得注意的。产生这一现象的各种原 因是: (甲)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为了保证中央或上级所分配 的控制数字能如数征起,有层层加派的现象,而有的乡(村) 政府更于附加之外任意摊派; (乙)过去所规定超征部分拨百分之八十归地方留成,亦 刺激了地方上趋向于超额征收; (丙)为了适应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中央去年曾临时决 定在原定控制数字上追加一成; (丁)各地查田定产工作是做得好的,订定的田亩产量也 是适合具体情况的,但个别地区评产有超过常年应产量而偏 高者; (戊)一九五一、一九五二两年查出隐瞒黑地七千万亩, 如以每亩产细粮二百斤计算,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即可 超过二十亿斤。 此外,有些地区(如灾区或歉收地区)未能切实执行依法 减免的规定,从而加重了受灾农民的负担,这种现象虽然不是 36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普遍的,但在个别地区却是严重的。 (二)一九五二年农业税收,既应满足国家需要,又须使 农民负担得适当和公平合理,因此,在执行“查田定产、依率 计征、依法减免、决不附加”的基本方针时,应注意到以下 各点: (甲)一九五二年农业税征收计划控制数字为三百二十亿 斤到三百三十亿斤。各地应根据不同情况及实际负担能力,依 照规定税率,协商分配任务。为照顾到可能有些地区由于临时 的或某些特殊的原因未能完成而又不致影响中央要求的计划控 制数字,各大行政区得酌量增加计划控制数字,但必须规定各 乡增加部分最多不得超过中央计划控制数字总额分配到乡的百 分之五。 (乙)为了使农村各阶层负担公平合理,征收时必须依照 税率办事,那种认为可以不要税率,只根据任务来摊派的观点 是不对的。不过由于查田定产特别定产工作系一十分复杂细致 的工作,不可能在一二年内做到完全真实合理,因此,在征收 时,应适当照顾到这些情况。 (丙)依法减免的原则必须坚决贯彻。凡是应减免而未予 实行的地方,必须自动地补行减免,不得推延,以团结群众, 并鼓舞群众的生产情绪。 (丁)为了确实稳定群众负担,不允许再有任意附加及 摊派情事。但在目前整理乡村财政的过渡时期,如有关地方公 益,出于群众自愿,又经过乡人民大会通过和具人民政府批 准,得行摊派,惟必须限制在不超过中央正税的百分之七范围 内。而地方公益的范围亦必须限于全乡水利灌溉、修桥补路、 公共卫生设施以及小学教育补助或其他合理的文化活动等重要 事项。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税收问题的指示 363 (三)为了迎接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积累资金,拟于 一九五三年,在农业增产的基础上,规定税率不变,贯彻依率 计征,以求达到年征细粮三百七十亿斤的控制数字。 (四)中央所确定的“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 决不附加”的基本方针,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今年农业税征收 工作结束以后,中央将于一九五三年根据征收的结果及实际情 况,考虑对于不同地区的负担任务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调整,其 中特别注意研究农业成本及因勤劳而增产的部分,力求克服某 些地区之间畸轻畸重的现象。 其他在征收中所发现的问题,亦望各地能随时注意提出, 以便改进。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央于同年十一月十三日给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发出通知指 出,此件发给各地照办,并在党刊上登载。 364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 农村工作部的决定 〔1〕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一、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从明年起即要开始,中 央、中央局、分局和省委的领导重心必然要放在城市的工业建 设上,为了在这种情况下不减弱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中央决 定在省委以上的党委领导下,一律建立农村工作部。地委以下 的各级党委,因其主要任务即是领导农村工作,故无另外建立 农村工作部之必要。只是某些市、镇单位较多的地委,可酌情 设立专管城、镇工作的机构。县、区委一般不另设农村工作机 构,但在新区可保持五个人的县农协编制,协助县委处理农村 工作。新区在目前亦得保持区农协的组织,每区二人,应从区 级编制名额中调剂。 二、各级党委的农村工作部是各级党委在领导农村工作方 面的助手。其任务是帮助党委掌握农村各项工作的政策方针, 而中心任务是组织与领导广大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以便配合 国家工业化的发展,逐步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的道路。除农民 的互助合作运动由党委的农村工作部直接管理外,农村工作的 各项具体业务应由政府的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合作社分 别负责,农村工作部则与这些部门的党组建立经常的联系,并 代表党委对他们的工作加以指导。至于农村的党务工作则由党 委的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不列为农村工作部的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工作部的决定 365 三、党中央的农村工作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秘 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下按不同业务分设五个处,一个 办公室。各个处及办公室的具体任务是: 第一处——主办有关国营农场的发展规律及政策方针事 项; 第二处——主办有关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运动事项; 第三处——主办有关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田灌溉事业 的政策方针事项; 第四处——主办有关城乡交流、贸易合作、信用合作、及 手工业的政策方针事项; 第五处——主办有关乡村建政、农村负担、文化教育、卫 生、人民武装的政策方针及其他不属于一、二、三、四处的 事项; 办公室——主办文件、电报等秘书工作及机关内部事务。 四、各中央局、分局和省委的农村工作部的机构与分工, 可根据当地情况参照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办法,由中央局、分局 和省委自行拟定,其人数则由中央组织部规定之。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根据中共中央华北局《建设》第一八八期刊印 注 释 〔1〕中央于同年十一月十三日给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发出通知指 出,此件发给各地照办,并在党刊上登载。 366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 〔1〕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根据各地最近的报告,国内工商业自入秋以来,日见活 跃,热门货供不应求,但在活跃的市场中,存在着各种不同情 况:工业方面,公私主要产品与去年同期比较都有增加;商业 方面,全国各地的营业总额亦有相应的增加,但公私经营的比 重有了显著的变化,即公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的比重一般增加 了,私营商业的比重一般下降了。从私营商业的营业金额来 看,在一部分地区中保持或超过了去年同期的水平。但在若干 地区中比之去年同期的营业金额则下降了或则尚未达到同期水 平。商业中公私比重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但私营商业营业金 额的过急下降或过早下降,则一定会增加失业人员,并影响城 乡的交流和广大人民的生计。目前已在广大区域内形成了公私 关系的紧张形势,失业人员已在大量增加,许多中小工商业者 家庭商店及摊贩,已在埋怨我们。因此我们必须予以调整。 形成私商营业金额下降的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 在经济改组过程中,某些带操纵性的和为城乡交流所不需要的 行业,受到了淘汰,这是应该的、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则 由于我们商业政策上的缺点和错误。这种缺点和错误表现在下 列几项: 第一,是国营商店的零售业务与城市合作社发展的速度, 走的太快了。国营商店与合作社不但在批发业务方面,不但在 主要商品方面,占住了阵地,而且在零售业务方面,在这一二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 367 年间,特别在“五反”运动以后,也发展得十分迅速,今年六 月中财委关于国营及合作社零售商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规 定,已在不少地方被突破,有些地方(关内)竟达到了百分之 六十。国营商店在不少大中城市中的批发起点,降得很低,把 批发变成零售,排挤了私商的零售业务;而其所经营的商品, 不但包括了人民的日用必需品,而且包括了一些不关重要的商 品;使私商小贩亦受到影响。某些县城与小集镇,国营商店 组织流动推销组,以摊贩的形式深入农村,使中、小行业与座 商,无法经营。 第二,是在价格政策上,批零差价不正确地缩小了。百 货公司的批零差价一般是在百分之八至十二之间,有些还在百 分之八以下。在地区差价方面,没有确当地照顾到交通便利地 区与偏僻地区之间的差别。在交通便利地区,地区差价可以小 些,对于偏僻地区则应适当扩大差价,以刺激私商从事贩运, 但事实上我们的地区差价却在这一方面,呈现了显著的缺点。 第三次全国物价会议对批零与地区差价,作了调整,但尚未贯 彻下去,首先是批零差价的幅度很不够。 第三,私商在县镇和乡村进行贸易的时候,有一些是在 进行投机倒把的,但合作社与国营商业方面,亦有许多违反党 的商业政策的行为。不少乡镇合作社和国营商业的工作人员为 了完成任务,经常利用其在政治上有利条件,去对付私商。他 们经常通过区、乡干部,检查私商有无路条与采购证,给以留 难,甚且敲锣打鼓,使用喇叭,动员农民不向私商作买卖;不 少地方,当私商下乡收购时,立刻抬价,当私商下乡推销时, 立刻降价,使私商不能办货,或者无利可图。 上述情况反映了我们在商业工作中,存在着盲目冒进的 倾向,这是由于许多同志在“三反”、“五反”之后,又只看 3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到资产阶级坏的一面,不了解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仍然是一个不 可缺少的力量,不了解我党团结资产阶级是一个长期的政策, 尤其不了解经营商业的还有为数很大的小商小贩,而依赖私营 工商业谋求生活的人更以千万计,再加上城市和农村的手工作 坊和家庭副业,牵涉到的人口就更为广大。如果我们在这个问 题上采取粗暴的政策,不但不能充分利用私人资本利于国计民 生的一面,使之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而且势必打击到广大的 小商小贩,并使成千成万依靠私营工商业谋生的人丧失生活来 源,而这些人的生活问题,在一个长时期内,又不是国家所包 得了的。最近已有许多城市呈现出失业增加和就业困难的状 况,必须引起重视。必须了解,只有在正确的经济政策之下, 才能导致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也才能引导我们 稳步地走向社会主义。三年来,正是由于我们在一九五○年及 时地调整了公私工商业关系,纠正了当时的“左”的偏向,又 由于我们在今年上半年进行了“三反”和“五反”,打退了资 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克服了当时的右的偏向,才使我们能够在 这样短的时间内,在经济战线上获得了辉煌的成绩,既保障了 抗美援朝的胜利,又争取了国家经济的根本好转,既初步改善 了人民的生活,又奠定了国家计划经济建设的基础。同样地, 我们现在又必须克服当前存在着的在商业工作中的“左”的倾 向,才能使我们即将开始的五年经济建设计划,得以顺利地实 施。所以,立即对于公私商业的关系认真地进行一次全国范围 内的调整,是非常必要的。 执行调整公私商业,是不是要恢复解放以前那种私商一统 天下的局面呢?不,决不是这样的。三年来,我们打击商业中 的投机成分,在主要商品的收购和批发市场上占了统治地位, 在零售业务中保有稳定市场的力量,这些都是必须的、正确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 369 的,不能改变的。今后全国商业营业额的增加部分,其大部应 归于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商业,这也是肯定的。我们调整公私商 业的方案,应该是保持目前私营商业的一般营业额,不使其下 降。其目的在于避免店员过多的失业或使失业店员能够转业。 在目前保持私商的营业额,不但无害于国营商业的领导,而且 可以补助国营商业的不足,也使中小工业家、手工业者和农村 家庭副业的产品找到较多的销路,不使他们发生困难。因而, 这是目前国家经济政策所必需的。现将调整商业的办法分述 如下: (一)首先是价格问题,这最主要的是批零差价。为了使 私商可以经营零售业务,日用品批零差价一般应扩大到百分之 十至百分之十八。批零差价扩大的办法,有的商品,要适当降 低其批发价格,有的商品,要适当提高其零售价格,估计工业 品价格调整的结果,是降低者少,提高者多。在提高日用必需 品的零售价格时,国营商店与合作社要步调一致,同时提高。 提高日用必需品的零售价格,虽免不了要增加城乡消费者的负 担,但为避免店员和商贩的失业,对于全局来说,是必要的。 对于地区差价与季节差价,亦应加以适当的调整。在步调 上,对于零售价格,各地可按上述规定,自行调整,至于批发 价格、地区差价与季节差价的调整幅度,各地可提出意见,由 中央商业部批准统一进行。 对于农业产物和农业副产物的收购价格,当然必须照顾 到产地的成本与生产情况,但是同时又必须照顾到销地售价, 只顾一方面的思想是错误的。解放以来若干经济作物,出口土 产和小土产的收购价格,是偏高的。这种偏高,有的是由于客 观的需要,由于刺激生产的需要,有的则是片面地从保护农民 利益的观点出发的。但片面提高农产品价格的结果,私商无利 3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可图,国营商业加重负担,有的时候,反因高价而卖不出。因 此,片面提价,实际上并不能长期达到保护农民的利益,只有 照顾到生产者,贩运者与消费者三方面,才能实实在在保护了 农民的利益。中央商业部对于各种农业副产物,应规定适当的 比价。 (二)其次是划分公私间的经营范围。在国营经济已经 占领了商业方面的主要阵地和合作社已经广泛地发展的条件之 下,适当地划分公私间在商业方面的经营范围,是有益无害 的。划分经营范围的内容,就是国营经济和合作社,在巩固了 主要阵地的前提之下,容许私人资本,经营零售业务和贩运业 务。为此,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 甲、国营商业在大城市的零售店,要加以缩减,其缩减数 量由各地具体规定; 乙、县镇的国营商店由省委掌握,要适当地但是坚决地收 缩零售业务,多做批发;某些地区下乡的零售推销小组应停止 活动; 丙、国营商店的批发起点,要合理调整,克服过去那种变 批发为零售的现象; 丁、供销合作社已经发展了的地区,其当前的任务是巩固 并提高已成立的合作社,对于土改刚完成的地区,要稳步的适 当的发展。地方国营贸易公司(或地方土产公司)的业务,要 划归合作社经营。在城市里消费合作社要取消许多对市民服务 的门市部,把主要力量放在工厂、学校与机关的合作社。在缩 小零售店时,国营商店与合作社要在当地财委领导之下,密切 配合,通盘打算; 戊、国营贸易公司与合作社,应减少那些不必要的经营, 如在城市里,国营商店与合作社要减少次要商品的经营;在农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 371 村中,合作社所要收购的,主要应是粮食、主要经济作物与若 干种主要出口物资,至于其他的次要土产,应当让出来给私商 经营。就是对于粮食及主要经济作物的收购,在目前时期也要 克服包收思想。以当前的情况而言,单靠合作社,还是来不及 的,因此,仍应维持现在政策,保留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粮食 及主要经济作物,给私商经营。但还有一些滞销物品,公家如 立刻停止收购,农民就有推销不出去的困难,国营商店与合作 社,应该继续经营,但在购销差价上,必须让私商有利可图, 以便私商能够经营。在零售方面,公私商业的比重,就全国平 均数来说,目前仍应按今年六月中央财政会议所规定的百分之 二十五和七十五的比例,如有增减,应报中央批准。 (三)为了保障人民利益,畅通城乡交流,为了提高私商 经营的积极性,除了合理调整价格与适当划分经营范围之外, 还应取消各地对于私商的各种不适当的限制,禁止各地交易所 的独占垄断行为。在我们打击了私营商业的投机成分之后,在 我们的“五反”运动获得巨大胜利之后,在我们站稳了工业 生产(特别是重工业)、运输、金融、对外贸易、对内收购与 批发等等主要阵地之后,私商投机活动的范围及其能力已经大 大削弱。我们必须认识正当的私商在今天有其存在的必要,必 须给正当私商以经营的可能。当然,我们不应忽视私商的再犯 “五毒”和对农民抬价杀价的活动,因而就必须继续对私商进 行必要的管理。在全国范围内调整公私商业之后,我们仍须注 视这两个方面:一方面给正当私商以经营的可能,另一方面, 防止私商的投机倒把。为了加强工商管理和调整公私关系的工 作,各级政府的工商管理部门的干部不宜兼管国营商业或合作 社的业务,才能起其应有的全面领导作用。其兼管职务应另派 干部接充。 37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过去三年,我们调整公私工商业的工作,主要是在工业 方面,因而对于工业方面的公私关系,已经摸出了若干办法, 当然,在这一方面,还是需要我们继续努力的。对于商业,我 们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尚未定出比较完满的办法,今后一 个时期,我们要在这一方面加以努力。各地党委,在接到这个 指示后,应立即进行专门的研究,分别新区老区、公私商业的 不同比重,私营商业的好坏情况,具体规定调整公私商业的步 调,并将研究的结果和执行的情形报告中央。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给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 党委,中央人民政府及人民团体各党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执行关于调整商业 的指示。通知指出:“中央于十一月十二日通过了《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 现在发给你们。这个指示除刊登党刊外,应即印发至县委及有关各党组。县以上的 各级党委及党组在接到这个指示之后,应立即进行专门的研究,拟出实行的办法, 并召集县以上的国营商店和合作社工作的党员干部会议,进行传达和讨论,因为只 有使所有负责商业和与商业工作有关的同志,都明确这一指示的精神,才能保证中 央调整商业的政策,得以贯彻实行。” 373 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大行政区 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 与任务的决定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人民 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了适应一九五三年即将开始的全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 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中央人民政府对各项工 作的领导,应该更加统一与集中,中央人民政府的机构应该大 大地加强;同时,省、市级人民政府的组织也应加强,以加重 省、市级领导的责任,因而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 的机构与任务应予以改变。为此,特作如下的决定: 一、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 会。大区行政委员会是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各该地区进行领导 与监督地方政府的机关。大区行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主要 的行政人员由政务院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免之。 二、原属于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的政治法律、 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监察四个分委员会和办公厅的机构 仍然保留,改为行政委员会的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 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办公厅。 三、原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下所设各部在行 政委员会成立后,一律改为局(处),其中一部分局(处)并 交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接管。此后大区所设之局(处)从业务 37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领导上区分为两种:一种由各大区行政委员会领导或并受行政 委员会的政法、财经、文教等有关委员会的指导;另一种则由 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领导,成为中央各部门在大区设立的若干 专业管理局(处),其建制属于中央的主管部门,并受大区行 政委员会及其有关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四、大行政区最高人民法院分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分署的 组织不变,它们和大区行政委员会及其所属的政治法律委员会 的关系与过去和大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及其所属的政治 法律委员会的关系相同。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应即根据本决定结合具 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惟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应设的和增设的局 (处)及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应接管的局(处),须由各大区人 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商同中央各部提出具体方案,连同编制 人数报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后,始得实行。 这一改组工作至迟应在一九五二年年底完成。 根据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人民日报》刊印 375 加强国家工作的集中性 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七日《人民日报》社论)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改变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关 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 决议》。这些决定与决议,都是为了适应一九五三年即将开始 的全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 务、为了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和加强省、 市人民政府的组织与领导责任的重要措施,也是中央人民政府 成立以来在政权建设工作中的一次巨大的建设性的改进。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是在新中国初建之时成 立的。它在一方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另一方面它又 是地方政权的最高机关。这种组织形式,在全国刚刚解放、各 地区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是完全必要的。正如共同纲领 中所指出的,这是一种“既利于国家统一,又利于因地制宜” 的措施。三年来的事实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三年来,我们在 全国进行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的三大运动和规 模浩大的群众性的各项改革工作。为了加强对这些运动和各项 改革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制订的统一的方针和政策,又根据 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依靠一些坚强的足以代表中央的各大行政 区的领导机关,因地制宜地领导地方各级政府,深入地发动群 37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众,具体贯彻中央的方针与政策,这是完全符合于人民民主革 命的利益的。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过去在中央 的统一方针下,制订了一些地方性的单行条例,具体地规定了 各项运动进行的方法和步骤,推动了各项改革工作,这些无疑 地都起了很大的作用。此外,过去三年中,我们在全国还进行 了艰巨的经济恢复与改建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由于各地经 济发展的不平衡,由于各地区的解放和民主改革的实施有先后 的差别,工作步调也不能强求一致,因而中央授权各大行政区 领导机关,适应情况,权衡轻重缓急,努力恢复与改建经济, 也是必要的。各大行政区在中央统一领导之下,三年来在基本 上完成了经济恢复与改建工作。东北区一九五二年已开始了有 重点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全国工农业生产,今年一般地也都超 过战前最高水平。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重大成绩。 但是,经过了三年来的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及经济恢复与改 建工作以后,目前我们正面临着一种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这 就是从一九五三年开始,我们即将结束国家经济的恢复和改建 工作,开始全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以便 尽快地使我国走上工业化的道路。今后,除了抗美援朝运动, 由于美帝国主义坚持扣留战俘的荒谬主张,继续侵朝战争,使 我们必须继续坚决进行以外,其他各种群众性的政治运动大体 已经完成了,经济建设的高潮即将开始了。 为了顺利地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我们需要作很多的准 备工作。首先必须加强国家经济的计划性。对于经济建设有计 划的领导,乃是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优越性的集中 的表现。我们必须根据计划经济的原则,来组织我们的生产。 而为了加强计划性,又必须加强中央的统一和集中的领导,以 便及时了解各方面的情况,确保各个经济环节之间的应有的合 加强国家工作的集中性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 377 作。因此,三年来地方分权较多的情况,就不再能够适合于今 天的形势了。过去,军事工作的领导、外交工作的领导、公安 工作的领导都是统一和集中的。今后,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也都 要进一步加强统一和集中。经济工作如此,文化教育工作如 此,政治工作也应如此。 加强统一和集中的第一个措施,就是精简政权层次,加 强中央和省、市的领导。首先必须改变的是大行政区人民政府 (军政委员会)的机构与任务。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十九次会议的决议,这项改变工作的原则是:将大行政区人民 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仅为中央人民政府的 代表机关,而不作为地方的最高政权机关。原有大行政区的各 部一律改为局或处,其中一类是直属于大区行政委员会的,一 类是由中央各部直接接管而委托大区行政委员会代管的。原有 大行政区的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监察四个分 委员会和办公厅,仍然保留,协助行政委员会与各部联系。 加强统一和集中的另一方面工作,就是调整与增设中央机 构,保证中央领导机构的充实和健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目前须要着手进行的,一是为了加强 国家计划经济的执行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一 是为了加强培养为国家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而成立中央人 民政府高等教育部;同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程度和增强人 民的体质,为国家各方面建设工作准备力量,决定成立中央人 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和体育运动委员会。这是继中央人 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 的决议》,调整与增强财经各部门之后的又一重大措施。这样 就使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机构更加完备,更加健全。这将大大 地推进国家工作的集中性与计划性。 37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还决定调整省、区的建 制,这也是完全正确的。我国省、区的划分,目前大部分都是 按照原有建制的,但某些省、区,由于革命工作发展的情况和 客观的需要,过去三年中,曾有变动。有的是依据抗日战争或 解放战争发展的形势,作了新的划分,如平原、苏南、苏北; 有的是因地广人多、解放后为了便于领导,临时划成几个地区 的,如四川被划为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四个区域;还有一些则由 于原有地区过小,划入了一部分原属其他省、区的地区,如察 哈尔就是这样的。这些省区的划分在当时是合理的,现在重新 加以调整同样是合理的。 显然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完全符 合于目前形势的需要。这些都是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和集中的 重要措施。因此,我们必须保证其彻底实现,以便接受国家大 规模的经济建设的任务。 379 把基本建设放在首要地位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人民日报》社论)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阶段即将宣告结束,新的大规模 的建设即将开始。今后我国的建设,其规模是空前的,我们要 完成过去几十年的工作量。我国前所未有的规模巨大的对于我 国工业化有决定意义的某些复杂的现代化企业,将在今后逐渐 地建设起来。这些企业建立的迟早,将决定我国工业化的程度 和速度。这是一个空前复杂的艰巨的新任务。 为了使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够以较快的速度不断增长起来, 这就要求我们进行规模巨大的基本建设工作。三年来国家对于 基本建设的投资是逐年增加的,明年基本建设的投资文将比今 年增加很多,其中工业投资将增加更多。因此,基本建设在整 个工作中的比重,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基本建设工作在整个 国家工作中就被提到了首要的地位。我们能不能建设一个工业 化的国家,首先要看我们是否能够保证基本建设的成功。一切 忽视基本建设的观点和做法,都必须受到严格的批判。 当然,我们的基本建设工作不是没有困难和矛盾的。基本 建设的主要矛盾是它的任务十分重大,而我们的力量还十分薄 弱。无论地质勘探的力量、设计的力量和施工的力量,都远不 能满足大规模建设的需要,有的相差一倍二倍甚至几十倍。个 别单位的基本建设任务很重,但是基本建设的机构还没有建立 起来。这种严重情况是不容许继续下去的。 38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我们的基本建设力量为什么会这样弱呢?这是因为过去三 年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还忙于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 援朝。我国所有的经济部门,过去主要的任务是恢复生产和进 行生产改革。过去也有一些基本建设,但只是一些恢复与改造 的工程。领导机关和干部的注意力,过去不能不集中在生产方 面,这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适当的。但在今天,如果我们继续这 样做就不适当了。现在我们必须把基本建设的工作提到首要的 地位。我们需要立即把最优秀的干部、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投 入基本建设部门(包括地质部门),迅速地增长基本建设的力 量,以便肩负起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任务。把基本建设放在首要 地位,这必须成为今后全国共同执行的方针。我们必须努力贯 彻这个方针,否则一切都是空话。 要贯彻这一方针,我们必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 “左”的冒进倾向。这是不懂得基本建设工程的复杂性,把新 建工程看成是轻而易举的。这些人以为只要上级批准投资,新 建工程就能完成,把建立现代化的工厂看成像开办一个手工工 场那样的容易,把新建工厂看成像接管时期维持工厂生产那样 的简单,因此既不周密设计,也不准确施工,结果,出现了广 州那样完全无用的肥料工厂,在全国各地造成了许多返工浪费 现象。这种错误经过去年的检讨,有了改正,但随着出现的是 另一种属于右的保守倾向。它的表现是在设计用料时,只求安 全,不惜浪费材料,把“没有设计,不准施工”看成可以拖延 建设。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继续反对“左”的冒 进倾向,同时又必须反对右的保守倾向。 克服基本建设工作中任务重大和力量薄弱这一矛盾的关 键,在于迅速增长基本建设力量,在于迅速增长地质勘探力 量、设计力量和施工力量。这样才有可能克服投资用不完、年 把基本建设放在首要地位 381 年完不成基本建设任务和工程质量低劣的严重现象。 增长基本建设力量,这就是说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种专业学 院,举办各种专科学校,举办各种技术学校,举办各种短期训 练班以及在各种基本建设工程队中用带徒弟的办法来培养各种 技术人员和各种技术工人。这些是必须做的,而且有的已经开 始做了,当然还要尽最大的可能来做。但是这些力量不是一年 半载就能生长起来的。因此在目前为了迎接一九五三年繁重的 基本建设任务,必须立即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 员会基本建设会议上所规定的办法,积极地从生产方面抽调人 员。这在目前来说是最大量而且是最可靠的增长基本建设力量 的方法。 当然,从生产方面抽调优秀的干部、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到基本建设方面,是不会没有障碍的。但是这些障碍是必须克 服的。这些障碍已经表现出来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有些部门在基本建设工作中存在着等待和依赖思 想。如有的在等待人事部门给他们分配干部,自己却不肯迅速 地积极地从所属的生产部门中抽调干部;有的想依赖建筑工程 部门替他们施工,自己却不肯积极地去组织和扩大施工的队 伍。人事部门已经分配一批干部到基本建设部门中去了,今后 还会继续分配出去,这是当然的;但是这种干部的调配,也需 要相当的时间,数量也有限,不可能满足一九五三年基本建设 任务的需要。同样,建筑工程部门明年度已有许多方面的建筑 任务,这些任务也是必须完成的,如果各部门想完全依赖建筑 部门,那是一定会落空的。等待与依赖的结果,必然是耽误了 基本建设。不积极地从生产方面抽调人力,就一定要吃亏。 第二,有许多生产部门不肯把优秀的干部、技术人员和技 术工人输送到基本建设部门中去,这也是障碍之一。他们只懂 38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得生产的重要,却不懂得基本建设的重要。他们不了解基本建 设中问题之多和问题之复杂,远远超过生产方面。因此,首先 必须把最强的力量放在基本建设方面。有人说,从生产方面抽 调人员,这难道不会使生产垮台吗?我们的回答是:不会的。 因为我们三年来在生产方面已经有大批的干部和技术人员涌现 出来了,他们能够继续很好地搞好生产。从生产中抽调人力, 这决不是忽视生产。鞍山钢铁公司在这一点上是我们很好的榜 样。他们在今年春季已经大批地向基本建设方面输送人员,生 产却仍然在照常地进行;不但这样,而且他们的生产方面,又 生长了新的力量,培养和提拔了大批新的干部,超额完成了生 产任务。根据实际经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生产部门完全能 够而且必须大批地和不断地向基本建设方面输送优秀的人员。 把基本建设做好了,生产就永远不会垮台。那些把生产和基本 建设对立起来或轻重倒置的思想是完全错误的。 第三,障碍还表现在某些干部和技术人员不愿意从生产部 门转向基本建设部门。有的不愿意改行,有的认为责任太重, 有的怕问题太多太复杂,有的怕受苦。这些想法显然也都是错 误的。有这些想法的人,都因为他们害怕困难,缺乏顽强的克 服困难的精神和信心,对于新鲜事物缺乏追求的热情。他们现 在还看不到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之后,就将进一步使我国 生活的面貌焕然一新。当着广大人民已经创造出新的生活,并 使每个人自己的生活发出了耀眼的光辉的时候,今天在新事物 面前犹豫害怕的人就一定要成为落伍者。 必须指出,增长基本建设力量,不允许也不应该是盲目 的,而必须按照计划有步骤有领导地进行。抽调人员、训练人 员以及扩大固定工人,各部门都应该有计划地进行,否则手忙 脚乱,将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和浪费。 把基本建设放在首要地位 383 摆在我们面前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任务,是一个严重的政 治任务。我们必须动员全国人民的力量,来保证这个任务的完 成,首先要保证迅速地增长基本建设的力量,完成一九五三年 的基本建设任务。参加经济工作的干部要用全力去学习基本建 设的技术和管理基本建设的方法。每一个共产党员在执行这个 伟大的任务中,更必须高度地发挥先锋的模范的作用。 我们都记得,我们党的中央,还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三日 第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中,就已经指出:“关于恢复和发展生 产的问题……我们的同志必须用全力去学习生产的技术和管理 生产的方法”。同年六月三十日,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 专政》中又教导我们:“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摆在我们面前。 我们熟习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不熟习的东西正在强 迫我们去做。”“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钻进 去,几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总可以学会的。”“联共 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联共学习。”现在正是我 们努力实现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去完成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的 时候了。我们有许多优越的条件,有丰富的资源和潜力,有伟 大苏联的帮助,这是极为可贵的。 我们相信,如同三年来我国恢复工作的成就一样,我们一 定能够并且必须光荣地去完成今后大规模建设的任务,使我们 的伟大祖国迅速地走上工业化的道路,使我国的工业生产不但 能够在原有企业中,提高设备利用率,并依靠工人群众技术熟 练程度的提高、先进经验的推广和劳动组织的改善,大大提高 劳动的生产率;而且由于部分原有企业经过扩充、改建和大规 模新建企业陆续投入生产,使我国今后工业生产能够不断地增 长起来。 384 中共中央关于制订五年建设计划 应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七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并中央各部、中央人民政 府各部党组: 现在中央正在制订五年建设计划,如何将少数民族地区的 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文教建设及其他民族事务列入五年建设 计划之内,是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必须注意解决的重要问题。 中央现就几项问题提出若干原则性的意见,望各级党委加以研 究后,根据本区少数民族情况作出具体计划,并应指导帮助各 民族自治区制订该区自己的建设计划。其中属于地方可以办理 者,列入地方计划之内,应请中央考虑列入五年计划之内者, 报中央考虑处理。中央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注意将有关民族地 区的建设部分列入自己计划之内。在制订计划时,各部门应与 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协商进行。 (一)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和民族事务的基本任务 是:全力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及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政策,在现 有的基础上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逐渐改善少数民族人 民的生活,大量而普遍地培养和训练少数民族的干部,并进行 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提高爱国主义觉悟的有关工作。 (二)凡未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除有特殊 情况者外,争取在一九五七年底以前,将民族自治区逐步建立 中共中央关于制订五年建设计划应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指示 385 起来。其中相当于专区及专区以下的民族自治区一般的应在 一九五五年底以前建立。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建立也应在 一九五五年内完成。 (三)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应以农业、牧业、贸易、 交通为重点,某些民族根据其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发展渔 业、打猎、林业、手工业及各种副业为重点。在一切少数民族 地区,均应以等价交换甚至在一定期间内实行补贴的办法大力 推进贸易工作,并逐渐发展合作社。除修筑铁道的地区外,应 在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建立公路干线,修补重要道路和桥梁,并 可有重点地在若干地区逐步建立邮政、电报、电话。除国家选 定建设的重要工矿企业外,在少数民族的中心区或某些人口集 中地区,应建立某些为人民生活所必需与发展人民生产有密切 联系的不同规模的工业。 (四)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应着重在:逐步建立中心区和 人口集中地区的医院、卫生院、医务所和农村草地的医疗队、 防疫站、驱梅站及其他卫生医疗工作,各种学校教育,成人补 习教育和扫盲工作,电影和幻灯教育,少数民族语文的出版、 广播工作,文艺及体育活动。 (五)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在五年内应着重普通政治干部 和知识分子的训练,并培养迫切需要的专业和技术干部。应办 好民族学院,并继续开办各种干部学校和短期训练班。 (六)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计划在目前情况下,是不易作 到完全切合实际的,但应尽可能做到这点,以便能切实地在少 数民族地区做几项建设工作。因此,在制订计划时,既要照顾 到少数民族的要求与愿望,又必须充分估计各民族当前发展阶 段的特点和各种不同的情况,并根据可能实现的条件,不要提 空洞的难以实现的计划。宁肯超额完成计划,不要把没有把握 38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的事订入计划。在做计划时还要留出一定的伸缩性,以便在执 行过程中修改和增补。 中 央 十二月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387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关于 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兹将安子文同志十二月五日《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 的报告》发给你们。中央认为这个报告所提各项意见都是正确 的,请即据此指导当前正在进行的整党和建党工作,务使少犯 错误。安子文同志这个报告请发至县委及整党工作队,并登 党刊。 中 央 十二月十九日 38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安子文关于目前 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五日) 主席并中央: 兹将目前(截至十月份止)各地整党和建党的情况和我的 意见简要报告如下,请予指示。 在八九月间,党员数量较大的各个老区,都大力进行了农 村整党的准备工作。西北、华北、华东、东北等老区,共抽调和 训练了整党干部约十万人。这几个地区共有农村党员二百八十万 人,约十五万个支部。虽然现有十万人的整党队伍,力量是不小 的,但要完成这样一个巨大的任务仍然是很吃力的。根据各地计 划,于今冬明春,东北大体可以全部整完;华北、西北今冬可以 大部整完,留下一小部分,到明年夏季或秋后全部结束;华东则 只能整顿一部分,留下的要到明年冬季才能整完。在这一期间, 各地除抽调训练整党干部外,均还进行了农村整党的典型试验, 总计有四千个支部,其结果一般是良好的:取得了经验,教育了 干部,没有发生大的偏差。据上所述,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而 谨慎地开展农村整党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从十一月开始,各地 就将正式展开农村整党运动。从目前已有情况看,要取得这一工 作完全胜利,各地党的领导机关除必须作很大的努力外,对以下 几个问题,必须妥善地加以解决。 ( 一 ) 关 于 农 村 整 党 结 合“ 三 反 ” 的 问 题。 我 认 为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 《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 389 一般以不提“三反”,而把“三反”内容贯注于整党之中 作为整党内容的一部分为好。经验证明这样做法是稳当 的,也是可行的。有的地方,强调进行“三反”,采取了 疾风暴雨的猛烈方式,这样不仅不能教育农村党员,而且 引 起 他 们 的 恐 慌, 不 断 发 生 逃 跑、 自 杀 事 件( 已 有 十 几 起),使农村中的空气十分紧张,人心惶惶不安(如察哈 尔)。事实上,老区农村党员干部中的贪污、浪费及官僚主义 现象,虽然是普遍的,但并不是很严重的。河北省九十四个农 村支部“三反”整党试验的结果,有贪污行为的党员,占党员 总数的百分之十八,但贪污款数平均不到二十万,且多系占小 便宜、公私不分,性质并不严重,其中有些村庄自建立了正规 的财政制度以后,就再没有发生贪污现象。农村党员干部的浪 费现象是有的,但也远不如城市和机关中严重。农村党员干部 的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强迫命令的作风上,这一点确实是严 重的,在不少地方,甚至发生因乡村干部的强迫命令逼得群众 自杀的事情。但产生这样严重的强迫命令现象的原因,除乡村 干部本身思想作风不纯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上面 的官僚主义与主观主义,如所派的任务过重,要求完成任务的 时间过急,甚至把一些根本不应当当作行政任务来分派的事情 (如合作社贷款等)也当作任务分派下去。这样再加上农村干 部的水平低办法少,其中有些人思想作风不纯,于是强迫命令 的现象就不断发展。因此,不首先改变上面的官僚主义的作风, 把强迫命令的责任完全放在乡村干部身上,是不能很好地解决 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改变强迫命令作风,对群众对干部都是 一件长期的教育工作,企图在短时间内用强制的办法来肃清, 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农村中不能单独进行“三反”,也不必 提“三反”的口号,而在整党中结合“三反”内容,进行教育, 39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加以检查,就可以附带解决了“三反”问题。经验证明,只有 这样做才是妥当的。 (二)关于教育党员明确农村发展方向,反对当富农,反 对雇工剥削的问题。由于党内对农村发展方向的教育不够,一 部分党员只顾个人发财致富的富农思想,已严重地腐蚀着农村 党的组织,阻碍着互助合作政策进一步地贯彻与实现,这确实 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在反对党员的富农思想与剥削行为时, 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有些地方只笼统地提出“反剥削”的 口号,而没有进行具体分析,结果把不是剥削的也算成了剥 削,把因缺少劳动力不得不雇工耕种土地或出租土地的,一律 按剥削看待,有的甚至提出了“土地不准买卖”、“无偿交 公”的错误口号。还有些地方笼统地错误地提出“党员不准经 商,经商是剥削”的口号。这样就势必影响到农民的副业生产 与小本的运销贩卖,因而对城乡物资交流起了破坏作用。产生 这种过“左”的做法的基本原因是某些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 部对党的政策缺乏全面的与具体的了解,以急躁的情绪和幼稚 的想法代替党的政策。如果在这次农村整党中可能发生偏向的 话,这将是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所以必须十分注意加以防止。 (三)农村整党的组织处理问题。从典型试验的结果看, 出党人数一般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左右(东北是百分之九点 三,西北是百分之十点八,华北是百分之十一点五),最多的 是山东,出党人数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四点五。在出党人数 中,被开除党籍者大体上占三分之一左右(也就是占党员总数 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经过教育自认不够党员条件而愿意 退党者占三分之一左右;消极落后,丧失了一个党员的积极性 而被劝告出党者也占三分之一左右。至于在整党中受劝告、警 告、留党察看处分者,一般在百分之五左右。所以总计在党员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 《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 391 中受纪律处分者约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根 据目前农村党的组织状况,控制这样的数字,是恰当的。但有 些地方在组织处理中也发生了一些偏向,如:对于一些虽不完 全具备党员条件但还可以改造与提高的党员,硬要令其退党, 尤其是对于妇女党员的实际困难缺乏应有的照顾与热情的帮 助。又如在处理党员犯错误的问题时,过分追算历史上的旧账, 把久已改正了的错误搬出来作为处分的根据,因而不适当地扩 大了处分范围。还有的地方把党内处分与行政处分、法律处分 不加区分,在整党中错误地使用刑事处分。上述这些偏向都必 须加以纠正,特别是党内处分与国家法律必须严格加以区别, 在整党中绝不得使用刑事处分,须受刑事处分者,应在整党后 由法院依法处理。 (四)今冬明春农村整党的规模很大,十万人的整党队 伍,在各个地区同时动手,两个月完成一批,一批就要整顿好 三四万个支部,六七十万党员。这样大的运动,如果没有坚强 的领导,一有偏差就影响很大,而且很难纠正。所以各地党委 都感到责任十分重大,规定了许多具体办法。这样大的运动, 保证完全不出一点偏差当然是困难的,或者说是不可能的;但 我们必须力争不出偏差,或少出偏差,并且一有偏差出现,即 能迅速纠正。基本的保证,是各级党委有效的坚强领导和整党 工作队严格地遵守政策和纪律。根据现有情况,必须尖锐地反 对某些负责整党工作的干部的单纯任务观点,防止为了“赶任 务”而采取急躁与粗暴的做法。农村整党的好坏,关系着今后 农村的整个工作,因此,不能只是考虑时间问题,与其整得太 急了把工作做坏,就不如把时间拖长一些,求得这一工作的胜 利完成。当前的主要危险不是劲头不足,整不彻底的问题,而 是简单急躁整得过火的问题。整不彻底以后还有办法补救,但 39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是如果整过火,整乱了,以后就很难收拾。这是过去已经有过 的经验,应该记取。 目前各地的建党情况:截至十月底共接收新党员二十二万 人,占各地发展新党员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十一。但各地发展 新党员的情况是不平衡的,发展最多的苏南区已完成计划的百 分之三十;发展最少的宁夏省,只完成计划的百分之一点六。 这固然与各地党委是否重视建党工作有关,但各地条件不同, 不能也不应强求一致。同时,更不能只从完成数目字的大小来 看建党的成绩,而忽视了所接收的新党员的质量。这一时期内 发展新党员的一条主要的经验是:发展一定数量的新党员并不 困难,但要按照接收新党员的手续,接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 新党员,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有些地方,只看到建党 的必要与建党的有利条件,但没有用充分的时间与足够的力量 来进行这一项工作,而采取“图省事、找捷径”,“赶时间、 赶任务”的作法,这就必然降低了接收党员的条件,严重地违 犯了建党的方针和政策。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由于不少 地方的党委只忙于日常工作,对建党这样的工作则认为无暇过 问;其次有相当一部分负责建党工作的干部缺乏建党工作的经 验,认为只要发展起一批新党员,就算完成了建党任务,对新 发展的党员质量则很少考虑,因而就降低了党员的标准。这种 急于求成的单纯任务观点,是目前建党工作中的主要危险。我 认为有必要一再提醒各级党委,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条件与 力量来进行建党工作,原来计划如不够切合实际,可修订原计 划,但绝不可为追求数字而乱发展,这样做所造成的损失将是 很大的。此外各地在发展了一批新党员之后,可按照苏南的经 验,暂时“停一停”,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总结经验, 教育干部;(二)根据经验,进一步进行发展党的准备工作;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 《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 393 (三)训练新党员,使新党员能够有不断提高的机会。 安 子 文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394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发动 群众继续开展防旱、抗旱运动 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政务院 第一百六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一) 自一九五二年二月本院发布关于防旱、抗旱工作决定以 来,由于各级党政机关的贯彻执行和全国人民的努力,已取得 了很大成绩,预防并减轻了旱灾的危害,基本上保证了今年的 农产丰收。通过这个运动,广大的干部和群众,对战胜灾害有 了更大的信心,并创造和积累了不少实际的有效的经验。 旱灾对我国的威胁是极其严重的。三年来全国虽然做了不 少的防旱、抗旱措施,但直至目前,北方地区能够灌溉的耕地 面积比例尚很少,南方地区大部分的水田也还不能抵御稍长时 期的干旱,因而今年仍有部分地区发生旱灾。另一方面,由于 过去山林长期遭受破坏和无计划地在陡坡开荒,使很多山区失 去涵蓄雨水的能力,这种现象不但是河道淤塞和洪水为灾的主 要原因,而且由于严重的土壤冲刷,及沟壑的增加,使山陵高 原地带土壤日益瘠薄,耕地日益减少,生产日益衰退。由于以 上情况,防旱、抗旱运动仍须继续开展并应大力推广水土保持 工作,以逐步从根本上保证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发动群众继续开展防旱、抗旱运动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 395 (二) 一九五三年的防旱、抗旱工作,除应继续贯彻执行 一九五二年二月本院关于防旱、抗旱运动的决定中所规定的各 项措施外,更应做好下列工作: 首先必须广泛地开展蓄水运动,尽量积蓄雨水和地面上 的水流,以增加农田灌溉的面积。南方的塘堰工程几年来虽有 改进,但仍须继续大力修整,加强管理养护工作,提高抗旱能 力;此外还应推广小型蓄水库工程,以增加蓄水的容量。在北 方干旱地区,除应进一步组织起来发展水车、水井并提高其灌 溉效能外,应积极利用一切水源,发动群众修造小型水库和发 展池塘;并广泛进行养冰蓄冰,以增加水源,供给灌溉使用。 平原低洼地区,注意推广沟恤畦田,以做到防旱、防涝相结 合。对于每一河流的治理,都要考虑到大量蓄水,以解决灌溉 的需要。 同时全国各地应进一步做到经济合理用水,珍惜水量,发 挥水利设施的灌溉效能,并防止因灌水过量使地下水升高,而 促成土壤碱化。各地应大力整顿灌溉组织,充实管理机构,加 强管理工作,广泛推广浅浇、沟灌、畦灌等先进灌溉方法。并 广泛组织群众进行作物需水试验,科学用水,保证农业丰产。 北方地区应普遍组织冬浇春浇,更多地扩大灌溉面积。 (三)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种长期的改造自然的工作。由于各河 治本和山区生产的需要,水土保持工作,目前已属刻不容缓。 39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三年来在山东、河北、察哈尔、西北、东北和淮河流域试验推 广,并已收到一部分成绩。其进行的方法:根据山东等地的经 验,首先应在山区丘陵和高原地带有计划地封山、造林、种草 和禁开陡坡,以涵蓄水流和巩固表土,同时应推行先进的耕种 方法,如修梯田、挑旱渠等高种植和牧草轮作等办法,期使降 落的雨水尽量就地渗入,缓和下流,不致形成冲刷的流势和流 量。对于已经冲刷的山溪沟壑,即应先支沟,后干沟,自上而 下,由小而大地修筑拦沙坝和缓流坝,以改变沟壑纵向的坡 度,延缓洪水下泄的速度,截留其挟带下泄的泥沙,淤出的土 地并可增加生产。 水土保持是群众性、长期性和综合性的工作,必须结合 生产的实际需要,发动群众组织起来长期进行,才能收到预期 的功效。必须与农林、水利和畜牧各项开发计划密切配合,才 能巩固和扩大工作的成绩。因此在进行的时候,应当首先集中 在一个或几个地区和流域。在一个地区和流域,应当首先集中 在一条或几条支流。就和水利工作配合来说,应当首先集中 在已经开始和即将开始根本治理的河流,切忌力量分散。在 一九五三年除去已经开始进行水土保持的地区,仍应继续进行 以外,应以黄河的支流,无定河、延水、及泾、渭、洛诸河流 域为全国的重点,其他地区亦要选择重点进行试办,以创造经 验,逐步推广。 防旱工作及水土保持工作,是国家重要的建设事业,各级 人民政府应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拟定因地制宜的计划,并应利 用冬季农闲季节,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及可能进行的修建工程, 全面地、深入地动员广大群众,保证计划的胜利实现。奖励并 推广今年各地新的创造和模范事迹,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强迫 命令和形式主义。所有一切兴修和整修的工程,及管理养护的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发动群众继续开展防旱、抗旱运动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 397 办法,都必须依靠群众,通过群众,使群众自愿地行动起来。 各级农、林、水利部门必须组织一定力量协助各地群众,及时 给予技术指导。 三年来农、林、水利事业的伟大成就丰富了各级人民政 府与水旱灾害作斗争的领导经验,广大农民群众互助合作运动 的日益高涨,更是胜利完成防旱、抗旱及水土保持工作的可靠 保证,各地都应总结当地的经验,并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 的、长远的计划和要求,向消灭自然灾害保证农业丰产的目标 前进。 总理 周恩来 根据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刊印 398 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 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 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业已开始。这一建设规模之大,投 资之巨,在中国历史上都是空前的。为了加速国家建设,除应 动员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人力和财力以赴外,必须加强国家建 设的计划工作,使大规模建设能在正确的计划指导下进行,避 免可能发生的盲目性。为此,中央各经济、文教部门的党组及 各中央局、省(市)委以及大行政区行政委员会和各省(市) 政府的党组应即根据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发一九五三年的控 制数字和五年计划轮廓草案,由首长负责,组织足够力量,编 制一九五三年的计划和五年计划纲要。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就 编制计划中若干应注意的问题作如下指示: (一)我们国家大规模建设是在抗美援朝环境下进行的, 因此必须按照中央的“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来从事国家 的建设。由于美帝国主义统治集团不愿和平,继续采取拖延甚 至可能扩大侵朝战争的政策,估计朝鲜战争在一个相当长的时 期内还不会停止。这一情况决定了抗美援朝的斗争必须继续进 行。因此,我们既要保证国家建设的胜利,又要保证抗美援朝 的胜利。抗美援朝和国家建设必须并顾,这是我们制订计划的 出发点。必须由此出发来考虑国家工业建设的投资、速度、重 点、分布和比例。 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 399 (二)工业化的速度首先决定于重工业的发展,因此我 们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大规模建设的重点。在“边打、边稳、 边建”的方针下,就要求我们集中力量而不是分散力量去进行 基本建设,要求我们以有限的资金和建设力量(特别是地质勘 察、设计和施工的力量),首先保证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基本 建设,特别是确保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强国家 工业基础与国防力量的主要工程的完成。我们必须在五年内基 本上完成鞍钢等大工业基地的建设,并开始新的工业基地的建 设,以此来发展我国的五金、燃料、机械、电力工业与国防工 业,使一九五七年的工业生产比一九五二年提高一倍到一倍 半。为此,一切次要的可以推迟的建设必须推迟,一切对国家 不起重要作用的工程投资必须削减,盲目铺摊子的现象必须克 服,只顾小局,不顾大局的思想必须批判。只有这样,才能使 我们的建设符合于国家全体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有些同志光 看到局部的需要,企图一下子把“好事”办完,处处搞大规 模,样样搞大规模,分散使用国家有限的资金和建设力量,其 结果必然使国家的主要工程无法完成,使国家大规模建设化为 乌有。显然这是一种很有害的做法,必须予以制止。 集中力量保证重工业的建设,特别是保证其中主要工程的 完成,决不能理解为取消了国家建设的大规模性质,决不能理 解为可以忽视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贸易合 作事业和运输事业的发展及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以至放 松对这些事业的领导。如果那样,显然也是错误的。各部门和 各地方在自己的计划中,应根据国家建设方针和统一的计划, 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加速国家的建设。 (三)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在 力量,反对保守主义。预计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国家全部 40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要依靠工业企业 的积累来解决;同时,除了必要的国内无法制造的机器设备必 须靠国外订货解决以外,应依靠现有工业设备的生产来满足; 国家大规模建设的巨大需要,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 也要求我们现有的工厂生产更多更好的产品。因此,合理地利 用现有工业基础和现有设备,充分发挥企业的潜在力量,就成 为制订生产计划时最为重要的问题。为此,必须重新审定各种 产品的技术经济定额,并以平均的先进技术经济定额作为制 订计划的标准;应充分估计企业中各种有利的因素和群众的无 穷的创造力,不能只强调困难和不利的因素,只根据薄弱环节 来确定企业的生产能力,不仅应在产品数量(包括产品品种) 方面有先进的指标,而且应在产品的质量、成本和劳动生产率 等方面,也应有具体的先进的指标。有些同志认为“生产到 顶”、“潜力挖光”,满足于已得成绩和现有水平,不积极依 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发挥现有设备潜在力量,甚至为了不费 气力而完成与超过计划,多得奖金,竟企图压低生产计划的作 法,以及某些同志埋怨旧设备破破烂烂,放松甚至放弃对现有 企业的领导的作法,都是极其错误的。因此,与保守思想和官 僚主义作斗争,是编制正确的生产计划的必要前提。 (四)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从事计划工作,使我们的计划 正确地反映客观经济发展的法则。离开科学的根据和不具体分 析实际状况以及不正确地估计我们主观力量增长的可能性,同 样是不能做好计划工作的。因此,具体了解情况,作周密的调 查统计,以便熟知国民经济的状况,工业的现有设备,原料的 分布及其发展前途,天然资源及其合理利用的可能性,国家建 设和人民需要的状况,人力和资金的可能性以及各种经济、各 种工业之间正确的发展比例等等,正是我们正确制订计划的基 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 401 础。目前特别要对一九五二年生产的实际数字、企业的利润、 成本、劳动生产率的实际状况及由此而来的预计数字,进行统 计分析,以便从此得出各种恰当的生产技术财务指标,并在这 一基础上编制一九五三年的计划和五年建设计划纲要。 (五)在各部门和各地方计划时吸收群众特别是各部门 中先进人物参加讨论计划的编制,是必须采取的方法。群众是 国家计划的直接执行者,经过群众讨论,可以考验计划的正确 程度。增产节约运动的经验证明,计划经过群众讨论后,即可 把原计划提到更高水平,并可根据群众的智慧解决许多困难, 有力地克服某些企业领导者的保守思想,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经 验。各厂矿企业部门在一九五三年的计划编制之后,应交职工 讨论,以便根据职工的意见修正计划,把计划变成广大职工自 觉的奋斗目标。 (六)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和五年建设计划纲要,是一件 极为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不仅缺乏必要的经验,而且由于 计划机构的不健全和统计资料的缺乏,以及编制时间的紧迫等 等,都使计划工作增加很多困难。为了克服困难,按期完成任 务,各经济、文教部门必须首长负责,亲自动手,真正掌握国 家的建设方针,依靠群众力量,采取科学的工作态度,克服某 些干部的错误思想。中央各经济、文教部门,各大行政区应争 取按原规定于一月十日前首先编制好一九五三年的计划送达国 家计划委员会和中央。 中 央 十二月二十二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402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整顿 和加强全国剧团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发展人民戏剧事业,使符合于当前人民的需要, 必须对全国剧团按如下方法加以整顿和加强: 一、加强国营剧团。国营剧团是人民戏剧事业的主要力 量,应在剧目思想内容上、表演艺术上和剧团的经营管理上, 力求改进和提高,使戏剧艺术更密切地配合国家建设,丰富人 民的精神生活,培养人民的高尚道德品质,更有效地为广大人 民服务。 目前许多国营剧团缺乏明确的工作方针和发展方向。这些 剧团由于没有固定上演的剧目,加以临时性的晚会演出及其他 社会活动过多,不能经常在剧场演出,以致脱离了观众,也脱 离了戏剧艺术正常发展的轨道。今后国营话剧团、歌剧团,应 改变其已往文工团综合性宣传队的性质,成为专业化的剧团, 并逐步建设剧场艺术。国营戏曲剧团,应根据毛主席“百花齐 放,推陈出新”的方针,除继续保持剧场演出外,并应注意演 出新剧目和改进表演艺术,在戏曲改革工作中起示范作用。 为了执行这个方针,国营剧团应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建立正常的剧目上演制度。国营剧团必须每三个月 或每半年订定下一季度或下半年的剧目上演计划,此项计划经 直属的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后,应保证按计划切实执行,不得任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整顿和加强全国剧团工作的指示 403 意变动。凡上演的剧目,不论是旧有的或新创作的,都需经过 慎重的选择和审查,以保证演出的思想和艺术的质量。国营剧 团应经常整理自己的旧有剧目和排演新剧目,以逐渐积累出一 套比较优秀的保留剧目,并在表演艺术上力求改进。话剧团主 要应上演反映当前人民生活的剧本,并适当地介绍外国特别是 苏联的优秀剧本。戏曲剧团应建立导演制度,以保证其表演艺 术上和音乐上逐步的改进和提高。 第二,国营戏曲剧团每年至少应有六个月在剧场公演; 国营话剧团、歌剧团每年至少应有四个月在剧场公演。此外, 国营剧团每年应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到工厂、农村或部队巡回演 出。为使市区以外的工厂、农村和部队群众的艺术要求得到应 有的满足,各地国营剧团和文化主管部门应与各有关方面根据 需要和可能订立巡回演出的集体合同,按期实施。至于市区的 各级机关人员看戏,一般地都应当采取买票或包场的办法。废 除现行的找剧团到机关内举行晚会演出的办法。目前许多国 营剧团为机关团体的晚会演出占去了过多的时间,这是很不 适当的。 第三,国营剧团应采取企业经营的方针,使其能逐步达到 自给。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指定所属剧场与所属剧团订立合 同,以保证剧团得到固定的演出场所;在条件成熟时,可将剧 场交予所属剧团经营管理。国营剧团应该反对单纯依靠政府供 给的思想,也应该防止单纯营利的错误观点。 二、加强对私营剧团的领导和管理。凡私营的职业剧 团,应向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报请省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核准。私营剧团登记条例另 订之。 私营剧团中有不少还保留了旧戏曲班社遗留下来的各种不 40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合理的制度,严重地妨害戏剧事业的发展。对这些不合理的制 度应进行必要的改革。但是这种改革必须在省(市)级以上文 化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之下,并作好充分准备之后才能健全地 进行,不应当无领导无准备地进行这种改革。各省(市)文化 主管部门应当订出具体计划,在报经中央文化部批准后,领导 当地私营剧团坚决地并极其慎重地有步骤地进行民主改革。 私营剧团经过民主改革,在演出节目和表演艺术上具有较 高政治和艺术水平者,可由省、市或专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 门根据当地戏曲工作的需要,在剧团自愿的原则下,报请上一 级的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核准后,改为私营公助剧团。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对上述私营公助剧团应加以具体的领导 和协助,如帮助他们进行政治学习、文化学习和业务学习,帮 助制订演出计划,供应剧本,并酌量予以经济上的补贴,必要 时并得派遣干部协助其工作。政府所派干部应注意研究业务, 与艺人密切合作,同心协力进行戏曲艺术的改革工作。干部的 供给待遇一般由当地政府负担,不得在剧团内开支。 三、各大行政区和有条件的省、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协同 文艺团体大力组织文艺作家创作表现现代生活的各种剧本,并 组织文艺作家与戏曲艺人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当地流 行的旧有剧本的整理和修改工作。在修改旧有剧本时,必须防 止对于艺术遗产的粗暴态度。各种戏曲剧本经修改整理后,由 各该大行政区文化主管部门审定,送中央文化部批准。目前许 多地方存在着对旧有戏曲剧本滥禁乱改的现象,这是严重地违 反戏曲改革政策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某些对人民有严重毒 害的戏曲剧本必须加以禁演者,应由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提出意 见,将原剧本逐级呈报中央文化部统一审查和处理。在未经中 央文化部批准禁演前,任何机关团体不得随意禁止其演出。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整顿和加强全国剧团工作的指示 405 四、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注意适当地改善演员生活,切 实地保护演员健康,首先在国营剧团内建立有利于演员艺术创 作的正常的生活学习制度。提高演员艺术,保护和培养优秀演 员,是建设戏剧艺术的重要任务。目前许多国营剧团的主要演 员都担任了剧团的行政工作,妨害了他们艺术上的进修和提 高,这是必须坚决改变的。今后国营剧团的行政事务工作和企 业管理,应责成专门干部负责领导,主要演员不参加行政事务 工作或企业管理工作,但必须参加剧团的高级艺术会议,参与 商讨团内有关艺术工作的重要决定;也可担任适当的艺术领导 工作。此外,目前许多剧团中还存在着会议过多、平均主义、 极端民主和轻视老艺人等错误现象,也应当坚决纠正。 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必须提高演员的政治修养和文艺修养, 并按照提高思想和艺术创造的需要,使他们有充分机会体验生 活。目前许多剧团在日常的政治学习上,把机关学习的一套方 法生硬地搬来运用,这是不适当的。今后剧团的政治学习,应 在当地文化主管部门领导下,一般采取专人讲授和定期考试的 办法来进行,以期切实收到学习的效果。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应 以适当的方法提高戏曲艺人的文艺修养,并有步骤地对戏曲艺 人中的文盲或半文盲进行速成识字法的教育,以逐步提高其文 化水平。话剧团、歌剧团应特别注意演员的技术训练。歌剧团 应将学习民族戏曲遗产作为自己艺术学习的首要任务。 国营剧团应经常注意从工、农群众业余艺术团体中或民间 艺人中发现和吸收有天才的演员,戏曲剧团并应网罗有艺术素 养的老艺人担任指导和顾问工作。 为培养新的戏曲演员,各大行政区戏曲研究院及有条件的 剧院,经中央文化部批准,得附设演员学校或演员训练班。 五、除上述话剧、歌剧和各种戏曲剧团外,各地文化主管 40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部门并应注意发展职业性和半职业性的皮影戏、傀儡戏剧团, 审定和供给其演出剧本,改进和推广其演出技术,并提高艺人 的政治文化水平。 六、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应经过文化馆、文化站,加强对 农村业余剧团的指导,并与当地工会组织密切合作,发展工人 和机关职工的业余戏剧活动。国营剧团,首先是话剧团、歌剧 团,应与当地一两个工人或农民业余剧团建立经常的、固定的 辅导关系;协助他们的编、导、演出工作,协助他们总结经 验,培养典型,并借此向群众学习。 七、遵照一九五一年五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戏 曲改革工作的指示》,各地剧团应一律由文化主管部门统一领 导。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剧团的上演剧目和演出活动的 管理。某些地方对剧团无领导或多头领导的混乱现象必须切实 改变。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根据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刊印 407 中共中央批转中华全国 总工会党组《关于工会基层 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全总党组,各中央局并转各大市委并中财委: 全总党组十二月十六日《关于全国工会基层工作会议的总 结报告》悉。中央同意这一报告,认为(一)有计划地推广一 个各方面经验都成熟的典型工厂的经验到全国各厂矿去是可以 的。但在推广时,应切实照顾本地本厂矿的具体条件而不要硬 套硬搬。(二)五三工厂的三项经验,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 作相结合;在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正常的工作秩序; 以及充分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是完全成功的经验,应予 推广。(三)全总这个会议的方法,只集中力量解决一个问 题、只介绍一个成熟的经验,也是成功的。 全总党组所建议的为了推广五三工厂的经验的七项办法, 望各级党委帮助督促其实现。 中 央 十二月二十七日 40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 工会基层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毛主席并中央: 许多厂矿在由改革转向生产之后,呈现了某种混乱现 象——党、政、工、团的力量和工作组织得不够好。克服这种 混乱现象,建立正常的稳定的工作秩序,是目前厂矿工作中的 一个根本问题。从工会工作来说,加强基层工作,创造一套完 备的基层工作经验,是工会组织迎接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最 中心最实际的任务,也是加强工会工作的基本关键。为了解决 这一问题,我们于十一月二十日召开了全国工会基层工作会 议。会议时间共十一天,各地出席代表共二百零九人,其中厂 矿企业党委书记出席会议的共九人。会议的内容只是一个,即 把沈阳五三工厂(即三二一厂,在推广该厂经验时,拟统一叫 做五三厂)典型经验加以介绍和讨论。会议请五三厂工会主席 齐廷汉同志做了工会工作的报告;五三厂厂长高方启同志做了 管理工作的书面报告;又以党的会议的形式,请五三工厂党委 书记刘诗华同志作了关于党在工厂中如何领导生产、领导工会 工作的报告。代表对这次会议一致表示满意,认为五三工厂典 型经验介绍,很实际很生动,能解决问题。 东北沈阳五三工厂是全国国营工厂中工作经验比较完备的 工厂,它的基本经验可以概括如次: 第一,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相结合。党、政、工、团领导 中共中央批转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 《关于工会基层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 409 集团有明确的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在 党的统一领导下,他们有很好的学习制度。党、政、工、团车 间以上的干部每日学习一小时(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三 年来坚持如一日。当接到每个新任务时,也都根据上级指示, 结合本厂具体情况进行学习,领会党的政策思想,调查研究, 抓住问题的关键,典型示范,教育干部和群众,有计划有步骤 地去进行。 第二,在思想一致的基础上,他们的力量组织得好,有一 套正常的工作秩序。行政方面不但计划和管理生产,而且把保 护劳动、举办职工福利事业也作为自己的责任,包括在整个工 作计划之内。工会工作,却主要是组织群众的生产竞赛、进行 群众教育及具体地组织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而党的领 导则主要地体现在政治思想领导方面,体现在对于工会工作的 领导方面。党员团员都是工会的骨干分子,工会也起了党与群 众之间的纽带作用。党、政、工、团的这种正确关系,不但在 思想上确立起来,而且从组织上、制度上巩固起来。所以工作 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不是混乱的。职工的业余活动时间虽然长了 一些,但是因为有一定的规律性,不是各系统乱抓,所以也还 很好。 第三,充分发扬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党的组织、行 政组织、工会、青年团,批评与自我批评都很开展。生产计划 和各项工作,都要经过群众讨论,所以职工责任心很强。他们 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已经是经常的制度和习惯,成了解决一切 矛盾,推动整个工作的动力。 在五三厂工作中,可以看到他们不但学习了苏联的经验, 也吸收了农民运动和部队政治工作的许多经验。 为了在全国工会基层组织中推广五三工厂工作经验,在 41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 五三厂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前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求全国各厂矿企业党委,号召并切实组织党、政、 工、团的领导干部认真地研究五三工厂的经验,学习有关文 件,明确五三工厂工作经验的基本思想,结合实际情况,找出 本产业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参照五三工厂的经验加以研究,系 统地有步骤地予以解决。 二、大行政区、省、市工会组织,根据情况,分别召开基 层领导干部短期训练班,讲授五三工厂经验,并对本厂矿的工 作,进行检查总结,参照五三工厂经验,订出改进工作的具体 办法,并贯彻执行。 三、省、市以上的产业与地方工会领导机关,应在取得当 地党委的同意后,协同行政与团的组织,成立精干有力的工作 组,选择一、二适当的工厂,作为推广五三工厂经验的重点, 亲自掌握,取得经验,培养本地区不同产业的典型,树立榜 样,并有计划地逐步推广。 四、为了推广五三工厂的经验,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统一 党、政、工、团的领导思想,必须不断地和以各种形式出现的 保守思想进行斗争;同时也必须反对不问具体条件生搬硬套的 不切实际的做法。 五、关于五三工厂经验介绍的资料,我们将统一印发,并为 基层干部编写课本。会议结束后,曾邀请《人民日报》、《工人 日报》、《中国青年报》、新华社讨论过宣传问题,并已商得一 致意见。拟将五三工厂厂长高方启同志的报告、党委书记刘诗华 同志的报告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工会主席齐廷汉同志的报告 在《工人日报》上发表。《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 青年报》、《中国工运》及各地工会组织出版的报刊,应有系统 地宣传五三工厂基层组织的经验及推广的情况与经验。必要时由 中共中央批转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 《关于工会基层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 411 五三工厂工会主席赴各大行政区巡回讲演。 六、为了胜利地推广五三工厂经验,并鼓励全国各厂矿 企业职工向五三工厂学习起见,我们已商得中央财经委员会同 意,拟从该厂增产节约超额利润中拿出若干款项(已决定为五 亿人民币——中财委注),作为奖励该厂全体职工之用,并授 予奖旗一面。 七、各产业、大行政区、省、市工会组织,应制订推广 五三工厂工会工作经验的计划,报告中华全国总工会。 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